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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税收筹划与税收违法,专家解析税收筹划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8 18:29:50 编辑:教育知识 手机版

其不同之处在于,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这是税收筹划与税收违法行为最大的区别。税收筹划与税收违法行为一样,其目的都是为了减少纳税支出,并且都会造成国家税收的减少。税收违法行为,包括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即犯罪)。一、税收筹划与避税两者往往联系在一起,筹划的目的就是为了避税,将企业的税负降低。

如何区分税务筹划与税收违法行为?

如何区分税务筹划与税收违法行为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作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活动。税收筹划与税收违法行为一样,其目的都是为了减少纳税支出,并且都会造成国家税收的减少。其不同之处在于,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这是税收筹划与税收违法行为最大的区别。

税收违法行为,包括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即犯罪)。《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了一些税收违法行为,分别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等行为,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上述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中有关逃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抗税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1.税收筹划与偷税、逃税罪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逃税罪的立案标准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与税收筹划相比,有以下区别:(1)偷税在方式上带有欺骗性,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方式来实现少缴税款的目的。

而税收筹划是在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前提下,通过对具体经营活动的安排,选择缴纳税款最少的方式来达到目的。(2)偷税是在发生了应税行为之后才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一种事后性行为;而税收筹划是在应税行为未发生以前,就运用各种安排活动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是一种事前性行为。(3)就法律后果而言,偷税行为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一般会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以逃税罪论处;而税收筹划属于法律允许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2.税收筹划与逃避追缴欠税、逃避追缴欠税罪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与税收筹划相比,有以下区别:(1)逃避追缴欠税行为是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所欠税款,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而税收筹划是在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运用各种合法手段,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的。(2)逃避追缴欠税的目的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而罔顾后果和法律责任而实施的;而税收筹划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3.税收筹划与骗取出口退税、骗取出口退税罪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是一种非常恶劣的税收违法行为,主要是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将不符合退税条件的行为虚构成符合退税条件的行为,或者小额退税伪造成大额退税行为。而税收筹划是在了解了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以后,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符合出口退税条件的安排。4.税收筹划与抗税、抗税罪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第五十八条 [抗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税收筹划与避税和偷税的区别是什么

如何区分税务筹划与税收违法行为

这两者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非法的。一、税收筹划与避税两者往往联系在一起,筹划的目的就是为了避税,将企业的税负降低。公司在采取避税手段之前,往往往往会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以及交易的特点,对交易进行安排,最大限度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1)避税的前提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2)避税是利用了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税收的差异性,企业择优选择税负低的方式。

比如,在甲供材料的情况下,施工方可以选择,一是按一般纳税人假的税款,二是选择简易办法征收。施工单位就可以先进行税收测算,是一般纳税人税赋低还是简易征收的税赋低?哪一种计税方式对施工单位有利,施工单位就可以选择哪一种方式。二、偷税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企业往往采取欺骗、虚假、隐瞒的手段来达到少缴、不缴纳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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