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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管理范围有哪些(文化局管理范围有哪些)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22 02:54:03 编辑:教育经验 手机版

文化局管理范围有哪些(文化局管理范围有哪些)


一.文化局管哪些方面

1.文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和制定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或监督实施。

2. (二)管理文学、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系统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重大文化活动。

3. (三)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或监督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公共文化设施。

4. (四)归口管理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态势,制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稽查;指导、协调电影工作。

5. (五)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事业,制定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6. (六)归口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和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或监督实施文物保护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法规;编制文物保护、利用、维修计划,指导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 (七)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文化交流。 (八)研究、规划和指导本系统艺术教育工作和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门人才的培养;组织推广文化科技成果,指导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二.文化局都管什么场所

1.主管当地文化艺术事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当地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当地社会文化事业,图书馆事业,归口管理当地文化市场、文物事业、电影发行和放映、对外文化艺术交流。

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新闻出版、著作权的管理规章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文化局是干什么的?

1.(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 (二)繁荣社会主义艺术创作、搞好文化设施建设,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扶植艺术品种、管理艺术教育工作。(三)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博物馆事业,指导与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

3. (四)综合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组织协调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 (五)综合管理、指导、协调社会文化、少儿文化事业和电影工作。

4. (六)归口管理文化市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督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联络工作。

5. (八)管理辖区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局直属单位。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文化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文化局全称是什么?是管娱乐场所的文化局

1.文化局的全称是文化和旅游局。管理娱乐场所的职能部门是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2.文化局主管当地文化艺术事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当地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当地社会文化事业,图书馆事业,归口管理当地文化市场、文物事业、电影发行和放映、对外文化艺术交流。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新闻出版、著作权的管理规章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承办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文化局主管全国文化事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当地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当地社会文化事业:文化艺术事业、图书馆事业、归口管理文化市场、文物事业、电影发行和放映、对外文化艺术交流。

5.扩展资料:武汉市文化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6.指导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行业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规划、指导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相关科技工作,组织制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组织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相关科技研究、应用和开发,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相关科技信息建设。

7.管理全市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指导艺术研究和教育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化活动。

8.组织推进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农家书屋建设;指导公益文化、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指导、推动开展各类社会文化工作。

9.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纪念馆)事业。

10.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确定为文物的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11.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和著作权管理。监管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著作权侵权案件。

12.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管理、协调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和版权贸易;负责印刷业监管。负责广播影视行业管理。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指导、监管广播电视播出工作;指导对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

13.依法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相关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指导全市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依法对全市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网络和数字出版监管职责;拟订“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14.指导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受委托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行业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按规定分工承担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证审核管理的职责。

15.十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方面的对外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16.十承担对从事演艺活动、出版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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