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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之江监狱在哪里,浙江丽水之江监狱工程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28 20:59:25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监狱在会见办理过程中,发现会见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一般不予安排会见:1.无有效身份证件的;2.醉酒的;3.精神明显有异常,影响正常会见秩序的;4.除罪犯配偶、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外的刑释人员;5.有其他影响监狱安全或不利于罪犯改造情形的。

浙江省丽水市之江监狱探监规定?

浙江省丽水市之江监狱探监规定

1.会见时间为每周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当日。2.会见次数根据《浙江省之江监狱罪犯分级处遇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处遇等级为A级罪犯每月可会见3次,B级罪犯每月可会见2次,C级罪犯每月可会见1次,D级罪犯每两月可会见1次,E级罪犯停止会见;春节期间,处遇等级为B级、C级罪犯当月会见次数增加1次。3.每次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会见日会见登记时间为8:00-16:30。哪些可以会见? 1.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及经批准的其他人员。其中监狱重点控制罪犯的会见一般限于其配偶、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  2.亲属指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因婚姻、血缘和收(抚)养形成的特定关系人。

  3.监护人指根据《民法》规定的对未成年或无完全行为能力的罪犯具有监护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  4.每次会见不超过3名亲属。需要带什么证件? 罪犯亲属或监护人首次会见的,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除外),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等能证明与罪犯亲属关系的有效文书办理会见手续。再次会见的,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

 监狱在会见办理过程中,发现会见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一般不予安排会见:  1.无有效身份证件的;  2.醉酒的;  3.精神明显有异常,影响正常会见秩序的;  4.除罪犯配偶、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外的刑释人员;  5.有其他影响监狱安全或不利于罪犯改造情形的。   会见过程中发现会见人员或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应当中止会见,并视情况暂停会见人员或罪犯会见1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私自传递信件、物品的;  2.扰乱会见场所秩序的;  3.使用隐语、暗语或非规定语言交谈,不听劝阻的;  4.携带或者使用手机录音、摄影(像)等设备的;  5.泄露监狱工作秘密的;  6.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  7.有其他违反会见管理规定或影响监狱安全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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