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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贼之掌控雷电,调教脚奴第一个是什么作用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3-31 23:04:00 编辑:游戏知识 手机版

考虑到“物以稀为贵”,这些昆仑奴在大唐是稀有品种,贵族豢养奴婢,假如与众不同,一定也是倍儿有面子的事情,如此说来,这“昆仑奴”的称谓也带有少许昵称的成分,倒也是情理之中。盛唐时期,唐帝国与世界各国的交往非常频繁,长安是一座极其国际化的城市,在大街上没有外国人溜达反倒是稀奇事,达官显贵也以蓄养昆仑奴、新罗婢为荣。

有个奇葩岳母是什么感受?

我弟有个奇葩的丈母娘,什么事都不按常理出牌。别人第一次去丈母娘家都是好酒好菜招待,可她倒好,第一顿就把我弟弄厨房做饭去了,还美其名曰“考验餐”。饭后还对他做的菜进行了点评,告诉我弟他们家人的喜好和口味。自此,只要一到她家,我弟就成了掌勺的。别人家的闺女在婆家受了委屈,娘家都是去出气,可她倒好,不但不替闺女出头,还一个劲地赔不是。

我弟和弟媳结婚后闹矛盾,我弟没控制住打了弟媳一巴掌,她就哭着回娘家了。我父母就逼着我弟去她娘家赔不是,把她接回来。我弟怕他丈母娘,正心里犯怵,这时她丈母娘自个儿把弟媳送回来了。进门看见我爸妈,她开口就说:“老哥哥,老姐姐,对不住,是我没教育好孩子,惹你们生气,人我给你们送回来了,该打打,该骂骂。”听她这么说,我父母哪里还坐得住,满脸通红,边赔不是边骂我弟,在我父母的监督下,我弟不仅给他丈母娘和弟媳道了谦,还拿皮带抽了自己好几下。

自此,他再不敢打弟媳。还有一件事,丈母娘知道女婿和初恋情人有联系,她竟然认她当了干闺女。这事,也只有我弟的丈母娘能做得出。前年我弟不知道怎么又和他初恋情人联系上了。知道那女的离婚了,父母也过世了,就很同情她。俩人时不时地联系着,那女的有困难经常找我弟。这事不知道怎么被他丈母娘知道了,他让我弟把初恋情人约到家里,又自己亲手烧了一桌好菜,对姑娘嘘寒问暖,说让姑娘以后把她当成自己的亲人,有什么事尽管找她。

“昆仑奴”是何种人?为何能让唐朝贵族们爱不释手?

“昆仑奴”就是我国史料记载的黑人,跟昆仑山那个昆仑没关系。这一点上在《旧唐书》上有明显记载,“在林邑以南,皆卷发黑身,通号‘昆仑’。”林邑是占城的别称,占城就是现在的越南一带。越南往南,那就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一带了,当地土著,的确是深色皮肤的矮黑人。昆仑人当然就是指的这些地区的原住民。既然叫“奴”,一般还是要理解为奴隶,连起来理解,就是来自昆仑地区的奴隶,“奴”字在唐代应该还有别的字义,可以当做昵称,比如李白就曾经给孩子起名叫做“明月奴”。

考虑到“物以稀为贵”,这些昆仑奴在大唐是稀有品种,贵族豢养奴婢,假如与众不同,一定也是倍儿有面子的事情,如此说来,这“昆仑奴”的称谓也带有少许昵称的成分,倒也是情理之中。几乎与大唐同一时间段,阿拉伯帝国也在中东地区兴起,他们的势力抵达东非时,掠奴也成为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考虑到当时的两大文明还曾经用直接的战争方式掰过手腕,所以黑奴从西方传到大唐的路径也比较顺畅。

相比来自南方的昆仑奴,这种黑奴的来源数量要更少,比如来自东非桑给巴尔的"僧祇奴",但哪里又有那么多懂行的主人家,因此这“昆仑奴”的称谓应该是一种对黑奴的统称,而不管你是不是来自于“昆仑”。盛唐时期,唐帝国与世界各国的交往非常频繁,长安是一座极其国际化的城市,在大街上没有外国人溜达反倒是稀奇事,达官显贵也以蓄养昆仑奴、新罗婢为荣。

来自半岛的新罗婢大概意思相当于今时今日的菲佣,物美价廉,性价比高;同样,昆仑奴的好口碑也是得益于他们的踏实肯干,根据现代科学的反馈,这个族群的智商的确也不高,表现的对主人非常忠实,跟现在走在大街上的富二代身后跟着俩戴墨镜的黑人保镖意思差不多。除了以上优点之外,在中国最早的武侠小说——裴铏所著的《昆仑奴》中,也描写过这样的一名昆仑奴,他身怀绝技,能背负着主人翻墙跨院,私会妹妹,是一等一的轻功高手。

按个头论,恐怕这位名唤“磨勒”的昆仑奴应该是来自非洲。《太平广记》里记载的昆仑奴则普遍精擅水性,有位太守就喜欢带着他家的昆仑奴泛舟海上,一高兴就把手中的宝剑扔到海里,然后昆仑奴就会一个猛子扎进去捞上来——抛去这位太守老爷的恶趣味不谈,我们可以判断出来这位才是真正从东南亚引进的正版昆仑奴。直到今天,在东南亚一些海岛上还居住着这样一群土著矮黑人,他们以深海猎鱼为生,无论从下潜时间到距离,在没有辅助设备的前提下,连专业的潜水运动员都要甘拜下风。

农村俗语“宁娶富家奴,不要穷家女”是什么意思?有道理吗?

宰相府的丫环七品官。旧时的社会在当官的家庭里当个丫环,在士大夫阶层眼里,也认为比普通的农家女地位高,在有钱人眼里,富人家的女奴,也比穷人家的闺女好。这种观念,有没有道理呢,放在旧时的社会是有道理,因为那时的社会是等级社会,底层社会的广大百姓,受尽压榨,没有社会地位,在哪些士大夫或富人眼里,根本不拿穷人当人看,自然穷人家的闺女在他们眼里还不如富人家的女奴。

如此的观念,再加上旧时的富人家的女奴或丫环,世面比穷人家的闺女见的多,所谓的更见多识广,认为富人家的丫环比穷人家的闺女强好似在旧时还是有道理的。但还有句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穷人家的闺女从小就帮助父母干活,从小就形成了替父母分忧的良好品质,她们更吃苦耐劳,更善于操持家务,如果嫁给一位有志气的男儿,夫唱妻随,定能使家族兴旺。

而富人家的娇小姐,娇生惯养,“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养成了骄狠的性格,爱享受却不爱劳作,娶了这样的妻子,那就是败家娘们,这也是“富不过三代”的重要原因。这说的是富家人的娇小姐,那富家人的丫环怎样呢。丫环本出于穷人之家,但到了富人家的这个大染缸里,虽然开了眼界,见识了很多,但长时间的耳闻目染,一些能明辨是非的能洁身自好,,而有一些就不行了,对富人家坏的丑的,自己也学会了许多。

有的有一些姿色的,还会被富人或奸污或合奸,早己没了清白的女儿身。这样的富家奴有什么好呢!“宁娶富家奴,不娶穷家女”,这句话从字面上就不解释了。这种观念就是在旧时,也无多大市场,只是在那些“伪富人”的眼里或一些穷酸文人眼里的一句呓语罢了,丝豪无一点实际社会用途。这些人有似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已,快饿死了还穿着长袍而耀于街头。

在古代,奴隶主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奴隶或随意强暴自己的女奴隶吗?

可以的,是的,我在殷商的时候就是一个小财主,拥有大小奴隶82个,其中老年奴隶7个。那位大哥说了要老奴隶干啥呀?我告诉你,奴隶越老越值钱的,奴隶能活到老肯定都是会有一定的技能的,对于种植养殖特别精通;照顾主人收拾房子又快又利索;做饭特别好吃,说话特逗人等等等等,总之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放在奴隶社会也是可行的。

有壮年奴隶42人,其中男奴隶28个,女奴隶14个,男奴隶一般都是早上去我的农庄干活,有下地种粮食的,有放牛放马的,有做木匠的,有做铁匠的,有在我的店里做伙计的,反正都得有活干,老子不养闲人!女奴隶分两种,结了婚的和没结婚的,结了婚的就是带孩子,给我的家里人还有去干活的男奴隶做饭,收拾房子,收拾我的小花园,养点鸡鸭猪羊什么的!至于未婚的,就要学习一些技能了,比如唱歌跳舞啊,端茶倒水啊,至于有和哪个男奴隶看上眼的就赶紧结婚去娃娃,毕竟他们的娃娃也是我的财产啊。

至于说我看上的女奴隶,嘿嘿,那得留着,等老婆大人哪天回娘家了我也能偷回荤,嘿嘿嘿,你们懂的!那还有三十多个小奴隶呢,那可都是宝贝,那得留着,以后能到店里去的就上几天学,认几个字,以后做个伙计账房啥的,说不定还能做个掌柜的。机灵活泼的,就请个武士教几天拳脚功夫,以后可以看家护院什么的。老实本分的就学个技术或者种种田什么的,反正很多活技术不高,一学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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