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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价格偏高怎么处理,合同约定材料价格不调差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05 21:46:52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甲供钢筋9000吨,结算工程量9800吨,审计不给多出的800吨,如何处理?这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来说,对于甲供的结算合同中都有明确的约定,行业常规的约定是:甲供材超出预算用量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甲供材比预算用量节约部分,由承包人受益或承包人与发包人各受益50%,从这个意义上说审计不给多出的量是没依据的。

甲供钢筋9000吨,结算工程量9800吨。虽是双方核对的量,但审计不给多出甲供的量。如何处理?

甲供钢筋9000吨,结算工程量9800吨虽是双方核对的量,但审计不给多出甲供的量如何处理

我是造价人生,感谢邀请,非常愿意就这个问题分享我的观点。甲供钢筋9000吨,结算工程量9800吨,审计不给多出的800吨,如何处理?这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这个问题的实质是甲供材如何结算的问题。一般来说,对于甲供的结算合同中都有明确的约定,行业常规的约定是:甲供材超出预算用量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甲供材比预算用量节约部分,由承包人受益或承包人与发包人各受益50%,从这个意义上说审计不给多出的量是没依据的。

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说,多出的量也是应该给的。首先,计算钢筋量依据的是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地方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是实际应该结算的工程量。其次,甲供数量少于预算数量,说明承包人经营管理水平较高,实际施工中节约了大量材料,降低了发包人的材料采购成本。第三,由于节约而降低的费用应由节约行为实施人受益。

文章TAG:材料价格甲供调差偏高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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