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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内容,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01 18:12:35 编辑:教育管理 手机版

1,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

9年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

2,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是指规范义务教育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此方面立法主要是1986年7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实施。

义务教育法

3,义务教育法都是哪些

1.定义: 义务教育即九年制义务教育:我国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 予以保证的国民基础教育。2.时间: 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3.保护对象: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义务教育法都是哪些

4,关于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国家规定说的是适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没有详细规范到底年龄是怎么划分去段,而没有规定什么年龄不能接受义务教育.还有第5条的是6,7周岁是应该就相当于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是鼓励且支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而不是阻止适龄儿童以外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一项法令
应该说是根据当地的情况而定,首先应该保证全部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下,才能另外考虑适龄儿童以外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如果本身师员短缺,没足够的师资力量去教育适龄儿童以外的那些孩子,首先就应该适龄儿童以外的孩子让步,保证适龄儿童上学的,应该是这个情况.让每个适龄儿童接受比较完善的教育,师资力量有限,又因为多余的孩子给教育带来些许的不方便那也是不好的,应该还是谅解,你看看是不是因为当地的某些情况适当理解理解,如果孩子年满7周岁都还不能让其接受义务教育,那是应该通过某些有效渠道协商解决的,适龄儿童以外的孩子,如果了件不允许也许就只能先等等吧.希望你也不要太过操心.

5,义务教育法主要有哪些内容啊

《义务教育法》共有七章,包括: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 总则主要是立法目的、立法任务之类的,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还有除学生、学校、教师以外的人、团体(如人民政法、社会组织一类)在义务教育中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三、四章自然是分别规定学生、学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了。 第五章 教育教学,规定了教育的内容啊方法之类的。如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章 经费保障,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啦。主要是对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法的要求。 第七章 法律责任,就是一些违法行为应付的责任了。 还够全面吧,希望能帮助到你~~
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二、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目的: 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二条)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 (四)义务教育的对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6,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 四、义务教育的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扩展资料 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义务教育

7,你了解义务教育法吗什么是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目前,我国的义务的教育学制的实际情况主要有“六三制”(即小学六年制,中学三年制)、“五四制”(即小学五年制、中学四年制)和“九年一贯制”三种学制。其中还有少数地区实行八年制的义务的教育,即小学五年制,中学三年制,但这些地区目前也正在抓紧实现由八年制向九年制的过渡。从我国学制状况看来,九年制或八年制的义务的教育包括了初等义务的教育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两个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义务的教育学校完成了九年或八年的义务教育学习,即可达到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 免费性 所谓免费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对农村而言,从今年到明年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但是对城市而言,这还需要一个过程。实际上,要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就涉及到很大的财政问题。现在国家就是要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普及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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