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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欠税税务机关怎么办,税务局欠税怎么办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31 18:08:25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税务局欠税怎么

任何方式的欠税,都有解决的办法。税务局欠你,也会有办法退或按预交处理的。

税务局欠税怎么办

2,欠税交不起该怎么办

一、欠税交不起该怎么办1、公司欠税交不起,处理方法包括遇到自然灾害或者生产经营恶化时申请减免;申请延期;申请破产;清算抵税。对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催缴,同时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六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二、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多少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其中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欠税交不起该怎么办

3,各级税务机关应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

《欠税公告办法》在第4条第1款中规定:“公告机关应当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

各级税务机关应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

4,欠税管理办法

一、正面回答欠税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税务机关的欠税公告行为,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新的欠税的发生,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根据相关法律及其细则制定所称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二、详细分析欠税管理办法包括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或解缴的税款。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批准的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审计机关、财政机关检查已查定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依法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提供纳税担保后,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其他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的税款。三、欠税是什么意思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欠税数额不满1万元,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5,企业欠税后走逃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主要是看欠税金额,如果金额超过5万的话,就购成逃避追缴欠税罪,要负刑事责任的!
先追究你的责任!!!哈哈!!!你还在试用期呢!!小心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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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增值税欠税怎么处理

一、正面回答增值税欠税的处理方式为:1、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2、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二、分析详情增值税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增值税留抵抵欠税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情形下,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允许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三、增值税欠税不交会怎么处罚对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催缴,同时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

7,企业逾期未缴税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企业逾期未缴税,税务机关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不合法,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因缴税问题发生分歧,因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诉讼。

8,对纳税人欠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追征特殊情况可以

严格来说,是不对,因为没有先前条件。只有结果。征管法规定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错了,应该要区别情况。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

9,如果纳税人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如何处理

民不与官斗,虽然这句话带有奴性思维,不好听,但是中国的现状还确实要求你这样,不然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虽然在税法上,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等的,企业有的更多的是义务,执法机关拥有更多的是权利。 纳税人不配合税务机关,则税务机关根据税法有行政权利如下: 1.税务管理权。  2.税收征收权。  3.税务检查权。包括有权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核算、发票使用和其他纳税情况、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进行查验登记等;  4.税务违法处理权。包括有权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税收行政立法权。  6.代位权和撤销权。 看到没,即使走司法渠道,税务机关人家也是有法可依,而纳税人拥有的权利是按期足额纳税(真想不容这算哪门子权利),所以不配合的结果是不需要你配合,你还得乖乖按期足额纳税,很可能带来以后税务机关的特别“关照”发现问题从严从重处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追问

10,纳税人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可否查封其土地

可以,但有一定的先决条件。具体请参考如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  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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