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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怎么抵扣,购买固定资产的发票可以抵扣吗分录怎么做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11 05:32:15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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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固定资产的发票可以抵扣吗分录怎么做

购买动产类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抵扣的。而用于不动产购置则不能抵扣。首先得认证,通过后做账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货币资金等科目

购买固定资产的发票可以抵扣吗分录怎么做

2,固定资产抵扣新规定

法律分析: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固定资产抵扣新规定

3,固定资产怎么抵扣

文字内容:购进固定资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或集体福利等,其进项税额允许全额抵扣。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60%第二年抵扣比例:40%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会计分录:1、固定资产进项税及采购成本,做以下分录处理:借:固定资产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2、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进项税额抵扣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采购方为一般纳税人;2、取得抵扣凭证的前提;3、用于应税项目。

固定资产怎么抵扣

4,一般纳税人的固定资产进项怎样抵扣是一次性抵扣还是分期抵扣呢

都是一次性抵扣的,只是说折旧是按月计提的而已。
都是一次性抵扣的那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里填的是全额?——是的
可以~~你可以做预估入库(这时份额分录不要将价税分离了),下月验票后做红字冲了预估入库的凭证

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新政策是什么2021

法律分析:2021年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为: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享受一次扣除政策时应当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2、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3、企业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填写所得税申报表相应表单及栏次即可,无需备案,但需要留存以下备查资料: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固定资产记账凭证;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6,请问如何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分录

借:固定资产XXXX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XXXX 完全正确
借:固定资产XX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XXXX 这个就可以了。网上都是为了表达清楚,所以才这样写。实际的科目只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要在该科目下分明细也不是不可以。
是的。很正确的。和购进材料的分录是一样的。
购入固定资产,其进项税按规定可以抵扣,则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不能抵扣,则计入固定资产购置成本。一、固定资产进项税及采购成本入账分录为:借:固定资产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等相关科目)二、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需要符合三个条件,1、采购方是一般纳税人,2、取得了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3、用于应税项目三、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还需要符合不是不动产的条件,如果是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则不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计入购建成本,如果该不动产使用了购入的已经抵扣的材料,还需要将对应的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办理转出。四,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全部计入购建成本,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等相关科目)

7,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一般纳税人单位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一次性认证抵扣,而不需要分两年抵扣。一般纳税人单位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是那些?借:固定资产,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科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但是需要分两年进行抵扣,第一年抵扣进项税额的40%,第二年抵扣进项税额的60%。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实际发生,并取得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允许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也不纳入增值税改革范围,即企业购入以上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其所含的增值税。财税进一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综上所述,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8,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有没有抵扣如何扣除

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除了不动产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就可以抵扣。扣除要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认证,在纳税申报表上填写进项税,才能扣除。
1、本期购买发生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填报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填好《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以后,会自动生成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二)上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的进项抵扣栏。 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填写说明: 本表反映纳税人在《附列资料(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本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分别填写。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入增值税专用发票栏内。
可以抵扣,但必须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并抵扣。
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注有范围)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必须没有下列情形:(一)固定资产购进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但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二)固定资产购进后发生非正常损失;(三)购进的固定资产属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扣除过程: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认证,在纳税申报表上填写进项税,才能扣除。

9,固定资产抵扣新政策2021

购进固定资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或集体福利等,其进项税额允许全额抵扣。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60%第二年抵扣比例:40%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会计分录:1、固定资产进项税及采购成本,做以下分录处理:借:固定资产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2、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进项税额抵扣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采购方为一般纳税人;2、取得抵扣凭证的前提;3、用于应税项目。 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全国所有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的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固定资产范围,也即《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对于一般纳税人的不动产以及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是不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又对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进行了界定,即“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实际工作中,对于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难以准确划分。如电力企业输电线路、供水企业供水管道,炼油企业储油罐、输油管道等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扣抵,当时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作出界定,给征纳双方都带来了执行难度。实务中对这类设施、设备,根据行业核算要求,虽然按固定资产中的设备类管理,但其构建既涉及土建又涉及设备,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时,难以准确划分其究竟是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再比如输电线路中的铁塔输电线,它主要由铁塔、绝缘子、导线、横担、金具、接地装置及基础等组成。其中线路基础是由土建部分构成。所以有人认为,该资产应属于地上附着物,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为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对相关问题作了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根据上述规定内容,前面所述的输电线路,不在固定资产分类的代码02、03范围内,也不属于地上附着物,应属于专用设备,代码为28。据此,企业在构建该类资产时,取得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规定就可以抵扣,不再区分土建和设备部分。  该文件通过《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附件,更明确规范了准予抵扣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但在执行此文件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并不是除代码02、03外的都可以将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财税〔2009〕113号文件为此也明确了“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信、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在该文件下发前,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考虑纳税人购进或自制了不易划分能否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为避免纳税人的损失,对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抵扣时限问题作出了相应的暂时处理措施。如安徽省国税局在2009年3月9日在线访谈中答复纳税人的口径如下:(1)按照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财税〔2008〕17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设施进行界定,区分其属于动产或不动产;(2)对界定后明确属于动产或者可能属于动产的,可按规定的认证、抵扣时限,由纳税人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填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清单,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界定后明确属于不动产的,一律不得准予其认证、抵扣;(3)认真记录或备案可能属于动产且纳税人已认证、抵扣的固定资产相关信息,并加强对其跟踪监控,待国家税务总局新的文件下发后,再对照规定逐一审核此前已认证、抵扣的可能属于动产的固定资产情况,发现有按新的规定属于不动产的,应及时追缴税款。  纳税人在财税〔2009〕113号文件下发前,将该文件中所明确的构筑物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应及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如企业的工业用池、罐,工业生产用槽、桥梁、架等类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的第“03类”,这类资产在核算时,通常情况下都作为设备管理了。炼油企业的储油罐、其他工业企业用罐,无论是金属或非金属构成,都在不得抵扣的范围内。  财税〔2009〕113号文件对购入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进行了明确,便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实际操作,解决了固定资产抵扣中的一大难题。

10,固定资产的税怎么抵扣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固定资产(东北地区除外);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以,你单位上述收取的进项税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 4.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固定资产能否抵扣,要视情况而定,相关规定如下: a、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涉及的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是:凡是用于应税项目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类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购进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b、哪些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扣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对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进项税额不准抵扣予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2、所以固定资产并不是全部能够抵扣,要视情况而定,从上面咱们拣出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 a、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购进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b、建筑物的构成部份: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监控设备)办公用的电脑不可以
1、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者应付账款)2、到税务认证该进项发票即可在当月抵扣

11,固定资产如何抵扣

看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固定资产,如果是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都可以抵扣
1、增值税转型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增值税转型,是指增值税税制的改变,即由原来的“生产型”转换为“消费型”。 2、我国原来的增值税类型是什么? 目前,我国除东北、中部、蒙东、汶川dizhen地区以外,增值税税制为“生产型”,即,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已征增值税,税基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税基最大,但重复征税也最严重。 比如,某企业销售货物117万元,当期购入原材料58.50万元,购入设备46.80万元。 在“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 销项税额 = 117 / (1 + 17%) * 17% = 17万元 进项税额 = 58.50 / (1 + 17%) * 17% = 8.50万元 应交增值税 = 17 - 8.50 = 8.50万元 税负率 = 8.50 / (117 - 17) = 8.50% 3、转型后的增值税类型又是什么? 转型后,增值税税制类型将...1、增值税转型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增值税转型,是指增值税税制的改变,即由原来的“生产型”转换为“消费型”。 2、我国原来的增值税类型是什么? 目前,我国除东北、中部、蒙东、汶川dizhen地区以外,增值税税制为“生产型”,即,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已征增值税,税基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税基最大,但重复征税也最严重。 比如,某企业销售货物117万元,当期购入原材料58.50万元,购入设备46.80万元。 在“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 销项税额 = 117 / (1 + 17%) * 17% = 17万元 进项税额 = 58.50 / (1 + 17%) * 17% = 8.50万元 应交增值税 = 17 - 8.50 = 8.50万元 税负率 = 8.50 / (117 - 17) = 8.50% 3、转型后的增值税类型又是什么? 转型后,增值税税制类型将采用“消费型”,即,允许一次性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税基相当于最终消费,税基最小,但消除重复征税也最彻底。 仍以上例为例,在“消费型”增值税税制下: 销项税额 = 117 / (1 + 17%) * 17% = 17万元,与“生产型”一致 进项税额 = 58.50 / (1 + 17%) * 17% + 46.80 / (1 + 17%) * 17% = 15.30万元,较“生产型”多抵扣进项税额6.80万元(15.30 - 8.50) 应交增值税 = 17 - 15.30 = 1.70万元,较“生产型”少交增值税6.80万元(8.50 - 1.70) 税负率 = 1.70 / (117 - 17) = 1.70%,较“生产型”下降6.80%(8.50% - 1.70%) 4、增值税转型后,谁收益了?如何收益的? 增值税转型后,直接受益人为纳税人,由于新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准予抵扣,在固定资产购置价款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成本减少,各期折旧额减少,各期利润额增加。 此外,由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由此,购买人实际负担的成本降低。所以,增值税转型能够促进购买人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从而增加固定资产制造业的销售收入。 最后,增值税转型后,由于销售方利润增加,因此销售货物的可降价空间也同时增加。所以,消费者也是此次增值税转型的间接受益者。 附: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如果还没有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抵扣。
不是所有的,是和生产经营有关的新购、改扩建、维修固定资产(除房屋等不动产、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和游艇外),取得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才能抵扣
只有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才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抵扣购进的固定资产中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A.2009年1月1日以前的B.外购或者自制的不动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C.将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D.将固定资产用于免税项目的.E.将固定资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F.固定资产为应税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

12,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扩展资料: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处理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增值税转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及会计处理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按156号文件规定进行抵扣: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含156号文件所称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下同);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将固定资产供未纳入156号文件适用范围的机构使用。已抵扣或已记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上述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先抵减待抵扣进项税额余额,无余额的,再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扣进项税
朋友!!<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条例只规定了不可以抵扣的项目.<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不能抵扣的项目.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该文专门对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的范围做了进一步明确和限制,因此,一般来说,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只要不属于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就可以抵扣
首先,是要分行业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2006-06-2910:46文章来源:文件文章类型:转载内容分类:政策1、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船舶、汽车制造、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务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等所含进项税金,准予用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额抵扣,没有新增或新增部分不够抵扣,可结转以后抵扣。具体行业范围:(1)装备制造业: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器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品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2)石油化工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本行业不包括焦炭加工业。(3)冶金业:包括黑色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本行业不包括电解铝生产企业和年产普通钢200万吨以下、年产特殊钢50吨以下、年产铁合金10万吨以下的钢铁生产企业。(4)船舶制造业:包括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业。(5)汽车制造业:包括汽车制造业。(6)农产品加工业:包括农业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皮毛、羽毛(绒)及其制造业、木材加工业及木、竹、藤、棕、草具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2、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东北地区工业区企业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2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应在办理退税的月份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并提供下列资料:(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附件3);(二)纳税人本期有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应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固定资产)》、《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固定资产)》、加注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标识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认证清单(固定资产)》。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您好,我加油站购入一些固定资产配套油站用于油气回收工程,该工程是市政府要求每个加油站必须要做的,用于售油过程中节省损耗及环保等,请问这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专业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固定资产能否抵扣增值税要看具体情况:一、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是不能抵扣的。二、如果是一般纳税人:1、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如果是生产设备(动产设备)的,买价是不包括增值税的,可以抵扣。财税[2008]170号规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2、如果一般纳税人购入的是房屋、构筑物等属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以及与作为不动产附属物的固定资产,如中央空调等;是不能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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