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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减免怎么进行备案,增资税收税收减免备案怎么申请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10 17:24:38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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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资税收税收减免备案怎么申请

增资税收减免不需要备案。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在税务网络大厅自行办理,资料留存备查。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增资税收税收减免备案怎么申请

2,城建税如何纳税申报

法律分析:纳税人通过国税办税软件中申报附加税,申报成功后,需要登录当地互联网地税中点击“税费申报”然后点击“城建税及附加”再点击“城建税及附加明细申报”,页面会自动带出您在国税的申报数据,您进行确认后点击“申报”,然后在税款缴纳模块中生成缴税书并打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五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第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七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城建税如何纳税申报

3,增值税政策性减免地税附加税如何处理

地税也相应的按增值税纳税额进行调整~ 不需要的,我办理过一个卖计生用品的,他属于增值税免税,而地税没有提出他让办理什么手续,而是直接根据调整后的税额直接缴纳就行~ 楼主,放心~留好国税批文,一切欧克~

增值税政策性减免地税附加税如何处理

4,免税的增值税怎么做还有免税增值税的附加税费是否算

转营业外收入。附加税可以不提。
看你是因为什么免税,如果是出口外包,备案后, 直接免税,全额记主营业务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根据实际应缴流转税额计算的,自然不算在内。
免增值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此外,免增值税其附加税费也免掉。但防洪费和企业所得税是不免税的。

5,小规模减免2的税怎么申报

月初进行税盘上报汇总、清卡操作,打印月度统计、季度统计、年度统计(用税盘开具的普票、专票、电子票,代开发票单独核算:以领出发票日期为准)申报详细流程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用户身份,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用户密码,点击登录(每个地区的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略有差异,请以实际页面为准)2.查看我的待办里面的待申报信息3、纳税申报期限为季和为月的所有税费种及财务报表增值税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点击我的待办——增值税申报,自动弹出一系列政策提醒,点击确定,进入申报界面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以个体工商户为例)报表填列未开具1%征收率专票的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直接点确定;开具了1%征收率专票的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点击添加,选择相应的减免税性质点击左上角下拉框,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若有填写对应数据,没有直接点击页面下方确定。点击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计税(费)依据自动带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自动带出,若企业没有其他的税费优惠政策享受,点击确定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校验通过,点击确定。系统若弹出提示性比对,则直接点击“确认是否继续申报”,完成增值税申报。印花税如何申报?1.点击印花税申报-选择正确的所属期,点击新增税源,系统自动跳转税源采集界面。2.选择正确的所属期,在按期申报栏右侧点击添加。3.选择正确的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录入计税金额。若有多条按季申报印花税的税种,则依次添加。4.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5.点击跳转申报。6.系统跳出政策提醒,点击确定。7.勾选印花税,点击下一步。8.点击申报,完成印花税申报。综上所述。先登录电子税务局然后查看里面的待申报信息,根据说提示需要的资料申报即可,查看我的待办里面的待申报信息,纳税申报期限为季和为月的所有税费种及财务报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进行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6,我们公司挂靠别人公司的工程项目怎么去备案才可以免交一道税

建安发票是施工方(乙方)完成一项建安工程后,需要甲方付款时,必须附上进度报表或结算书,经甲方审批后,以甲方审核认可的金额开具建安发票给甲方,申请付款,甲方审核认可进度报表或结算书及按认可金额开具的建安发票是甲乙双方收付款项的依据,完税内容有:一般营业税 城建税 印花税(承包) 印花税(购销)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价格调节基金 不包括所得税,A年终算收入向税务报税时要承担该税,所以A要把该部分转嫁到B头上自己找经济法的书看啊,上面讲的很清楚,并且禁止挂靠资质,低调点
不明白啊 = =!

7,如何合规正确地进行税收减免备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放管结合的要求,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大部分税收减免已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进一步细化备案管理,简化了税收减免办理程序,一方面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另一方面对纳税人的减免税务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成为纳税人面临的新挑战。一、简化了税收减免办理程序  修订后的《办法》,规定纳税人可以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在纳税申报表中附列或附送材料进行备案,也可以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备资料进行备案,同时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资质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这一备案制与以前的审批制相比,不管是流程也好,还是提供的材料也好,都大大简化了。实施后备案类减免税如何申报、如何备案、在什么时间申报、税务机关是否同意备案等内容规定得比较清楚,对纳税人来说,可以更方便快捷地进行税收减免备案,整个过程比较清楚,操作性也很强,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二、税收减免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税务机关将加强对享受减免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后续监督和检查。一是对纳税人申报材料、计税依据的真实性和减免税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和是否按照规定期限和规定用途享受减免税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有关专业技术或经济鉴证部门认定的正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四是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税务机关将取消纳税人享受税收减免的待遇,纳税人也不得以已经向税务机关提交审核或备案资料为理由为自己无法提供印证材料开脱。三、税收减免涉税风险防范首先,纳税人要及时关注税收新政的发布,经常参加税务培训和与税务人员进行沟通,更新知识掌握最新税收政策。其次,采取谨慎原则减少备案风险 应该从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入手。一是对申报材料、计税依据的真实性把关,不能虚构材料;二是实际经营情况如果发生了变化不再符合减免税条件,就不能有蒙混过关的思想继续申报减免税了;三是有关专业技术或经济鉴证部门认定的资质证书一定要真实,因为很多税收减免的条件就包括纳税人要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证书;四是档案资料要保存好,以备税务机关进行事后监管。

8,减免教育负加费还用去税务局备案吗

减免教育负加费需要去税务局备案。但是纳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附加费则不需要进行税收减免备案。一、什么是教育附加费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规定,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简称纳费人),但暂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二、什么情况下能减免教育附加费1、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3、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3年12月31目前,暂免征收教育费附加。4、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5、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气吧)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6、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办发[2004]10号文下发后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气吧)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7、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括被依法撤销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用其财产清偿债务时,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8、从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12月31日止,对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证券交易所按其交易经手费20%和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0、5%缴纳t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收入和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收入、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收入以及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暂免征教育费附加。
需要吧

9,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请教怎样填

汇算清缴期登记备案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在7 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汇算清缴期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具体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②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③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④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情况表; ⑤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2.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②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③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④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⑤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情况表; ⑥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 国税部门按以下规定执行:①经主管国税机关予以登记备案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及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下一年度相关指标发生变化并且已不符合规定条件时,应在季度预缴申报时自行改按2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②当年新办企业在季度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统一按照25%的税率申报纳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年度申报时按规定进行备案。 三、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5.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6.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7.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及核算情况说明; 8.无形资产成本核算说明(仅适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情形)。 四、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在职残疾人员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工资表; 3.为残疾职工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购买社保的资料; 4.残疾人员证明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纳税人与残疾人或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6.具备安置残疾人员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情况的说明。 五、创业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3.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5.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 6.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e68a84e8a2ade79fa5e9819331333332616362财税〔2008〕1 号第一条第(五)、第(七)款)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9〕81号)第五点规定,对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①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②被替代的折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③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表。 七、企业购置专用设备税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 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购置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情况表; 3.加盖企业公章的所购置相关设备的支付凭证、发票、合同等资料复印件; 4.购置设备所需资金来源说明和相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等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减免优惠期限超过一年的,纳税人可在首次享受该项优惠的年度一次性提交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但本通知规定应在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的,纳税人应于每年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提交。纳税人减免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税收减免优惠条件的,应在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拟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的,不得享受该项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且不得逾期补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纳税人名称(章) 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编码 备案项目起止年度 年度至 年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备案项目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意见(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后,纳税人、税务机关各存一份。 2、税务机关不予备案登记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0,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提交资料清单: 1.《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登录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打印此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享受事先备案类优惠企业提交,查验后退回); 3.申请享受特定项目减免税的企业,根据不同的优惠项目确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事先备案项目: (1)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税收优惠: ①产品品目列举; ②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初加工的工艺流程描述; ③企业生产经营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具体种类说明; ④特定经营项目的资质核准证明。 上述①、②、③项也可在企业申请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并予以列举、描述和说明。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税收优惠: ①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 ②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③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 ④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发票及账页复印件。 (3)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税收优惠: ①符合《目录》所列项目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②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发票及账页复印件。 (4)专用设备投资税额抵免税收优惠: ①企业申请抵免所得税专用设备清单列明设备类别、名称、型号、数量、应用领域、能效标准、发票号码、金额、申请抵扣税额等; ②专用设备说明书、检测报告等能够证明该专用设备属于《目录》所列能效标准和性能参数的技术资料复印件; ③不能提供②所列资料的,由企业出具专用设备效能或性能、功能认定说明(列明能效认定依据、计算过程、计算结论),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来源资料(如:设备铭牌拓影件、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④认定有争议的,需出具市级(含)以上专业技术部门(如环保、质检、安监、发改委等)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⑤购置专用设备发票及购货清单复印件; ⑥购置专用设备资金来源说明; ⑦专用设备投入使用时间说明。 其中⑥、⑦项也可一并在申请报告中予以说明。 (5)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 ①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应提供以下材料: a、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b、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c、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d、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②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应提供以下材料: a、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b、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c、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d、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e、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6)创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税收优惠: ①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②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 ③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④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 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7)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①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软件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内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享受重点软件生产企业优惠的,提供“重点软件生产企业证书”; ③首个应纳税所得额不为零的年度说明; ④软件生产企业享受增值税退税及其专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证明材料; ⑤职工培训费用明细账及汇总表。 (8)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税收优惠: ①信息产业部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文件复印件; ②比照“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税收优惠: ①有权部门颁发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证书文件复印件(通过年检年审证明); ②生产集成电路产品线宽证明材料; ③首个应纳税所得额不为零的年度说明; ④企业投资额证明材料。 (10)再投资退税税后优惠: ①有权部门颁发的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封装企业的证书文件复印件(通过年检年审证明); ②董事会用税后利润再投资的决议; ③用于投资的利润所属年度说明及已纳税证明; ④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提供追加投资前、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封装企业的,提供投资合同或协议书、新设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以及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封装企业证书(文件)复印件; ⑤再投资发生时纳税人记载再投资金额的转账凭证复印件; ⑥投资者委托纳税人申请再投资退税的授权委托书。 (11)证券投资基金税优惠: ①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应提供的资料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批准文件、申请免税的收入明细账及按月汇总表等; ②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应提供的资料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方案、申请免税的分配收入明细账及按月汇总表、投资份额证明件等; ③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应提供的资料包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的文件、申请免税的收入明细账及按月汇总表等。 (12)清洁能源基金税收优惠: ①项目收入上缴凭证(复印件); ②涉及捐赠的应提供捐赠协议及收据(复印件); ③运用基金资金购买国债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④基金账户利息收入明细账、国债利息收入明细账及其按月汇总表。 (13)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①“动漫企业证书”及其本年度动漫产品列表复印件; ②比照“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文化企业税收优惠: ①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a.宣传部门会同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和发布的转制企业名单; b.转制方案批复函; c.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需提供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d.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e.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需出具相关部门的批准函。 ②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属于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范围的说明。 (1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税税收优惠: ①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公布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的文件(复印件); ②属于法定免税收入范围的证明材料如捐赠协议或合同以及符合条件的收据、政府补助文件、省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会费的文件、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银行孳息证明等。 (16)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①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需根据规定的领域详细说明至具体项目)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②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③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④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⑤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⑥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17)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①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②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③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④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8)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含缩短折旧、摊销年限: 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②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③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19)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减计收入税收优惠: ①《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复印件; ②综合利用的资源及该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生产的产品、技术标准、减计收入额等说明(可在申请报告中予以反映)。 (20)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税收优惠: ①有关部门出具的损失认定证明; ②捐赠协议及符合规定的捐赠收据复印件; ③符合条件的实际减免税金及附加明细。 (21)农村金融税收优惠: ①符合条件的农户证明; ②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证明; ③单独核算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明细账及按月汇总表; ④属于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险合同; ⑤单独核算的免税保费收入明细账及按月汇总表。 (22)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税收优惠: 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③另外,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还应附报下列资料: a.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b.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c.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以上资料的计算、填报口径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23)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除符合财税[2011]58号第三条规定应按审批程序报批的项目外): ①《企业享受_______政策主营业务收入审核表》; ②凡投资项目是否属于鼓励类项目难以界定的,待《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布后,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方式提供证明文件。 ③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4)社会公益税收优惠: ①伤残人员专门用品制作师名册、《执业资格证书》、申请前年度《执业资格证书》检查合格证书; ②《企业享受----政策主营业务收入审核表》; ③收入明细资料。 事后备案项目: (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税收优惠: ①企业购买国债的凭证复印件; ②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细账及按月汇总表。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税收优惠: ①投资合同或协议书; ②连续持有上市股票12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 ③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④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利润分配相关证明材料; ⑤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属于居民企业的证明材料。 (3)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暂不报送其他附列资料。 注:凡报送资料属于复印件的?纳税人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受理人员认为有必要需纳税人提供原件的?验证后当场退还。报送附例资料2份。 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文书填写规范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自受理之日起按以下期限进行备案: (1)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的减免税备案,必须在7个工作日进行备案; (2)地市级税务机关负责的,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3)省级税务机关负责的,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注意事项: 1.列入事先备案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经有备案权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对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2.列入事后备案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自行享受税收优惠,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将相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如发现其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取消其自行享受的税收优惠,并相应追缴税款。 3. 备案权限的具体规定为: (1)事先备案 省局备案项目: ①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减免税; ②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税; ③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减免税; ④专用设备投资税额抵免税收优惠; ⑤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市(州)局备案项目: ① 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② 文化企业税收优惠; ③ 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④ 清洁能源基金税收优惠; ⑤ 证券投资基金税优惠; ⑥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税收优惠; 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税收优惠; ⑧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⑨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 ⑩再投资退税税后优惠。 县(区)局备案项目: ①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税收优惠;②农村金融税收优惠;③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税收优惠;④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减计收入税收优惠;⑤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含缩短折旧、摊销年限;⑥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税收优惠;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⑧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税税收优惠。⑨社会公益税收优惠。 (2)事后备案 县(区)局备案项目: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③小型微利企业。 法律责任: 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优惠政策规定条件,采用欺骗手段获取税收优惠,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以及未按规定程序提请备案而自行享受优惠的,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等相关税收法规承担违法违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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