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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的汽车,对无人驾驶失去信心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7 17:14:37 编辑:华为40 手机版

未来汽车都无人驾驶了,还要考驾照吗?

无人驾驶的汽车,对无人驾驶失去信心

无人驾驶汽车除非不是自己的·否则仍旧需要驾照问:使用无人驾驶汽车是否需要驾照?时间到了2022年,似乎有必要聊聊这个话题了;因为本年度必然会出现一些符合国标3-4级,对应SEA L3-L4的高度自动驾驶汽车,也许不用几年就会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答案很清晰了,有没有发现一个细节。自动驾驶无人驾驶不论是国标还是美标,使用的词都是“自动”而非“无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自动驾驶的使用方式为人工设定(操作)车辆的驾驶系统,之后车辆才能由电脑控制车辆进行驾驶操作。

这种操作等于间接的控制了车辆,驾驶主体是汽车,驾驶人仍旧是车辆的操作基础,这也等于是开车。无人驾驶汽车的概念理论上包括自动驾驶但又有差异,达到无人驾驶的标准应当是车辆不设置驾驶席,车辆所有与驾驶相关的操作都由系统自动实现;比如领航驾驶系统、车道保持系统、车道便宜辅助等,车辆也无需通过屏幕向乘车人反馈车辆与系统的运行状态等信息,车辆拥有者需要做的只是高速车辆行程规划即可。

同时车辆可以识别乘客的驾驶意图的合法性,以决定通勤指令是否应当去完成。这样的车才应当是标准的无人驾驶汽车,但这样的车似乎已经达到了高度人工智能的程度,当这种技术可以应用到汽车的时候,也许工业生产也已经达到了相同的技术高度;而高度人工智能带来的问题就不是单纯的汽车能否无人驾驶了,核心问题是整个世界的秩序都有可能被打乱。

目前看来汽车不太可能实现高度无人驾驶,现阶段试运行的无人驾驶汽车(不配备驾驶员)的车辆总还要配备安全员,或者通过后台远程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总而言之还是没有能脱离人的监控;也就是说以现在人类科技水平还难以实现脱离人的思维去掌控的无人驾驶汽车,能达到“人员操作系统、车辆控制硬件”的高度自动驾驶就已经很难得了,只是达到这个程度还是会要求用车人具备驾驶能力。

无人驾驶汽车可能普及的方式应当是以共享汽车为载体,共享汽车兼容出租车、网约车和私家车,实现满足需求的巡游驾驶,全时网络接单;并且以高度自动驾驶系统实现网络预约后由系统直接将车开至约定地点,这样的共享汽车要比私家车用起来都方便。而此类高度智能化的共享汽车还可以通过后台远程监控管理,在大幅降低人工成本的前提下保证高度自动驾驶车的安全运行。

无人驾驶汽车这么火,属于它的时代来临了吗?

无人驾驶的汽车,对无人驾驶失去信心

无人驾驶汽车还在“养成阶段”·真正到来还需要很长时间近日,有关无人驾驶和高度(完全)自动驾驶的话题又超热了,究其原因应当与特斯拉FSD系统涨价有关;可是特斯拉官网对这台“完全自动驾驶系统”的解释是不具备完全自动驾驶能力,这种前后矛盾的定义也是非常可笑,这个品牌的营销内容没有什么值得讨论。其次则是部分品牌的无人驾驶出租车开始试运营,这倒是真的,不过车辆还是在副驾驶配备了安全员,对于车辆的“一举一动”进行着全时监控,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

再次则是部分特殊车型的完全无人自动驾驶,这也是事实存在的,比如文远知行就有这样的小巴士;但是想要完全脱离后台的“遥控”还是很难保证可靠性,且试用的场景是封闭的疫区,所以也不具备代表性。无人驾驶汽车究竟何时能普及?个人观点是短期内不可能普及,初期只能在出租车和特种车型进行测试,其中会包括在工业园区或港口码头测试的摆渡车或卡车;想要让普通私家车实现无人驾驶或高度自动驾驶似乎不现实,撇开系统鲁棒性和硬件标准不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都是对智能驾驶汽车的考验。

人车如何实现分道而行交通事故如何理性定责假设私家车都具备了自动驾驶能力,上车之前用智能设备设定好行程并上传到车机里,进入车辆后就有电脑控制实现无人驾驶;车辆经过斑马线的时候会正确让行吗?车辆面对横穿公路的非机动车或行人要怎么办?这两个最常见的场景似乎就不是智能驾驶汽车可以应付的。电脑只能按照设定程序运行,车辆也只能按照设定程序驾驶,面对违反交通法规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电脑以“车辆驾驶安全优先”运行则有可能碰撞到行人,而人工驾驶却有大概率能避免碰撞;如果以“行人安全优先”则车辆失控率会很高,对于司乘人员而言似乎不公平,化大价钱购买一台这样的车怕也是难以接受。

最终车辆只能以保证行车安全为首选项,那么结果则是会出现本不应该出现的交通事故,甚至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交通事故;这就与伦理道德产生冲突了,似乎“机器能杀人”了,所以只有道路硬件条件能实现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各自分道而行,但现实是几乎不可能做到。智能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谁来承担?司机 ×保险 ×车企 √这也是个核心问题。

司机正确操作驾驶程序几乎不可能出现错误,车辆因软硬件错误导致的所有问题司机都不应该承担,当然前提是正确使用加上正常保养与检测车辆;那保险也应该承担责任,因其承保的是以人为驾驶主体导致的交通事故,似乎还没有一个为机器错误运行产生的后果进行承保的险种,虽说理论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会更低,但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可能会难以预料,所以保险很有可能会排斥未来的智能驾驶汽车。

最终只能由制造车辆的企业自行承担责任,现在在“实验养成阶段”还能承担风险,而当保有量过大的时候怕是就无法承担了。综上所述,智能驾驶汽车考验的不仅是科技水平,同时也考验了制定法规和交通管理的能力,目前承认自动驾驶汽车合法性的只是些汽车保有量很小的维亚纳公约契约国,车辆稍多的国家都不敢于对这种车辆给予真正的路权。

中国汽车保有量已经是全球之最,比美国的保有量还要高,管理难度是非常难以想象的,所以智能驾驶汽车短期内怕是无法真正普及。未来的普及方式有可能是以共享汽车为载体,当共享汽车达到高度智能化之后,驾驶体验会与私家车不无二致,用车成本也会更低;届时会出现共享汽车替代私家车、出租车和网约车,那么让共享汽车在专用车道里规范的运行,加之行人和非机动车司机的数值的提升,真正的无人驾驶也就可能实现了。

文章TAG:无人驾驶信心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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