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 > 问答 > 管理经验 > 报考飞行员条件,民航飞行员工作后多久可以升机长

报考飞行员条件,民航飞行员工作后多久可以升机长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22 07:11:55 编辑:管理经验 手机版

1,民航飞行员工作后多久可以升机长

我是一名飞行员,飞行员的要求是,飞行时间达到250个小时时可以参加考试,考试成功后,就要看你的公司给你的安排了,而且在你做副驾驶的期间,也有等级考试,有1 2 3 中等级考试,在你达到了最高的副驾驶等级之后就是参加机长考试的资格了,飞行时间要到达2000个小时才可以,如果你飞行时间比较长的话,应该在5年到10年间升到机长.
737、320机型为例需要2700经历时间。每年最多1000最快要接近3年时间才能进入转机长训练。其他小的,例如145大概1000小时就能放进入转机长训练。最快要1年时间就可以了。重型飞机,则要5000+的飞行经历,然后又要求有机长经历,多数是回到大型机(737、320之类)放机长。。这个时间就长了。

民航飞行员工作后多久可以升机长

2,参考飞行员都要具备什么条件

视力一点五以上,全身无伤疤,无心脏疾病,还有一些高考分数要求
身上不能有纹身和疤痕,不能近视,不能恐高,无心脏病等等
你好!不能戴眼镜,视力好,无心脏病等疾病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招飞的途径有很多。有通过高考招的,有在大学中招的,有招应往届大学毕业生的。培训模式有自费的,有公费的。途径很多,要求不一。甚至不同地方,不同招飞单位,要求也不一样。你自己是个什么情况,年龄、性别、学历、专业,参加哪个单位的招飞,想自费还是公费都先介绍一下。另外现在招飞对视力要求有下调,C字表0.3以上,戴镜矫正视力1.0以上,屈光度300度以下,不能使用Ok镜,不能做近视矫正手术。身高最低最低不能低于1米65(大部分招飞单位都要求1米70以上)胸腔、颅脑、眼睛手术史不合格(割双眼皮除外)等等要求很多,你最好问的有点儿针对性。

参考飞行员都要具备什么条件

3,报考飞行员需要什么条件

最重要的是要有关系吧。毕竟飞机不是汽车那么普及,以后飞机普及了,只要不聋不瞎就可以。这就是真理。
考飞行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者填写飞行员考生报名表,由县、市两级教育招生部门审核。  2、预选初检:考生持飞行员考生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医院参加预选,合格者作为预选对象,获得《招飞准检证》。  3、全面体检:时间为次年2-3月,包括生理和心理等全方位。该阶段淘汰率达60%。  4、政审:3~5月,主要是调查家庭背景、亲属背景、报考动机等等。  5、参加文化考试。  6、招飞复查:包括政审和身体可疑问题等进行复查。  7、审批录取。  8、录取后进行多次复查,最终确认被录取名单。
民航飞行员招考身体条件:(1)身高:男性170-185厘米,女性身高168-180厘米;(2)体重: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员体重指数标准;(3)视力: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只眼睛裸视力(按C字视力表)不低于0.3,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4)无传染病,本人及家族无精神病史。民航飞行员招考文化条件:(1)高中生: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外语限考英语;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民航总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一般要求高考成绩总分应达到当年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以及英语最低控制线确定,按考生高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基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六级考试(分数在425分及以上)。心理素质基本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民航飞行员招考政治条件: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成绩优良,有志于为民用航空飞行事业服务;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扩展资料:飞行员录取流程:第一阶段:预选初检由学生本人先进行自查(军检标准)。学校参照有关体检项目对自愿报名学生再进行“五查”摸底检测。第二阶段:全面检测各地市(盟、州)和县(市)、区招生部门或普通高校派专人带初检合格学生,参加全面检测。报到时,学生需持《招飞全面检测准检证》、身份证、户口簿。全面检测内容有文化测试(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体格检查、心理选拔、政治审查。第三阶段:选拔录取高中生录取分数线由空军划定,实行提前网上单独录取。被录取的学生由空军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新招收的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三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参考资料:飞行员-搜狗百科

报考飞行员需要什么条件

4,当飞行员需要什么条件

朋友,我虽然不是飞行员,但当初也曾差一点就飞上蓝天了。我郑重劝告你,千万不要指望什么“通关技巧”!飞行可不是闹着玩的,在身体检查方面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行就是不行!即使你靠某种措施蒙混过关,最终也会自食其果。飞行的风险性很高,如果在天上因为身体条件出了事故,把命丢了,你觉得合算吗? 要报考飞行学院,首先要在高考之前2、3个月做2次体检。首先是初检,一般分为四大科目:即眼科、耳鼻喉科、外科、内科。一般都要求报考者首先检查眼科,这是因为眼科淘汰率最高。大多数报考者在这一科就会被淘汰,以后的科目也就不必检查了。我当年报考时,全校报名的男生共有10人,结果头一关眼科就刷掉了7个。眼科主要检查视力和眼底,要求视力正常,不得有近视、远视、沙眼等疾病,以及色盲、色弱等缺陷。飞行员查视力用的是专用的“C”字表,有8个方向。远比“E”字表难度大。 第二关耳鼻喉科要检查听觉、嗅觉、牙齿、口腔等的健康,淘汰率也不低。即使只补过1颗牙齿的,也很难通过。象你这种情况,百分之百是不合格的。 外科和内科就象一般的医院体检差不多,初检通过率一般比较高。 通过初检者的比例一般在10%左右,入选者会再进行一次全封闭的复检。报考者集中居住,不能回家,一般要连续进行2天到3天。内容包括非常详细的身体检查、运动和体能测试、协调和平衡能力测试、意志品质测试等。具体科目我就不详细说了。总之多数初检合格者在这一关将会被淘汰。剩下的都是优中选优的“精品”了。 通过了复检,就算是体检合格。而后再通过政审,考生就可以在高考时填报空军飞行学院了。只要考分超过最低本科录取线,就能被录取。政审和成绩这两关是相对比较容易通过的。 飞行学员入校后,立即要进行第三次检查,内容比第二次更详细。不合格者将会被转入地勤专业学习,不会再有飞上蓝天的机会了。以后的学习过程中,每学期都会刷掉一些成绩相对较低的学员。最后剩下的大约占入学人数的30%——40%。这些人才会成为真正的飞行员。 若从最初的报名开始算,最终真正当上飞行员的人还不到2%。这些人论身体条件也都是很不错的,但最终绝大多数都圆不了飞行的梦想,可见标准的严格。在初检中有微小缺陷勉强通过的,入校后也几乎肯定会淘汰掉。所以我再次劝你放弃,尽管这种劝告有点残酷。按我的切身体会,与其努力奋斗后在最后一刻被淘汰,还不如当初就放弃呢!长痛不如短痛!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M 7007.3—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在校飞行学生。 2 引用标准 GBl6408.3—199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3 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 飞行合格; b.暂时不合格; c.不合格。 4 一般条件 4.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 a.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馒性的疾病; c.创伤性后遗症。 4.2 影响功能的16f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4.2 恶性肿瘤或影响生理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5精神、神经系统 5.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5.3神经症不合瘛? 神经症倾向个别评定。 5.4睡眠障碍不合格。 5.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5.6言语障碍不合格。 5.7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 展开全部> 参考资料:zhidao.baidu.com/question/27759669.htmlkingbryant | 2008-02-08221
不是军队招聘,没有太高要求,无心脏病,视力1.0以上,体检合格就可以
热爱祖国、热爱航空岗位,
遵纪守法、积极向上、无不良犯罪记录、为人忠诚、有志于航空事业发展;男性身高169-185CM,体重不低于50KG; 女性身高160-185CM,体重不低于45KG;学历:高中(含)以上,专业不限;英语水平良好;无晕车、晕船;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无口吃;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矫正视力高于C字表0.5(相当于无散光E字表4.6以上);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无肾炎或血尿,蛋白尿;无慢性肠胃道疾病;无肺结核;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耳朵流脓,听力差,经常耳鸣症状;无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无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无高血压、心脏病史。

5,报考飞行员有什么条件特别对身体要求请详细介绍下

我只知道视力很重要,采纳好吗!
飞行员应具备的特殊身体素质 在飞行活动中,飞行人员要受到高空缺氧、低气压、寒冷、噪声、振动与加速度等环境的影响,对其生理功能有较高的要求。 一、体质好 体质包括先天素质、躯体形态和整个机体机能状态及潜在反应能力。 作为一名飞行员要求发育良好,体形匀称,身高适中。个子太高,头顶座舱盖,上身不能坐直,不仅影响操纵,也容易引起疲劳;个子太矮,又对观察外界目标和操纵飞机都有影响。体形太胖、太瘦都能使飞行耐力降低。另外对飞行人员的脊柱条件要求也较高,这是因为在飞行中不但在加速度的影响下,脊柱要承受很大的压力(如特技飞行经常到4-5个G),而且飞机在空中有时要较长时间保持一种状态,有病或畸型的脊柱往往不能支持过久,容易发生腰痛和损伤。在弹射跳伞时,脊柱承受很大的冲击性加速度作用,更易引起损伤。 体质好,飞行耐力就强。不论训练飞行还是战斗飞行,飞行人员的精力消耗和体力消耗都是很大的。加速度不但可以影响人体生理机能,也会使操纵飞机的负荷增大。如当歼击机近音速退出俯冲时,拉杆的力量可达30多公斤;在高速飞行中为改变1度的方向,蹬舵力也达 30-40公斤以上。轰炸机的续航时间长,有时可达 4-5小时以上,飞行人员体力和精力消耗是较大的。所以飞行员必须具有一个良好的体质,才能胜任飞行工作。 二、稳定的神经系统功能 飞行是在空中进行的比较复杂活动,所以对神经系统提出了比一般地面工作高得多的要求反应快。飞行是一种积极的主动性活动,它是靠人的感知觉、思维和意志,最后通过人的活动来实现的。人们的所有活动都是需要时间的,当感觉到一个信号通过大脑、再做出相应的反应,这中间的最短的反应时间每个人是不一样的,因此反应时间的快慢在飞行中就显得特别重要。飞行的进程是以分秒来针算的,飞行人员在短时间内要感知很多外界事物,并迅速做出反应、如:航线科目只有5分钟,却要做200多个动作,这就要求飞行人员反应迅速,动作协调,操纵准确。这一点在处理特殊情况或战斗飞行中,就显得更为重要。但要指出,这种能力可以通过参加实践活动得到一定的提高。 神经系统功能要稳定,就能耐疲劳。大多数歼击机只有一名飞行员,驾驶、领航、通讯、射击等任务全由一个人承担。由于飞机操纵复杂,环境千变万化,机动时间短促,所以飞行人员经常处于高度精神紧张状态,时间一长就会产生疲劳,飞行中的一些异常因素的影响,要通过神经系统发挥调节作用,动员各器官、系统的储备力来进行各种生理代偿作用,以维持机体与外界环境的相互统一。这种调节作用本身又加速了神经系统疲劳的产生。疲劳可以降低工作效率,甚至可导致操纵上的错误。据统计,飞行差错有一半是由于疲劳引起的。这就要求飞行人员的脑细胞具有经受长时间工作而不疲劳的能力。 任何神经系统的疾病和缺陷,都难以适应飞行紧张和异常因素的影响,平时要特别注意预防传染贿,脑外伤及神经官能症的发生,以保持一个健康的神经系统。 三、良好的视力 视力是最重要的视觉功能,主要是它能帮助我们感知外界事物。在整个飞行过程中需要有良好的视力。尽管目前飞机设备不断改进,但并不能完全代替眼睛,视力仍是保证准确观察各种物体的最重要的功能。视力减退,观察距离就近,如远视力1.0时能发现3000米远处的飞机,降到0.8只能在2500米距离发现;若视力为0.7,则只能在2000米以内的距离发现飞机了。另外,各种仪表指示,视屏显示的数据信息都需要飞行员准确无误的读出。因此,飞行员视力不好就不能及早发现目标,准确接收信息,从而影响飞机的操纵和安全。 四、良好的耳气压功能 飞行中飞行人员经常处于大气压剧烈的改变中。如歼五飞机一次半滚倒转,仅在20多秒的时间内就要降低3000米左右的高度,这对中耳的影响很大。中耳腔通过咽鼓管与鼻咽腔相通。平时咽鼓管口是关闭的,只有在吞咽、打哈欠,喊叫或捏鼻鼓气时,才能使咽鼓管口暂时开放。正常人平均每分钟开放一次,熟睡时约4--5分钟开放一次。只有经常开放,才能使中耳腔内的气压与外界大气压力平衡,保持鼓膜的正常位置和运动,以传递音波维持正常听力。由于咽鼓管口有单向活门作用,使中耳腔内的气体易出难进。当飞机上升时,外界大气压降低,中耳腔内空气压力相对增高,一部分空气就要通过咽鼓管扩散出来,从而达到中耳腔内外的气压平衡,鼓膜的位置处于正常状态,对听力一般没有影响。当飞机下降高度时,外界大气压逐渐增高,中耳腔内空气压力相对降低,此时咽鼓管不能自行开放,外界空气也就不能进人中耳腔,必然使中耳腔内形成负压,随着高度下降,中耳腔内外的压力差也越来越大.此时须做适当的动作(如吞咽、捏鼻鼓气等)才能使咽鼓管口张开.外界空气进入中耳腔内达到内外气压平衡。如果由于鼻咽腔急、慢性炎症或肿物而阻塞咽鼓管口,或咽鼓管狭窄、炎症引起管口阻塞,使咽鼓管口不能正常开放,则使中耳腔形成很大的负压,引起航空性中耳炎。所以,耳气压不良的人是不能胜任飞行工作的。 五、良好的平衡功能 有的人晕车、晕船,或打旋梯、坐转椅就迷糊,这就是平衡功能不良,也叫前庭功能不良。这样的人是不适宜当飞行员的。前庭器官位于内耳,在保持身体平衡和维持人体姿势协调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飞行中各种各样的加速度及颠簸,对前庭器官是一种适宜的刺激,正常人一般是能够忍受,没有任何感觉的。但对前庭功能敏感的人,可以形成过强的刺激,超过其耐受阈限,引起前庭神经的过度兴奋,就会出现头晕恶心、出冷汗、面色苍白、血压和脉搏改变,甚至可出现呕吐、虚脱等不良反应;还能引起定向困难,出现飞行错觉,这些都严重地影响飞行安全。但是,平衡机能是可以通过特殊锻炼而得到提高的。 六、健全的心血管功能 人体在受到缺氧或加速度等异常因素的作用时,机体能够提高各系统的生理活动,发挥代偿功能以抵抗其不良影响。每个人对异常因素影响的耐受性的差异是很大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心血管的功能。在缺氧时,心率增快是最早的反应。健康人一般在150O-4000 米高度即开始出现心率加快。原来心率快的人,增加的次数更明显。在缺氧时,心脏也增加收缩力,以增加每搏的输出血量。由于心率和每搏输出量的增加,流经组织的血液增多,就能使组织获得更多的氧气。有人测定,不用氧在4000米高度飞行,每分钟心输出血量增加50%,在加速度的作用下,心脏向下移位,血液流向下肢,头部血压下降,反射性地引起心率增快。加速度值越大,心率增加越多。在离心机上实验证明,+3G时心率可增加到 120-130次/分,+4G时可达到 130-140次/分,+5G时可达到 150次/分以上。但是这种代偿性活动是有一定限度的,心率增快到一定程度反而能使每分钟输出血量减少。这是由于心率增快时,心脏舒张不全,心脏所容纳的血量减少,每搏输出的血量减少的缘故。心率过快还使心脏负担加重,心肌往往得不到足够的营养。锻炼有素的人心脏功能储备大,每分钟输出血量可由平时的4.8升增加到40升,能够耐受较大的负荷。 七、良好的消化功能 胃肠道是人体消化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消化、吸收营养物质借以维持生命和增进健康的重要器官。胃肠功能与飞行的关系非常密切,这是因为:①飞行人员膳食热量高,营养丰富,这必然加重胃肠道消化和吸收的负担;②飞行中高度精神紧张可使胃肠运动和消化腺分泌发生改变;③低气压、加速度、震动等异常因素可使消化道运动减慢,消化腺分泌减少,从而使人出现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痛、腹胀等症状。胃肠功能良好的人,在紧张的飞行后稍稍休息,上述功能改变就能很快恢复。而胃肠功能不良的人则不易恢复,常出现一些胃肠功能紊乱的症状,甚至可发生慢性胃肠炎、溃疡病等器质性病变。胃肠出现功能障碍或疾病会显著降低飞行耐力,直接影响飞行。有人测定患溃疡病的飞行人员中,乏氧耐力减低者比健康人多两倍。还有人观察,前庭功能稳定度与胃肠道状态之间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胃肠道疾病患者中平均有 60%的人前庭敏感性高,其中有30%是潜伏性的。所以一定要有良好的消化系统功能。

6,报考飞行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你想改行了啊??赵??如果你改的话到时候通知我下~~我看我够不够资格啊呵呵
:首先是报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向所在学校的毕业生分配部门和部队大军 区级单位的大学生接收站报名,并寄发本人的有关资料,向用人单位推荐。 其次是接 受考核。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派人到有关院校对拟接收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了解。 第三是审批。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组织填写《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献身国防事业志 愿书》。逐级上报,最后由大军区单位政治部审批。 第四是参加培训。毕业生到部队 报到后,一般由大军区级单位统一组织集中训练3个月后在分往各部队。
5.9.3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不超过30 min,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六个月后个别评 定。 5.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5.11 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2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3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6心理学 .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7 呼吸系统 7.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7.2肺结核不合格。 肺结核一年内治愈体质良好合格。 7.3 自发性气胸不合格。 7.4 胸腔脏器手术后不合格。 8 循环系统 8.1 心血管疾病不合格。 8.1.1 临界高血压无明显症状合格。 8.1.2 急性病毒性心肌炎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8.2 心电图明显异常不合格。 I度房室传导阻滞、单纯性sT一T改变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8.3 难以治愈的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9消化系统 9.1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不合格。 9.1.1 消化性溃疡治愈后合格。 9.1.2 阑尾切除术或腹外疮修补术后,经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后退症合格。 9.1.3 直肠、肛门疾病治愈后无功能障碍合格。 9.1.4 胆囊结石治疗三个月后,经复查末发现残留结石及后退症合格。 9.2病毒性肝炎不合格。 9.2.1 急性肝炎治愈后地面观察半年至一年无异常改变合格。 9.2.2 单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合格。 10泌尿生殖系统 10.1 泌尿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10.1.1 急性泌尿道感染治愈后合格。 10.1.2 急性肾炎治愈后合格。 10.1.3 生理性蛋白尿合格。 10.1.4非病理性血尿合格。 10.1.5 泌尿系统结石治疗后,无残留结石及后遗症合格。 10.2严重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11造血系统 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贫血,原因明确,治疗效果较好合格。 12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弥漫性单纯性甲状腺肿合格。 13 运动系统 运动系统疾病、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骨折治愈后功能正常合格。关节损伤或脱位治愈后无复发,功能正常合格。 14皮肤及其附属器 14.1 难以治愈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神经性皮炎、湿疹、银屑病、白痴风个别评定。 14.2性病不合格。 15限及其附属器 15.1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o.7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o.3,戴镜矫正视力不低于1.o,屈光不正不超过土3.00 D (球镜当量) 合格。(飞行时必须戴矫正眼镜,并携带备份眼镜。) 15.2 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1.0不合格。 15.3视野异常不合格。 15.4色盲、色弱不合格。 15.5夜盲治疗无效不合格。 15.6 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不合格。 16耳鼻咽喉及口腔 16.1 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 00 Hz任一 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 dB不合格。 16.2耳气压功能不良治疗无效不合格。 16.3 中耳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鼓膜穿孔愈合后合格。 16.4 内耳疾病或眩晕症不合格。 16.5晕机病治疗无效不合格。 16.6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7嗅觉丧失不合格。 16.8 影响功能且不易矫治的咽喉部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9 影响功能的口腔及颞下颌关节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附录A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方法和鉴定原则 (参考件) 本附录包括各科常规检查项目、方法和一些病症鉴定原则。凡与临床检查要求一致的项 目,体检时 按临床检查方法进行。必要时可做特殊项目检查。 A1精神、神经科 A1.1 常规检查项目 ’ A1.1.1病史搜集。 A1.1.2精神检查。 A1.1.3脑神经检查。 A1.1.4运动检查。 A1.1.5感觉检查。 A1.1.6反射检查。 A1.1.7植物神经检查。 ‘ A1.2常规检查项目重点内容 病史捏集例重于现病史和飞行事故征候情况,以及社会适应情况。其他见GBl6408.3附 录A。 A1.3病症鉴定 A1.3.1 神经症倾向:如果症状轻,易恢复,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平均分数以上)或飞 行成绩优良,经 锻炼或矫治恢复正常合格。 A1.3.2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30 min内,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半年,脑电图正常 ,无癫痫发作倾 向,无智力、性格改变,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合格。 A1.3.3颅脑外伤颅骨骨折不合格。 A1.3.4脑脊液漏不合格。 A2外科 A2.1 常规检查项目 A2.1.1 病史按集。 A2.1.2人体测量。 A2. 1.3 营养发育。 A2.1.4皮肤检查。 A2。1.5淋巴结检查。 A2。1.6头颅检查。 A2。1.7颈部检查。 A2、1.8胸部检查。 A2。1.9腹部检查。 A2。1.10脊柱检查。 A2。1.11 四肢检查。 A2、1.12 生殖器检查。 A2.1.13肛门检查。 A2。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2.3病史搜集 询问有无外伤史,体育活动、飞行训练中身体反应情况,有无血尿、便血等。 A2.4病症鉴定 A2.4.1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合格,泛发性神经性皮炎经过治疗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合 格。 A2.4.2 慢性湿疹、症状轻、不影响睡眠合格。 A2.4.3 银屑病经过治疗后,皮损面积小,症状轻,对睡眠、学习无影响合格。 A2.4.4 非暴露部位范围小的白癫风合格。 A3 内科 A3.1 常规检查项目 A3.1。1病史按集。 A3.1。2脉搏、血压检查。 A3.1。3营养状态检查。 A3.1。4头颈部检查。 A3.1.5胸腔部检查。 A3.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t 3附录A。 A4眼及其附属器 A4.1 常规检查项目 A4.1.1病史搜集。 A4.1.2一般检查项目。 A4.1.2.1 眼险、结膜、泪器。 A4.1。2.2角膜、巩膜。 A4.1、2.3前房、虹膜、瞳孔。 A4.1。2.4 晶状体、玻璃体。 A4.1.2.5眼底。 A4.1。3视功能检查。 A4.1.3.1/远视力。 A4.1.3.2近视力。 A4.1.3.3色觉。 A4.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5耳真咽喉及口腔 A5.1 常规检查项目 A5.1.1 病史搜集。 A5.1.2 一般检查项目。 A5.1.2,1 外耳、鼓膜。 A5.1.2.2外鼻、鼻腔。 A5.1.2.3口咽、鼻咽部。 A5.1.2.4喉部。 A5.1.2.5颞下领关节。 A5.1.2.6 口腔。 A5.1.3功能检查。 A5.1.3.1 听力功能检查:耳语检查。 A5.1.3.2 耳气压功能检查: a.耳听诊管检查; b.捏鼻鼓气检查。 A5.1.3.3 低头体位引流检查。 A5.1.3.4 鼻呼吸功能检查。 A5.1.3.5嗅觉检查。 A5.2 病史招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 病史搜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见GB16408.3附录A。 附录B —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常规辅助检查项目 (参考件) B1 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及分类)。 D2 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沉渣镜检)o B3胸部x线检查。 B4肝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提出。 ’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一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负责起草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校飞行学生。 2 引用标准 GBl6408.3—199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3体检鉴定结论 。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l合格; b.暂时不合格; c.不合格。 4 一般条件 4.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 a.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馒性的疾病; c.创伤性后遗症。 4.2 影响功能的16f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4.2 恶性肿瘤或影响生理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5精神、神经系统 5.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5.3神经症不合格。 神经症倾向个别评定。 5.4睡眠障碍不合格。 5.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5.6言语障碍不合格。 5.7 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 5.8癫痫不合格。 5.9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 5.9.1 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9.2 无意识障碍的闭合性颅脑外伤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临床症状,脑电图正常合 格。
眼睛一定要好吧
要视力5.3 身体素质好,不要色盲,色弱 还要有一定关系~~

7,一般的民航飞行员都需要什么条件

朋友,我虽然不是飞行员,但当初也曾差一点就飞上蓝天了。我郑重劝告你,千万不要指望什么“通关技巧”!飞行可不是闹着玩的,在身体检查方面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行就是不行!即使你靠某种措施蒙混过关,最终也会自食其果。飞行的风险性很高,如果在天上因为身体条件出了事故,把命丢了,你觉得合算吗? 要报考飞行学院,首先要在高考之前2、3个月做2次体检。首先是初检,一般分为四大科目:即眼科、耳鼻喉科、外科、内科。一般都要求报考者首先检查眼科,这是因为眼科淘汰率最高。大多数报考者在这一科就会被淘汰,以后的科目也就不必检查了。我当年报考时,全校报名的男生共有10人,结果头一关眼科就刷掉了7个。眼科主要检查视力和眼底,要求视力正常,不得有近视、远视、沙眼等疾病,以及色盲、色弱等缺陷。飞行员查视力用的是专用的“C”字表,有8个方向。远比“E”字表难度大。 第二关耳鼻喉科要检查听觉、嗅觉、牙齿、口腔等的健康,淘汰率也不低。即使只补过1颗牙齿的,也很难通过。外科和内科就象一般的医院体检差不多,初检通过率一般比较高。 通过初检者的比例一般在10%左右,入选者会再进行一次全封闭的复检。报考者集中居住,不能回家,一般要连续进行2天到3天。内容包括非常详细的身体检查、运动和体能测试、协调和平衡能力测试、意志品质测试等。具体科目我就不详细说了。总之多数初检合格者在这一关将会被淘汰。剩下的都是优中选优的“精品”了。 通过了复检,就算是体检合格。而后再通过政审,考生就可以在高考时填报空军飞行学院了。只要考分超过最低本科录取线,就能被录取。政审和成绩这两关是相对比较容易通过的。 飞行学员入校后,立即要进行第三次检查,内容比第二次更详细。不合格者将会被转入地勤专业学习,不会再有飞上蓝天的机会了。以后的学习过程中,每学期都会刷掉一些成绩相对较低的学员。最后剩下的大约占入学人数的30%——40%。这些人才会成为真正的飞行员。 若从最初的报名开始算,最终真正当上飞行员的人还不到2%。这些人论身体条件也都是很不错的,但最终绝大多数都圆不了飞行的梦想,可见标准的严格。在初检中有微小缺陷勉强通过的,入校后也几乎肯定会淘汰掉。所以我再次劝你放弃,尽管这种劝告有点残酷。按我的切身体会,与其努力奋斗后在最后一刻被淘汰,还不如当初就放弃呢!长痛不如短痛!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M 7007.3—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校飞行学生。 2 引用标准 GBl6408.3—199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3 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 飞行合格; b.暂时不合格; c.不合格。 4 一般条件 4.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 a.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馒性的疾病; c.创伤性后遗症。 4.2 影响功能的16f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4.2 恶性肿瘤或影响生理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5精神、神经系统 5.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5.3神经症不合瘛? 神经症倾向个别评定。 5.4睡眠障碍不合格。 5.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5.6言语障碍不合格。 5.7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5.8癫痫不合格。 5.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5.9.1 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9.2 无意识障碍的闭合性颅脑外伤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临床症状,脑电图正常合格。 5.9.3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不超过30 min,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六个月后个别评定。 5.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5.11 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2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3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6心理学 .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7 呼吸系统 7.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7.2肺结核不合格。 肺结核一年内治愈体质良好合格。 7.3 自发性气胸不合格。 7.4 胸腔脏器手术后不合格。 8 循环系统 8.1 心血管疾病不合格。 8.1.1 临界高血压无明显症状合格。 8.1.2 急性病毒性心肌炎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8.2 心电图明显异常不合格。 I度房室传导阻滞、单纯性sT一T改变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8.3 难以治愈的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9消化系统 9.1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不合格。 9.1.1 消化性溃疡治愈后合格。 9.1.2 阑尾切除术或腹外疮修补术后,经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后退症合格。 9.1.3 直肠、肛门疾病治愈后无功能障碍合格。 9.1.4 胆囊结石治疗三个月后,经复查末发现残留结石及后退症合格。 9.2病毒性肝炎不合格。 9.2.1 急性肝炎治愈后地面观察半年至一年无异常改变合格。 9.2.2 单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合格。 10泌尿生殖系统 10.1 泌尿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10.1.1 急性泌尿道感染治愈后合格。 10.1.2 急性肾炎治愈后合格。 10.1.3 生理性蛋白尿合格。 10.1.4非病理性血尿合格。 10.1.5 泌尿系统结石治疗后,无残留结石及后遗症合格。 10.2严重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11造血系统 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贫血,原因明确,治疗效果较好合格。 12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弥漫性单纯性甲状腺肿合格。 13 运动系统 运动系统疾病、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骨折治愈后功能正常合格。关节损伤或脱位治愈后无复发,功能正常合格。 14皮肤及其附属器 14.1 难以治愈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神经性皮炎、湿疹、银屑病、白痴风个别评定。 14.2性病不合格。 15限及其附属器 15.1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o.7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o.3,戴镜矫正视力不低于1.o,屈光不正不超过土3.00 D(球镜当量)合格。 (飞行时必须戴矫正眼镜,并携带备份眼镜。) 15.2 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1.0不合格。 15.3视野异常不合格。 15.4色盲、色弱不合格。 15.5夜盲治疗无效不合格。 15.6 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不合格。 16耳鼻咽喉及口腔 16.1 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 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dB不合格。 16.2耳气压功能不良治疗无效不合格。 16.3 中耳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鼓膜穿孔愈合后合格。 16.4 内耳疾病或眩晕症不合格。 16.5晕机病治疗无效不合格。 16.6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7嗅觉丧失不合格。 16.8 影响功能且不易矫治的咽喉部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9 影响功能的口腔及颞下颌关节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附录A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方法和鉴定原则 (参考件) 本附录包括各科常规检查项目、方法和一些病症鉴定原则。凡与临床检查要求一致的项目,体检时按临床检查方法进行。必要时可做特殊项目检查。 A1精神、神经科 A1.1 常规检查项目 ’ A1.1.1病史搜集。 A1.1.2精神检查。 A1.1.3脑神经检查。 A1.1.4运动检查。 A1.1.5感觉检查。 A1.1.6反射检查。 A1.1.7植物神经检查 A1.2常规检查项目重点内容 病史捏集例重于现病史和飞行事故征候情况,以及社会适应情况。其他见GBl6408.3附录A。 A1.3病症鉴定 A1.3.1 神经症倾向:如果症状轻,易恢复,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平均分数以上)或飞行成绩优良,经锻炼或矫治恢复正常合格。 A1.3.2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30 min内,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半年,脑电图正常,无癫痫发作倾向,无智力、性格改变,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合格。 A1.3.3颅脑外伤颅骨骨折不合格。 A1.3.4脑脊液漏不合格。 A2外科 A2.1 常规检查项目 A2.1.1 病史按集。 A2.1.2人体测量。 A2. 1.3 营养发育。 A2.1.4皮肤检查。 A2。1.5淋巴结检查。 A2。1.6头颅检查。 A2。1.7颈部检查。 A2、1.8胸部检查。 A2。1.9腹部检查。 A2。1.10脊柱检查。 A2。1.11 四肢检查。 A2、1.12 生殖器检查。 A2.1.13肛门检查。 A2。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2.3病史搜集 询问有无外伤史,体育活动、飞行训练中身体反应情况,有无血尿、便血等。 A2.4病症鉴定 A2.4.1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合格,泛发性神经性皮炎经过治疗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合格。 A2.4.2 慢性湿疹、症状轻、不影响睡眠合格。 A2.4.3 银屑病经过治疗后,皮损面积小,症状轻,对睡眠、学习无影响合格。 A2.4.4 非暴露部位范围小的白癫风合格。 A3 内科 A3.1 常规检查项目 A3.1。1病史按集。 A3.1。2脉搏、血压检查。 A3.1。3营养状态检查。 A3.1。4头颈部检查。 A3.1.5胸腔部检查。 A3.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t 3附录A。 A4眼及其附属器 A4.1 常规检查项目 A4.1.1病史搜集。 A4.1.2一般检查项目。 A4.1.2.1 眼险、结膜、泪器。 A4.1。2.2角膜、巩膜。 A4.1、2.3前房、虹膜、瞳孔。 A4.1。2.4 晶状体、玻璃体。 A4.1.2.5眼底。 A4.1。3视功能检查。 A4.1.3.1/远视力。 A4.1.3.2近视力。 A4.1.3.3色觉。 A4.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5耳真咽喉及口腔 A5.1 常规检查项目 A5.1.1 病史搜集。 A5.1.2 一般检查项目。 A5.1.2,1 外耳、鼓膜。 A5.1.2.2外鼻、鼻腔。 A5.1.2.3口咽、鼻咽部。 A5.1.2.4喉部。 A5.1.2.5颞下领关节。 A5.1.2.6 口腔。 A5.1.3功能检查。 A5.1.3.1 听力功能检查:耳语检查。 A5.1.3.2 耳气压功能检查: a.耳听诊管检查; b.捏鼻鼓气检查。 A5.1.3.3 低头体位引流检查。 A5.1.3.4 鼻呼吸功能检查。 A5.1.3.5嗅觉检查。 A5.2 病史招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 病史搜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见GB16408.3附录A。 附录B —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常规辅助检查项目 (参考件) B1 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及分类)。 D2 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沉渣镜检)o B3胸部x线检查。 B4肝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一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齐清、王树明、李平旺、杜建英、高树明、吴坚。
题主的问题有点不准确,是身体条件,还是技能条件,还是应聘条件?如果是身体体检的话,需要一类体检合格证,前面的答题者给出的是面试的基础条件,不能代表一类体检的要求,具体详细的每一项的指数,可以在CAAC的官方网站上面查到题主想问的民航飞行员,应该指的是121部的飞行员,而不是泛指包括91部通航,135部公务机的民航飞行员,那这里就简单说下技能条件首先必须要有商照+仪表签注+机型签注+ICAO语言等级其中获取商照首先要取得私照,通常的过程应该是私照,仪表,商照机型签注需要两年内有效的ATP(既航线执照)的笔试成绩,之后参加初始改装,初始改装的意思就是确定你未来要飞的机型,波音或者空客,737或747等等ICAO语言等级目前国内是硬指标,需要4级以上,如果是在国内学飞,需要参加国内的ICAO英语水平考试,如果是国外学飞,会自带4级再说一下应聘条件,自己出国自费获取商照之后不能直接进入121部,而是需要备案,如果没有备案的话,则需要500小时的国内通航运行时间,包括了前面提到的91部或者135部局方虽然有要求,但是航空公司会在局方的要求上提高一些门槛来保障自己的招飞质量,比如有的学生会要求学生英语水平达到雅思5.5以上才会接收,同样,体检的门槛也会相应增加总结一下,成为121部民航飞行员你必须具备的是:一类体检合格证,民航局备案,商照,机型签注,ICAO4其他的条件为附属条件,那就另外说了
一、民航飞行员招考条件1、民航飞行员招考身体条件:(1)身高:男性170-185厘米,女性身高168-180厘米;(2)体重: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员体重指数标准;(3)视力: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只眼睛裸视力(按C字视力表)不低于0.3,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4)无传染病,本人及家族无精神病史。2、民航飞行员招考文化条件:(1)高中生: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外语限考英语;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民航总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一般要求高考成绩总分应达到当年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以及英语最低控制线确定,按考生高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基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六级考试(分数在425分及以上)。3、民航飞行员招考政治条件: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成绩优良,有志于为民用航空飞行事业服务;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二、民航飞行员级别:1.四条杠是机长Captain:全机最高负责人,为非常有经验的飞行员;坐在驾驶舱内的左方驾驶座;根据国际法,飞机上的任何人包括乘客均须遵守机长发出的合乎法理的指令。(在我国国内乘客曾发生过因为航班延误,在空中把南航的机长叫出来批斗的!!!)2.三条杠是高级副机师Senior First Officer;3.二条杠是初级副机师Junior First Officer:全师第二负责人,为有经验的飞行员,协助机长完成飞行旅程;坐在驾驶舱内的右方驾驶座。4.一条杠是二副机师Second Officer:驾驶舱内最初级及经验最浅的飞行员;在长途机上负责替班工作;当飞机到达巡航高度才可坐上右方驾驶座。三、所有飞行员在执行航班任务前时应获得以下资格与证照:(1)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2)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商照或航线运输执照)(3)空勤人员体格检查合格证(4)教员执照(飞行教员适用) 扩展资料:航空不安反应是正常现象,这是一种警戒性因素,有利于飞行人员动员自身能量来适应飞行活动。但不安反映继续发展而失去警戒性质时则成为一种心理障碍。高空恐怖症会危及飞行安全。飞行中飞行人员发生高空恐怖症后,感到自己飞行的空间无限辽阔广大,自己和飞机远离地球,在一个无限空间飞行,自己非常渺小,预感这高空空间是人机不安全的唯一因素,只有迅速离开这种环境才行。儿童时期有对高度的恐惧感经历者,易患此症。参考资料:飞行员搜狗百科
民航飞行员招考身体条件:1、身高:男性170-185厘米,女性身高168-180厘米;2、体重: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员体重指数标准;3、视力: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只眼睛裸视力(按C字视力表)不低于0.3,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4、无传染病,本人及家族无精神病史。民航飞行员招考文化条件:1、高中生: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外语限考英语;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民航总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一般要求高考成绩总分应达到当年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以及英语最低控制线确定,按考生高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基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六级考试(分数在425分及以上)。民航飞行员招考政治条件: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成绩优良,有志于为民用航空飞行事业服务;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所有飞行员在执行航班任务前时应获得以下资格与证照:1、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2、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商照或航线运输执照)3、空勤人员体格检查合格证4、教员执照(飞行教员适用)扩展资料:民航飞行员是民航事业的主力军.民航飞行员的衣服,夏天都是白色的衬衣,冬天一般都是黑色的西服,颜色基本上全球统一,但是款式为各个公司制定,每个公司都不是相同的。 民航飞行员粗略分为机长和副驾两等级,但是机长和副驾里面又分成好多等级,副驾驶一般又分为第一阶段副驾驶(F1)、第二阶段副驾驶(F2)、第三阶段副驾驶(F3)第四阶段副驾驶(F4)左座副驾驶(FL);机长又分为机长,教员,检查员等等。民航飞行员应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断,意志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民航飞行员

8,一个飞行员具备什么条件

招飞体格摸底检查标准  第一部分 报考空军飞行学院考生身体自荐条件  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要上站体检。  1.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或有功能不全及步态不稳者;  2.有开颅、开胸手术史,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半年内有单纯性骨折史者;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腹痛、反酸、或腹泻)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族或本人有精神病、癫病(羊角疯),或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者;  10.十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1.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浓、鼻 血者;  12.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3.有哮喘及经常咳嗽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者;  14.明显斜视者;  15.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  16.女性月经经常失调、痛经或伴有明显贫血者。  第二部分体格摸底条件  l.身高男性在165—178cm内,女性在160——175cm内。不满十八周岁男性可低1cm。  2.体重男性52kg以上,女性45kg以上。  3.坐高不超过96cm,腿长不低于73cm。  4.上肢长不低于69cm。  5.胸围男性不小于80cm,女性不小于75cm。  6.血压平静收缩压不超过18.4kPa(138mmHg),舒张压不超过11.7kPa(88mmHg)。  7.脉搏在56—100次/分内。  8.视力双眼裸视力均在空军招飞视力(C形)表1.0以上,或对数E形视力表5.0以上。  9.色觉正常。  10. 听力正常。  11. 嗅觉正常。  12.无纹身。  第三部分 各部位体格标准  (供学校把关参考)  全 身  第一条 体质不良、体形不匀称不合格。  第二条 发育、营养不良或过瘦或过胖,身高与体重明显不成比例不合格。  第三条 各部位各器官结核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四条 各类恶性肿瘤以及妨碍着装,影响功能或容貌的良性肿瘤及瘢痕不合格。  第五条 重度或有继发感染的体癣、股癣、花斑癣、手癣、足癣及趾甲癣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寻麻疹、慢性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重度鱼鳞癣,大面积的神经性皮炎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第七条 暴露部位的白癜风,大面积斑秃,重度腋臭不合格。  第八条 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麻风及其密切接触史不合格。  第十条 明显贫血以及其它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十一条 风湿病、类风湿、痛风等疾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生理反射明显不对称,病理反射阳性不合格。  头颅部  第十三条 颜面部明显不对称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发育畸形不合格。  第十五条 颅骨骨折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十大条 各种头癣不合格。  颈 部  第十七条 各种甲状腺肿瘤,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不合格。  第十八条 明显斜颈不合格。  眼  第十九条 慢性泪囊炎不合格。  第二十条 屈光性角膜手术史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飞蚊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巩膜、虹膜睫状体、瞳孔。状体、玻璃体等器官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眼底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青光眼不合格。  耳  第二十五条 重度外耳道真菌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除副耳廓外,其它耳畸形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中耳炎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鼓膜穿孔、粘连等病变不合格。  鼻  第二十九条 除单纯性慢性鼻炎外,其它类型鼻炎均不合格。  第三十条 鼻息肉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慢性鼻窦炎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重度鼻中隔弯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反复鼻出血不合格。  口 腔  第三十四条 重度牙畸形(明显“地包天”、“天包地”)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牙齿脱落3个以上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 牙龈溢脓、牙龈萎缩、牙龈增生超过4对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预下颌关节经常性脱臼不合格。  咽喉部  第三十八条 影响发音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  胸 部  第三十九条 重度鸡胸、扁平胸,明显胸廓发育不对称不合格。  第四十条 各类心脏病、心包膜病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病理性心脏杂音不合格。偶发性期前收缩运动后消失合格。  第四十二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等肺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三条 胸膜炎、胸膜粘连、胸腔积液等胸膜疾病不合格。  腹 部  第四十四条 除单纯性阑尾炎、腹股沟疝手术治愈后外,其它腹腔器官手术史不合格。  第四十五条 胆囊炎、胰腺炎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 仰卧位肋下触及肝脏大1.5cm以上,或脾脏大0.5cm以上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 各类肝炎,澳抗阳性不合格。  第四十八条 慢性细菌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出血热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九条 肠道寄生虫除蛔虫病、鞭虫病、蛲虫病、钩虫病以及姜片虫病、绦虫病、梨形鞭毛虫病已治愈外,其它寄生虫病均不合格。  第五十条 立体时,右肾脏下垂超过全肾2/3,或左肾超过全肾1/3不合格。  脊 柱  第五十一条 脊柱明显形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驼背、侧弯,腰段生理前凸在2一5cm内合格。  第五十二条 脊柱疾病、损伤及其病史不合格。  四 肢  第五十三条 重度下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五十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关节腔外单纯性骨折,仅1—2次关节脱位无复发不影响功能合格。  左手小指末节缺损,双足除拇趾外缺损一趾,膝内外翻在 6cm内合格。  第五十五条 明显下蹲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五十六条 重度扁平足不合格。  第五十七条 多发或持重部位鸡眼、屏底不合格。  肛 门  第五十八条 半环形或环形痔,或较大经常出血的内外痔不合格。  第五十九条 直肠息肉、息憩、脱肛等疾病不合格。  第六十条 肛瘘不合格。  第六十一条 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泌尿生殖器  第六十二条 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六十三条 生殖系统发育异常或疾病不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治愈后半年,小的睾丸鞘膜积液、精液囊肿、阴囊内结节以及  隐睾手术下降阴囊内合格。  第六十四条 泌尿系统发育异常,或结石、囊肿等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包茎、阴茎头部下裂不影响排尿合格。  第六十五条 各种类型性病不合格。  第六十六条 经常性月经异常及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合格。  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方法  一、病史搜集  1.晕厥、昏迷、癫病、脑膜炎、肾炎。梦游等病史;  2.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腰痛、腿痛等病史;  3.气管炎\哮喘、结核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4.肝、胆、胰、胃、肠等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5.本人或家族中患精神病(包括父系、母系三代亲属);  6.经常晕车、晕船史;  7.本人住医院或手术情况。  二、人体测量  1.身高测量。在不穿鞋的情况下进行。受检者枕部、胸椎、骶椎及两足跟要与身高计垂直柱接触;头要正,颈要直,耳廓上切迹至眼外眦部的连线应与地平线平行;身高计的水平尺应该紧贴头顶。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2.上肢长测量。受检者直立位,上肢向前平举90度,手伸直,掌心向下,测其肩峰外侧缘中点至中指远端的距离,即为上肢长。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3.下肢长与坐高测量。嘱受检者坐在身高计的座板上,按测量身高的方法测出坐高。身高减去坐高即为下肢长。计算以厘米为单位。  4.体重测量。嘱受检者在体重计的踏板中心直立站稳,不要左右摇晃或故意用力施压。体重的计算以公斤为单位。  5.胸围测量。受检者面向检查者站立,两肩自然下垂。用软尺绕胸,前面通过乳晕下缘(女性通过第五胸肋关节),后面通过肩胛骨下角,为平静状态时的胸围;于受检者深吸气至极限时所测得的数值,为吸气时的胸围;于受检者呼至极限时所测得的数值,呼气时的胸围。胸围的计算以厘米为单位。  6.腰段生理弯曲测量。嘱受检者两足跟并拢,自然站立,用一根垂线,上端固定于第七颈椎棘突中心点,下端下垂固定于骶尾部正中线上,测其前凸最深点与垂线的垂直距离,即为腰段生理弯曲值。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7.膝内翻、膝外翻的测量。嘱受检者取站立位,而足跟、足尖同时并拢。测量膝内翻时,两内踝并拢,以皮肤刚刚接触为度,量两股骨内髁间的距离。测量膝外翻时,两股骨内髁并拢,以皮肤刚刚接触为度,量两内踝间的距离。膝内翻、膝外翻的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上述脊段生理弯曲、膝内外翻、上下肢长、座高测量,只在视诊有可疑时进行。  三、脉搏计数  (一)计数脉搏前,嘱受检者休息10分钟。  (二)脉搏计数法。计数15秒钟脉搏数,直到几个15秒钟的脉搏数相同为止,然后乘  4即为每分钟的脉搏数。  四、血压测量  (一)血压测量注意检查血压计是否保持零点水平,是否正常。  (二)测量血压前,嘱受检者休息10分钟。  (三)一律测量右臂肱动脉血压,以坐位为准。手臂的位置应该与心脏在同一水平,即与第四肋软骨同高。  (四)血压计的袖带,须绑扎在距肘窝上2—3厘米处,绑袖带以前,应将气囊内的空  气全部放出。每次测量血压前,血压计的汞柱平面应该在零点。听诊器头不能压得过重,更不能压在袖带下面进行测量。  (五)加压时不要过速、过高,一般加压至触诊桡动脉脉搏消失后;再加压2.67千帕(20毫米汞柱)左右即可。下降速度以每秒0.266一0.399千帕(2—3毫米汞柱)为适宜。  (六)测量血压以听诊为依据。收缩压取初听到搏动音的数值,即第一音为准。舒张压取搏动音突然由清晰转为低沉时的数值,即第四音为准。在个别情况下,搏动音突然消失时,则取消失时的数值为舒张压;第四音不易辨别时,则取搏动音开始减弱时的数值和完全消失时的数值的平均值为舒张压。  五、一般发育检查  一般发育系指整个机体的概貌而言。主要应该注意检查骨骼和胸廓有无畸形,肌肉是否丰满结实,身长与体重是否成比例,营养状态是否良好等。  六、皮肤检查  注意观察皮肤色泽,有无瘢痕、溃疡、瘘管、皮下静脉曲张或皮肤病等。  七、淋巴结检查  检查颈部、腋下、肘部和腹股沟淋巴结。注意其大小、硬度、有无肿大、压痛或瘘管,淋巴结与皮肤或周围组织有无粘连等。  八、头颈部检查  嘱受检者双足分开,弯腰低头。检查者双手触摸受检者的头部,双手拇指边分开头发,边触摸,边视之,有无畸形、外伤疤痕、斑秃、发癣、凹陷骨折以及甲状腺的情况。  九、外眼一般检查方法  1.眼睑检查。注意有无眼睑下垂、内翻、外翻、倒睫;睑缘有无潮红、肥厚、分泌物及痂皮等。  2.泪器检查。检查泪道时应注意泪点的位置、大小是否正常,泪点外翻、狭小或闭塞,有无瘘管;压迫泪囊部时,注意有无粘液或脓性分泌物排出。  3.结膜检查。注意睑球结膜及穹窿部结膜有无充血、水肿、干燥、滤泡、结节、睑裂斑、翼状胬肉、结石、乳头增生、瘢痕、睑球粘连等。  4.角膜检查。一般在明室用斜照法对角膜做初步检查。注意有无擦伤、混浊、溃疡、斑翳、退行性改变等。  5.巩膜检查。注意巩膜的颜色有无黄染、充血、结石等。  6.眼球检查。注意眼球的位置、双眼各方向运动、内集力等是否正常;有无眼球突出、凹陷、偏斜;并须用指测法检查眼压,有可疑者须到当地医院测定眼压。  十、视力检查  1.统一用空军规定的标准视力表( C形视标)。在5米距离处进行检查,不采用2.5  米加反光镜的方法。视力表的高度要求1.0行与被检眼在同一水平线上。  2.一般采用人工照明,在视力表前上方离墙40厘米处悬挂100瓦带罩灯泡一只,使视力表0.8至2.0行得到均匀照明。亦可采用自然光线照明,但太阳光不能直接照射在视力表上。  3.检查前先向受检者讲解视力特点,打手势方法,讲清注意事项。检查时受检者一般取立位姿势检查。先查右眼,后查左眼。指认视标时,一般可自0.6行开始,视标要全部指认,每一视标检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秒。  4.记录方法 确认的一行加临近上一行的视标 全部认出0.8并能认出0.9行部分视标则记录为0.8+1、0.8+2……。  注意事项  1.检查前应在候检室等候,以防个别受查者背诵视标。  2.遮眼板勿压眼球,并防止强光耀眼。  3.指示棒尖端应放在视标下1厘米处,勿太近大远。  4.注意受检者体位姿势、手势和表情,随时注意盖眼情况。  5.防止暗示。当视标认错时,指示棒不要在原处停顿或重复指点。  十一、色觉检查  1.一般采用俞自萍色觉检查图。  2.在白天明亮的自然光线下检查。  3.检查距离一般为75厘米。  4.每版辨认时间一般不超过5秒种。  注意事项:  1.色盲本应保持整洁。弄脏和退色的版面不宜使用。  2.色觉检查应单个进行,防止其他受检者围观。受检者辨认时不能歪头斜视。防止给任何暗示。  十二、耳部检查  1.外耳检查:注意有无畸形、缺损、肿物等;  2.耳镜检查:注意观察鼓膜有无充血、内陷、增厚、穿孔、瘢痕等情况。  十三、听力检测方法  选择一个安静的房间,检查者用机械手表先后放在受检者左右耳边或用5米耳语法。  十四、鼻部检查  前鼻镜检查。注意观察鼻腔粘膜的色泽,有无充血、苍白、于痂、出血或糜烂;鼻甲的大小、有无肥厚、萎缩、表面是否平滑,鼻中隔有无穿孔,是否弯曲;其弯曲的程度、部位与鼻甲的关系,妨碍鼻腔通气或鼻窦引流的程度;鼻道的粘膜有无肿胀、狭窄,有无分泌物,其部位和性质如何;有无息肉;筛泡是否肥大等。  十五、嗅觉检查  用4个棕色、大小、形状相同的小瓶,分别装入等量的醋、酒精、汽油和水。  嘱受检者闭眼,一侧鼻孔由检查者堵住,检查者将嗅觉瓶置于受检者的另一侧鼻孔下,嘱其辨别其气味。两侧鼻腔分别检查。  注意事项  1.试液要经常更换,以免日久后气味减退或变质。  2.嗅觉瓶所放的位置要经常更动或更换检查顺序。  3.检查完毕,应及时盖好瓶盖,不要盖错,防止气味混杂。  4.嗅觉易于疲劳,故不可连续测试,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十六、口腔检查  观察口腔粘膜的色泽,有无充血和溃疡,软腭运动两侧是否对称,悬雍垂有无畸形、水肿;扁桃体的大小,咽后壁粘膜及牙齿有无充血、萎缩、溢浓、牙合畸形等。  十七、胸部检查  在胸部检查中,首先要注意胸廓的发育情况,有无异常胸型,有无外伤、手术疤痕,乳房是否对称,呼吸运动是否相等等。  1.心脏听诊。以常用的3个听诊区为主,听诊区如下:  (1)主动脉区:由胸骨左缘第三肋间向右横过胸骨柄,扩展到胸骨右缘第一、第二、三肋间及向右销骨下区、胸骨上回、右颈部,向下至心尖区。  (2)肺动脉区:由胸骨左缘第二肋间向上扩展至第一肋间、左销骨下区,向下至胸骨左缘第三肋间。  (3)左心室区:以心尖搏动为中心点,第四、五肋间水平向内2厘米,向外至腋前线。在单纯左心室扩大时,该区可向内侧扩展;而右心室扩大时,则向外侧扩大。  心脏收缩期杂音按临床六级分法(见36页)。  2.心脏叩诊。体检时,心脏叩诊一般采用仰卧位。嘱受检者充分裸露检查部位,体位要舒适,胸部肌肉放松,可以先叩诊左界,也可先叩右界,可以自心底部开始,也可以自心尖部开始,但都必须逐肋隙自外向内叩诊。  3.肺部听诊。  顺序与方法:两侧进行对称比较,由双侧相对位置、自上至下,先胸后背。一般嘱受检者微张口,作均匀地、较深的呼吸,有利于对呼吸音及罗音的听诊。  4.肺部叩诊。一般采用间接与直接叩诊法。受检者裸露检查部位,保持身体两侧平衡,使胸部肌肉松弛。一般先作胸前部叩诊,自肺尖开始,由上而下两侧对称部位比较叩诊,后作背部叩诊。背部叩诊时,嘱受检者采取坐位,头向前屈垂,身体稍向前弯曲,双上肢交叉抱肘位置进行。  十八、腹部检查  注意腹部有无外伤、手术疤痕;有无切口疝、腹白线疝、脐疝、腹股沟斜疝等;有无瘘管;有无腹壁的静脉曲张;有无皮肤病、肿块等。  (一)肝脏触诊  1.受检者取仰卧位,两腿屈曲,使腹部肌肉松弛,行腹式呼吸。  2.检查者位于受检者的右侧,用右手触诊。沿腹直肌右侧缘逐渐由下而上随呼吸接近肋弓。注意手指和手掌都要紧贴受检者的腹壁。触诊时宜轻轻用力,以免把肝脏推向后方。  3.肝脏测量。嘱受检者吸气,以腹壁与助弓相平时肝的大小为准,以厘米计算。对难以达到上述方法要求的受检者,可于平静呼吸状态测量肝脏大小。测量肝右叶时,取右侧锁骨中线与肋骨弓有交叉点,作为测量的起始点,与肋骨弓成直角量至肝下缘为止。但对局限型肝肿大者,应测量肋缘下肝脏的最大距离。测量肝左叶时,取剑突下缘作为测量的起始点,成垂直量至肝下缘为止。  4.注意事项  (1)触及肝脏时,不仅要注意大小,还要注意边缘厚薄、硬度,有无压痛或叩击痛,表面是否平滑等。  (2)注意肝上界的位置。  (3)注意与腹直肌鞘、右侧肾脏、胆囊等相鉴别。  (4)受检者有腹胀时,暂不宜进行肝脏触诊,可于空腹时进行。  (5)肝脏触诊,可因腹肌紧张、饭前饭后、运动前后、呼吸深浅、体型等因素影响其大小,在评定时应全面考虑。  (二)脾脏触诊  1.受检者取仰卧位,两腿屈曲,使腹部肌肉松弛,行腹式呼吸。  2.检查者位于受检者的右侧,左手掌置于受检者左侧第七至第十肋骨处,右手平放于腹部,与左侧肋下缘成垂直方向,逐渐由下面上接近左侧肋弓。手指末端应稍弯曲,轻压腹壁。当受检者深吸气时,进行脾脏触诊。  3.仰卧位轻度肿大的脾脏常不易于触及,可嘱受检者取右侧卧位,用双手触诊法检查。  4.测量脾脏大小时,嘱受检者取仰卧位,吸气至腹壁与肋弓相平,此时所触及的脾脏最远点与肋缘垂直的距离为脾脏的大小。以厘米计算。  5.注意事项  (1)触及脾脏时,不仅要注意大小,还要注意边缘厚薄、硬度,有无压痛或叩击痛,表面是否平滑等。  (2)脾脏的硬度分为软、中、硬三种程度。  (三)肾脏触诊  1.受检者一般取仰卧位,两腿屈曲,使腹壁肌肉松弛,采用双手触诊法。检查者的左手托位受检者腰部肾区,右手放在季助部,其弯曲的手指末端恰在肋下方。利用受检者的呼吸运动将右手逐渐深入,直抵后腹壁,并与同时将后腹壁推向前方的左手相接触。若两手已经相接而尚未触到肾脏,就令受检者深吸气,此时肾脏下移与右手相遇,可触及肾脏下极。肾下垂时,肾脏可能在两手间被握住。必要时,可作坐、立位触诊。触及其大小以厘米计算。  2.触及肾脏要注意大小、形状、硬度、表面状态和移动度。  十九、脊柱一般检查  (一)视诊。嘱受捡者背向检查者站立,注意观察脊柱的发育状态,有无驼背、腰段过度前凸、胸段下段或腰段后凸,棘突排列是否整齐,脊柱有无侧弯。  (二)触诊。嘱受检者向前弯腰约30度的姿势,检查者自上而下分别沿着棘突及棘突间隙和椎旁逐个施压与叩击,注意有无压痛或叩击痛。  (三)功能检查。嘱受检者取站立位,作脊柱前弯、后伸、侧弯活动,并固定骨盆时年左右旋转话动。  二十、四肢检查  四肢检查时,既要做好一般检查,又要做好功能检查。  一般检查。注意观察四肢的骨骼和肌肉的发育状况,并与对侧比较。有无畸形,手指、脚趾有无残缺不全,有无膝内翻、膝外翻、扁平足、姆外翻、鸡眼、洪豚、下肢不等长等。发现异常时,须作上下肢功能活动。  二十一、神经反射检查  (一)生理浅反射检查。检查腹壁反射及提睾反射:受检者仰卧,全身肌肉放松,检查者用钝竹针轻轻划腹壁或大腿内侧皮肤,引起刺激部位肌肉收缩,应为对称性收缩。反射消失或不对称为阳性。  (二)病理反射检查巴彬斯基氏征:检查时受检者平卧,全身肌肉放松,髋、膝关节伸直。足于床上轻度外展位,检查者用左手持住其踝部,右手以钝针,由足底外缘向前小趾根部轻向内侧至姆趾根部。姆趾背屈,其余四趾扇形散开为阳性。  二十二、男生殖器检查  注意阴茎有无畸形。检查睾丸的大小、硬度,有无压痛,是否已下降到阴囊内。附睾有无肿痛、硬结。精索有无压痛、增粗。有无精索静脉曲张和鞘膜积液。  二十三、肛门检查  嘱受检者背向检查者站立,两足分开,向前弯腰,两手触地,膝关节伸直。注意观察有无外痔、肛瘘、肛裂、脱肛、肛门皮肤病等。  体 征 的 判 定  一、体 质  体质分为良好、中等、不良三类;  体质不良系指身体瘦弱、肌肉松软无力、骨骼纤细、颈细长、两肩下垂、肩胛骨显露、身高与体重明显不成比例,脂肪缺乏或过度肥胖等。  身高与体重明显不成比例,判定方法如下:  标准体重=身高一110  超过标准体重 20%为肥胖  低于标准体重 15%为过瘦  二、发 育  发育分为正常、不良二类。  发育指在一定年龄人体的身高、体重以及身体各部器官相应的成长状态而言。一般根据人体以育正常指标,胸围等于身高的一半,两上肢展开长度等于身高,坐高与下肢长基本相等。临床上一般把正常人体发育分或为三型判定:  1.瘦长型(无力型):体高肌瘦、颈细关、肩下垂、胸廓扁平、腹上角小于 90度。  2.矮胖型(超力型):体短粗壮、颈粗短、面红、肩平、胸廓宽阔、膀上角常在90度。  3.均称型(正力型): 体格各部分结构合理,体型均称。  而在体检中,将发育分为正常、不良二类。瘦长型(无力型)。矮胖型(超力型)属于发育不良;均称型(正力型)为正常,属发育良好、多数青年人体重的增长可能慢于身高的增长,如果骨骼和关节发育良好,左右对称无畸形,虽营养状态或肌肉发育稍差,身高与体重的比例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能认为是发育不良。  三、营养状态  营养状态可分为良好、中等和不良。  良好:精神饱满,皮肤、粘膜色泽红润,皮肤有弹性,皮下组织丰满,脂肪分布均匀,肌肉结实。  不良:精神萎靡,毛发稀少易脱落,皮肤干燥、松弛、无光泽,皮下组织不丰满,肌肉松弛无力。  中等:介于以上两者之间。  四、鼻中隔偏曲  (1)鼻中隔偏曲的判定应从鼻腔解剖结构、其窦引流、鼻呼吸功能和治疗效果综合考虑。  (2)鼻中隔高位偏(指沿中鼻甲下缘以上区域的偏曲),用1%麻黄素收敛后,中鼻甲大部分被挤压,影响引流或中鼻甲大部分仍不能显示者,为重度高位中隔曲,应淘汰。  五、外耳道真菌病  外耳道软骨段有少许膜状物或管状痂皮,尚有灰白色点片状菌苔,取出痂皮后皮肤潮红、粗糙;或病变已波及鼓膜,鼓膜表面混浊,有散在黄黑色点状物或呈现不规则之龟裂或毛刺状,均为重度外耳道真菌病,应予淘汰。若外耳道仅有少量痂皮,取出后皮肤略潮红,无明显菌苔,鼓膜标志正常,应予合格。  六、牙哈畸形  1.深复合(天包地):在正中时,上前牙遮盖下前牙唇面的垂直距离超过下前牙唇面高度的三分之一,一般予以淘汰。  2.反合(地包天):属于上下牙弓及凳骨近远中或侧向关系异常。在正中时,下前牙(后牙)咬于上颌前牙(后牙)的唇(颊)侧。  反合超过3对为重度,一般予以淘汰。  3.增生性牙龈炎  重度:牙龈增生超过牙冠,盖住唇(舌)面,炎症多已消退,增生之牙龈韧而实超过4对,应予淘汰。  4.萎缩性牙龈炎  重度牙龈萎缩,牙根暴露4毫米以上,牙松动。  七、胸廓发育状况  正常胸围=1/2身长±8cm。  评定明显桶状胸、扁平胸、狭小胸如下:  明显桶状胸:左右径一前后径<4cm;  明显扁平胸:左右径一前后径>10cm;  明显狭小胸:1/2身长<10cm以上。  八、心脏听诊  1.生理性收缩期杂音一般掌握原则是:心尖区不超过Ⅱ级、肺动脉瓣区不超过Ⅲ级、主动脉瓣区不超过I级,且柔和、吹风样、不传导。  第一、二音强度改变及其分裂,或第三心音,确系生理因素所致,可合格。  后来就是政审。。。。。。。。。文化成绩从高到底筛选
身体要好,特别是眼要好。心品要好。政审要合格。现在报考飞行员的话,文化课也要达标。
不恐高 不晕机 不打灰机
身体、知识、政治清白
文章TAG:报考飞行员条件民航飞行员工作后多久可以升机长报考飞行飞行员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