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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职扩招在线学习平台,学习税务改革先锋人物 我要怎么做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8 17:45:01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如何做一个公司的税务筹划呢?

税务筹划,可以从节税的角度来说,6个方面,2020年很实用,手把手教你操作:1、 年会礼品发放,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企业在业务宣传、年会、促销会等活动中,都会给到场人员给予一些礼品的发放。那么,对于企业所发放的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业务描述某城市综合体,在开业期间,对前来光顾的客户微信扫码关注,便可以领取一份礼品。

那么,对于公司给客户随机发放的开业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政策解析:通过对以上政策的解析,对于公司在开业期间给前来光顾的客户所赠送的礼品,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如果企业赠送的不是“礼品”,而是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 工资与年终奖,如何分配?个人所得税最少?2019年1月1日开始,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纳,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对于个人取得年度收入如何划分综合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励?个人所得税最少呢?业务描述张三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0万元,可在税前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共计5万元,年终公司发放奖金4万元。那么,张三2019年如何分配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最少?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对于个人在一年中取得的综合所得与奖金,由于其缴纳的形式不同,结合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式,得出综合所得与奖金分配临界点如下:3、 员工福利发放,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咱们中国人是一个非常注重节日的国家,中秋节、端午节、春节,都会给员工发放一些福利,那么,对于企业给员工发放的福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业务描述2019年中秋节嘉诚公司给员工每人发放了一盒月饼,月饼单价500元每盒,员工在领取月饼时,在发放表上签订。

财务在列支福利的账务处理中,将发放表附在记帐凭证后,这样一来,公司给员工发放的节日福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根据2012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的“所得税相关政策交流”在线网友回复中体现:[ 所得税司巡视员 卢云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非人人有份)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通过对以上政策的解析,对于企业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给员工发放的月饼,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改变一下处理方式,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如:月饼是在员工会餐时吃掉的,同时,财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凭证与摘要显示“员工会餐购月饼一批”,这样一来,月饼就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同一盒月饼,不同的表现形式,就有不同的纳税结果。4、 员工旅游奖励,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企业为了激励员工,花样也是多种多样,有物资奖励、有股权激励、旅游奖励也是非常普遍,可是,面对旅游奖励是否存在涉税风险呢?业务描述:某汽车4S店为了激励销售顾问完成销售任务,对达成年度销售目标的销售顾问,公司免费提供欧洲7国游,同时,可以携带家人一同出国旅游。

那么,对于公司提供的奖励福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文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公司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也就是说,公司对营销人员进行的旅游奖励,应该根据所发生费用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员工家属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如果公司组织参观的是一些“革命纪念馆”、“毛泽东故居”等具体教育意义的地方,则属于“红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经费,这样一来,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5、如何通过“差旅费”进行个人所得税节税筹划?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员工出差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殊不知,就员工出差还这项业务,还能够发挥纳税筹划的效果。

业务描述:王成是销售部经理,一个月几乎有20天在全国跑业务,一份付出一份回报,每个月的工资也在3万元左右。每个月财务在发工资时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让王成很是头疼,总想找办法避避税。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筹划一下吗?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政策解析: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差旅费津贴、误码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由于王成的工作性质,长期在外出差,公司可以按以上方法进行筹划的纳税筹划:1、将原来工资每月3万元,降低至每月1万元,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免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而且工资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之后,个人所得税已经很少了,几乎可以忽视不计;2、其他工资,以出差补贴的形式给到王成(当然,公司得有出差补贴标准,如:1000元/天),由于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样一来,王成的个人所得税将得到极大的降负。6、 员工车辆补贴,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公务车已经不再成为企业的必须品了,随之而来的却是公务用车补贴,对于公司用车补贴,在税收缴纳上有何规定呢?业务描述:张三是嘉诚公司的总经理,在日常对外接洽业务中,公司未备置公务用车,每月按3000元标准报销公务用车补贴,报销形式为油料费、维修费等。

那么,对于张三报销车辆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相关规定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政策解析:在现实工作中,车辆补贴有多种形式,如:1、报销油料费;2、按实际公里数补贴;3、员工将车辆租赁给公司使用等。往往我们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形式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税务局工作的人都很懂税法吗?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1.作为基层税务一线的一名税务工作者,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发言权。在税务局工作的同志不一定都懂税法。具体原因如下:一是税务局不仅有业务岗位,也有党务、政工、人事、后勤等非业务岗位,非业务岗位的同志由于工作与税收业务联系并不是很紧密,他们很多同志对税收实际业务并不一定熟悉,当然税务机关对非业务岗位也会组织一些业务方面的培训,但由于平时工作不经常接触,也容易忘掉。

二是在县局及以上税务机关,业务岗位分很多科室处部门,比如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财产行为税科、非税收入科等,一般专职某个税种的管理工作,可能对自己科室处业务比较熟悉,对其他科室相对陌生一点。三是税务系统还有的同志由于参加税务工作时间不长,比如军转干部、新入职的大学生等,业务学习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下子熟悉所有税法。

四是目前我们日常接触比较多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就有十多个,每个税种都有不少具体规定,而且变化近几年也比较大,因此对税务局工作的同志来说每个税法都很精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五是以前国税局与地税局是分设的,除企业所得税外,其他税种由不同的税务局管理,2018年国地税合并后,所有税种的业务学习还有一个过程,虽然各级税务机关加大了培训力度,但做到熟悉税法还需要花很大努力。

2.说了这么多情况,不过税务系统还是有不少业务精英,对各税种税法都比较熟悉,业务也很精通。特别是一二线城市,很多毕业于985、211高校,学习能力也很强,这些人在一线工作锻炼后,很快就会成为业务骨干。也有不少军转干部通过自己的努力,也成为了业务骨干。3.因此建议大家不要认为只要在税务局工作,就自然会熟悉税法,这是误解。

大税改时代,为什么要学习税务会计?

税务会计是进行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一种税务从业人员。在税收法规日益复杂化的情况下,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自然延伸。税务会计是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和缴纳税款,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税务会计既保证企业的利益,减轻税务负担,又保证企业遵法纳税,避免企业纳税风险。目前,税务会计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发展前景很好!所以要学税务会计。

有没有适合学习税收的入门书可以推荐的?

35本书,44个实用网站,老会计都看哭了好嘛?!!!这可能是你看到的最全的财税资料整理和汇总,也是一个十年税务老炮毕生所学。看完这些保证你超过90%同行的专业水准,话不多说,上酸菜!本文书籍、网站推荐较多,建议收藏后反复翻阅。一、财税书籍精品推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最开始当然是打基础的书籍。1.夯实基础,证书及衍生书籍默认教材吃透,CPA、税务师考试科目都是不错的资料。

注册会计师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注册税务师科目:《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除了教材和证书科目外,这三本书可用于充实和提升理论水平:(1)《税法的起草与设计(全二册)》2004年12月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作者是V.图若尼,税法不是机械记忆,也不是背几个公式,更不是60分万岁的一张试卷,税法是怎么起草的,怎么设计的,原理是什么,将加深对税法的理解和思考。

(2)《税制设计》原版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主要作者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莫里斯爵士。打开视野,不局限于我国税收,研究国内与国外税法不同,进行比较税法研究。这将更有助于理解本国税法、税法与经济联系。(3)《税法学原论》日本学者北野弘久税法学理论的集大成之作,它不仅是“北野税法学”的代表作,而且是日本税法学界最具影响力的著作之一 。

从宪法学、社会学视角分析税法学,理解税法背后是什么,可以加深对税法的联系和理解。以上三本是偏理论方面的,实务案例推荐这本:(4)《税收疑难案例分析(第七辑)》本书是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高金平教授编写的系列案例的第七本,精选了200多从2016年-2019年高教授协助解决的税企争议。通过案例研究,更容易理解税企争议的基本规律,初步构建解决问题的一般思路。

2.博览群书,各领域扩展阅读(1)《国际税收实务与案例》由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作者是段从军。作者长期在税务机关和跨国企业从事国际税收工作,这本书正是作者多年的税务实践工作心得体会的结晶,从政策落地实施的角度做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且把文件政策之外的操作层面的东西也分享出来。可读性强,对外支付入门必备。(2)《进出口税收和出口退税实务与案例》也是由段从军段王爷所著,跨境税收是中国税收体系中极为复杂的部分,这本书主要介绍进出口货物产品涉及的税种适用和出口退税的各类问题,推荐阅读。

如果要深入学习,推荐雷霆律师三大本:(3)《国际税收实务与协定适用指南:原理、实务与疑难问题(全三册)》这套书共三大本,深入浅出的梳理了国际税收的原理,从实务角度对国际税收原则进行解读,并对国际税收领域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剖析解答。内容全面,实用性强,除了厚得让人怀疑人生之外没有什么缺点,推荐深入阅读。

关联申报,推荐古成林老师这本:(4)《关联交易同期资料与国别报告准备与审核实务指南》围绕BEPS行动计划和42号公告,从企业财务人员、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和财税专业工作者角度,全面介绍了关联交易、同期资料、国别报告的合规性要求,提供了很多值得借鉴参考的实例;本书还对一些具有新时代新经济特点的行业从转让定价的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前瞻性的探讨,值得一读。

资本税收方面,入门推荐这本:(5)《一本书看透股权架构》本书作者拥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经历,服务过联想控股、拉卡拉等百余家公司的股权设计项目。本书是其15年实战经验的系统总结。全书以指导股权实战为宗旨,每节均包含案例、模型及操作要点提示,简单易懂,推荐入门阅读。如果要深入学习,推荐雷霆律师这本:(6)《资本交易税务疑难问题解析与实务指引》全书通过56个专题,140多个表格,160多个事例和真实案例、80多个疑难问题解析,将企业投融资、企业并购重组各流程涉及税收问题的操作流程、实务要点、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进行全方位的诠释。

全面讲解资本交易各阶段涉及税务的问题,推荐深入阅读。雷霆律师这两本也值得一读:(7)《图解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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