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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末位淘汰,因实行末位淘汰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3-26 13:28:27 编辑:教育知识 手机版

你们怎么看待搞末位淘汰机制?

这个机制我也体验过,比较适合业务行业。末尾淘汰制的核心是引起鲢鱼效应,让你时刻保持警惕。因为末尾淘汰,一般都是三个月一考核,你有充分的时间布局调整,当然了开始会特别不舒服,压力特别大,但是公司的核心不是为了开除那么一两个人,而是为了提升整体业绩,所以对个人来说这也是创收的方式,有了压力,你完成任务越多,奖励就越多了。

对于职场上的末位淘汰制,你怎么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有些用人单位依据该条,认为业绩排在末位的,就是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就有权解除合同了,但是,单位忽略了后面的一句话,“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就是说,即使单位制定了完善的业绩评比标准,并把这样的标准告知了员工,员工业绩排在末位,单位也不能任意开除。

单位要继续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才可以,培训后或者调整岗位后,员工的业绩又排在了末位,单位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这个解除也是有限制的,提前30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要注意,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是由单位举证的,单位要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这个证明难度比较大,比如按照销售额的多少来排位,第一,单位要有完善的销售额计算标准,第二,还要提前告知员工,员工要清楚的知道,以后的业绩是按照销售额的标准走,第三,仲裁机构和法院认可。

还有一个法律条文,对于用人单位进行了限制,2016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明确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因此,缺少立法明文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否定认定,企业更需要思考如何合理合法有效的运用淘汰机制,不能只停留在“末位淘汰”的实践操作中,以为只要考核成绩为最低者,即可以因此直接“出局”,解除与其劳动关系,从而导致劳动争议频发。

如何不成为企业末位淘汰中最危险的员工?

实行末位淘汰制的单位,一般都是企业和公司,为的是业绩和赢利,以创造价值为目的。为达此意愿,会设立评判标准,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硬指标,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为考核依据,这一指标的达成较为公平,争议少;另一个就是软指标,如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可、人际关系处理、团队合作精神、个人精神风貌等,此项打分人为因素较多,不是你认为做好了就是好了,要看别人怎么看你。

在一个较有吸引力的单位,如果采用末位淘汰制,你千万别以为自己没迟到、早退,经常加班加点,业绩也不是垫底的,和同事相处也不错,就一定不会被淘汰,职场如战场,危险来自各个方向,甚至是战友,谨言、慎行、踏实做事、低调做人、不背后说人、不当面损人,有一个积极向上的心态,且业务上努力提升自己。上级的水平不一定高过你,上级的指令不一定是正确的,但请记住,他是你的上级,他掌握的信息资源比你多,他考虑问题所站的层面比你高,他对你的帮助和宽容在许多时候你要花多年的时间才会明白和领悟,所以,时常怀抱感恩,事事如履薄冰,身后永远无人,你必须奋力赶超,你是家人的依靠,你是亲人的信赖,除了一路向前没有选择,因为你已进入了末位淘汰这条单行线!。

如何看待有些代课老师待遇很低但是很拼的样子?

待遇很低,应该是公立学校的代课教师了。的确,这是至今在岗“临时”任教的代课教师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很无奈的。尽管这样,这些代课教师,仍“不忘初心”,全身心的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说个拼命都不为过。是敬业奉献精神的真实反映。代课教师是原民办教师的替代品,也是违背了国办【1997】32号文件精神及清退原民办教师的初衷,但是他们继承了原民办教师敬业奉献的精神。

既然做了代课教师,也就没有考虑待遇的多少。走上讲台就是教师,也是“传道授业解惑”者。深入浅出的讲解,循循善诱的引导,一点不逊色于工资高几倍的公办教师。伏案批改作业、钻研教材、撰写教案常常熬到深更半夜。严格的管理和耐心的教学,班风、学风总是在全校、全学区遥遥领先。却长期得不到县级及以上的荣誉称号,更没有物质上的鼓励,还是因为代课教师没有“评优选先”的资格。

没有一定的回报,只有默默地奉献。想以这种方式实现自我价值。代课教师也有几类,清退后的原民办教师又“返聘”的、乡招的、也有暂时顶替请假的公办教师的,还有“支教”的“三支一扶”生。他们的来源不同,教育的对象完全相同。只有做了教师的,都有一颗慈爱之心。都视学生如己出,自己再苦再累也不能耽误了学生。学生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自己的境遇绝不能殃及到学生,只要做一天教师,就要“站”好一天的岗,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做出成绩想实现身份的转变。做代课教师都有一个最大的心愿,那就是实现“代转公”的梦想。要实现这一目标,等待政策开“口子”难度很大,努力地创造条件,也许还会看到黎明的曙光。以去年甘肃省代课教师转正的条件来看,就有一条“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审核录用”。既然能“破例”,那就要拼命的工作,做出更大的成绩,争取这个“破例”的机会。

大学实行末尾淘汰制,倒数不给发毕业证,这样违法吗?

不知道题主是从哪里获知这个信息的?如此大事,还是应该以官方消息为准,不要为了吸引眼球而信口开河。高等教育的每一个改革措施,无不处在政府及民众的监督之下,其基本依据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行事。高校不是企业,高等教育也有着自有的教育规律,不是靠“抖机灵”就能解决问题的。即便是出于改善学风的“好心”,也必须依法办事,依教育规律行事,将企业的有些做法搬进高校,用于教学与行政管理,未免太简单化了。

不可否认,有的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热情下降,学习方法不灵,导致学习成绩不佳。但是,学校有着成熟的学习奖励与激励机制,也有成熟实用的督促与辅导手段,尽量不使每一个学生因为成绩原因而拿不到毕业证。只要成绩合格了,凭什么不发毕业证?至于极少数成绩不合格拿不到毕业证,也与所谓的“末位淘汰”无关,是风马牛不相干的两码事。

大家对于一些公立学校期末考试考倒数的老师实行末尾淘汰制怎么看?

首先,说明这样的学校不懂得学校教育的基本方针是什么。因为学校应该做的是让学生全面发展,好的教师是要让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有进步,而不仅仅是学生成绩。其次,也不利于学校的发展。学生好的学习成绩当然需要,但一个学校缺乏应有的素质教育,陷入残酷的为成绩而成绩的同行竞争中,师生身心俱疲,同样不会让学生和家长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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