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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离婚了房产怎么分割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4 12:03:39 编辑:房产知识 手机版

离婚后房产分割形式多种多样。此房属于出资方,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支付完购房款,取得了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后此房不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贷,产权证婚后取得,离婚时分割原则同上。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房产分割形式多种多样。得根据产权取得时间,购房款来源等具体情况,遵循保护妇女,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第一,全款房。1,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且取得了产权证,登记于出资人名下。该房属于婚前购买房租一方,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房进行分割。2,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取得产权证。

此房属于出资方,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取得了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婚后产权证加上另一方名字。离婚时双方无过错,原则上平分。4,婚前全款购房,购房合同上写双方名字,如无特殊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有约定,按约定比例分割。5,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产权证上有名字一方,若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不作分割。

不能证实自己出资,且不是赠予给一方,另一方权益法院无力保护。第二,按揭房。1,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支付完购房款,取得了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后此房不分割。2,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取得了产权证,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者名下,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产权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登记方的债务。

婚后共同还贷的款及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购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登记方承担,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属于支付方。未离婚期间,房屋增值及共同还贷部分,如没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无论一方工资或双方工资还贷,均属于共同财产。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产权证婚后取得,离婚时分割原则同上。

婚后取得产权证并不意味着应当是婚后财产,还得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由一方个人财产还贷,房租升值,离婚时未取得产权证,法院不判决该房屋产权归属,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产权证后,任意一方另行起诉。第三,父母出资参与购买的房。1,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在子女名下,这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2,当事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3,婚后一方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贷,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4,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按自己父母出资比例共有。5,婚前一方父母支付全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第四,产权证有第三人名字的房屋。产权证上有子女或父母名字,法院不主动追加第三人,要求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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