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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渠是什么镇什么村,北京七里渠村委会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06 00:16:04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请问?红灯记里的故事发生在什么地方?

请问红灯记里的故事发生在什么地方

上世纪七十年代,样板戏《红灯记》可谓是红遍大江南北,剧中的李玉和、李奶奶、李铁梅等人的形象深入人心,也捧红了大批京剧演员。《红灯记》原剧本有唱词“北满派人到龙滩”,说明在东北松花江一带。但后来改为“华北某地”,按剧中的情景和民俗,唱词改为“上级派人到隆滩”,应该是河北一带。但是这里我们还是依据原著。很多人只知道《红灯记》的故事发生地在东北,可是东北三个省那么大,具体是哪就不太清楚了。

不过如果仔细深究的话,还是能够找得到的,《红灯记》的发生地应该是在黑龙江的密山一带。1962年第9期的《电影文学》,刊登了《革命自有后来人》的电影剧照,注解是这样写的:“影片是描写东北铁路工人抗日斗争的故事。李奶奶、李玉和与李铁梅本来不同姓的三代人,为了保卫党的重要文件,在狱中向敌人进行坚决的斗争。”而《红灯记》的故事就是根据《革命自有后来人》改编的,故事原型也是采取当时北满密山国际交通站交通员傅文沈的事迹。

傅文沈为当时的地下党工作者,常在交通线转送情报。解放之后,《革命自有后来人》的作者沈默君和罗国士那时候在北大荒工作,在一次听了傅文沈的报告之后,很是感动,于是他们二人便以傅文沈为基点,搜集了大量东北人民抗日的故事。由于傅文沈一直在密山一带工作,所以他们二人搜集的故事也都是密山附近。之后他们将搜集来的故事整编,写成了电影文学剧本,分别以迟雨、罗静这两个笔名发表在《电影文学》上。

枣强加会镇农民用清凉江水浇地,一伙人霸占渠水收费合理合法吗?

枣强加会镇农民用清凉江水浇地,一伙人霸占渠水收费合理合法吗

这个问题相信农村人都遇到过,争抢水源灌溉,过去我们这边也发生过,都想率先灌溉,甚至大打出手。但收费个人是无权收费的,因为水资源是国家的,只有水利部门才有权收水资源使用费,或者水利管理部门授权、委托村委会收取灌溉费用、资源费用。我们这边每亩水稻田收取2元灌溉费,但抽水灌溉费用各农户自己承担,这2元/亩是提水站电费和水资源费。

如果有委托授权书、村委会收费可能是合法的,但如果是流氓地痞、黑恶势力收费就是违法行为!在农村,农民传统意识里认为水总不用花钱吧?但实际上水也是一种宝贵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既然是资源,当然要收取费用,就像石油、煤炭一样,需要花钱使用。我们长江河道管理局到我们这边第一次收费时,农民一脸懵逼,惘然若失,向河道管理局索要“红头文件”,怀疑是乱收费。

通过河道管理局十几年每年“水日”广泛宣传,农民资源意识增强,除了缴灌溉费,还交排涝费,任何使用水源的单位、企业、个人都要缴费的。当然不是任何部门、任何人都有收费权利的,只有自来水厂、水利局才能收水费。但不能“霸占”水渠,阻滞灌溉,甚至关闭取闭器闸门,必须要确保农业灌溉用水。农田灌溉要有序进行,村委会要合理安排,科学调度,确保每一户农民,每天都有水灌溉,每一块土地,每一天都得到灌溉。

如果有人霸占水渠、霸占水资源,非法收取费用,可能向村委会举报,如果村委会不作为,可以向派出所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能以恶制恶,以暴制暴。作为乡里乡亲的,还是互相谅解,互相沟通,互相商量,用水总有先来后到,先来的先灌溉,后来者后灌溉。对于收费和阻碍灌溉行为,要先了解一下,对方有没有收费权,没有收费权就不用缴费,如果有政府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书,是合法收费。

阻碍灌溉不合法,即使行政司法机关也不会阻碍农民浇地。一般江水属于资源水,不同于池塘里水、沟渠里水,使用都得收费,不过收费不高,一吨水一毛钱左右。“一伙人”如果是政府部门人员,如果违法了,也可以行政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来解决矛盾。根据水资源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水资源归国家所有,大江大河、大水库水使用归国务院调度分配,农村池塘里、沟渠里水资源归村集体管理、调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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