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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企业合并中或有对价的核算问题,或有对价 什么时候调整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9 14:13:11 编辑:教育知识 手机版

你好,谢谢您的要求,如果觉得我下述的回答比较满意,麻烦带点赞、评论 关注!01问题来源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了解到“或有对价为权益工具的不做会计处理”来源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二十一章企业合并;原文完整版的描述为“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他情况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的,不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按该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资本公积;如果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或其他相应的准则处理。

或有对价为权益工具的不做会计处理如何理解?

或有对价为权益工具的不做会计处理如何理解

你好,谢谢您的要求,如果觉得我下述的回答比较满意,麻烦带点赞、评论 关注!0 1问题来源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了解到“或有对价为权益工具的不做会计处理”来源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二十一章 企业合并;原文完整版的描述为“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他情况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的,不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按该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资本公积;如果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或其他相应的准则处理。

”0 2案例描述假设上市公司甲公司在A股市场上公开发行股份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5元;募集的资金全额用于收购自然人A持有的乙公司100%的股权。乙公司收购时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收购后,甲公司的股票大幅度下跌,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跌到了3.5元/股;那么你的问题“或有对价为权益工具的不做会计处理如何理解?”可以理解为“12个月内,甲公司股票价格跌到3.5元/股,是否需对收购时点的收购价款进行调整?”答案很明显,不需要对收购价款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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