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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卖土怎么处理,怎么处理村里纠纷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11 05:35:03 编辑:房产知识 手机版

设问中的“司法人员处理”,其含义可能是乡、镇的司法所处理,而不是人民法院处理;乡、镇司法所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宅基地纠纷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倘若已有处理决定,任何一方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

农村住房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住房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相邻权:原址重建不需要退让农村住宅土地纠纷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处理,即,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属于个人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就本设问的内容而言,可能涉及到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处理根据为,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原址重建不需要退让对翻新的理解翻新应当理解为重建,而不能理解为扩建。重建,是指在原“地基”上按原高度进行住宅建设;扩建,是指在原“地基”上增加住宅的高度,或者加层,或者变更原“地基”重新建造住宅。重建不影响相邻权,而扩建对相邻权可能有较大的影响,因此扩建应当取得开工许可,并取得相邻人的同意。在住宅建设中,还有一个概念,即,新建。

新建,应当是指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后的首次住宅以及生活设施的建设。住宅建设的概念较多,例如,翻新、改建等;就《土地管理法》而言,仅有重建和扩建两个概念,新建概念可能通过本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即,宅基地的规定当然地推导出来。新建与扩建影响相邻权,因而需要取得行政许可(开工许可),并征求相邻权人的意见;重建不影响相邻权,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明确新建、重建和扩建三个概念,对农村住宅建设意义重大。一方面,开工许可并不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开工许可一般不适用《城乡规划法》期限拆除的规定;另一方面,重建,或者翻新可以改善农村村民的居住条件。相邻权的内容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因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以专章规定了相邻关系,其内容包括相邻权利人之间的用水、排水、通行、利用、通风、采光、日照和污染等,民法理论归纳出以下六种常见的相邻关系。

第一,相邻通行关系;第二,相邻管线安设关系;第三,相邻防险、排污的关系;第四,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的关系;第五,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第六,相邻竹木归属关系。就农村住宅新建、重建、扩建而言,仅有重建不影响相信关系;新建和扩建均可能对相邻关系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厕所、厨房的位置设施可能影响排污关系;加层、增高可能影响光照和通风关系等。

相邻关系适用民法典物权编本设问的处理就提问的题目而言,农村住房土地纠纷怎么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可见附图,作者不再赘述。就设问的内容而言,则有以下关键词,即,装修、小坪、雨水位、分界线、翻新、地基界线和司法人员处理等,现具体解答如下:宅基地面积通常“法定”,即,宅基地面积标准。

小坪可以评价为村内空闲地,翻新时纳入院落内不合法;分界线倘若不在宅基地范围内则可以评价为当地习惯;地基界线应当在宅基地范围之内,翻新倘若符合前述的概念,即,在原地基上按原高度建设,则不需要退让;装修根本不影响住宅的主体工程,也不需要退让。雨水位则是排水关系,相邻人有排水权;解决该问题的办法为,修建地下水排水沟。

相邻人要求分出一半的雨水位,没有法律根据,也不符合当地的习惯;需要注意的是,处理相邻关系的根据为: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设问中的“司法人员处理”,其含义可能是乡、镇的司法所处理,而不是人民法院处理;乡、镇司法所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宅基地纠纷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倘若已有处理决定,任何一方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

设问人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的内容。司法所倘若没有书面的处理决定,则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司法所倘若有书面处理决定,三十日后可以按规定翻新建设。相邻人之所以提出无理要求,设问人提到的“翻新”可能是扩建,扩建需要取得开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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