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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表格怎么填写,成品油消费税附表3中是否要把本月所有销售的油品全部填写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12 05:37:22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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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品油消费税附表3中是否要把本月所有销售的油品全部填写

不一定,做帐做的起来就可以了

成品油消费税附表3中是否要把本月所有销售的油品全部填写

2,启用新申报表后还需要填写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吗

回答:当启用新申报表后,就不需要再填报原《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了,因为新申报表已最大化的兼容原有各类消费税申报表的功能,并与税种登记信息自动关联。所以申报时系统将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专用的《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适用)》自动带出,成品油期初库存自动带入,纳税人可以继续计算抵扣税额。

启用新申报表后还需要填写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吗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七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搜

这个表(七)是汽油零售企业或加油站用的,其它企业不用填。
你是网上报税?如没有点申报,如主表能报上去不要求你报此表,你就可以不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七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搜

4,2020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表

法律分析:2020年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表如下:1.汽油1.52元/升2.柴油1.20元/升3.航空煤油1.20元/升4.石脑油1.52元/升5.溶剂油1.52元/升6.润滑油1.52元/升7.燃料油1.20元/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5,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里面成品油那张表格具体怎么填写

如果是为了申报用,可以不用填,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增值税主表,附表一、二,还有固定资产进项就行了
不用填,加个公章就可以了。
一般不用填,也不用保存

6,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表

法律分析: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表如下:六、成品油 1.汽油(1)含铅汽油 0.28元/升(2)无铅汽油 0.20元/升2.柴油 0.10元/升3.航空煤油 0.10元/升4.石脑油 0.20元/升5.溶剂油 0.20元/升6.润滑油 0.20元/升7.燃料油 0.10元/升法律依据:《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全文

7,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表七成品油购销表怎样填表

没数这表就不用管它,直接操作别的,申报。
你是网上报税?如没有点申报,如主表能报上去不要求你报此表,你就可以不报,
只有加油站才报这个表,其它单位无需要报送此表。

8,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制

一、消费税方面:汽油的消费税是按“升”计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汽油产品的计量单位中,“吨”与“升”之间的换算标准为1吨=1388升,则25吨=1388X25=34700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文件)规定:汽油(无铅)的消费税税率为1.0元/升,则34700升就应征收34700元消费税; 二、增值税方面:题目中已注明200000元为增值税价税合计,即我们常说的“含税销售额”。而增值税的销售额通常均指“不含税销售额”,其与消费税的销售额应该是一致的,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适用税率),具体到该题,汽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增值税(消费税)销售额=200000÷(1+17%)=170949.17元。 三、运费收入应征收增值税,与消费税申报无关。

9,这个关于收款的表怎么填啊急

户主填收款人的名字,下面填收款人的银行账号。swift这个需要询问银行才行。其它的就简单了。
可以发个表的格式上来,不太清楚你说的是什么表,是科目汇总表,还是指凭证的本身,还是根据凭证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会计报表??

10,成品油发票购买方已认证如何开具信息表步骤

一、发布本公告的目的是什么?  为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生产、批发、零售的全流程税收监控管理,发布本公告。  二、如何开具成品油发票?  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一)销售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成品油发票。  (二)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分别使用相应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三)纳税人应按照以下规则开具成品油发票: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计征,为便于计算成品油发票上载明的成品油数量对应的消费税税额,成品油发票的“数量”栏统一为“吨”或“升”,以其他计量单位销售的成品油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的换算率换算为“吨”或“升”。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4.成品油批发和加油站等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某一类别油品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载明的同一类别油品总量。  例如,某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已取得成品油专用发票载明的柴油100吨、石脑油30吨,取得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载明的石脑油50吨,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购入柴油和石脑油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已经确认的信息后,可开具100吨柴油和80吨石脑油的成品油发票。  三、纳税申报表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自税款所属期2018年3月起,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规定的申报表于2018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附列资料有:《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委托加工情况报告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公布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四、对纳税申报实行比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消费税纳税申报时,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内容包括: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填报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开具的成品油发票、取得的税款扣除凭证、备案的税收优惠、代扣代缴税款等。纳税人申报的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分别大于或等于已开具成品油发票载明的同类油品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  五、关于具体衔接问题有何规定?  (一)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二)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的成品油,取得2018年3月1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扣除规定的,纳税人应于税款所属期2018年4月前申报,计入《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一、扣除税额及库存计算”第2列对应的油品数量中。连续生产耗用后,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

11,批发和零售商品销售和库存的表这个表怎么填写跪求大神解答

楼主给出的统计报表格式、内容很明确,可以按照其中商品分类口径对本企业经营商品进行分类统计,基础数据“销售额”、“零售额”来自于日常业务核算和日常报表统计,一般情况下都是电算化软件或电子表格账务,数据集成、查询,应该不是问题。上述说明,基于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12,汽油柴油税目的消费税率税额是多少呀

1、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2、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为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扩展资料为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一、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1、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2、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3、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前,应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二、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应凭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所载明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数量,按规定计算退还消费税,其他发票或凭证不得作为计算退还消费税的凭证。三、自税款所属期2018年3月起,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享受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人申报的某一类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开具的该同一类成品油发票所载明的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比对不相符的,待解除异常后,方可解锁。四、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包括3月10日),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五、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的成品油,取得2018年2月28日前(包括2月28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扣除规定的,纳税人应于税款所属期2018年4月前申报,计入《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外购入库数量”中,连续生产耗用后,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

13,如何填制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按填表说明填写即可:《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填表说明一、本表逻辑关系为:1、1+5-9-11=152、2+6-12=163、3+7-10-13=17二、应按照不同的油品型号逐行填写;三、第1栏期初库存“自购数量”,填写会计帐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37623435簿记载的期初库存成品油数量;四、第2栏期初库存“代储数量”,填写代储油记录记载的期初库存代储成品油数量,代储是指外单位购买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库存放的成品油;五、第3栏期初库存“自购金额”,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期初库存成品油成本金额;六、第5栏 本期入库“自购数量”,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本期入库成品油数量;七、第6栏 本期入库“代储数量”,填写本期委托方提供的购油发票复印件上注明的数量;八、第7栏本期入库“自购金额”,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本期入库成品油成本;九、第9栏本期出库应税部分“数量”,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本期销售和视同销售的成品油的数量;十、第10栏本期出库应税部分“金额”,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本期销售和视同销售的成品油的销售成本;十一、第11栏本期出库非应税部分“自用”是指自有车辆自用油,其“数量”为领用记录记载的本期领用成品油数量;十二、第12栏本期出库非应税部分“代储数量”,填写代储成品油记录记载的委托方领用数量;十三、第13栏本期出库非应税部分“自用金额”,为领用记录记载的本期领用成品油数量乘以自购成品油平均单价;十四、第15栏期末库存“自购数量”,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期末库存成品油数量;十五、第16栏期末库存“代储数量”,填写代储油记录记载的期末库存代储成品油数量;十六、第17栏期末库存“自购金额”,填写会计帐簿记载的期末库存成品油成本金额。
就是一个成品油商品实物台帐,根据相关购进、销售单据登记入库出库数量金额,计算库存存量

14,消费税纳税流程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4、给你法规你看一下  6.1 消费税纳税指南  6.1 一般规定  6.1.1概念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6.1.2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委托加工(另  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6.1.3征收范围  消费税共列举二十五个征税项目。具体名称是:  1、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  胎、摩托车、小汽车。  2、子目: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小汽  车、越野车、小客车。  6.1.4税率  消费税税率有两种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从3%∽45%,具体请见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汽油、柴油  3、复合税率(比例和定额):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  6.1.5纳税环节  消费税纳税环节为生产和进口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由生产销售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6.1.6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  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6.1.7纳税地点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  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3、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  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1、工业企业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确定在受托方所在地,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  代收的税款。  2、个体工商业户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确定在委托方所在地,由委托方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  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四)退关或国外退货的应税消费品的补税地点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五)金银首饰的经营单位到外县(市)临时销售金银首饰,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开具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纳税。  6.1.8纳税期限及缴款办法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以一个月为一纳税期,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  法规规定了纳税流程,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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