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 > 问答 > 管理知识 > 金东水利局有什么权利,金华市水利渔业局扎实开展大调研

金东水利局有什么权利,金华市水利渔业局扎实开展大调研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02 16:54:36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辨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交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也就是说,在职能划转前,是什么编制,职能划转后正常情况仍会保持编制性质不变,确实存在编制与岗位不符的,按规定分流到其它单位安置。这个存在争议,从实践判例来看,多数法院认为因为供水供电不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其从供水供电公司得到授权的范围是有限制的,不能进行断水断电。

如果不交水电费和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如果不交水电费和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从法律上,来讲,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从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业主享受了水电服务,自然需要缴纳水费电费。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辨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交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所以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当然,若是电力公司及水利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并可授权以停水停电作为收取费用的手段,则物业公司是否可以根据委托内容进行停水停电。这个存在争议,但是从实践判例来看,多数法院认为因为供水供电不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其从供水供电公司得到授权的范围是有限制的,不能进行断水断电。

防汛办原属参公单位,划到应急管理部门后还参公吗?

如果不交水电费和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防汛办划到应急部门后,单位和人员编制性质不会发生改变,原来参公,进入新部门后还是参公,一般不会置换行政编制本轮机构改革,经过部门撤并整合形成了两大部门,一个是市场管理部门,由工商、质监和食药三部门合并,并整合物价等部门组建而成,再就是应急管理部门。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门以安监局的职责为主体,整合政府应急管理职责,公安系统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门的地址灾害防治职责,水利部门的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农业部门的草原防火职责,林业部门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地方政府防汛部门、减灾委、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总共涉及13个部门(委)的多项职责组建而成,在地方政府工作部门中堪称“巨无霸”,是实至名归的“大单位”。

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地方政府工作部门,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也就是我们说的公务员。上述这些部门的职责剥离后,相应的人员也会随职能的划转转隶,但仅仅是人员的转隶。本次机构改革,实行的是机构和编制限额管理,机构的改革遵从能转职能不转机构行政的原则,因此不可能大面积把事业人员包括参公人员置换成行政编制。也就是说,在职能划转前,是什么编制,职能划转后正常情况仍会保持编制性质不变,确实存在编制与岗位不符的,按规定分流到其它单位安置。

文章TAG:渔业局水利局金华市扎实水利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