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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的特征,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25 09:53:37 编辑:教育管理 手机版

1,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义务教育的最显著特征:具有强制性、具有普遍性、具有免费性。
义务教育的最显著特征:上班式上学,经常加班,不给加班费。
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2,义务教育具有哪些特点

具有普遍性
就是不要交学费一比就知道初中学费300高中3200义务教育只交书本费和杂费
中国基础教育。。免费性,普及性,强制性,公益性。。免费性和公益性是相关的``我觉得普及性和强制性不够``很多地方没有普及到,中国童工问题也较严重`

义务教育具有哪些特点

3,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是什么

(1)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体现在家庭和社会两方面。 (2)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与免费性联系在一起,不收学杂费 (3)义务教育具有统一性: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教育。
考试,不断的考试
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是强制性 普遍性 免费性
强制性 普遍性 免费性

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是什么

4,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

(1)义务教育是指由国家强制实行的,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和家庭必须予以保障的国民教育。  (2)义务教育有两个基本的特性:普遍性和强制性。普遍性是指义务教育的对象是全社会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分民族、种族、社会地位和贫富贵贱;不分男女性别,所有的适龄儿童都无条件享受和履行义务教育。强制性是指义务教育是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保证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和要求。因此,强制性是义务教育的另一特性。
9年免费教育

5,什么是义务教育它有什么特征

义务教育就是 国家的义务(免中学9年的学费)教育. 特征:强制性 免费性 普及性
义务教育http://baike.baidu.com/view/29450.htm特征http://lhxx.xhedu.sh.cn/cms/data/html/doc/2006-09/01/29019/
义务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基本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省市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是适当的。特征:(1)具有强制性(2)具有普遍性(3)具有免费性

6,义务教育最基本的特点是什么

第一,【强制性】。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第二,【免费性】。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对农村而言,从今年到明年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但是对城市而言,这还需要一个过程。第三,【普及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第四,【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7,义务教育的定义和特征

教育是培养新生一代准备从事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也是人类社会生产经验得以继承发扬的关键环节,主要指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青年进行培养的过程。广义上讲,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其涵义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类型有正规教育、成人教育、技术教育、特殊教育、终身教育等。 “教育”的定义即教育的内涵或意义,给“教育”下定义是对教育现象理性认识的开始,也是教育认识活动科学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教育学界,关于“教育”的定义多种多样,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般来说,人们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给“教育”下定义的,一个是社会的角度,另一个是个体的角度。前苏联及我国一般是从社会的角度给“教育”下定义的,而英美国家的教育学家一般是从个体的角度给“教育”下定义的。从社会的角度来定义“教育”,可以把“教育”定义区分为不同的层次:(1)广义的,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2)狭义的,主要指学校教育,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3)更狭义的,有时指思想教育活动。这种定义方式强调社会因素对个体发展的影响,把“教育”看成是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分配着或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功能。从个体的角度来定义“教育”,往往把“教育”等同于个体的学习或发展过程。教育最本质性的理解,就是社会对人们思想的知识灌输和行为指导;一,教育的对象是人;二,内容必须是良性的有意义的。   教育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   如果围绕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来定义,可以把教育定义为教育是指人有意识地通过若干方法、媒介等形式向他人传递信息,期望以此影响他人的精神世界或心理状态,帮助或阻碍他人获得某种(些)观念、素质、能力的社会活动。处于前者角色的称为教育者,处于后者角色的称为教育对象。这样定义符合所有的人类教育活动,可以作为教育的基本定义。   当代诗人、文化学者张修林在《谈教育》一文中有如下解释:   所谓教育,应当是作为对社会文化的传授、传播。而社会文化,包括文理学科,它应当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层次是指高层次文化,既抽象的、看不到存在的,比如社会心理、美学和价值,第二层次指从第一层次具体下来的,尽管看不到具体存在,但能切实感觉到它的结构与活动方式存在的,比如政权及其机构,第三层次指表面文化,既看得到又摸得到的,物品或物质的文化。简单地说,就是精神文化、精神的物化文化以及物质文化。教育的目的,说是教化育人,其实就是让人接受各种有用的知识,以期将这些知识吸收、溶化,能够将其直接作用于社会,或者把这些知识作为基础,升华出新的知识,即发现和发明。前者像物理变化,接受的人如同一个盛东西的容器,接受的几种东西还是那样的几种东西,不过是换了个地方,有了些混杂,这大概就是常说的实用型人才——技术或技艺的人才;后者则类似于化学反应,已经生成了不同的、另外的东西,这类人才能够很好地掌握第一层次的文化,容易形成自己特有的治学思想、理念和方法。这就是创造型人才。一个国家和民族,在世界上的文化影响,主要就是第一层次的文化、创造型人才的影响。 人类高度发达的神经系统是教育产生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它提供了感受、记忆、联想、想象、推理等完整的思维功能,使人的意识能够相互影响并得以传播。

8,小学为什么不让留级是法律规定的吗

教育部不鼓励小学生留级。人民网-教育频道以《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不鼓励学生留级跳级》为题解释了为什么不鼓励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留级。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在解答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常见问题时表示,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鼓励留级、跳级。留级、跳级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是学籍异动,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留级、跳级的条件和办理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具备管理留级、跳级等各类学籍变动的功能,但是否启用及具体操作权限,均完全在各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扩展资料:《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小学原则上不允许留级、跳级,特殊情况由学校报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虽然原则上不允许留级,但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休学。《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须休学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包括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或其他有效证明,学校核实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患有传染病短期不能痊愈或患有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疾病的学生,学校可令其休学。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休学。 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休学原因须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附相关证明。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限。 学生复学时,由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学校核实同意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学籍管理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对准予复学的学生,学校按照接续学业原则安排就读年级。 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延期休学申请,又不按时复学的,按旷课处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及时督促学生复学,或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送学生复学。参考资料:江西教育网-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人民网-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不鼓励学生留级跳级
我也是要给孩子留一年级,好麻烦,这规定不合理,小学留级很正常,老师建议留级,现在留级了,又不让留学籍,这是什么事啊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规定在学籍管理方面,小学、初中学生免试入学,不留级,不开除。小学、初中每班学生数不超过50人,高中不超过54人。不举办复读班。可能每个地方不一样,你不如找一下校长谈谈,应该有商量的余地。
留级是非法行为。《义务教育法》没有留级的解释和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无解释和规定,而教育厅回复函件有“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的说明,但特殊原因需要留级重读是教育部门允许的。其中,出处未知的百科词条的解释有:一、二年级取消留级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逐步取消留级制度。 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同一年级连留两次(即在同一年级读完三年)仍不能升级,而又未满十六周岁者,应继续随班就读,可也转入初职班(校)学习。
为什么要留级啊,"基础不好孩子会讨厌学习"那你有没有考虑到留级会给孩子身心带来更大的伤害啊 。会让其他的同学看不起。我记得我上学的时候就有同学留级都会被别人取笑,那样孩子会更讨厌上学的。在说一年级没必要留级,他可能就是有点贪玩。你如果担心的话可以给他请个家教,或者有时间给他辅导下,平常跟孩子多沟通,看看他的想法,帮他找找原因是不是因为贪玩跟不上,还是比较马虎或者刚上一年级有些不太适应。有很多原因我看还是分析好了在决定是不是要给孩子留级.况且有很多人小学学习不太好,到了初中高中学习成绩突飞猛进。我建议最好不要留级 ,除非万不得以孩子的身心健康比成绩更重要!!
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阶段原则上不能留级。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义务教育又称免费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的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基本特点。所以家长也是没有权利要求学校让自己的孩子留级的。扩展资料:义原则上义务教育学生是不允许学生留级的。如果留级,就只有特殊情况下不能到校上课而休学,耽误了课程才有可能留级。如果真的有特殊情况,像学生因为伤病或者本人不可抗拒因素,累计缺课的课时到一定的学时,需要出具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休学。待县教育局批准,方可留级。小学留级也有利弊之分。有些学生经过留级之后痛定思痛,发奋努力,学习进步,成绩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真有点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之感。对于另一些孩子们来说,留级就意味着学习不好,会让孩子觉得自己不够聪明,是对孩子自信心很大的打击,这样就会造成孩子对学习缺乏必要的自信心。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九年义务教育

9,政治题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计划的特征: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义务教育的特征: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其中强制性又叫义务性,免费性又叫公益性,普遍性又叫普及性,统一性。
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义务教育三个特征:1.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是义务教育最本质的特征。它指义务教育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推行和实施。e68a84e8a2ad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365643662义务教育不仅是受教育者的权利,而且是国家应尽的义务。国家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必须伴之以系统、完善的立法、执法和监督体系,依靠国家法律的强制力予以保证。在我国,只有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能够强迫一定的教育对象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并为法律所规定和允许,其他任何教育制度都没有这种权力。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还表现在任何违反义务教育法律规定,阻碍或破坏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都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受到强制性处罚或制裁。2.基础性。根据法律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完成规定年限的教育,并接受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和基本态度等方面的教育。这不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是现代社会对每一个公民素质的最基本要求。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一定年限的义务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的基础性表现在义务教育是一种全民性的教育,而不是英才教育。普及教育是人人有书读,义务教育是人人必须要读书。面向少数人的英才教育不是义务教育。人只有受到一定年限的基础教育,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3.普遍性。是指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除全部或者大部分的就学费用。这是世界各国实施义务教育的一个共同特点。当然,义务教育从免除部分费用到免除全部费用,要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可根据有关规定适当收取杂费,而所收的杂费相对国家社会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来说,只能是很少的一部分。免收学费,实际上已经免除了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大部分费用,体现了义务教育免费性的特征。义务教育的免费性还表现在,对那些贫困的学生不仅免收学费,而且《义务教育法》还规定:“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1、公益性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e69da5e887aae799bee5baa631333365653932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2、统一性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3、强制性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拓展资料: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义务教育三个特征:1.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是义务教育最本质的特征。它指义务教育依照法律的规定e69da5e887aa7a6431333365653834,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推行和实施。义务教育不仅是受教育者的权利,而且是国家应尽的义务。国家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必须伴之以系统、完善的立法、执法和监督体系,依靠国家法律的强制力予以保证。在我国,只有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能够强迫一定的教育对象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并为法律所规定和允许,其他任何教育制度都没有这种权力。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还表现在任何违反义务教育法律规定,阻碍或破坏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都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受到强制性处罚或制裁。2.基础性。根据法律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完成规定年限的教育,并接受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和基本态度等方面的教育。这不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是现代社会对每一个公民素质的最基本要求。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一定年限的义务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的基础性表现在义务教育是一种全民性的教育,而不是英才教育。普及教育是人人有书读,义务教育是人人必须要读书。面向少数人的英才教育不是义务教育。人只有受到一定年限的基础教育,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3.普遍性。是指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除全部或者大部分的就学费用。这是世界各国实施义务教育的一个共同特点。当然,义务教育从免除部分费用到免除全部费用,要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可根据有关规定适当收取杂费,而所收的杂费相对国家社会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来说,只能是很少的一部分。免收学费,实际上已经免除了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大部分费用,体现了义务教育免费性的特征。义务教育的免费性还表现在,对那些贫困的学生不仅免收学费,而且《义务教育法》还规定:“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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