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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医闹措施,谈谈如何对付医闹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3-30 06:58:27 编辑:教育知识 手机版

医闹在美国第三,医院有对付医闹的专业方法。遇到医闹,第一时间医院会出动保安。医闹出现是有原因的,稍微调查一下不难搞清楚。美国基本没有医闹,原因如下:第一,医生和金钱不挂钩。其实我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应该现在公正公平的立场看待这个问题,医闹怎么说呢,作为医生我很痛恨,如果自己作为病人看到某些人不作为导致病人的伤亡又觉得也很理解,每个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我们作为医疗工作者应该尽量多一些爱心,多一些关心,多一些耐心对待病人,就像自己到上级医院看病时不也希望医生多给自己一些关心和照顾?医闹确实也要不得,这和现在金钱至上,和某些人的不作为有一定关系,也和法律不够健全有关系,我们作为底层医生,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也是减少医闹的措施之一吧。

如何处理医闹?

如何处理医闹

根据你的简单描述,患者已经死亡,患者家属正处在悲痛状态,悲伤心情可以理解。愿逝者安息,生者生活仍将继续。但从你的描述情况来说,暂称不上医闹,而称为医疗纠纷更为合适。当前社会,医患关系仍处于紧张状态,而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医患之间的彼此信任问题。很多患者或家属认为,医生就是救死扶伤的,病人交给医生后,就应该得到最好治疗,并且能够治疗好,恢复如初。

但医院的医生并非万能,很多患者的病情是因人而异,医生一旦治疗不好,就会引起患者家属的不满,甚至因患者死亡事件而引起医闹或者医疗纠纷官司。人生在世,不可能不生病。但很多时候,所生的病都是一些头痛发热,感冒等一类的普通常见病。而患上癌症这类属于重大疾病,虽然科技发达,医疗水平有所提高,但这类病仍属于难以治疗之症,也并非医生通过手术就能完全治疗好的,责任也不能完全推给医院或者医生。

患者在准备手术前,直系亲属必须有签字。这在任何一家医院,做任何手术都要签字的。而手术后造成患者死亡的,患者家属在悲伤的情绪下选择和医院闹,纠缠医院和医生,当时的心情大家都能理解。但希望家属在冷静下来后,能够为了更好的维权,应该及时聘请律师,并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这样也会最大程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下一步的医疗事故赔偿也是有理有据、合理合法。

如果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显示,医院有主要责任,那么医院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化解纠纷。如果无责任,医院处于人道考虑,也要适应的进行安抚工作。如果医疗鉴定结果显示,医院无责任。而家属因患者死亡,对其医院或者医生实施医闹,造成严重后果的则需要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至于家属提出要医院领导出席葬礼并道歉,以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该要求难以实现,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责任划分。

如何看待医闹问题?

其实我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应该现在公正公平的立场看待这个问题,医闹怎么说呢,作为医生我很痛恨,但是如果自己作为病人看到某些人不作为导致病人的伤亡又觉得也很理解,每个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我们作为医疗工作者应该尽量多一些爱心,多一些关心,多一些耐心对待病人,就像自己到上级医院看病时不也希望医生多给自己一些关心和照顾?但是医闹确实也要不得,这和现在金钱至上,和某些人的不作为有一定关系,也和法律不够健全有关系,我们作为底层医生,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也是减少医闹的措施之一吧。

美国有医闹吗?如果医闹会有什么后果?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美国基本没有医闹,原因如下:第一,医生和金钱不挂钩。因为绝大部分美国人都是去公立医院看病,所以我们不谈私立医院。在美国,医生就管看病,不会和金钱挂钩。公立医院的薪水和病人没有什么关系,医生也不会借机推销药物。医生往往开具处方以后,药物是患者自行去外面药店购买,互相根本没有关系。同时,美国医生绝对不敢收患者红包。

一来他们收入本来就很高,属于社会的高收入阶层;二来,美国人对于受贿看的很重,一旦有这种行为等于社会自爆,以后根本没有地方敢让你就职;三来,美国有医生的协会,出现这种有违医德的行为会被开除出去,甚至吊销医生执照。而美国一生都是过五关斩六将,花费至少10年经历,经过无数次淘汰才成为医生。怎么可能为了一些红包毁了自己的一生。

因为医生和患者不存在直接金钱瓜葛,双方的矛盾不激化,顶多是患者对于医疗效果不满,或者出现医疗事故。第二,美国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其一是美国对于医疗事故的鉴定,是相对科学和公正的。一般采用随机抽取的医学专家,对医疗问题进行鉴定。这些专家必须同医院和有问题的医生没有任何关系,做出的结论比较客观。患者如果对一次鉴定结果不满,也可以申请第二次,第三次鉴定,这都是他的权力。

所以,这种鉴定结果一般是相对公正的,患者也不会有太大意见。不存在老子给儿子鉴定,有问题也要护短的情况。其二,在美国,医生必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患者也必须购买医疗保险,一旦出现医疗事故,由双方保险公司出面解决。也就是说,一旦确认是医疗事故,赔钱的是保险公司,而不是医生或者医院。保险公司不可能不去赔偿,这样就能减少医患之间的直接冲突。

需要说明的是,绝对不存在患者大闹,就能多赔钱的情况。赔偿多少数额,都是按照法律条文进行判决,该师多少,就是多少,你就算在医院跳楼上吊,数额也是一样。医闹在美国第三,医院有对付医闹的专业方法。遇到医闹,第一时间医院会出动保安。这些保安都是有枪的,毕竟美国不禁枪。如果医闹放肆攻击医生,甚至使用致命武器,医院武装保安就会将你制服甚至干掉了。

第二医院会第一时间报警,警察迅速赶到。如果当时医闹已经进行武力袭击,对不起,等着吃枪子吧,美国警察是不惯孩子的。如果医闹只是大吵大闹,甚至躺在地上撒泼,警察会首先劝离。如果劝告无效,就会以妨碍公务罪和滋事骚扰罪,直接将医闹逮捕,关入监狱。这是毫不含糊的,绝对不会耐心劝上几十分钟,甚至老太太躺在地上装死,警察就傻掉了。

被捕以后,一般医闹会被起诉。毕竟大吵大闹甚至攻击时客观存在的,被判有罪可能性很大。而美国人除了一些地痞无赖以外,稍微有身份的人都不愿意有什么案底、前科之类。因为一旦有了这些,你无论就业、学习、生活都会有麻烦。有的美国新移民华人夫妻吵架,丈夫一怒之下打了妻子耳光,结果妻子报警,丈夫直接就被逮捕了,后续还有无数麻烦事,工作基本也丢了。

医闹在中国第四,普通的医疗小问题,也有解决的办法。医疗事故可以申请鉴定解决,该赔钱,该坐牢,法律都不含糊。如果小的纠纷,比如认为医生不尽力,患者也有很多办法,比如投诉。一个华人医生这么写:我曾经跟朋友开玩笑说美国病人最擅长的事情,就是投诉甚至起诉,如果病人对医生治疗方案不满意,医院设有医患关系部门patient relation/patient ethics,负责处理病人投诉。

如何看待“湖南出现专业医闹队”这件事?

专业医闹队我们要坚决抵制,不过说回来有需要才有市场,现在医患矛盾还存在。并不是所有的“弱势方”都是对的。在医患矛盾中,患者以及患者家属处在相对“弱势”的一方,毕竟需要有求于医生和护士,还有一点是社会中患者比大夫多,对患者能感同身受却很难想清楚大夫的处境,所以很多时候一有问题我们就首先去非议医护人员。有时候是医护人员的问题,有时候则是患者以及家属的问题。

医患矛盾多了自然就有市场了,这就诞生了专业医闹队,这可真是一群有”才”的人,借着正义的外衣影响公共秩序,这既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反而会加重医患矛盾,甚至发生流血事件。无良人群借助这样的事情发财也是让人叹为观止,这些人必须加大打击力度,不能让这种乱相发展下去。当人们都不按正规方式解决问题 后果可想而知。

对医闹大家有什么看法?有没有必要制定一项法律法规来约束这种行为?

医闹出现是有原因的,稍微调查一下不难搞清楚。现在医院就这个套路:先做一大堆检查,总能查出一点毛病来,然后把这点毛病的预期后果无限放大,以达到做手术的目的,几十分钟手术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医院做手术是最赚钱的,医生会打量你家是不是有钱?一旦发现你牛逼,再加码用进口材料进口药,那就是个无底洞。我可以保证他们会把病人治得只剩一条短裤,所以,不管有钱没钱,病人事后反应过来都会充满怨恨。

如何看待28部门联合惩戒“医闹”行为?是否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矛盾?

解决医闹并不是靠参与的部门的多少,最主要的还是要提高双方的犯罪成本,使双方都不想闹也不敢闹。目前,医院完全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太高的医药费很难让患者及家人接受。百姓付出了代价却得不到优质的服务,甚至落得了人财两空的结局。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怎么不让百姓心寒动怒呢?而我们老百姓是弱势群体的散蜜蜂,同时也没有过多的钱去支撑继续无休止的向医院讨说法。

因此,百姓真的是气喷而无奈。虽然说医生不能包治百病,但是医院总不能以此为借口来推脱责任吧。不是么?医院凭据有组织性、雄厚的资金、人才资源、行内行外的关系,使百姓常常被动吃亏败诉。总之,医院的高收费问题是众所周知的。医院千方百计地推脱医疗事故就是不太人道也是太霸道的行为。不是么?如果百姓的付出能得到应有的回报时,除非脑子进了水吃饱了撑的无事才会去找医院的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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