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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楼顶怎么交税,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屋到底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7 19:52:34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屋到底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去房屋所在地的地税缴纳,需要携带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房本原件喝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因各地政策有不同,建议提前打电话问一下地税。
出租房屋交个税一直在地税,没有变

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屋到底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2,营改增之后其他个人出租房屋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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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屋应交哪些

个人出租房屋不用交税,如果是单位房屋以出租为盈利目的的,需要交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1%,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应就地预交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11%-已经预交的税款。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 应就地预缴的增值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出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5%)]*5%;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1.5%,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四、个人出租不动产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屋应交哪些税

4,营改增后房租怎么缴税

任务占坑
在地税交。  个人出租房屋,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由于你出租的是门面房所以属于非居住用房,应申报纳税如下:  1)房产税: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前面已提到,教育费附加为3%,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  5)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5,营改增以后出租房屋税率多少如何交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国税总局2016第16号公告: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征收,非住房5%。

6,个人出租房屋营改增后怎么交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产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分两种情形: 1、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至201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城建税(市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缴纳增值税额的7%、3%和2%计算缴纳。 (三)水利基金按照租金收入的万分之六计算缴纳。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四)房产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五)土地使用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市区一等土地12元/㎡,二等土地10元/㎡,三等土地8元/㎡,四等土地6元/㎡)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印花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 (七)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在出租房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此外,还准予扣除能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房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减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7,营改增后房屋租金收入需交什么税种

营改增后,租赁房屋不需要缴纳营业税,按照不动产租赁项目缴纳增值税。   一、法律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1、2016年5月1日起,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1%。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个人出租房屋计算办法:   (1)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   房屋性质如果为住宅,纳税人计算税款时,增值税按照月租金收入划分为三个档次:   (一)月租金(不含税)30000以下:   1. 增值税:免征;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   3.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4. 水利基金:免征;   5. 房产税:减按4%的税率计算;   6. 个人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计算。   (二)月租金(不含税)30000-100000元   1. 增值税:减按1.5%的税率计算;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3.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4. 水利基金:免征;   5. 房产税:减按4%的税率计算;   6. 个人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计算。   (三)月租金(不含税)100000元以上:   1. 增值税:减按1.5%的税率计算;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3.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5%;   4. 水利基金:按照0.08%的税率计算;   5. 房产税:减按*4%的税率计算;   6. 个人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计算。   二、房屋性质为非住房:   (一)月租金收入(不含税)30000元以下:   1. 增值税:免征;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   3.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4. 水利基金:免征;   5. 印花税:按照0.1%税率计算;   6. 房产税:按照12%税率计算;   7. 个人所得税:按照20%税率计算。   (二)月租金收入(不含税)30000元-10000元以下:   1. 增值税:按照5%的税率计算;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3.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4. 水利基金:免征;   5. 印花税:按照0.1%税率计算;   6. 房产税:按照12%的税率计算;   7. 个人所得税:按20%的税率计算。   (三)月租金(不含税)100000元以上:   1. 增值税:按照5%的税率计算;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3.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5%   4. 水利基金:按照0.08%的税率计算;   5. 印花税:按照0.1%的税率计算;   6. 房产税:按照12%的税率计算;   7. 个人所得税:按20%的税率计算。   三、公司出租房屋计算办法:   一、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一)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前,计税办法选择简易征收   1. 增值税:按照5%的税率计算;   2. 城市建设维护费:增值税*7%   3.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4.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   5. 水利基金:按照0.08%的税率计算;   6. 印花税:按照0.1%的税率计算;   7. 房产税:按照12%的税率计算;   8. 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二)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年5月1日后,选择一般计税   1. 增值税:按照11%的税率计算;   2. 城市建设维护费:增值税*7%   3.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4.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   5. 水利基金:按照0.08%的税率计算;   6. 印花税:按照0.1%的税率计算;   7. 房产税:按照12%的税率计算;   8. 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二、小规模纳税人   对开工日期无限定,选择简易计税   1. 增值税:按照5%的税率计算;   2. 城市建设维护费:增值税*7%   3.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4.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   5. 水利基金:按照0.08%的税率计算;   6. 印花税:按照0.1%的税率计算;   7. 房产税:按照12%的税率计算;   8. 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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