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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块链数字货币现在入坑...,比特币中国被收购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7 15:36:43 编辑:华为40 手机版

比特币已经高度控盘,百分之九十的比特币已经被美国资本收购了,极少数在散户手里,要涨要跌很简单了。散户目前进去就是死,合约进去也是死,随时可变随时绞杀随时让你清醒比特币是什么东西。

比特币是什么?

比特币是什么

感谢邀请首先它并不是货币,这是经济学家的共识,现代货币脱离金本位后,实际上就是一种信用,这个信用的本质是持有货币的经济人对经济社会的索取权利,例如我持有100w美元,本质是代表我在当前的物价水平下对社会上的商品/服务/资产的索取权,如果货币是固定数额,很显然我只要持有货币传给子孙后代,大约过几十代人,我们家族就能成为世界最富有的家族,哪怕只持有仅仅1万块人民币现金。

因为物质文明财富在不断增长,如果货币不同步增长,实际上就是拥有货币的人在剥削社会上能创造新增财富的人(通货紧缩),所以货币必须按照GDP同步增长 甚至超出,这样货币的持有者就不存在剥削创造物质财富的人,当然这种过程从宏观上来讲也存在持有物质财富资产不断剥削货币持有者的情况(通货膨胀),所以货币的供应决策通常要考虑到方方面面,对央行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比特币谁发明的?

比特币谁发明的

比特币是由中本聪创造的,(几乎可以肯定)是一个化名,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够确切地将比特币与一个真实的人或一群人联系起来。中本聪于2011年从互联网上消失,几乎没有留下他们可能是谁的线索。多年来,许多人都公开宣称自己是Satoshi,但都没有以无可争议的事实支持这一说法。在一个早期的比特币论坛上,Satoshi说他们在2007年开始研究比特币,比第一个区块被开采早了两年。

2009年1月3日,比特币区块链的第一个区块——创世纪区块被开采。中本聪是创世纪区块的开采者,收到了第一批投入流通的50枚比特币。然而,第一个方块的奖励是无法支付的,因为在代码中创世纪方块的表达方式有点奇怪。BitMEX研究发表了一份对比特币早期开采的分析,并得出结论认为“有人”开采了70万枚比特币。

尽管许多人认为这是Satoshi,但官方仍未证实。人们只能想象,如果他们的身份被曝光,中本聪会获得什么样的名声,更不用说他们将收集的巨额财富了(尽管佐藤似乎没有花掉他们应该开采的任何硬币)。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有很多人声称自己是Satoshi,而其他人则被强加了这种说法。虚假索赔声称自己是Satoshi的最著名的例子之一是克雷格·赖特,澳大利亚学者。

早在2015年,莱特就多次试图向公众展示他是比特币发明者的无可争议的证据,但直到今天他都没有成功。事实上,他的“证据”被证明是伪造的。加州人多里安·中本聪(Dorian Nakamoto)曾被一名新闻记者公开授予比特币创始人的头衔,他注意到了两个中本聪之间的几个相似之处,最明显的是他们的姓氏。然而,这一主张很快被驳回多里安和反证还有。

另一类人是密码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他们因Satoshi的未知身份而受到关注。著名的密码学家哈尔·芬尼(Hal Finney)是第一个从中本聪收到比特币的人,他是最著名的嫌疑人之一,因为他很早就涉足了这个领域。在比特币诞生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佐藤和哈尔·芬尼在比特币论坛上交换了几条帖子,讨论了这项技术及其未来含义等问题。

芬尼死于肌萎缩侧索硬化症2014年,导致一些人猜测他参与世界上第一个分散货币的程度。尼克·萨博是另一位著名的密码学家,他创造了比比特币早几年的数字货币发明的比特黄金。他似乎没有直接参与比特币的创造,尽管他的项目与比特币非常相似,这一事实让一些人猜测他可能也是比特币的创造者。为什么Satoshi必须匿名中本聪,世界上第一个分散货币的创造者,可以说应该保持匿名,因为他们创造的本质。

在创建了一个没有失败中心点的协议之后,中本聪可能已经意识到,保持匿名可能会消除比特币可能存在的最后一个失败中心点:创建它的人。去除可能与比特币的出现相关联的单一身份,就去除了任何可能影响比特币社区的政治、规则或决策的单一面孔。不管Satoshi是谁,他们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天才。比特币协议在所有合适的地方提供了经济激励,为拜占庭将军的问题提供了一个特殊的解决方案。

什么是比特币?比特币如何产生的?

什么是比特币比特币如何产生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比特市不是政府发行的,不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它是从2009年才开始有的,它通过P2P分布式网络来核查重复消费,比特币通过下载客户端可以制造比特币,不存在伪造行为,它是通过一套密码编码通过复杂的算法产生的,每四年比特币的数量会减半,所以比特币很值钱。2/6 其实比特币在现实生活中也在应用,如:四川芦山地震时中国第一次允许用比特币作为捐赠物,其实也就是从那时起比特币才开始火热起来,大家很好奇比特币是什么东西,才开始认识这个东西。

3/6 我们如何得到比特币呢?其实大家也知道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就是到网络市场上去买,根据与人民币的换算去购买,现在差不多,一比特币要换5000多元人币吧。另外一种方法就是通过下载客户端进行计算特定数量的数学问题来获得比特币。其实第二种方法也并不是这么容易就能够获得的,也需要很大的成本才能赚到,我的一个朋友运行了几天才赚到0.0016比特币,很难,可能与方法,电脑也有一定的关系。

4/6 现在有很多人用比特币进行投资,其实说实话也在用这个东西投资还有一定的风险的,国家现在还没有承认这个东西的合法性,现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在网络上进行交易,也有一部分人用于黑市交易,最近一段时间内比特币肯定会升值,但是就要看下一步政府怎样对网络进行监管,因为现在网络监管很滞后,网络上产生的很多问题,现实中没有人去解决,可能政府现在也是心有余力不足,没有找到合适的方法,5/6 想象一下,目前全球没有一个统一的货币在运行,也都通过兑换的形式进行操作的,如果比特币能够担当这个重任的话,势必是个好事情,现在通过虚拟的形式比特币已经可以买到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的东西了,尽管政府现在还不承认,但是它已经很现实的存在了。

但是很多人认为比特币是一个阴谋,是用后人的精力或财力为前人做事。也就是说现在我们对比特币这么热衷其实钱早被最早的人赚去了。6/6 比特币与QQ币的区别:比特币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或公司或团体,它广泛的存在于网络当中,目前可以和任何一个国家的货币进行兑换,现在各个国家对它都很重视,虽然没有成为法定货币。QQ币属于腾讯公司,现在腾讯公司大力推广这个QQ币,其它团体或公司很少有推广这个东西,因为这样不会给它带来任何利益。

比特币在中国能够合法使用交易吗?

为了提醒广大网友,比特币的风险,也来谈几点:一、我国是明确不承认比特币的。不仅取缔了虚拟币交易所,不允许作为货币流通。也就是说,用比特币替代人民币在境内交易,是违法的。虽然基于物权未明确否定比特币的财产属性,但在司法判例中,是明显消极的。入比特币的坑,将承担比股市更大的风险。股市受到欺诈还能维权,比特币要是坑了你,埋你的人可能都没有,理性的人应当细品。

二、数字货币,自有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是非混乱之下,国人更应当捧自家的角儿。作为世界数一数二的经济体,自有我们的智慧。这是人民币国际化,让世界真正地多一种选择的伟大举措,是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真切体现。这才是世界多极化,摆脱美元控制的出路之一,才是真正的安全。说“比特币的热,是因为美元超印的结果,是美元落下神坛的开始”的人,只想反问一句:美国是最早支持比特币货币属性的国家之一,从二战后打了这么多战争,投入了上万亿美元,让数千万人家破人亡,结果立法就是要确保把自己埋好?为了躲仇人?三、投机取巧,不符合国人的基本价值观。

凡是价格具有暴涨暴跌属性的,就必然会成为投机品。比特币从早期的1分钱涨到现在破6万(美元),堪称投机极品,不要再侮辱"投资"两字了。于普罗大众而言,投机品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不仅挖劳动价值观的墙角,还会污染了人间烟火味。资本主义是需要投机品的,那是他们亢奋的鸡血。我们不需要,我们需要踏踏实实的人间温暖,细水长流正是我们追崇的可持续发展观。

比特币,自始至终,都应当和中国人民没有关系。中国人民的崛起,不是靠投机取巧,而是靠踏实劳动换来的。每一个想要幸福的家庭,也应当通过勤奋的劳动来保证,而不是天上掉馅饼。四、比特币的稀有特性,自始至终都是话术。引人入局的人,大谈特谈总量就那么多(2100万,还永久性丢了几百万),出来一个少一个,越往后面越困难。

把计算机运算,比喻成挖矿,你看多接地气,多贴切啊,生怕你没懂起!但是这些人会告诉你,比特币实际上可无限切碎么?哪怕只有1枚,比特币实际上也是可以无限发行的,换个单位而已。如果说,比特币只能一枚一枚地用,那才叫真稀缺,比特币还能疯么?,这和大街上最后10天跳楼大甩卖,有差别么?既然如此,通胀和通缩,会没有?这点反向思维都没有,那才叫真傻!五、比特币的安全性,更是虚幻的糊弄。

1、比特币密匙号称是具有不确定性,终究不过谎言一道。比特币将密匙所谓所有权凭据,但你会发现他的密匙长度是固定的,这种不确定性只是一个超大确定性组合中的一部分。这跟最简单CRC有什么本质区别么吗?如果说有,那也是计算机世界里,惯有的走一步算一步(如千年虫、ANSI与Unicode、邮件的SMTP与ESMTP等),得过且过下走到了下一步而已。

毫无疑问,比特币所谓的安全,不过是以当前笃定未来的把戏而已。九章量子计算机,我想大家已听说,76光量子的试验算力已经是目前最牛超算的100万亿倍。双重SHA-256还能挺几年?现今MD5的结局必然也是明天SHA-256的。建立在现阶段穷举能力障碍上的安全,堪比一场没有保证的豪赌。这种“来不及说快上车”的游戏,更像无需负责的儿戏。

即便撇开未来不说,棱镜门事件就不能教会你:就算密匙本身无懈可击,人家还偷不走你的密匙吗?偷走,然后损坏你的文件,制造车祸现场,不行么?那些丢掉的几百万枚比特币故事,有多少是真的呢?如果隐身成神秘力量,还敢细想么?2、比特币那么美,真正的核心在于交易的控制比特币的疯狂,或许就在于交钱上车那么简单。大家眼睛都盯着如何如何涨,却对交易控制视而不见。

去中心化,是绝好的理由。反正都在网上,区块链账本,懂吧!谁也动不了,就完了,你了解那么多不如赶紧上车,不然又涨了!让人类抠破脑门的AI,也没能让互联网自动给人类服务,区块链如何就能了?没有交易机构的服务,比特币能切碎,能交易?比特币的交易机构是美国背书了,还是欧洲背书了?大不了,人家最后摊开双手,耸耸肩,给你一脸无辜,毕竟不是证券交易所。

国内是没有所谓的比特币交易所了,那国外的,又有多少人了解背后的真相。有些人可能要说,挪境外了,也是自己人。这跟好莱坞电影里,给一两个中国元素镜头,就有很多人垫着捧,是一个理。你国内都混不走,国外就能如鱼得水?更何况,还有很多人说,比特币是要让美元跌下神龛的利器。六、比特币的交易,为何要匿名?据统计比特币一年的耗电量,相当于阿根廷、荷兰和阿联酋三国的年耗电量,且在不断增长中,成为位列全球能耗前30的产业。

耗费如此周章,就为了去中心化和跨境便利性?就为了你买个东西,炫一下:"老板,付了哈,但是你不知道我是谁,嘻嘻!“?恐怕联合国出头,搞个地球币,比什么都来得实在!西方一贯宣称绿色环保,在这事上却弱智得不行,你觉得可能吗?好好的交易媒介,生意要是正大光明,又何必诉求匿名和不可追踪呢?我们知道经济事项,都会被会计记录,以防舞弊。

现在,一众美帝企业踊跃加入,那是不是最后面对一坨0,只用披露,此为匿名贸易所费、所得?看不见,也就无需解释。会计师们,你们怎么看!事实上,只有一点可以解释,那就是匿名性,才能不见光。英美维持其二战后的霸权,无所不用其极,这是公开的秘密。碍于情面,有些事不能明面干,只能背着干。经费,就成了老大难问题。传统方式,总会被WJ解密。

现在,搞个彻底的,还拉一帮正儿八经的生意进来,看你们还怎么说!匿名交易,历来就是不法之徒的沃土。怎么,那些推崇备至的PM们,你们也要添砖加瓦,献一份力量?------------------------------------------------------更新22021年12月15日,北京朝阳法院宣判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案,同时向四川发改委司法建议严查比特币挖矿活动,并进行彻底清理。

该案涉及比特挖矿相关合同,如矿机委托运营,比特币分账等,全部认定为无效合同。损失一方主张矿场按合同偿还比特币或等价美元,均被驳回。早就在说,不要去搞虚拟币,有些人就是不信,更有人昧着良心说比特币好得跟亲爹一样。这些判例,建议相关人士,都去看看,提早收手免得血本无归,喊冤的地方都没有。比特币挖矿,违法。

比特币买卖,违法。比特币交易,违法。这基本上,就和在祖国持有枪械差不多的东西,为毛有些人还在捧呢?------------------------------------------------------更新12021年9月24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

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

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十二)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十三)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十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拟货币炒作等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比特币”在我国违法吗?我国法律上对于“比特币”有哪些规定?

法律法规不支持比特币公开交易,这就反映了法律对比特币不支持的态度。其实内在逻辑很简单,比特币的问题就是一个货币铸造权问题,从古至今私人铸币都不可能合法;从国家金融管理的层面上讲,如果人人都可以铸币那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这将危害金融业的国家信用基础。至于有人说比特币就是要去中心化,那只能说明这人太幼稚、被人洗脑了,因为在现阶段以及以后更加漫长的历史阶段,人类社会都不可能去中心化;逻辑原因很简单,人是要被管理的,管理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没有管理社会是无法想象的;没有警察管理治安那就会犯罪满天,没有金融管理那就会今天马特币明天牛特币,等等情况,人类社会将会崩溃;这不是哪一个国家的问题,如果比特币不能被国家掌控,哪一个国家他最后都会否定比特币的。

国内比特币圈的三大亿万富豪都有谁?他们分别是,曾在新东方当讲师的"李校长"、毕业于北大的高材生"孙割割"、曾靠卖牛肉为生的"宝二爷"。这三位成了国内比特币圈70后、80后、90后的典型代表,通向财富自由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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