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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家教,b一对一家教b允许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7-08 17:46:22 编辑:教育管理 手机版

1,em一对一家教em到底好不好对孩子的成长会造成什么影响

孩子的教育从小就要抓好,想必每个父母应该都非常清楚,所以很多家长从小就会请一些好的家教来对自己家的孩子进行更精细的教育,生怕自己的孩子在教育上会被拖后腿什么的。那么很多人对一对一的家教就会产生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一对一家教不好,有些人却认为一对一家教能够有效地提高孩子的成绩,那么一对一家教到底好不好?在我看来,其实一对一家教其实是不错的,而且也是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具体会造成什么影响呢?我的看法如下。?1、孩子会变的更有礼貌要知道很多家长的教育水平确实是有限的,甚至是不好的,所以他们的教育有的时候也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效果,一对一的家教却不同,要知道能够当上家教的老师都是受过专业以及高端的教育培养的,那么他们肯定是具有非常好的一种礼貌素质,那么在他们对孩子进行一对一的家教的时候,这样一种礼貌的素质就会被孩子看在眼里,然后他们也会有模有样地去效仿这种礼貌性的素质和行为,进而就会让小孩子变得更加有礼貌。?2.、孩子会变的很自律要知道家教老师其实不比学校的老师很差,而且甚至还会比老师教的更好,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对一的家教老师是非常负责任的,所以他们对孩子的要求也是会变得很严格,比如说该什么时间段做什么作业就应该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那么久而久之就会让孩子养成很自律的行为?,他们也会懂得如何规划自己的时间,如何规划好自己的学业。久而久之就会使得孩子变得越来越自律。其实一对一的家教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反而会对孩子以后的成长道路造成一定好的影响。所以家长可以考虑一对一的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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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一对一家教b允许吗

一对一家教是允许的,但是不能请在职教师。当今中国的家庭教育,基本上还是由长辈传授家中的经验、人生的历程给晚辈学习。然而社会变迁速度越来越快、晚辈从长辈训诲中学到的资讯、不见得对当今社会合宜、或又需进一步的转换、这一点也造成了许多中国家庭的问题。举凡家庭暴力、失学儿童、孤独老人等现代社会问题,可说都与家庭教育有关。意义家教是指家庭内部家长对子女的言传身教,家长通过自己的善言善行来教育子女做人做事的道理。好的家教对于子女一生是至关重要的。家教传统意义上讲是指家庭内道德、礼节的教育,如:这个孩子没家教;某人家的家教很严格等。家教的本来意义是帮助孩子健康成长,教会孩子做人的道理,家教是个体社会化非常重要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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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一孩子不想去学校学习能不能找个一对一的家教来家上课

家教一对一是否违法这个事儿不能凭“感觉”得是否有相关的法律。如果是机构性质比如现在会有很多机构推出一对一的补习服务甚至是上门服务,这种情况是否违法取决于机构是否有合法的资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所以机构本身就是违法、违规开办的话,那么显然是构成违法的(卖方违法)。如果机构资质健全那么别说是一对一了几对一也没关系的,这只不过是人家的一项服务罢了。如果是个人一对一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一对一”的情况是不违反任何法律的!哪怕你是在职教师,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你是在职教师的话,从事有偿家教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规!不违法的原因是因为目前国家的法律对“个人家教”这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禁止个人行为的有偿家教活动——比如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大学生勤工俭学从事的有偿家教活动是不被禁止的!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有偿家教”这个活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也包括在职教师!但是作为“教师”的管理部门做出来的管理规定是明确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那么这个是组织对于组织成员的一种管理行为,它不是法律,只是规定。国家部委指导意见不具有法律法规性质,属于行政指导。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便你抓到了违规补课的行为,你只能做出系统内的处罚(比如批评、扣罚绩效、取消评优资格、开除等等),但是你不能给这些老师定罪!因为这不是法律!!!非在职中小学教师之外的个人从事有偿的一对一家教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规。因为题主并未说清楚这个“一对一”的服务出卖一方主体是何种情况,所以我只能这么分开来说了。其实只要别一次带的学生多了,比如就按你说的一对一的方式基本上是不可能有人查的到的,因为这种情况100%都是家长主动找的,这种情况出现举报的可能几乎没有。
家教一对一是否违法这个事儿不能凭“感觉”得是否有相关的法律。如果是机构性质比如现在会有很多机构推出一对一的补习服务甚至是上门服务,这种情况是否违法取决于机构是否有合法的资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所以机构本身就是违法、违规开办的话,那么显然是构成违法的(卖方违法)。如果机构资质健全那么别说是一对一了几对一也没关系的,这只不过是人家的一项服务罢了。如果是个人一对一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一对一”的情况是不违反任何法律的!哪怕你是在职教师,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你是在职教师的话,从事有偿家教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规!不违法的原因是因为目前国家的法律对“个人家教”这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禁止个人行为的有偿家教活动——比如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大学生勤工俭学从事的有偿家教活动是不被禁止的!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有偿家教”这个活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也包括在职教师!但是作为“教师”的管理部门做出来的管理规定是明确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那么这个是组织对于组织成员的一种管理行为,它不是法律,只是规定。国家部委指导意见不具有法律法规性质,属于行政指导。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便你抓到了违规补课的行为,你只能做出系统内的处罚(比如批评、扣罚绩效、取消评优资格、开除等等),但是你不能给这些老师定罪!因为这不是法律!!!非在职中小学教师之外的个人从事有偿的一对一家教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规。因为题主并未说清楚这个“一对一”的服务出卖一方主体是何种情况,所以我只能这么分开来说了。其实只要别一次带的学生多了,比如就按你说的一对一的方式基本上是不可能有人查的到的,因为这种情况100%都是家长主动找的,这种情况出现举报的可能几乎没有。现在的学校的老师。出现了1对1有偿为学生补课的现象,对这样的现象大家议论纷纷评价不一是不是违规呀?是不是合法呀?是不是应该取缔一下,是不是应该受到惩罚呀?观点是很多的。有些老师不管在学校还是在校外,都在为某些特定人群补课啊。他的教学能力非常强,他的名气非常大,他的水平非常高,很受学生欢迎,特别受家长的信任。他不给一班人补课的。他给领导家的孩子补课,他给亲戚家的孩子补课,他给好朋友家的孩子补课,他给有些企业家的孩补课。他自己也不要钱,可是这些人给他的钱特别多,每年可以达到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还给他高级轿车,让他开着到处跑,为大家服务。他交往的这些人水平也很高,见识也很高,看得也很高远。这些人认为一个人有能量就要释放出来,有能力就要表现出来,高水平的教师就要培养高水平的人才,高水平的教师付出之后就要得到高报酬,这个就是对知识的尊重。如果总是征求每一个人对老师补课的意见和看法,根据这个来制定法律,那也未必都是好结果啊。有些人没有钱,总希望老师24小时能够为学生免费补课,而且是1对1补课老师做不到啊。上面的情况可能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吧。没有人告密,没有人揭发,补课的老师,过着太平的日子,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价值,释放了自己的能量,也帮助了别人,也成就了自己,幸福程度是相当高的。这在一些发达的城市,这在一些一线的城市是有些数量的,不知道数量有多大。另外一些老师在家长的要求之下,也是给学生搞一些有偿补课。老师无法拒绝就给学生补补课。老是不要钱。老师嘴里说的不要钱,不知道是不是发自内心,真的补课的时候没收钱补完以后也没要钱。但是家长给送了点东西或者给送了点钱,给了一些补偿,这样也平安无事,类似于两情相悦呀,类似于公平交易啊,相安无事,挺好的呀,家长也满意,学生也满意,老师也平安呀。最可怕的,最讨厌的,最糟糕的,就是违法补课,违规补课。有些老师在上班时间给学生个别补课也要收钱的,而且收的特别多。有些老师在8小时以外自己搞一个培训班也在补课,收的钱也特别多。孩子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对孩子好一些,在各方面给予照顾。孩子不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给孩子找茬子,歧视孩子。这是见钱眼开的老师,这是缺德的老师,这是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老师,应该举报,应该处理。现在还有一种情况,是允许有偿补课的。公立学校的老师在学生放学之后经过家长同意和家长协商之后,把学生放在学校里,老师给孩子们讲题,给孩子们补课,陪着孩子们上自习,陪着孩子们开展课外活动,让孩子们多学一些知识,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家长支出一些费用。这个是合乎规定的,既解决了家长无法照顾孩子的问题,又让孩子平平安安的度过了放学后的一段美好时光,培养了孩子的爱好,提升了学生的能力,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这个应该提倡的。还有一些地方在探索。晚上孩子来学校上晚自习和家长签订一个合同,家长要送来,自习下了之后,家长要把孩子接回去。家长愿意给老师出一些费用。当然这个费用相当低,相当低比社会机构的培训班来说,相当于1/3或者1/10。这个还是比较受到家长欢迎的。因为家长忙碌,家长的文化水平有时候也有限度,没办法给孩子辅导功课,晚上把孩子放羊也不是个事儿,在学校上个晚自习也可以的,效果还是挺好的,划得来的呀。所以一提到有偿补课这个事儿,有些人就骂老师,有些人就骂学校。这个是毫无道理的,这个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不明辨是非的人发发牢骚而已,表现一下情绪而已,不能解决丝毫问题的。一个冷静的人,一个理性的人,一个有良心的人,一个愿意解决问题的人,肯定要面对问题,肯定要分析问题,肯定要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根据每一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想方设法去合情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去合法的去解决这个问题。不知道我的感受,有没有说错的地方,请您多多批评。非常感谢您读我的思考,也非常感谢您对我的批评和指教。
家教一对一是否违法这个事儿不能凭“感觉”得是否有相关的法律。如果是机构性质比如现在会有很多机构推出一对一的补习服务甚至是上门服务,这种情况是否违法取决于机构是否有合法的资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所以机构本身就是违法、违规开办的话,那么显然是构成违法的(卖方违法)。如果机构资质健全那么别说是一对一了几对一也没关系的,这只不过是人家的一项服务罢了。如果是个人一对一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一对一”的情况是不违反任何法律的!哪怕你是在职教师,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你是在职教师的话,从事有偿家教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规!不违法的原因是因为目前国家的法律对“个人家教”这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禁止个人行为的有偿家教活动——比如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大学生勤工俭学从事的有偿家教活动是不被禁止的!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有偿家教”这个活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也包括在职教师!但是作为“教师”的管理部门做出来的管理规定是明确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那么这个是组织对于组织成员的一种管理行为,它不是法律,只是规定。国家部委指导意见不具有法律法规性质,属于行政指导。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便你抓到了违规补课的行为,你只能做出系统内的处罚(比如批评、扣罚绩效、取消评优资格、开除等等),但是你不能给这些老师定罪!因为这不是法律!!!非在职中小学教师之外的个人从事有偿的一对一家教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规。因为题主并未说清楚这个“一对一”的服务出卖一方主体是何种情况,所以我只能这么分开来说了。其实只要别一次带的学生多了,比如就按你说的一对一的方式基本上是不可能有人查的到的,因为这种情况100%都是家长主动找的,这种情况出现举报的可能几乎没有。现在的学校的老师。出现了1对1有偿为学生补课的现象,对这样的现象大家议论纷纷评价不一是不是违规呀?是不是合法呀?是不是应该取缔一下,是不是应该受到惩罚呀?观点是很多的。有些老师不管在学校还是在校外,都在为某些特定人群补课啊。他的教学能力非常强,他的名气非常大,他的水平非常高,很受学生欢迎,特别受家长的信任。他不给一班人补课的。他给领导家的孩子补课,他给亲戚家的孩子补课,他给好朋友家的孩子补课,他给有些企业家的孩补课。他自己也不要钱,可是这些人给他的钱特别多,每年可以达到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还给他高级轿车,让他开着到处跑,为大家服务。他交往的这些人水平也很高,见识也很高,看得也很高远。这些人认为一个人有能量就要释放出来,有能力就要表现出来,高水平的教师就要培养高水平的人才,高水平的教师付出之后就要得到高报酬,这个就是对知识的尊重。如果总是征求每一个人对老师补课的意见和看法,根据这个来制定法律,那也未必都是好结果啊。有些人没有钱,总希望老师24小时能够为学生免费补课,而且是1对1补课老师做不到啊。上面的情况可能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吧。没有人告密,没有人揭发,补课的老师,过着太平的日子,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价值,释放了自己的能量,也帮助了别人,也成就了自己,幸福程度是相当高的。这在一些发达的城市,这在一些一线的城市是有些数量的,不知道数量有多大。另外一些老师在家长的要求之下,也是给学生搞一些有偿补课。老师无法拒绝就给学生补补课。老是不要钱。老师嘴里说的不要钱,不知道是不是发自内心,真的补课的时候没收钱补完以后也没要钱。但是家长给送了点东西或者给送了点钱,给了一些补偿,这样也平安无事,类似于两情相悦呀,类似于公平交易啊,相安无事,挺好的呀,家长也满意,学生也满意,老师也平安呀。最可怕的,最讨厌的,最糟糕的,就是违法补课,违规补课。有些老师在上班时间给学生个别补课也要收钱的,而且收的特别多。有些老师在8小时以外自己搞一个培训班也在补课,收的钱也特别多。孩子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对孩子好一些,在各方面给予照顾。孩子不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给孩子找茬子,歧视孩子。这是见钱眼开的老师,这是缺德的老师,这是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老师,应该举报,应该处理。现在还有一种情况,是允许有偿补课的。公立学校的老师在学生放学之后经过家长同意和家长协商之后,把学生放在学校里,老师给孩子们讲题,给孩子们补课,陪着孩子们上自习,陪着孩子们开展课外活动,让孩子们多学一些知识,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家长支出一些费用。这个是合乎规定的,既解决了家长无法照顾孩子的问题,又让孩子平平安安的度过了放学后的一段美好时光,培养了孩子的爱好,提升了学生的能力,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这个应该提倡的。还有一些地方在探索。晚上孩子来学校上晚自习和家长签订一个合同,家长要送来,自习下了之后,家长要把孩子接回去。家长愿意给老师出一些费用。当然这个费用相当低,相当低比社会机构的培训班来说,相当于1/3或者1/10。这个还是比较受到家长欢迎的。因为家长忙碌,家长的文化水平有时候也有限度,没办法给孩子辅导功课,晚上把孩子放羊也不是个事儿,在学校上个晚自习也可以的,效果还是挺好的,划得来的呀。所以一提到有偿补课这个事儿,有些人就骂老师,有些人就骂学校。这个是毫无道理的,这个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不明辨是非的人发发牢骚而已,表现一下情绪而已,不能解决丝毫问题的。一个冷静的人,一个理性的人,一个有良心的人,一个愿意解决问题的人,肯定要面对问题,肯定要分析问题,肯定要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根据每一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想方设法去合情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去合法的去解决这个问题。不知道我的感受,有没有说错的地方,请您多多批评。非常感谢您读我的思考,也非常感谢您对我的批评和指教。一对一家教真的很重要吗?大家觉得管用吗?不管什么家教,需要就重要,不需要就不重要。一对一家教相对于班课更有针对性,教师随着学生的需求进行教学。而班课的教学内容是老师统一准备内容,有些内容学生需要,有些学生已掌握而不需要,但还必须和其他学生按步就班听下去,这样效率就不高,相比较一对一更好。但一对一家教是否管用由教师和学生两方面决定。如果老师认真负责且有经验,学生智商不差且主观上想学习而且也努力刻苦,则一定有效果的。如果学生主观上不想学习,家长牵着去估计效果也不大;如果学生想学也很努力,但理解能力接受能力差,效果也不大。
家教一对一是否违法这个事儿不能凭“感觉”得是否有相关的法律。如果是机构性质比如现在会有很多机构推出一对一的补习服务甚至是上门服务,这种情况是否违法取决于机构是否有合法的资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所以机构本身就是违法、违规开办的话,那么显然是构成违法的(卖方违法)。如果机构资质健全那么别说是一对一了几对一也没关系的,这只不过是人家的一项服务罢了。如果是个人一对一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一对一”的情况是不违反任何法律的!哪怕你是在职教师,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你是在职教师的话,从事有偿家教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规!不违法的原因是因为目前国家的法律对“个人家教”这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禁止个人行为的有偿家教活动——比如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大学生勤工俭学从事的有偿家教活动是不被禁止的!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有偿家教”这个活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也包括在职教师!但是作为“教师”的管理部门做出来的管理规定是明确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那么这个是组织对于组织成员的一种管理行为,它不是法律,只是规定。国家部委指导意见不具有法律法规性质,属于行政指导。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便你抓到了违规补课的行为,你只能做出系统内的处罚(比如批评、扣罚绩效、取消评优资格、开除等等),但是你不能给这些老师定罪!因为这不是法律!!!非在职中小学教师之外的个人从事有偿的一对一家教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规。因为题主并未说清楚这个“一对一”的服务出卖一方主体是何种情况,所以我只能这么分开来说了。其实只要别一次带的学生多了,比如就按你说的一对一的方式基本上是不可能有人查的到的,因为这种情况100%都是家长主动找的,这种情况出现举报的可能几乎没有。现在的学校的老师。出现了1对1有偿为学生补课的现象,对这样的现象大家议论纷纷评价不一是不是违规呀?是不是合法呀?是不是应该取缔一下,是不是应该受到惩罚呀?观点是很多的。有些老师不管在学校还是在校外,都在为某些特定人群补课啊。他的教学能力非常强,他的名气非常大,他的水平非常高,很受学生欢迎,特别受家长的信任。他不给一班人补课的。他给领导家的孩子补课,他给亲戚家的孩子补课,他给好朋友家的孩子补课,他给有些企业家的孩补课。他自己也不要钱,可是这些人给他的钱特别多,每年可以达到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还给他高级轿车,让他开着到处跑,为大家服务。他交往的这些人水平也很高,见识也很高,看得也很高远。这些人认为一个人有能量就要释放出来,有能力就要表现出来,高水平的教师就要培养高水平的人才,高水平的教师付出之后就要得到高报酬,这个就是对知识的尊重。如果总是征求每一个人对老师补课的意见和看法,根据这个来制定法律,那也未必都是好结果啊。有些人没有钱,总希望老师24小时能够为学生免费补课,而且是1对1补课老师做不到啊。上面的情况可能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吧。没有人告密,没有人揭发,补课的老师,过着太平的日子,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价值,释放了自己的能量,也帮助了别人,也成就了自己,幸福程度是相当高的。这在一些发达的城市,这在一些一线的城市是有些数量的,不知道数量有多大。另外一些老师在家长的要求之下,也是给学生搞一些有偿补课。老师无法拒绝就给学生补补课。老是不要钱。老师嘴里说的不要钱,不知道是不是发自内心,真的补课的时候没收钱补完以后也没要钱。但是家长给送了点东西或者给送了点钱,给了一些补偿,这样也平安无事,类似于两情相悦呀,类似于公平交易啊,相安无事,挺好的呀,家长也满意,学生也满意,老师也平安呀。最可怕的,最讨厌的,最糟糕的,就是违法补课,违规补课。有些老师在上班时间给学生个别补课也要收钱的,而且收的特别多。有些老师在8小时以外自己搞一个培训班也在补课,收的钱也特别多。孩子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对孩子好一些,在各方面给予照顾。孩子不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给孩子找茬子,歧视孩子。这是见钱眼开的老师,这是缺德的老师,这是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老师,应该举报,应该处理。现在还有一种情况,是允许有偿补课的。公立学校的老师在学生放学之后经过家长同意和家长协商之后,把学生放在学校里,老师给孩子们讲题,给孩子们补课,陪着孩子们上自习,陪着孩子们开展课外活动,让孩子们多学一些知识,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家长支出一些费用。这个是合乎规定的,既解决了家长无法照顾孩子的问题,又让孩子平平安安的度过了放学后的一段美好时光,培养了孩子的爱好,提升了学生的能力,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这个应该提倡的。还有一些地方在探索。晚上孩子来学校上晚自习和家长签订一个合同,家长要送来,自习下了之后,家长要把孩子接回去。家长愿意给老师出一些费用。当然这个费用相当低,相当低比社会机构的培训班来说,相当于1/3或者1/10。这个还是比较受到家长欢迎的。因为家长忙碌,家长的文化水平有时候也有限度,没办法给孩子辅导功课,晚上把孩子放羊也不是个事儿,在学校上个晚自习也可以的,效果还是挺好的,划得来的呀。所以一提到有偿补课这个事儿,有些人就骂老师,有些人就骂学校。这个是毫无道理的,这个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不明辨是非的人发发牢骚而已,表现一下情绪而已,不能解决丝毫问题的。一个冷静的人,一个理性的人,一个有良心的人,一个愿意解决问题的人,肯定要面对问题,肯定要分析问题,肯定要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根据每一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想方设法去合情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去合法的去解决这个问题。不知道我的感受,有没有说错的地方,请您多多批评。非常感谢您读我的思考,也非常感谢您对我的批评和指教。一对一家教真的很重要吗?大家觉得管用吗?不管什么家教,需要就重要,不需要就不重要。一对一家教相对于班课更有针对性,教师随着学生的需求进行教学。而班课的教学内容是老师统一准备内容,有些内容学生需要,有些学生已掌握而不需要,但还必须和其他学生按步就班听下去,这样效率就不高,相比较一对一更好。但一对一家教是否管用由教师和学生两方面决定。如果老师认真负责且有经验,学生智商不差且主观上想学习而且也努力刻苦,则一定有效果的。如果学生主观上不想学习,家长牵着去估计效果也不大;如果学生想学也很努力,但理解能力接受能力差,效果也不大。一对一家教是“因材施教”的最佳模式,其基本模式包括三部曲:一是约定收费,二是明确课时,三是按时教学。作为师生双方而言,基本流程包括5个步骤:? 第一步:建立联系。这个阶段,从业教师或者在一些公众平台留下自我介绍、教学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或者到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入职,统一由这个机构进行“一对一”教学服务对外推介。作为家长,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学习科目,比如数学或者英语等,一般优先考虑知名机构或者熟悉的名师,待相互表明合作意愿后,这一步即可完成。? 第二步:商务沟通。双方建立联系后约定见面时间,主要是就收费标准、时间安排、质量要求等进行沟通。校外机构一般采取预收费用,逐步销课的形式收费,如果老师是自由职业者,一般采取一次一结算方式。在这一步骤,最好进行一次孩子的摸底考核,诊断出薄弱点,由老师做出具体的辅导计划,双方确认后即可进行实质性教学活动。? 第三步:教学实施。教师按照商定的辅导计划进行辅导教学,这个过程中,老师要按照校内知识回顾及巩固练习,针对当期薄弱环节进行相应补强并留好作业的流程把教学安排完成好。要注意把每次课程的学习掌握情况书面交流给家长,要求家长做好督学。校外教育机构也要及时进行教学效果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向双方反馈。第四步:重点辅导。主要是教师要阶段性地对教学过程进行学习效果评估,并在公立校月度考试、其中考试、期末考试前对学生进行重点强化,毕竟校内考试成绩,是对教学效果的最大评估。第五步:总结续费。这一步主要是在双方约定的辅导计划结束后,教学方要及时总结评估整个辅导过程的得失,特别是比较显性的学习效果。同时,对下一阶段辅导进行提前续费邀约,以利“一对一”教学的持续。
家教一对一是否违法这个事儿不能凭“感觉”得是否有相关的法律。如果是机构性质比如现在会有很多机构推出一对一的补习服务甚至是上门服务,这种情况是否违法取决于机构是否有合法的资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所以机构本身就是违法、违规开办的话,那么显然是构成违法的(卖方违法)。如果机构资质健全那么别说是一对一了几对一也没关系的,这只不过是人家的一项服务罢了。如果是个人一对一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一对一”的情况是不违反任何法律的!哪怕你是在职教师,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你是在职教师的话,从事有偿家教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规!不违法的原因是因为目前国家的法律对“个人家教”这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禁止个人行为的有偿家教活动——比如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大学生勤工俭学从事的有偿家教活动是不被禁止的!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有偿家教”这个活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也包括在职教师!但是作为“教师”的管理部门做出来的管理规定是明确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那么这个是组织对于组织成员的一种管理行为,它不是法律,只是规定。国家部委指导意见不具有法律法规性质,属于行政指导。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便你抓到了违规补课的行为,你只能做出系统内的处罚(比如批评、扣罚绩效、取消评优资格、开除等等),但是你不能给这些老师定罪!因为这不是法律!!!非在职中小学教师之外的个人从事有偿的一对一家教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规。因为题主并未说清楚这个“一对一”的服务出卖一方主体是何种情况,所以我只能这么分开来说了。其实只要别一次带的学生多了,比如就按你说的一对一的方式基本上是不可能有人查的到的,因为这种情况100%都是家长主动找的,这种情况出现举报的可能几乎没有。现在的学校的老师。出现了1对1有偿为学生补课的现象,对这样的现象大家议论纷纷评价不一是不是违规呀?是不是合法呀?是不是应该取缔一下,是不是应该受到惩罚呀?观点是很多的。有些老师不管在学校还是在校外,都在为某些特定人群补课啊。他的教学能力非常强,他的名气非常大,他的水平非常高,很受学生欢迎,特别受家长的信任。他不给一班人补课的。他给领导家的孩子补课,他给亲戚家的孩子补课,他给好朋友家的孩子补课,他给有些企业家的孩补课。他自己也不要钱,可是这些人给他的钱特别多,每年可以达到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还给他高级轿车,让他开着到处跑,为大家服务。他交往的这些人水平也很高,见识也很高,看得也很高远。这些人认为一个人有能量就要释放出来,有能力就要表现出来,高水平的教师就要培养高水平的人才,高水平的教师付出之后就要得到高报酬,这个就是对知识的尊重。如果总是征求每一个人对老师补课的意见和看法,根据这个来制定法律,那也未必都是好结果啊。有些人没有钱,总希望老师24小时能够为学生免费补课,而且是1对1补课老师做不到啊。上面的情况可能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吧。没有人告密,没有人揭发,补课的老师,过着太平的日子,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价值,释放了自己的能量,也帮助了别人,也成就了自己,幸福程度是相当高的。这在一些发达的城市,这在一些一线的城市是有些数量的,不知道数量有多大。另外一些老师在家长的要求之下,也是给学生搞一些有偿补课。老师无法拒绝就给学生补补课。老是不要钱。老师嘴里说的不要钱,不知道是不是发自内心,真的补课的时候没收钱补完以后也没要钱。但是家长给送了点东西或者给送了点钱,给了一些补偿,这样也平安无事,类似于两情相悦呀,类似于公平交易啊,相安无事,挺好的呀,家长也满意,学生也满意,老师也平安呀。最可怕的,最讨厌的,最糟糕的,就是违法补课,违规补课。有些老师在上班时间给学生个别补课也要收钱的,而且收的特别多。有些老师在8小时以外自己搞一个培训班也在补课,收的钱也特别多。孩子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对孩子好一些,在各方面给予照顾。孩子不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给孩子找茬子,歧视孩子。这是见钱眼开的老师,这是缺德的老师,这是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老师,应该举报,应该处理。现在还有一种情况,是允许有偿补课的。公立学校的老师在学生放学之后经过家长同意和家长协商之后,把学生放在学校里,老师给孩子们讲题,给孩子们补课,陪着孩子们上自习,陪着孩子们开展课外活动,让孩子们多学一些知识,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家长支出一些费用。这个是合乎规定的,既解决了家长无法照顾孩子的问题,又让孩子平平安安的度过了放学后的一段美好时光,培养了孩子的爱好,提升了学生的能力,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这个应该提倡的。还有一些地方在探索。晚上孩子来学校上晚自习和家长签订一个合同,家长要送来,自习下了之后,家长要把孩子接回去。家长愿意给老师出一些费用。当然这个费用相当低,相当低比社会机构的培训班来说,相当于1/3或者1/10。这个还是比较受到家长欢迎的。因为家长忙碌,家长的文化水平有时候也有限度,没办法给孩子辅导功课,晚上把孩子放羊也不是个事儿,在学校上个晚自习也可以的,效果还是挺好的,划得来的呀。所以一提到有偿补课这个事儿,有些人就骂老师,有些人就骂学校。这个是毫无道理的,这个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不明辨是非的人发发牢骚而已,表现一下情绪而已,不能解决丝毫问题的。一个冷静的人,一个理性的人,一个有良心的人,一个愿意解决问题的人,肯定要面对问题,肯定要分析问题,肯定要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根据每一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想方设法去合情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去合法的去解决这个问题。不知道我的感受,有没有说错的地方,请您多多批评。非常感谢您读我的思考,也非常感谢您对我的批评和指教。一对一家教真的很重要吗?大家觉得管用吗?不管什么家教,需要就重要,不需要就不重要。一对一家教相对于班课更有针对性,教师随着学生的需求进行教学。而班课的教学内容是老师统一准备内容,有些内容学生需要,有些学生已掌握而不需要,但还必须和其他学生按步就班听下去,这样效率就不高,相比较一对一更好。但一对一家教是否管用由教师和学生两方面决定。如果老师认真负责且有经验,学生智商不差且主观上想学习而且也努力刻苦,则一定有效果的。如果学生主观上不想学习,家长牵着去估计效果也不大;如果学生想学也很努力,但理解能力接受能力差,效果也不大。一对一家教是“因材施教”的最佳模式,其基本模式包括三部曲:一是约定收费,二是明确课时,三是按时教学。作为师生双方而言,基本流程包括5个步骤:? 第一步:建立联系。这个阶段,从业教师或者在一些公众平台留下自我介绍、教学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或者到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入职,统一由这个机构进行“一对一”教学服务对外推介。作为家长,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学习科目,比如数学或者英语等,一般优先考虑知名机构或者熟悉的名师,待相互表明合作意愿后,这一步即可完成。? 第二步:商务沟通。双方建立联系后约定见面时间,主要是就收费标准、时间安排、质量要求等进行沟通。校外机构一般采取预收费用,逐步销课的形式收费,如果老师是自由职业者,一般采取一次一结算方式。在这一步骤,最好进行一次孩子的摸底考核,诊断出薄弱点,由老师做出具体的辅导计划,双方确认后即可进行实质性教学活动。? 第三步:教学实施。教师按照商定的辅导计划进行辅导教学,这个过程中,老师要按照校内知识回顾及巩固练习,针对当期薄弱环节进行相应补强并留好作业的流程把教学安排完成好。要注意把每次课程的学习掌握情况书面交流给家长,要求家长做好督学。校外教育机构也要及时进行教学效果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向双方反馈。第四步:重点辅导。主要是教师要阶段性地对教学过程进行学习效果评估,并在公立校月度考试、其中考试、期末考试前对学生进行重点强化,毕竟校内考试成绩,是对教学效果的最大评估。第五步:总结续费。这一步主要是在双方约定的辅导计划结束后,教学方要及时总结评估整个辅导过程的得失,特别是比较显性的学习效果。同时,对下一阶段辅导进行提前续费邀约,以利“一对一”教学的持续。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我们无论任何时候,都要关爱孩子,切不可因为忙于其他任何事情而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置之一旁。孩子的教育除了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之外,社会和家庭也不可小视。社会环境的选择,孟母三迁就是最好的榜样。作为家长,能做到什么程度需尽力而为吧,对于社会大环境作为我们个体很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改变。唯有家庭教育,可因个人努力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重视家教的方式多种多样,因家庭实际情况和孩子发展状态而有不同的选择。至于问题中提说的是“一对一家教更好”,还是“个人家教更好”,还要看家长的学历层次、文化水平、执教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因素。所以是选择“一对一家教更好”,还是“个人家教更好”呢,就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可供选择。具体说明如下:如果家长是有较高的学历,有相当的文化水平,有科学执行教育的能力等相关条件,我建议首选“个人家教更好”。因为最熟悉自己孩子全面情况的莫过于自己的父母,而教育就是从熟悉的已知开始的,然后逐步向着陌生领域开拓。这种情况下,你尽可以不受学校规定的学段时间限制,非得按部就班地用一学期的时间才能学完一本数学、一本语文、一本英语等教科书的知识,而是改为根据孩子的实际身心发育水平,由着自己的理念,进行个人家教,实行前置教育行为,缩短现行每一学段规定的学制时间,尽早为他后续的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在这里,推荐借鉴《我的事业是父亲》中蔡笑晚的做法。如果家长学历确实不高,文化水平极度有限,对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又知之甚少,我建议还是选择“一对一家教更好”,因为“隔行不取利”。这里就又涉及到另一个关于如何给孩子选择指导老师的问题了。我的想法是:家长尽可能根据自己孩子思想品德的现状、文化课学习的现状(包括学习的目的、态度、习惯、方法,对知识掌握的程度等)、孩子将来努力发展的方向等因素综合研判后,再聘请能够最大限度解决孩子问题、帮助孩子很好成长的老师予以教育和辅导。当然,在一对一家教的过程中,作为家长仍不可将自己隐没,还是要力所能及地继续关注孩子的进步或退步。要知道,良好的教育永远离不开家长的支持!作为家长,无论是做什么工作的,始终应该秉持这样一个理念:只要教育好孩子,就是为国家, 为人类做着最大的贡献。(王喜红)
家教一对一是否违法这个事儿不能凭“感觉”得是否有相关的法律。如果是机构性质比如现在会有很多机构推出一对一的补习服务甚至是上门服务,这种情况是否违法取决于机构是否有合法的资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所以机构本身就是违法、违规开办的话,那么显然是构成违法的(卖方违法)。如果机构资质健全那么别说是一对一了几对一也没关系的,这只不过是人家的一项服务罢了。如果是个人一对一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一对一”的情况是不违反任何法律的!哪怕你是在职教师,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你是在职教师的话,从事有偿家教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规!不违法的原因是因为目前国家的法律对“个人家教”这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禁止个人行为的有偿家教活动——比如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大学生勤工俭学从事的有偿家教活动是不被禁止的!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有偿家教”这个活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也包括在职教师!但是作为“教师”的管理部门做出来的管理规定是明确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那么这个是组织对于组织成员的一种管理行为,它不是法律,只是规定。国家部委指导意见不具有法律法规性质,属于行政指导。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便你抓到了违规补课的行为,你只能做出系统内的处罚(比如批评、扣罚绩效、取消评优资格、开除等等),但是你不能给这些老师定罪!因为这不是法律!!!非在职中小学教师之外的个人从事有偿的一对一家教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规。因为题主并未说清楚这个“一对一”的服务出卖一方主体是何种情况,所以我只能这么分开来说了。其实只要别一次带的学生多了,比如就按你说的一对一的方式基本上是不可能有人查的到的,因为这种情况100%都是家长主动找的,这种情况出现举报的可能几乎没有。现在的学校的老师。出现了1对1有偿为学生补课的现象,对这样的现象大家议论纷纷评价不一是不是违规呀?是不是合法呀?是不是应该取缔一下,是不是应该受到惩罚呀?观点是很多的。有些老师不管在学校还是在校外,都在为某些特定人群补课啊。他的教学能力非常强,他的名气非常大,他的水平非常高,很受学生欢迎,特别受家长的信任。他不给一班人补课的。他给领导家的孩子补课,他给亲戚家的孩子补课,他给好朋友家的孩子补课,他给有些企业家的孩补课。他自己也不要钱,可是这些人给他的钱特别多,每年可以达到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还给他高级轿车,让他开着到处跑,为大家服务。他交往的这些人水平也很高,见识也很高,看得也很高远。这些人认为一个人有能量就要释放出来,有能力就要表现出来,高水平的教师就要培养高水平的人才,高水平的教师付出之后就要得到高报酬,这个就是对知识的尊重。如果总是征求每一个人对老师补课的意见和看法,根据这个来制定法律,那也未必都是好结果啊。有些人没有钱,总希望老师24小时能够为学生免费补课,而且是1对1补课老师做不到啊。上面的情况可能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吧。没有人告密,没有人揭发,补课的老师,过着太平的日子,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价值,释放了自己的能量,也帮助了别人,也成就了自己,幸福程度是相当高的。这在一些发达的城市,这在一些一线的城市是有些数量的,不知道数量有多大。另外一些老师在家长的要求之下,也是给学生搞一些有偿补课。老师无法拒绝就给学生补补课。老是不要钱。老师嘴里说的不要钱,不知道是不是发自内心,真的补课的时候没收钱补完以后也没要钱。但是家长给送了点东西或者给送了点钱,给了一些补偿,这样也平安无事,类似于两情相悦呀,类似于公平交易啊,相安无事,挺好的呀,家长也满意,学生也满意,老师也平安呀。最可怕的,最讨厌的,最糟糕的,就是违法补课,违规补课。有些老师在上班时间给学生个别补课也要收钱的,而且收的特别多。有些老师在8小时以外自己搞一个培训班也在补课,收的钱也特别多。孩子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对孩子好一些,在各方面给予照顾。孩子不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给孩子找茬子,歧视孩子。这是见钱眼开的老师,这是缺德的老师,这是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老师,应该举报,应该处理。现在还有一种情况,是允许有偿补课的。公立学校的老师在学生放学之后经过家长同意和家长协商之后,把学生放在学校里,老师给孩子们讲题,给孩子们补课,陪着孩子们上自习,陪着孩子们开展课外活动,让孩子们多学一些知识,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家长支出一些费用。这个是合乎规定的,既解决了家长无法照顾孩子的问题,又让孩子平平安安的度过了放学后的一段美好时光,培养了孩子的爱好,提升了学生的能力,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这个应该提倡的。还有一些地方在探索。晚上孩子来学校上晚自习和家长签订一个合同,家长要送来,自习下了之后,家长要把孩子接回去。家长愿意给老师出一些费用。当然这个费用相当低,相当低比社会机构的培训班来说,相当于1/3或者1/10。这个还是比较受到家长欢迎的。因为家长忙碌,家长的文化水平有时候也有限度,没办法给孩子辅导功课,晚上把孩子放羊也不是个事儿,在学校上个晚自习也可以的,效果还是挺好的,划得来的呀。所以一提到有偿补课这个事儿,有些人就骂老师,有些人就骂学校。这个是毫无道理的,这个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不明辨是非的人发发牢骚而已,表现一下情绪而已,不能解决丝毫问题的。一个冷静的人,一个理性的人,一个有良心的人,一个愿意解决问题的人,肯定要面对问题,肯定要分析问题,肯定要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根据每一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想方设法去合情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去合法的去解决这个问题。不知道我的感受,有没有说错的地方,请您多多批评。非常感谢您读我的思考,也非常感谢您对我的批评和指教。一对一家教真的很重要吗?大家觉得管用吗?不管什么家教,需要就重要,不需要就不重要。一对一家教相对于班课更有针对性,教师随着学生的需求进行教学。而班课的教学内容是老师统一准备内容,有些内容学生需要,有些学生已掌握而不需要,但还必须和其他学生按步就班听下去,这样效率就不高,相比较一对一更好。但一对一家教是否管用由教师和学生两方面决定。如果老师认真负责且有经验,学生智商不差且主观上想学习而且也努力刻苦,则一定有效果的。如果学生主观上不想学习,家长牵着去估计效果也不大;如果学生想学也很努力,但理解能力接受能力差,效果也不大。一对一家教是“因材施教”的最佳模式,其基本模式包括三部曲:一是约定收费,二是明确课时,三是按时教学。作为师生双方而言,基本流程包括5个步骤:? 第一步:建立联系。这个阶段,从业教师或者在一些公众平台留下自我介绍、教学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或者到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入职,统一由这个机构进行“一对一”教学服务对外推介。作为家长,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学习科目,比如数学或者英语等,一般优先考虑知名机构或者熟悉的名师,待相互表明合作意愿后,这一步即可完成。? 第二步:商务沟通。双方建立联系后约定见面时间,主要是就收费标准、时间安排、质量要求等进行沟通。校外机构一般采取预收费用,逐步销课的形式收费,如果老师是自由职业者,一般采取一次一结算方式。在这一步骤,最好进行一次孩子的摸底考核,诊断出薄弱点,由老师做出具体的辅导计划,双方确认后即可进行实质性教学活动。? 第三步:教学实施。教师按照商定的辅导计划进行辅导教学,这个过程中,老师要按照校内知识回顾及巩固练习,针对当期薄弱环节进行相应补强并留好作业的流程把教学安排完成好。要注意把每次课程的学习掌握情况书面交流给家长,要求家长做好督学。校外教育机构也要及时进行教学效果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向双方反馈。第四步:重点辅导。主要是教师要阶段性地对教学过程进行学习效果评估,并在公立校月度考试、其中考试、期末考试前对学生进行重点强化,毕竟校内考试成绩,是对教学效果的最大评估。第五步:总结续费。这一步主要是在双方约定的辅导计划结束后,教学方要及时总结评估整个辅导过程的得失,特别是比较显性的学习效果。同时,对下一阶段辅导进行提前续费邀约,以利“一对一”教学的持续。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我们无论任何时候,都要关爱孩子,切不可因为忙于其他任何事情而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置之一旁。孩子的教育除了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之外,社会和家庭也不可小视。社会环境的选择,孟母三迁就是最好的榜样。作为家长,能做到什么程度需尽力而为吧,对于社会大环境作为我们个体很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改变。唯有家庭教育,可因个人努力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重视家教的方式多种多样,因家庭实际情况和孩子发展状态而有不同的选择。至于问题中提说的是“一对一家教更好”,还是“个人家教更好”,还要看家长的学历层次、文化水平、执教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因素。所以是选择“一对一家教更好”,还是“个人家教更好”呢,就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可供选择。具体说明如下:如果家长是有较高的学历,有相当的文化水平,有科学执行教育的能力等相关条件,我建议首选“个人家教更好”。因为最熟悉自己孩子全面情况的莫过于自己的父母,而教育就是从熟悉的已知开始的,然后逐步向着陌生领域开拓。这种情况下,你尽可以不受学校规定的学段时间限制,非得按部就班地用一学期的时间才能学完一本数学、一本语文、一本英语等教科书的知识,而是改为根据孩子的实际身心发育水平,由着自己的理念,进行个人家教,实行前置教育行为,缩短现行每一学段规定的学制时间,尽早为他后续的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在这里,推荐借鉴《我的事业是父亲》中蔡笑晚的做法。如果家长学历确实不高,文化水平极度有限,对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又知之甚少,我建议还是选择“一对一家教更好”,因为“隔行不取利”。这里就又涉及到另一个关于如何给孩子选择指导老师的问题了。我的想法是:家长尽可能根据自己孩子思想品德的现状、文化课学习的现状(包括学习的目的、态度、习惯、方法,对知识掌握的程度等)、孩子将来努力发展的方向等因素综合研判后,再聘请能够最大限度解决孩子问题、帮助孩子很好成长的老师予以教育和辅导。当然,在一对一家教的过程中,作为家长仍不可将自己隐没,还是要力所能及地继续关注孩子的进步或退步。要知道,良好的教育永远离不开家长的支持!作为家长,无论是做什么工作的,始终应该秉持这样一个理念:只要教育好孩子,就是为国家, 为人类做着最大的贡献。(王喜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一对一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跟机构都没有太大关系,跟老师个体的能力关系很大。一对一的不确定因素特别大。回答问题前首先要问的是您孩子是成绩高要选一对一课程还是成绩低要选。如果成绩高,一般的一对一老师都无法满足,需要选名校毕业的老师才能让您的孩子学到更多的东西,如果不在一线城市,在线教育就是最好的选择了,但一定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我之前录了一段如何选择一对一机构的视频,有需要可以看下。如果是成绩低,此时老师负责和老师对孩子的监督会更重要,而在线教育这块相对较弱,有可能的话最好选择线下的教师。以上是我的答案,希望对您能有帮助
家教一对一是否违法这个事儿不能凭“感觉”得是否有相关的法律。如果是机构性质比如现在会有很多机构推出一对一的补习服务甚至是上门服务,这种情况是否违法取决于机构是否有合法的资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所以机构本身就是违法、违规开办的话,那么显然是构成违法的(卖方违法)。如果机构资质健全那么别说是一对一了几对一也没关系的,这只不过是人家的一项服务罢了。如果是个人一对一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一对一”的情况是不违反任何法律的!哪怕你是在职教师,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你是在职教师的话,从事有偿家教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规!不违法的原因是因为目前国家的法律对“个人家教”这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禁止个人行为的有偿家教活动——比如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大学生勤工俭学从事的有偿家教活动是不被禁止的!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有偿家教”这个活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也包括在职教师!但是作为“教师”的管理部门做出来的管理规定是明确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那么这个是组织对于组织成员的一种管理行为,它不是法律,只是规定。国家部委指导意见不具有法律法规性质,属于行政指导。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便你抓到了违规补课的行为,你只能做出系统内的处罚(比如批评、扣罚绩效、取消评优资格、开除等等),但是你不能给这些老师定罪!因为这不是法律!!!非在职中小学教师之外的个人从事有偿的一对一家教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规。因为题主并未说清楚这个“一对一”的服务出卖一方主体是何种情况,所以我只能这么分开来说了。其实只要别一次带的学生多了,比如就按你说的一对一的方式基本上是不可能有人查的到的,因为这种情况100%都是家长主动找的,这种情况出现举报的可能几乎没有。现在的学校的老师。出现了1对1有偿为学生补课的现象,对这样的现象大家议论纷纷评价不一是不是违规呀?是不是合法呀?是不是应该取缔一下,是不是应该受到惩罚呀?观点是很多的。有些老师不管在学校还是在校外,都在为某些特定人群补课啊。他的教学能力非常强,他的名气非常大,他的水平非常高,很受学生欢迎,特别受家长的信任。他不给一班人补课的。他给领导家的孩子补课,他给亲戚家的孩子补课,他给好朋友家的孩子补课,他给有些企业家的孩补课。他自己也不要钱,可是这些人给他的钱特别多,每年可以达到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还给他高级轿车,让他开着到处跑,为大家服务。他交往的这些人水平也很高,见识也很高,看得也很高远。这些人认为一个人有能量就要释放出来,有能力就要表现出来,高水平的教师就要培养高水平的人才,高水平的教师付出之后就要得到高报酬,这个就是对知识的尊重。如果总是征求每一个人对老师补课的意见和看法,根据这个来制定法律,那也未必都是好结果啊。有些人没有钱,总希望老师24小时能够为学生免费补课,而且是1对1补课老师做不到啊。上面的情况可能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吧。没有人告密,没有人揭发,补课的老师,过着太平的日子,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价值,释放了自己的能量,也帮助了别人,也成就了自己,幸福程度是相当高的。这在一些发达的城市,这在一些一线的城市是有些数量的,不知道数量有多大。另外一些老师在家长的要求之下,也是给学生搞一些有偿补课。老师无法拒绝就给学生补补课。老是不要钱。老师嘴里说的不要钱,不知道是不是发自内心,真的补课的时候没收钱补完以后也没要钱。但是家长给送了点东西或者给送了点钱,给了一些补偿,这样也平安无事,类似于两情相悦呀,类似于公平交易啊,相安无事,挺好的呀,家长也满意,学生也满意,老师也平安呀。最可怕的,最讨厌的,最糟糕的,就是违法补课,违规补课。有些老师在上班时间给学生个别补课也要收钱的,而且收的特别多。有些老师在8小时以外自己搞一个培训班也在补课,收的钱也特别多。孩子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对孩子好一些,在各方面给予照顾。孩子不在他这个地方补课,他就给孩子找茬子,歧视孩子。这是见钱眼开的老师,这是缺德的老师,这是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老师,应该举报,应该处理。现在还有一种情况,是允许有偿补课的。公立学校的老师在学生放学之后经过家长同意和家长协商之后,把学生放在学校里,老师给孩子们讲题,给孩子们补课,陪着孩子们上自习,陪着孩子们开展课外活动,让孩子们多学一些知识,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家长支出一些费用。这个是合乎规定的,既解决了家长无法照顾孩子的问题,又让孩子平平安安的度过了放学后的一段美好时光,培养了孩子的爱好,提升了学生的能力,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这个应该提倡的。还有一些地方在探索。晚上孩子来学校上晚自习和家长签订一个合同,家长要送来,自习下了之后,家长要把孩子接回去。家长愿意给老师出一些费用。当然这个费用相当低,相当低比社会机构的培训班来说,相当于1/3或者1/10。这个还是比较受到家长欢迎的。因为家长忙碌,家长的文化水平有时候也有限度,没办法给孩子辅导功课,晚上把孩子放羊也不是个事儿,在学校上个晚自习也可以的,效果还是挺好的,划得来的呀。所以一提到有偿补课这个事儿,有些人就骂老师,有些人就骂学校。这个是毫无道理的,这个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不明辨是非的人发发牢骚而已,表现一下情绪而已,不能解决丝毫问题的。一个冷静的人,一个理性的人,一个有良心的人,一个愿意解决问题的人,肯定要面对问题,肯定要分析问题,肯定要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根据每一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想方设法去合情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去合法的去解决这个问题。不知道我的感受,有没有说错的地方,请您多多批评。非常感谢您读我的思考,也非常感谢您对我的批评和指教。一对一家教真的很重要吗?大家觉得管用吗?不管什么家教,需要就重要,不需要就不重要。一对一家教相对于班课更有针对性,教师随着学生的需求进行教学。而班课的教学内容是老师统一准备内容,有些内容学生需要,有些学生已掌握而不需要,但还必须和其他学生按步就班听下去,这样效率就不高,相比较一对一更好。但一对一家教是否管用由教师和学生两方面决定。如果老师认真负责且有经验,学生智商不差且主观上想学习而且也努力刻苦,则一定有效果的。如果学生主观上不想学习,家长牵着去估计效果也不大;如果学生想学也很努力,但理解能力接受能力差,效果也不大。一对一家教是“因材施教”的最佳模式,其基本模式包括三部曲:一是约定收费,二是明确课时,三是按时教学。作为师生双方而言,基本流程包括5个步骤:? 第一步:建立联系。这个阶段,从业教师或者在一些公众平台留下自我介绍、教学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或者到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入职,统一由这个机构进行“一对一”教学服务对外推介。作为家长,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学习科目,比如数学或者英语等,一般优先考虑知名机构或者熟悉的名师,待相互表明合作意愿后,这一步即可完成。? 第二步:商务沟通。双方建立联系后约定见面时间,主要是就收费标准、时间安排、质量要求等进行沟通。校外机构一般采取预收费用,逐步销课的形式收费,如果老师是自由职业者,一般采取一次一结算方式。在这一步骤,最好进行一次孩子的摸底考核,诊断出薄弱点,由老师做出具体的辅导计划,双方确认后即可进行实质性教学活动。? 第三步:教学实施。教师按照商定的辅导计划进行辅导教学,这个过程中,老师要按照校内知识回顾及巩固练习,针对当期薄弱环节进行相应补强并留好作业的流程把教学安排完成好。要注意把每次课程的学习掌握情况书面交流给家长,要求家长做好督学。校外教育机构也要及时进行教学效果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向双方反馈。第四步:重点辅导。主要是教师要阶段性地对教学过程进行学习效果评估,并在公立校月度考试、其中考试、期末考试前对学生进行重点强化,毕竟校内考试成绩,是对教学效果的最大评估。第五步:总结续费。这一步主要是在双方约定的辅导计划结束后,教学方要及时总结评估整个辅导过程的得失,特别是比较显性的学习效果。同时,对下一阶段辅导进行提前续费邀约,以利“一对一”教学的持续。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我们无论任何时候,都要关爱孩子,切不可因为忙于其他任何事情而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置之一旁。孩子的教育除了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之外,社会和家庭也不可小视。社会环境的选择,孟母三迁就是最好的榜样。作为家长,能做到什么程度需尽力而为吧,对于社会大环境作为我们个体很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改变。唯有家庭教育,可因个人努力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重视家教的方式多种多样,因家庭实际情况和孩子发展状态而有不同的选择。至于问题中提说的是“一对一家教更好”,还是“个人家教更好”,还要看家长的学历层次、文化水平、执教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因素。所以是选择“一对一家教更好”,还是“个人家教更好”呢,就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可供选择。具体说明如下:如果家长是有较高的学历,有相当的文化水平,有科学执行教育的能力等相关条件,我建议首选“个人家教更好”。因为最熟悉自己孩子全面情况的莫过于自己的父母,而教育就是从熟悉的已知开始的,然后逐步向着陌生领域开拓。这种情况下,你尽可以不受学校规定的学段时间限制,非得按部就班地用一学期的时间才能学完一本数学、一本语文、一本英语等教科书的知识,而是改为根据孩子的实际身心发育水平,由着自己的理念,进行个人家教,实行前置教育行为,缩短现行每一学段规定的学制时间,尽早为他后续的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在这里,推荐借鉴《我的事业是父亲》中蔡笑晚的做法。如果家长学历确实不高,文化水平极度有限,对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又知之甚少,我建议还是选择“一对一家教更好”,因为“隔行不取利”。这里就又涉及到另一个关于如何给孩子选择指导老师的问题了。我的想法是:家长尽可能根据自己孩子思想品德的现状、文化课学习的现状(包括学习的目的、态度、习惯、方法,对知识掌握的程度等)、孩子将来努力发展的方向等因素综合研判后,再聘请能够最大限度解决孩子问题、帮助孩子很好成长的老师予以教育和辅导。当然,在一对一家教的过程中,作为家长仍不可将自己隐没,还是要力所能及地继续关注孩子的进步或退步。要知道,良好的教育永远离不开家长的支持!作为家长,无论是做什么工作的,始终应该秉持这样一个理念:只要教育好孩子,就是为国家, 为人类做着最大的贡献。(王喜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一对一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跟机构都没有太大关系,跟老师个体的能力关系很大。一对一的不确定因素特别大。回答问题前首先要问的是您孩子是成绩高要选一对一课程还是成绩低要选。如果成绩高,一般的一对一老师都无法满足,需要选名校毕业的老师才能让您的孩子学到更多的东西,如果不在一线城市,在线教育就是最好的选择了,但一定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我之前录了一段如何选择一对一机构的视频,有需要可以看下。如果是成绩低,此时老师负责和老师对孩子的监督会更重要,而在线教育这块相对较弱,有可能的话最好选择线下的教师。以上是我的答案,希望对您能有帮助学校是孩子知识学习的地方,心灵成长的地方。孩子不想去学校上学,给孩子请家教,在家里边学习,我认为不可以。第一、我认为没有全科的家教。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不大可能有一个家教,擅长所有科目,即使有,他也是谨代表个人一个人的想法。学校教育有其科学的进度计划,各科都安排合适的老师教学,同时学校教学活动过程中还会有很多的创新举动,这是一个人无法也不可能完成的。第二、孩子在学校,不仅是学习的知识,更为重要的是人格的形成,与他人沟通能力的提高。我们处于一个社会当中,社会是许多人方方面面的关系形成的。在和人打交道的时候,我们更能充分理解这种关系,我们也可以练习和其他人交往,没有了这种关系,孩子以后如何在社会上立足,即使能有渊博的知识,那也只能说是一个完全的书呆子。第三、脱离了学校,自己在家学习,感觉自己像是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绝望无助而又压抑。吃各种东西可以补充我们的营养,不至于缺乏。而一个人的心理健康,则需要一个有利环境的给予支持。有人说也许有很多钱,可能能做到。其实不然,世界上富有人的孩子也都是从正规的学校毕业出来的。相对于给孩子请家教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您更应该考虑的是孩子为什么不想去学校上学?

高一孩子不想去学校学习能不能找个一对一的家教来家上课

4,em一对一家教em有用吗

1、首先要找到原因,如果是因为孩子是因为年龄比较小,不能专注,遇到这种情况,家长们能做的就是等,要是家长们等不及的话那就是家长们的错误了,在培养孩子专注力的时候,要遵循孩子的成长法则,不能揠苗助长,否则会起到反作用。2、当孩子在做某一件事情的,家长们应该给宝宝制造一个比较安静舒适的环境,尽量少出现刺激的事物,如果是玩玩具,给孩子留一个两个就可以了,不要给孩子放很多,这样也是可以锻炼孩子注意力的。3、当孩子专心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家长们尽量少打扰孩子,如果孩子无法独立完成学习等,家长们可以在一旁陪伴,协助孩子完成,但是不能过多的给与帮助。4、很多家长喜欢过高的要求孩子,一次性提出非常多的要求,这是不对的,对于孩子要根据自己家孩子情况对孩子提要求,注意语言简单明了,让孩子容易理解和记住,切记一次性提过多的要求。5、从小培养孩子有规律的生活,尤其是睡眠,有些孩子注意力不集中可能是因为睡眠不好造成的,家长们应该安排好孩子的生活作息,让孩子的生活有张有弛,这样才能注意力集中。如何培养孩子的注意力  平时我们经常会听到有妈妈问:“我的孩子总是不能集中注意力,该怎么帮助他改正?”很多家长都有这样的担心,觉得自己的孩子做事情都是三分钟热度,注意力很难集中。其实,家长的这种担心,往往不是孩子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在保持注意方面是有很大区别的。  为什么孩子的注意力不集中?  注意力的持续时间及专注水平,与孩子的气质、当时的身心状态以及外界的环境等很多因素相关。在一般情况下,孩子的年龄越大,能够坚持在一件事情上的时间就会越长,反之,年龄越小越难以保持注意力集中。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对于3岁以内的小宝宝而言,是很难长时间做同一件事的;在一件事情上,小宝宝们往往做不了多久就会跑开,或者时不时东张西望。这些在成人看来,可能就觉得宝宝的注意力不集中;但是,如果是年龄较大的宝宝,他们能够坚持做一件事的时间会更长一些。  这种现象,心理学家是这样解释的:年幼儿童不能长时间保持注意,是因为他们的注意容易受到干扰,而且,他们很难抑制与任务无关的思维活动。3岁以前的宝宝,注意是被动的,只有新奇的、令宝宝感兴趣的东西或事情才能吸引宝宝,而且控制注意的能力较弱。  孩子的注意力跟大脑发育有关,一个人的大脑要到20多岁才会完全发育成熟。如果做一件事情超过20分钟,孩子想做点别的事、起来动一动,这是非常正常的现象。而且,越是年幼的儿童,越不能长时间保持注意,因为他们控制注意的能力还比较弱,容易受到干扰,很难抑制与任务无关的思维活动。所以,当孩子不能安静地坐下来听故事,不能坚持学习和写字的时候,请不要轻易给孩子贴上“注意力不集中”的标签。  其实,每个人在不同的情况下,注意力的表现也都是不同的。不要说宝宝,即使是成人,在一些情况下,也是很难保持注意力的,因为,人的注意力不能一概而论,在不同情况下表现出的注意力也是不一样的。  孩子的注意力不能集中,还可能是源于一些外在的因素,比如:学习或游戏的内容不适合孩子,或者室内活动太多,孩子(尤其是男孩)的精力不能得以发泄,就会显得躁动不安;此外,还可能是源于疾病或者情绪上的问题,饿了、困了、病了、心情不好或者压力过大等等,都会造成孩子注意力无法集中,显得心不在焉。  但是,有一种情况不属于我们讨论的范围:如果孩子已经超过3岁,在做任何事(包括他最感兴趣的事情)的时候都不能超过5分钟的话,家长要考虑孩子是不是属于多动症或注意力缺失方面的问题,需要向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和寻求帮助。  解读注意力的形成原因  从心理学上讲,平时常被我们说到的“注意力”,很多情况下不能叫做“注意力”,只能算做是“注意”。注意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指人的心理活动能够选择性地对特定事物的指向和集中,这种活动可能是主动的,也可能是被动的;而注意力,是指一个人具备了能够随意实现注意的能力,注意力能够让人把焦点或意志集中在某一件事物上,不被外界刺激所干扰。先弄明白注意产生的原因,才能更好地分析和理解如何培养孩子注意力的问题。  关于注意的产生一般有三种:  事先无特定的对象和目标 不需要做意志努力,靠外界刺激、情绪等产生的注意。心理学上称做不随意注意。  比如街头有一个卖彩色气球的人,会吸引很多孩子的注意;又比如,如果一个人肚子很饿,就会对身边的食物产生特别的注意。  有一定任务和自觉的目标 靠意志力来产生的注意。心理学上称做随意注意。  这种具有随意注意的能力即是注意力,它是可以培养出来的。比如,有的人养成了有规律的习惯,在规定的工作或学习时间,就能全神贯注;或者,如果具有顽强坚韧的性格,认识到任务的重要性后,就能够抑制其他诱惑,专注于要完成的事情。  出于兴趣 既可以服从于任务的要求,又可以节省意志努力的注意。心理学上称做随意后注意。  这是出于对任务的理解以及对任务本身的直接兴趣产生的注意力。研究表明,人们在这种注意状态下,最能取得成效。这样的注意力对完成长期、持续的任务是非常有帮助的。  培养孩子注意力的核心原则  前面分析的三种注意,是针对人类普遍的心理活动进行分类的,不是专门针对孩子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中受到非常大的启发。因为意志力和理解力都与年龄有关,我们不可能要求很小的孩子就能够具备“头悬梁、锥刺骨”的强大意志,而且,即使具有了顽强的意志力,如果没有兴趣做支撑,也难以长期持续。所以,如果希望孩子能够具备长时间保持注意的能力,从小培养和保护孩子的兴趣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首先需要家长做到的。  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出于自身需要而产生的兴趣,是最有驱动力的。我们会发现,即使很小的孩子,如果遇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也会非常专注、不折不挠地持续去做。  著名教育家蒙台梭利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观察和研究发现,无论哪一个孩子,只要到达某一个阶段,就会对某些事物特别有兴趣,而且非常想做。这个阶段被称做“儿童的敏感期”。在不同的敏感期里,孩子自然而然地就会对感兴趣的事情执著而专注。  比如处在符号敏感期的孩子,对于身边的数字和文字会发生极大的兴趣,主动研究学习和提问。而如果孩子还没有经过对真实世界的充分接触,自然而然地进入这一抽象学习阶段,此时家长提前教孩子,孩子就可能表现出不感兴趣、心不在焉,从而让人感觉注意力不集中。  如果家长不了解孩子发展的规律,剥夺孩子做本应去做的事情的权利,或者经常打扰孩子,那么,不仅孩子没能得到相应的发展,他的注意行为也受到干扰和破坏。所以,决定注意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具备不受外界干扰的专注能力,其实是与生俱来的,我们应该加以保护。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孩子的注意力首先不是培养出来的,而是保护出来的。  女儿好好从小在做她喜欢的事情时,很少被打扰。她在还不到4岁时,就在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上,能够全神贯注地做很长时间,在旁边叫她都听不见。有一次在幼儿园做手工,好好特别喜欢,从活动准备、制作到最后的整理归位,自始至终一直坚持下来,前后长达90分钟。当然,对于不感兴趣的事情,好好也会表现出“不集中注意力”,比如一本不喜欢的书,翻上不到半分钟就扔一边了;不是特别感兴趣的玩具,玩的时候也会心不在焉。  有助于培养孩子注意力的几点做法  1.有规律的生活。  简单而有规律的家庭生活节奏,对孩子的成长非常有好处。每天起床、吃饭、做游戏、睡觉、讲故事的时间都应该安排得较为固定。对于注意力不易集中的孩子,尤其需要父母帮助建立规律的生活。  2.营造安静整洁的环境。  安静整洁的环境能够让孩子少受外界干扰,更好地保持注意。比如,家中物品的摆放不杂乱,孩子的用品和玩具收在固定的位置,每次不给孩子过多的玩具,成人在家里不大声说话和看电视,不做孩子的干扰源等等。  3.限制孩子看电视和电子游戏。  如果孩子习惯了充满声光影的刺激,就不容易静下心来看书、思考和学习,尤其是对电视和电子游戏上瘾的孩子,即使家长强迫孩子读书学习,也是“身在书本心在电视”。所以,要限制孩子对电视和电子游戏的使用时间,平时尽量让孩子多看书、多接触大自然。  4.多关爱孩子,及时调整孩子的情绪状态。  孩子在身心状态不佳的时候,比如伤心、疲惫、有压力或者生病时,是很难集中注意力的。此时家长要多给予孩子关爱,而不是盲目地严格要求。只有在保持愉快心情时候,孩子才更易于专心致志地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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