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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7 21:25:0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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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

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3.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5.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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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

2,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困难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怎么上传资料

方法:1、进入税收减免申请界面,具体路径:【我要办税】--【税收减免核准(创新版)】--【优惠项目选择】--【征收项目--城镇土地使用税】--【受理税务事项】--【纳税人困难减免土地税】。2、优惠信息填写,进入优惠信息填写界面,减免类型选择“免征”,录入减免有效期起、减免有效期止,点击“下一步”进入到“上传附报资料”。进入预览提交,确定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显示“提交成功”后,本次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完成。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交材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从受理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核准。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此次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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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如何办理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2号公告)文件的规定:“五、申请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人须在每年6月30日前就其上年度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提出减免税申请。申请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补充申报后,税务机关方可受理其减免税申请。......九、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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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可在“房土税源信息采集-申报”界面上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的“申报”按钮。系统将自动根据已登记的土地信息生成申报数据,无需填写也无法修改,只需核对需要申报的税款数额是否正确。此外,若土地登记中包含往期未申报的信息,系统左上角可以点击“本期应补退前期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进行查看。系统将自动生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并且根据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土地等级、税额标准、土地总面积、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等,均无法修改。本期应补(退)金额若存在负数,请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退抵税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5,纳税人如何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性减免税审批手续

对符合减免税政策的土地,在经过税务部门审批后,在符合政策减免税期间可暂免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在办理政策性减免税手续时应根据申请减免税的具体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对于关闭撤销后的企业,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开具的关闭、撤销的书面证明。(2)对于企业搬迁后,原有场地未使用的用地和企业范围内有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土地,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3)对于提供上述有关证明资料时均需注明具体的起始期限。对符合减免税政策的土地,在经过税务部门审批后,如改变减免土地的计税依据(土地面积),应在变更后重新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对于已不符合减免税政策的土地,自改变用途的次月起计算土地使用税,由纳税人按照规定在土地使用税征期内申报纳税,否则税务机关将依照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纳税人应向当地税务所进行报告。减免税期满后,纳税人未进行申报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6,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土地使用税 减免手续由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受理。   减免土地使用税主要有以下政策规定:   ⑴科研机构转制后,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纳税人申请,经主管地税机关逐级审核上报贵州省地税局批准后可从1999年至2000年5年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⑵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逐级上报贵州省地税局审核后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⑶ 企业搬迁 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申请逐级上报省局批准后,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⑷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未利用的,经企业申请,逐级上报贵州省地税局批准,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⑸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企业申请,主管区、县(市)地税机关审查上报 贵阳 市地税局审批后,可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   ⑹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因占地面积大,建设周期长,在建间又没有经营收入的,为照顾其实际情况,纳税人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经企业申请,逐级上报贵州省地税局审批后,可给予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   ⑺因遭受自然灾害需要减免土地使用税的,经企业申请,逐级上报贵州省地税局批准。   符合土地使用税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减免税书面申请,经主管地税机关初审合格后书面上报贵阳市地税局,市局根据税收有关 法规 审核后上报贵州省地税局审批或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7,求一篇关于减免土地使用税的申请

写清楚土地的基本情况,比如土地的地址、平方数、性质、用途,何时买入等;其次是根据税法,该地块自XX年度至XX年度应缴纳土地使用税XX元;然后就是根据税法的XX条文应予减免,故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XX年度的土地使用税XX元的申请,请批准。
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理由、依据、所属年度、金额;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表;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格式要求纸制(有电子文档请附上)。 示范文本: 城市房地产税减免税申请表 纳税人名称: (印章) 金额单位:元 税务登记证号 经济类型 职工人数 法人或负责人 房 产 地 址 隶属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财务经办人或 税务代理人 房产情况 房产原值 年减 免税情况 应税房产原值 年经 营情况 年销售(营业)收入 免税房产 房产租金收入 本年利润 应纳税额 申请减免税额 年初未分配利润 申请减免税 原 因 主管税务机关 县级地方税务局 市级地方税务局 经办人意见: 签名: 所(分局)长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意见: 签名: 主管领导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意见: 签名: 主管领导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监制 申请书式样:关于请求给予减免××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请 示范文本: 关于请求给予减免 年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报告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我公司是 年成立的企业,主要生产经营范围: 年销售收入(经营收入)款 万元,其它收入 万元,现有在册职工 人,其中:在岗人员 人,下岗人员 人 ;年职工人均收入 元,申请困难减免税的原因、理由 ,申请减免税的政策依据是 申请减免税所属时间 金额为: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8,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期限,填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将其所占有的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面积和税务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内容,据实申报,并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企业如发生住址变更、土地使用权属转换等情况,应当从变更、转换之日起,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变更登记。由于土地总是和房产相联系的,拥有房产同时也就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缴纳房产税也应相应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许多地区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在一张申报表上。可在“房土税源信息采集-申报”界面上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的“申报”按钮。系统将自动根据已登记的土地信息生成申报数据,无需填写也无法修改,只需核对需要申报的税款数额是否正确。此外,若土地登记中包含往期未申报的信息,系统左上角可以点击“本期应补退前期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进行查看。系统将自动生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并且根据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土地等级、税额标准、土地总面积、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等,均无法修改。本期应补(退)金额若存在负数,请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退抵税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9,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有哪些减免的办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下列情况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房产税的减免规定 (房产税) 一、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含武装警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的房产。 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个人新建、购置的新建房屋不适用此项条款。 免税单位用于生产、营业、出租、出包以及出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产,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缴纳或者免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减免范围还包括: 1.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如与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房产划分不清的,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2.行政单位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班,无论是否收取培训费,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自用的房产比照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所属学校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用于营业、出租、出包、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4.大专院校和其他各类学校为学生提供实验场所以及以勤工俭学为主的校办企业,其自用的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对于营业性的企业,其自用的房产,按规定应征收房产税。对于与个人、外单位联营和承包给个人、外单位经营的企业使用的房产,照章征收房产税。 5.孤、寡老人靠出租房屋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凭当地居委会、乡村证明,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主管税务分局批准,可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的照顾。

10,2022年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一、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是什么?1、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三、土地使用税征收意义有哪些?目前土地使用税只在镇及镇以上城市开征,因此其全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土地使用税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使企业能够节约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作用具体包括如下:1、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2、能够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3、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综上所述,土地使用税是企业使用土地的成本之一,按照年度计算。根据新规定,土地使用税可以减免,企业可以查看自身是否符合条件。企业因为修建公众服务机构占用土地的,可以不交,如果企业因为不可抗力陷入经营困难,也能申请减免当年度土地税。

11,怎样才能减免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 一、 申请条件 对纳税人按章纳税确有困难,符合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税或免税的照顾: 一、纳税人因停产、停业、歇业、办理注销而导致房产、土地闲置,造成纳税确有困难的;二、受市场因素影响,纳税人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出现较大亏损的,或支付给职工的平均工资不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且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三、纳税人因政策性亏损,造成纳税困难的;四、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造成纳税困难的;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或属于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的产业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六、其他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 二、所需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2、《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一式四份(需加盖公章); 3、《减免税调查表》; 4、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 6、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确定的扶持项目证明文件(扶持企业提供);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程序办事程序 业务项目 办事地点 第一步 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提出申请和领取《受理回执》 各个办税服务厅 第二步 备齐所需资料,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资料和调查审核 第三步 凭《受理回执》领取批复 主管税务机关 四、办理时限 40个工作日 五、咨询途径1、若有疑问,纳税人可登录珠海地税网站: http://www.gdltax.gov.cn/portal/appmanager/zh/main 查询详情或者拨打纳税服务局咨询热线:12366-2自动语音或人工咨询。 2、市地税局定于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一天)开设“专家答疑日”,地点设在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局(香洲梅华西路66号二楼),纳税人可于当天上门、或拨打12366-2热线、或在地税网站“在线咨询”栏目发贴咨询专家。 声明:本指南仅供参考,若与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不一致的,以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为准,同时请纳税人拨打地税服务热线反映相关情况,以便及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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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

企业按季、个人(含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按半年分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请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1.所有土地均已登记完毕并且需要在申报期(按季或半年)申报时,可在“房土税源信息采集-申报”界面上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的“申报”按钮。2.系统将自动根据已登记的土地信息生成申报数据,无需填写也无法修改,只需核对需要申报的税款数额是否正确。此外,若土地登记中包含往期未申报的信息,系统左上角可以点击“本期应补退前期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进行查看。当期申报税款时,正常的税款所属期应包括上期(季度或半年)的税款。因此再次提醒,在进行土地登记时务必按单位的实际情况如实登记,取得土地时间和变更时间确保填写正确。若确认无误可以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3.点击“下一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并且根据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土地等级、税额标准、土地总面积、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等,均无法修改。本期应补(退)金额若存在负数,请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退抵税业务。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即可。4.提交后显示信息提示“申报成功”,如确认申报数据无误,请点击“TIPS缴款”,及时完成税款的缴纳。5.提交成功后回到申报主页,刷新界面后可在本月已填写申报表中看到本次申报信息,在税款缴纳之前可点击“撤销”功能撤销本次申报。拓展资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是多久?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上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3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9月1日至15日。为简化办税手续,也可于每年的3月1日至15日一次性申报缴纳全年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13,关于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减免的问题

根据规定,纳税人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情况材料,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理由、依据、所属年度、金额;(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表;(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格式要求纸制(有电子文档请附上)。示范文本:城市房地产税减免税申请表纳税人名称: (印章) 金额单位:元税务登记证号 经济类型 职工人数 法人或负责人 房 产 地 址 隶属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财务经办人或 税务代理人 房产情况 房产原值 年减 免税情况 应税房产原值 年经 营情况 年销售(营业)收入 免税房产 房产租金收入 本年利润 应纳税额 申请减免税额 年初未分配利润 申请减免税 原 因 主管税务机关 县级地方税务局 市级地方税务局 经办人意见: 签名: 所(分局)长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意见: 签名: 主管领导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意见: 签名: 主管领导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监制申请书式样:关于请求给予减免××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请示范文本:关于请求给予减免 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报告市、(县、区)地方税务局:我公司是 年成立的企业,主要生产经营范围: 年销售收入(经营收入)款 万元,其它收入 万元,现有在册职工 人,其中:在岗人员 人,下岗人员 人 ;年职工人均收入 元,申请困难减免税的原因、理由 ,申请减免税的政策依据是 申请减免税所属时间 金额为:申请人:(盖章)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税新条例规定: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七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各地对第七条有具体规定,如吉地税发[2005]28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酌情给予减免税照顾;   (一)企业关闭、停产、撤消后停用的房产和土地;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恶化,严重亏损,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其自用的房产和土地;   (三)因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纳税人遭受重大损失的房产和土地;   (四)因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例企业停用半年以上的闲置房产和土地。   (五)因其它特殊原因;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 审批办法;对符合减免税条件,年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额分别在10万元以下的,由市州地方税务局审批;年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报省地税局审批。 由于停产而产生缴纳税金困难,不属于法定免税范围,是否可以减免,应根据本条例第七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即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二)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即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因此,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应征收房产税。但为了鼓励事业单位经济自立,由国家财政部门拨忖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从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产税3年。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上述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高校征免房产税问题。"对高等学校校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是指对高等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对高等学校举办的校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的房产以及出租的房产,均不属于自用房产的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中、小学校办企业征免房产税问题。对中,小学校办企业应比照《高校征免房产税》的政策规定征收房产税;对非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原则上也应征收房产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给予适当的减税或免税。   3.工会服务型事业单位免征房产税问题。对由主管工会拨付或差额补贴工会经费的全额预算或差额预算单位,可以比照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办理,即:对这些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非自用的房产,则应按税法有关规定照章纳税。   4.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问题。对铁道部所属原执行经济承包方案的铁路运输、工业、供销。建筑施工企业,铁道部直属铁路局的工副业企业和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自1996年1月1日起仍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待铁路运价调整时再相应调整免税范围。对铁道部所属其他企业、单位的房产和土地,继续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为鼓励利用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6.对个人所有的居住用房,不分面积多少,均免征房产税。   7.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8.关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否免征房产税?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性质的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依照规定应征收房产税,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但为了照顾企业的实际负担能力,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   9.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如果这些房产转给其他征税单位使用或者企业恢复生产的时候,应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10.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问题。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11.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12.为鼓励利用地下人防设施,对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除上述规定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13。为了有利于房租改革和照顾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目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实际情况,对房管部门经祖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征免手续。   14.邮政部门所属的邮政企业和座落在城市、县城以外的电信企业自用房产,一律恢复征收房产税。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由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15.为照顾部分清产核资企业的实际困难,对资产重估后不能按新增价值增提折旧的国有企业,可由同级清产核资机构出具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对其固定资产重估后新增价值部分免征房产税。   16.鉴于血站是采集和提供临床用血,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又属于财政拨补事业费的单位,因此,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血站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这里所称之血站,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采集、提供临床用血,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我是下岗职工,2002年下岗后用优惠证免费学的理发学得也不精,因为年龄大了学的时候就30岁了,所以有自卑感,就硬是自己勉强开了个小理发店租了个15平米的小门市效益也能维持生活,我想问问 我这个条件有没有优惠政策,如果有按什么交,如果没有按什么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14,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 免征土地使用税如何申请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 免征土地使用税如何申请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是哪些?是如何申请免征土地使用税?下文是一些资料,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   1.纳土地使用税人因为停产、停业、休业、办理注销进而导致房产或者土地闲置,而造成纳税的确有困难的;   2.受到市场的因素影响,纳土地使用税人难以继续维系正常的生产经营,并出现较大亏损的,或者支付于职工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统计部门所公布出来的上年在岗的职工平均工资,并且纳税人当期的货币资金正扣除应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3.纳税人是因为政策性的亏损,而造成纳税有困难的;   4.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等的严重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的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出现了重大损失,并且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的影响,而造成纳税有困难的;   5.符合国家政策所要求可扶持的产业纳税人,纳税确实有困难的;   6.其他的经过了省地方税务局的批准的纳税有困难的纳税人。   免征土地使用税怎么申请?   一、所需的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减免的税申请报告;   2.已加盖公章的《某某市地方税务局减申请核准表》,需一式四份;   3.一份《减调查表》;   4.营业执照还有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本企业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   6.扶持企业需要提供市级以上的政府部门所确定扶持的项目证明文件;   7.税务机关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免征土地使用税的程序   1.第一步:申请人到各个办税服务厅,带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并完整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然后提出申请并领取《受理回执》。   2.第二步:事先备齐所需的资料,等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所需资料还有调查审核。   3.第三步:之后就可以凭《受理回执》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到批复文件。   (二)办理的时限:一般在请况下需要40个工作日左右。   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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