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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伍条件,大学生入伍条件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18 21:06:42 编辑:管理经验 手机版

1,大学生入伍条件

年满18至24周岁,各级各类本科、专科、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应届或在校生,正在各级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男性大学生,本人自愿,均可应征入伍。。基本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进去后就是跑步、站岗、吃饭、睡觉、紧急集合、开会、上教育课、操练。
什么想去参军呢?真实的想法是什么?好奇?满足虚荣心?就业?大学生的最高追求就是完整的完成学业,而不是荒废学业。部队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美好,而是大量的内幕没有暴露出来。你眼里的军人都是那么帅气威武,但华丽的外表包装背后蕴含着什么,你根本就不了解,盲目追求一时的亮丽,但却忽视了未来的长远发展。还是等毕业以后,再考虑是否去当兵吧,别把自己的人生道路设计的很虚无缥缈和漫无目的。

大学生入伍条件

2,大学生当兵入伍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一、大学生当兵入伍对身体的要求主要是视力、身高、体重: 1、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2、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3、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说明: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二、大学生当兵入伍对年龄的要求如下: (一)男兵报名年龄 1、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 2、 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7至23周岁; 3、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 (二)女兵报名年龄 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岁。 说明:年龄 = 报名年份-出生年份。 参考资料:全国征兵网官方网站

大学生当兵入伍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3,大学生当兵需要什么条件

学课程考试,也可根据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入伍后,经本人所在部队批准,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及考试,对经函授或自学修完课程,并经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的,应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退役后本人愿意复学的,原学校要做好复学工作。如果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其他高等学校同等学历相同或相近专业复学。复学后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获团嘉奖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身体原因不宜在部队继续服役的学生应准其复学;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一次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自治区和银川市安置部门负责安置。待安置期间,按照不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大学生当兵需要什么条件

4,大学生当兵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参军为义务兵! 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条件 1)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自愿入伍、政治合格、身体健康。 2)男性学生本科、专科二年级以上,年龄在22周岁以内;女性学生年龄在20周岁以内。 《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学优待: 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不要求复学的,按本办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复学的退役士兵,视为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二、特招入伍为军官! 部队每年到某些重点地方大学招收全日制普通应届大学毕业生到部队工作!本科(学士学位)被授予副连级中尉军衔,硕士学位被授予正连级上尉军衔,博士学位被授予少校军衔,如果部队不到你们学校招收,那就得看你们家的关系了! 大学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条件: (1)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任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自考、成教、定向、委培、预科、专升本以及军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接受范围。 (2)学习成绩及毕业资格。外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必须达8级以上)。综合测试成绩排名进入全班前1/2,大学期间累积补考不超过5次,毕业时必须获得相关毕业、学位证书。 (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女生高分别不低于1.66米和1.60米。双眼裸视不低于4.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岁,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29岁和34岁。 三、等到你大学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可以报考军校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到部队工作,被授予正连级上尉军衔!

5,大学生去当兵需要什么条件呢

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条件 (1)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自愿入伍、政治合格、身体健康。 (2)男性学生本科、专科二年级以上,年龄在22周岁以内;女性学生年龄在20周岁以内。 《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学优待: 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不要求复学的,按本办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复学的退役士兵,视为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二、特招入伍为军官! 部队每年到某些重点地方大学招收全日制普通应届大学毕业生到部队工作!本科(学士学位)被授予副连级中尉军衔,硕士学位被授予正连级上尉军衔,博士学位被授予少校军衔,如果部队不到你们学校招收,那就得看你们家的关系了! 大学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条件: (1)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任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自考、成教、定向、委培、预科、专升本以及军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接受范围。 (2)学习成绩及毕业资格。外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必须达8级以上)。综合测试成绩排名进入全班前1/2,大学期间累积补考不超过5次,毕业时必须获得相关毕业、学位证书。 (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女生高分别不低于1.66米和1.60米。双眼裸视不低于4.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岁,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29岁和34岁。 三、等到你大学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可以报考军校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到部队工作,被授予正连级上尉军衔!

6,大学生想去当兵都需要什嚒条件

楼主,你好!大学生入伍当兵的优惠政策内容大致为: 1: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对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此外,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回到原学校复学的,学校应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对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安置。 2、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其服役期间除享受义务兵优待标准外,同时按以下比例增发当年优待金:在校专科生不低于30%%;在校本科生不低于40%%。退役士兵可实行有偿转移安置。也就是说,出了有优待金政策外,原则上在升级问题上并无特别优待,但实际上机会更多一点。在退役后的就业政策方面,除各地《征兵工作条例》中关于优待和安置的相关规定外,并无特别优待规定。另外,作为义务兵,在服役期间不太可能担任重要的领导职位,军队中的领导都是志愿兵,即义务兵服役期满后需要申请转为志愿兵,做“职业军人”,才有升职的可能性。 3、大学生一旦入伍,身份即为服役期的义务兵,换言之,不管你入伍前从事什么专业或职业,入伍后身份相同。当然,如有需要,部队也可能视你的学历和专长安排适合或可发挥特长的一些工作。 你可以认真对比,并考虑下,进退之间,必有取舍。人生里有很多的东西是值得留恋和珍惜的,你有自己的想法,同时你也有选择的权利,作为旁观者的我只能给你一个参考的建议而已,当兵去,能否走的了,去了能否当的好,这些都是你考虑的重点,去当兵并不是简单的得到一个好的身体,你可以选择继续完成学业,毕业后什么样的工作算是好工作?能否找到自己和大家都满意的好工作?如果自己基础还可以到了部队后还可以报考军校,考上了什么问题都迎刃而解了,2007年大学生失业100万,你考虑过吗?家人和朋友的感受要考虑,意见要参考,但最终还是你自己决定啊,再说年纪也是重点,3年后你可以重新学习,你可以重新努力,但你还可以再当兵吗?生活就是这样,有所得必有所失,只要考虑周全了或者决心已定了,那就放开手脚去做,畏畏缩缩,怎成大器?记住,一定要考虑周全,不要给自己的将来留下什么遗憾 无论在校大学生户口来自何处,均按照本市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年满18至22岁的在校男性大学生,年满18至20岁的在校女性大学生,均可应征入伍。 对自愿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可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经学校批准也可转换专业。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对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此外,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回到原学校复学的,学校应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对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安置。 今年,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首次在全市所有72所全日制高校全面展开。据市征兵办负责人介绍:经过几年的试点,一批北京大学生投笔从戎,在军队建功立业,取得了优异成绩。 当兵后悔的话只有两年 不当兵则后悔一辈子 兄弟 三思
2009年对高校毕业生征兵将遵循以下原则:同等条件下,学历高的青年优先;同等学历下,应届毕业生优先。在县市、区范围内合格的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各地兵役部门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国家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入伍之初就可一次性获得每人最多2.4万元的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全部由中央财政拨付。“这就意味着,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当于免费上大学。”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分析说。   高校毕业生服役表现优秀,可直接提干。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的可以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享受升学优惠。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报考普通高校专科起点升本科,享受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按计划数录取的优惠政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和户档迁转。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可参照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办理户档迁转手续。   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将实行预征制度,在5、6月份进行。为保证征兵的顺利进行,教育部规定,各高校要及时通知预征初检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名应征,并积极配合兵役部门为毕业生办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相关手续。   教育部提醒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于11月初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应征。未参加预征但仍有意向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并向原就读高校申请办理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等相关手续。

7,在校大学生参军条件

当兵体检包括: 外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不低于下列标准合格: (一)男性: 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含海军陆战队员,以下各条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员,身长162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体重50千克。 潜水员,身长168厘米(不超过185厘米),体重54千克。 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陆勤人员身长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三)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除外);可自行矫正的轻度脊柱侧弯、驼背。 (二)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空降兵超过4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八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痿,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厘米或超过二个),经常发炎、出血的内外痔,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各类人员合格。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部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 (二)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治愈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二个,直径小于0.5厘米)。 第十一条 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 轻度腋臭(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除外)。 (二)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着夏装 非裸露部位)、花斑癣、股癣,轻度手(足)癣、指(趾)癣、冻疮。 第十二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三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卧位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经改变体位反复听诊确系生理性,合格。 (二)偶发的期前收缩,一分钟不超过三次,确无心脏病变者。 (三)心率每分钟56至110次之间。 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上述三项从严掌握。 第十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孤立孤立散在的钙化点,数量在3个以下,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二)肺纹理增强不超过中带、数量少、纤细、分布均匀、无扭曲变形。 第十六条 胃、十二指肠、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一)、(三)两项,陆勤人员、空降兵合格。 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超过6单位或硫酸锌浊度试验超过12单位。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滴度大于1:16。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精神病、梦游、晕劂史及神经官能症、智力低下、遗尿症,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一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口吃,不合格。 轻度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除潜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外,合格。 耳、鼻、喉科: 二十三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 嗅觉迟钝,各类人员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一侧耳语5米、它侧不低于3米,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五条 眩晕症,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 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七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人员、空降兵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空降兵、坦克乘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 第三十条 视力,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4.9,左眼裸眼视力4.8。 (二)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坦克乘员每一眼裸眼视5.0。 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毕业生视力可放宽至4.9。 第三十一条 色觉异常,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状胬肉,深入角膜不超过2毫米,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各类人员合格。 第三十五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各类人员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六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二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咬合超过0.5厘米,开咬合超过0.3厘米,深复合超过三分之二,反咬合,牙列不齐,轻度牙周病,潜艇人员、潜水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两侧三、四齿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二)切牙缺失一个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 (三)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四)不影响咬合的上颌侧切牙反咬合。 第三十八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不合格。 妇科: 第三十九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不合格。 第四十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对学习没有具体额的标准参考资料: http://wenwen.sogou.com/z/q8880430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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