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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丝论足玥婷女王剧情调教,调教脚奴说的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6 12:45:08 编辑:游戏知识 手机版

有壮年奴隶42人,其中男奴隶28个,女奴隶14个,男奴隶一般都是早上去我的农庄干活,有下地种粮食的,有放牛放马的,有做木匠的,有做铁匠的,有在我的店里做伙计的,反正都得有活干,老子不养闲人!女奴隶分两种,结了婚的和没结婚的,结了婚的就是带孩子,给我的家里人有去干活的男奴隶做饭,收拾房子,收拾我的小花园,养点鸡鸭猪羊什么的!至于未婚的,就要学习一些技能了,比如唱歌跳舞啊,端茶倒水啊,至于有和哪个男奴隶看上眼的就赶紧结婚去娃娃,毕竟他们的娃娃也是我的财产啊。

如何理解李煜的“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这句词?

如何理解李煜的“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这句词

这一句背后隐藏着一个宫廷秘密。首先,此为艳词无疑!男主角是李煜,女主角是小周后。后世人因此评小周后与李煜偷情没是没有根据的,主要原因就是上一句“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翻译出来就是把鞋子拿在走里,光着脚走上台阶。为什么要光着脚?因为怕人听到声音,李煜是皇帝,住在皇宫里,无非是走路而已,能有多大的声音?又有什么需要害怕的呢?所以上一句交待了时间属性。

深夜时分,所以四周静谧,如有人走动,势必会惊醒房间附近的奴仆甚至是侍卫。接着就是第二个问题,做为小周后,半夜出来走动,哪怕是被人听到那又如何?为什么不想让人听到?因为当时大周后患病,妹妹进宫服侍。也就是说,当时李煜还没有纳小周后,他们之间是“清白”的,在皇后患病期间,与皇后的妹妹搞在一起,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

巧就巧在这里,大周后身故后,李煜特别悲伤,这种悲伤却不是愧疚,而是真正的伤心,由此得出一个让人汗颜的结论,大周后和历史上许多正妻一样,在自己病重时,把妹妹,姐姐等自家人召进宫来,暗示让其服伺皇帝。这种事情从汉文帝就开始了,赵飞燕好像做过,武则天肯定做过,东坡正妻王弗也做过。在许多古典小说和笔记中这种事情比比皆是。

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是也!因此,小周后与李煜“私通”是大周后默许的,也就是说,大周后为了自家的权势和未来的托付,把小周后调进皇宫,以服伺自己为名,送给李煜。可是大周后未死,在病重期间,那么不论如何,李煜也不可能公开纳了小周后,只能“密会”,而“密会”的地方就是大周后的住处。既然得到了大周后的吩咐,小周后自然闻弦知雅意,便上演了这一出情欲大戏。

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画堂,宫中彩绘之堂也。典出自《汉书》,为皇后所居,所以,这个画堂可以指大周后所居的宫殿。南畔就是花园,所以他们在花园私会,一向一句是说小周后依在李煜怀里,春情横生,浑身发抖。为什么说“出来难”呢?因为在名义上,小周后是进宫伺侯姐姐大周后的,为了得到一个贤淑温柔亲切的形象,自然要和大周后贴身居住才好,因此,小周后轻易出不来。

如何理解老话“宁娶大家奴,不娶小家秀”?为什么?

如何理解李煜的“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这句词

如何理解老话“宁娶大家奴,不娶小家秀”?为什么?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娶亲的时候宁愿选在大户人家当奴婢的,也不娶小家小户的闺女,我认为这种说法还是很有道理的。都说眼界决定格局,大户人家教育出来的孩子更加宽容、大度、豁达、有大局观,我所谓的大户人家不是有钱的暴发户,而是有规矩有素质有书香气的世家门第,虽然说家里条件很好,但是他们在教育孩子时候不会任其挥霍浪费,依旧是节俭的。

条件好的大户人家不仅会对孩子的教育抓的很严,在德智体美各个方面都是很注重的,这种环境下教育出来的孩子更加有爱心,见过世面不攀比,不斤斤计较,也不拘于小节,将这样的“大小姐”娶回家,就是大气,有范儿。而小家小户的人家,不能说这样的人家教育出来的女儿都是小气巴拉,但是小家子气可能就会有一点了。遇到事比较爱计较爱算计,你多点我少点心里都盘算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会吃亏,虽说“小家秀”也是比较小家碧玉,美丽内秀,但是可能在为人处事上不如大家门户的人大气、有远见。

“小家碧玉”和“大家闺秀”在外观上没有太大差别,遇到事情时就能看出来了,本质上还是不一样的,男子娶媳妇,毫不客气的说关乎自家好几代人,娶个什么样的媳妇就决定着自己将来的孩子是什么样,也决定了经营家庭的好坏,老话说“门当户对”是没有错的,门户好的媳妇能够改变家族的基因,也能操持着整个家庭越来越好,所以在找媳妇时一定要睁大眼睛,找到通情达理,懂礼数识大体的好姑娘,不要娶个天天斤斤计较,有事没事找点事吵架的人。

农村俗语“宁娶富家奴,不要穷家女”是什么意思?有道理吗?

如何理解李煜的“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这句词

宰相府的丫环七品官。旧时的社会在当官的家庭里当个丫环,在士大夫阶层眼里,也认为比普通的农家女地位高,在有钱人眼里,富人家的女奴,也比穷人家的闺女好。这种观念,有没有道理呢,放在旧时的社会是有道理,因为那时的社会是等级社会,底层社会的广大百姓,受尽压榨,没有社会地位,在哪些士大夫或富人眼里,根本不拿穷人当人看,自然穷人家的闺女在他们眼里还不如富人家的女奴。

如此的观念,再加上旧时的富人家的女奴或丫环,世面比穷人家的闺女见的多,所谓的更见多识广,认为富人家的丫环比穷人家的闺女强好似在旧时还是有道理的。但还有句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穷人家的闺女从小就帮助父母干活,从小就形成了替父母分忧的良好品质,她们更吃苦耐劳,更善于操持家务,如果嫁给一位有志气的男儿,夫唱妻随,定能使家族兴旺。

而富人家的娇小姐,娇生惯养,“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养成了骄狠的性格,爱享受却不爱劳作,娶了这样的妻子,那就是败家娘们,这也是“富不过三代”的重要原因。这说的是富家人的娇小姐,那富家人的丫环怎样呢。丫环本出于穷人之家,但到了富人家的这个大染缸里,虽然开了眼界,见识了很多,但长时间的耳闻目染,一些能明辨是非的能洁身自好,,而有一些就不行了,对富人家坏的丑的,自己也学会了许多。

有的有一些姿色的,还会被富人或奸污或合奸,早己没了清白的女儿身。这样的富家奴有什么好呢!“宁娶富家奴,不娶穷家女”,这句话从字面上就不解释了。这种观念就是在旧时,也无多大市场,只是在那些“伪富人”的眼里或一些穷酸文人眼里的一句呓语罢了,丝豪无一点实际社会用途。这些人有似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已,快饿死了还穿着长袍而耀于街头。

在古代,奴隶主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奴隶或随意强暴自己的女奴隶吗?

可以的,是的,我在殷商的时候就是一个小财主,拥有大小奴隶82个,其中老年奴隶7个。那位大哥说了要老奴隶干啥呀?我告诉你,奴隶越老越值钱的,奴隶能活到老肯定都是会有一定的技能的,对于种植养殖特别精通;照顾主人收拾房子又快又利索;做饭特别好吃,说话特逗人等等等等,总之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放在奴隶社会也是可行的。

有壮年奴隶42人,其中男奴隶28个,女奴隶14个,男奴隶一般都是早上去我的农庄干活,有下地种粮食的,有放牛放马的,有做木匠的,有做铁匠的,有在我的店里做伙计的,反正都得有活干,老子不养闲人!女奴隶分两种,结了婚的和没结婚的,结了婚的就是带孩子,给我的家里人还有去干活的男奴隶做饭,收拾房子,收拾我的小花园,养点鸡鸭猪羊什么的!至于未婚的,就要学习一些技能了,比如唱歌跳舞啊,端茶倒水啊,至于有和哪个男奴隶看上眼的就赶紧结婚去娃娃,毕竟他们的娃娃也是我的财产啊。

至于说我看上的女奴隶,嘿嘿,那得留着,等老婆大人哪天回娘家了我也能偷回荤,嘿嘿嘿,你们懂的!那还有三十多个小奴隶呢,那可都是宝贝,那得留着,以后能到店里去的就上几天学,认几个字,以后做个伙计账房啥的,说不定还能做个掌柜的。机灵活泼的,就请个武士教几天拳脚功夫,以后可以看家护院什么的。老实本分的就学个技术或者种种田什么的,反正很多活技术不高,一学就会。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要真是挖个坑就能解决,当年的朱重八也犯不上四处磕头求人了。在不少古代文学作品里,经常会出现这么一幕场景,某女子父母去世后,由于家中贫困无钱安葬,因此就“卖身葬父”。这意思就是说,把自己当做一件货物,希望被人买走,然后好还钱来安葬自己的父母。每当看到这样的剧情,就有人十分疑惑,好好的姑娘,干嘛非要卖身才能安葬父母呢?随便找个空地,挖个坑一埋不就解决了吗?顶多就是没什么仪式,葬礼寒酸了点而已。

如果单论程序,这样的想法确实没错,并且穷人也不在乎什么仪式,寒酸点也无所谓。但问题是,这根本就不是随便挖个坑就能解决的事,要真是这么简单的话,当年的朱元璋,何苦磕头如捣蒜一般,去求地主刘德呢?所以说,想随便挖个坑就把人埋了,在古代根本就是异想天开的事。我们还是以朱元璋为例子,看一看为何不能这么做。朱元璋祖上几辈儿都是贫农,到了他父亲朱五四这一代,同样也是如此,为了能活下去,不得已给地主家当佃户,靠租住地主家的田地为生。

但屋漏偏逢连阴雨,在朱元璋十几岁的时候,家乡濠州先是发生旱灾,导致田里收成大减,旱灾之后,紧接着就是漫天蔽日的蝗虫,又把田地里仅剩的一点粮食吃的干干净净。这还不算完,蝗灾过后,当地爆发瘟疫,彻底击垮了朱家。前后也就半个月的时间,朱元璋的父亲、母亲以及大哥前后去世,死因均是饿死,家里也就只剩下朱元璋和二哥朱重六。

亲人相继离世,让这哥俩无尽悲伤,但在他们悲伤的同时,发现了一个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如何安葬父母?古人讲究入土为安,父母操劳一世,总不能临了让他们暴尸荒野吧?但朱元璋和朱重六这哥俩,却没有能力,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要是按照“随便挖个坑儿”这种理论,这个问题有什么好为难的?兄弟俩拿把铁锹,找个荒山野岭,挖出来一个能够埋住父母的大坑不就完了?道理很简单,但朱元璋做不到,为什么呢?这其中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挖坑的地从哪儿来?古语有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通俗地讲,即便是在古代,每一块地都是有主的,哪怕是荒山野岭也不例外。

朱元璋所在的村子,拥有地产最多的人就是地主刘德,除了他之外,还有不少拥有少量田产的人。而这些人,占据了方圆几十里之内所有的田地。但凡是朱元璋家哪怕有一块地,他爹朱五四也不至于给地主家当佃户,自己种地自己收,不用给地主交租纳粮不香吗?就是因为没有地,朱家才过得如此艰难,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朱元璋随便找个地方刨个坑?可能没等他刨完,就有人找上门来了。

而朱元璋所面临的情况,与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一模一样,同样都是没有的,所以,让这个女子去哪里挖个坑?朱元璋最后的解决办法,是同村的刘继祖看他可怜,免费送给他了一块地,这才解决朱元璋安葬父母的第一个问题。但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显然没有碰上像刘继祖这样的好人,因此,也就只能寄希望有人能将她买走了。只有有人将姑娘买了,比如某个财主,这样他才会在属于自家的地产里挑出来一块,让姑娘把父母安葬在这里。

说白了,这其实就是一种交易,姑娘用自身换取了一块能埋葬父母的地方。朱元璋当年若不是碰到了刘继祖,那么他和他的二哥朱重六,极有可能也会上演一幕“卖身葬父”的戏码。这就是不能随便挖坑的第一个原因,除此之外,还牵涉到一个户籍的问题。我们现代人,有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出生证明等各种证明自己身份和籍贯的证件,并且得益于科技的进步,要查一个人的这方面信息也很方便。

而在古代,虽说没有现代的高科技手段,但是同样也有相对健全的户籍管理制度。早在商周时期,就已经有基本的户籍管理办法,当时叫做“登人”,意思就是统计每一家的男丁数量,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春秋战国时,户籍制度更为完善,称之为“书社”,每25家为一社,地方长官每年会对所辖范围内的“社”进行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变动,主要功能是为了赋税服务。

而到之后的几个朝代,户籍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统计内容也越来越详细。尤其到了明朝,朱元璋为了防止滋生流民,更是进行了户籍大改革,先是在登基之初来了一次人口大普查,之后根据普查结果颁发户帖,户帖中的内容,包括这个人的户种、原籍贯、现籍贯、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其详细程度,基本上与我们现代的户口本差不多一样了。

在这种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身份可查,叫什么,家住哪里,什么职业,官府一翻户帖基本上一目了然。要是没在户帖上,那么就惨了,那就是古代的“黑户”,而黑户是古代官府重点打击的对象。比如当地发生盗窃案件了,在没有抓到罪犯之前,官府先会找那些黑户一一排查,即便不是他们干的,但也脱不了被官府怀疑。

总之,在古代,没有户籍成为黑户的话,那真的是寸步难行。而之所以要说这些,就是因为如果随便挖个坑埋了人的话,那么户籍问题就没办法处理,而不处理,那就会给活着的人带来无尽的麻烦。为什么呢?前文也讲过,古代户籍是会定期进行普查的,看一看原先的户籍登记人数有没有变动,如果一个人死了,那么按流程来说,就需要注销对应的户籍。

而那些需要“卖身葬父”的女子,大多是跟随父母流落到异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户籍并不在这里。因此,如果这个姑娘想保留自己的户籍,那么有两种办法,第一种是将父母的尸体运回故乡埋葬,同时报备官府,注销父母的户籍。另一种办法,就是姑娘落户在父母死亡去世的地区。先说第一种办法,这肯定可行性极低,都沦落到卖身的地步了,让姑娘拿什么来支付运送父母遗体的费用。

而第二种办法呢,看上去似乎可行性很高,但需要注意的是,要想落户在父母的死亡地,需要给当地的官府出具一份证明。这个证明就是来佐证自己的身份,并且死者确实是自己的父母。但问题是,这个证明不是一纸文书就行的,最好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有个埋葬父母的坟头,并且,这个坟墓的规制还得符合官府的标准,以便查证呈报。不然的话,官府是不可能让你落户在当地的。

你要是随便挖个坑把父母埋了(前提是找到能挖坑的地方),然后指着坟头说这就是我的父母,且不说坟墓的规制合不合格,单说这样的做法,官府就不会认。为什么呢?很简单,如果有个强盗杀了个人,也随便找个地方挖坑埋了,然后他也对官府说这里面是我的父母之类的话,那是不是就逃脱了律法的惩戒呢?之所以必须保证坟墓符合规制,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而如果不这么做的话,那么这个姑娘将会面临原有的户籍被注销(毕竟人都跑外地去了),新地方又无法落户,最终就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黑户”。黑户有什么危害前文也已经提过,除了会成为官府的打击对象之外,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证,同时古代出行到哪里都需要“路引”,也就是身份证明加介绍信,而黑户是不可能有这些东西的,因此,只得寸步难行。

所以,古代那些“卖身葬父”的人,除了想有一块安葬父母的土地之外,更需要有人帮他们解决因为父母过世而遇到的户籍问题,其中就包括把坟墓修建的合乎标准,而这些都需要花钱,没有钱,那就只能出卖自己了。最后一个,就是葬礼仪式方面的问题。这一点并不是特别重要,但也是原因之一。古人对于身后之事相当看重,很早就有“事死如事生”的说法,包括“入土为安”等说法,都是源自这种观念。

因此,一个人过世之后,但凡是有条件的,都会对丧事的仪式以及过程十分上心。当然,这需要根据经济实力,富人不怕花钱,自然是大操大办,而穷人没钱,达不到富人这种标准,但至少在大体流程上也会尽力去跟随传统。比如棺木、比如各种祭祀的用品等等。要是真的像朱元璋哥俩那样,因为实在太穷,最终只能找了几件破衣裳,把父母裹住埋了也不是不可以,但终归这是个例,大部分人还是想稍微操持一下,最起码得有口薄皮棺材吧。

《长安十二时辰》中的昆仑奴有什么特别之处,为什么达官贵人都想拥有一个昆仑奴?

《长安十二时辰》这部电视剧在热播中,这部剧讲述的大唐盛世下,一小撮狼卫试图破坏大唐和平,随着剧情的发展,主人公张小敬在龙波家里得到一块恩客牌,想要查找狼卫就得根据这块恩客牌找到幕后真凶,恩客牌是青楼女子给恩客的特殊通行证,张小敬通过一名青楼女子,最后想找长安地下城城主葛老寻求帮助。可是这就是这么一位地下城主葛老就是一个昆仑奴,很多人就要问了,昆仑奴是什么人啊,有什么特别之处呢,为什么达官贵人都想拥有昆仑奴呢?一,要想了解昆仑奴,必须要知道他的来历,了解什么是昆仑奴什么是昆仑奴?先看看长安十二时辰电视剧里的葛老吧,通体黝黑,体格硕大,他们来自于哪里呢?长安周边少数民族并没有这样的种群,根据字面上的理解,来自昆仑山?也不是,其实在古代,昆仑奴泛指中印半岛及南洋诸岛的人。

在北魏著名地理学家郦道元的《水经注》中记载:"暗中大战,谦之手射阳迈柁工,船败纵横,昆仑单舸接得阳迈。"在隋唐时期,“昆仑”一词还被用来形容黑色或者接近黑色的东西,比如“昆仑殇”实际上就是一种绛色的酒。“昆仑”一词因此也演变为皮肤黑色的人,《晋书·后妃传下·孝武文李太后传》:"时后为宫人,在织坊中,形长而色黑,宫人皆谓之昆仑。

"《旧五代史·慕容彦超传》:"尝冒姓阎氏,体黑麻面,故谓之阎昆仑。"根据以上资料,再结合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葛老的形象,不难理解,昆仑奴其实就是黑人(黑奴),是来自于中印半岛及南洋诸岛的人群。二,那我们说说《长安十二时辰》中的昆仑奴有什么特别之处按照正常来说,昆仑奴来自中印半岛及南洋诸岛,他们不是正统的非洲人,而是由于那边日照以及整日劳作原因而嗮黑,这些到了大唐长安,也是作为奴隶而受到驱使“昆仑奴”三个字说明了一切,可是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中的昆仑奴地下城主葛老恰恰相反,他掌握着黑市,青楼,情报贩子,所有阴暗面的事情他都知道,即便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长安不良帅张小敬都见到他礼让三分,不惜出卖自己的暗桩来套取信息,很多人要问了,电视剧里的昆仑奴有什么不同之处呢?剧中描述:葛老本是个昆仑奴早年间被卖到青楼当仆役。

但是他懂得察言观色知道人想要什么,怕什么在青楼干了两年,竟然能让他的主人为他脱去奴籍。之后他靠着贩卖金银器皿发家,靠着钱财之后掌握着平康坊所有的姑娘,依靠这些青楼女子,利用她们套取官宦贵族的情报,做起了情报贩子,掌握着所有阴暗面的事情,而且葛老黑白两道都能吃得开,因为他手中掌握着官僚们所有的情报资料。

(电视剧里的昆仑奴不同之处显而易见,他已经摆脱了奴籍,翻身成为了地下城主,掌握着所有阴暗面的情报,成为真正的黑老大)三,为什么达官贵人都想拥有一个昆仑奴?为什么唐朝的那些达官贵人们那么青睐于昆仑奴呢?原因在于昆仑奴一般都是全身黝黑,头发呈卷状,身强力壮,不仅如此,而且性格也非常好,对主人非常忠心、办事效率高。

身强力壮,忠心是达官贵人最喜欢的,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是你,身边有两个魁梧的黑保镖,那个气派气场,所以很多唐朝达官贵人喜欢用黑奴就是看中这一点。说到昆仑奴的忠心这里有一个事例:在唐朝时期有一名叫崔玉的兵部官员,家里有一名跟着崔玉很久的昆仑奴名叫磨勒,这个昆仑奴对崔玉很是忠心。有一次汾阳王郭子仪邀请崔玉一起喝酒,郭子仪还把自己的妻子红绡叫来陪酒,谁知红绡与崔玉一见钟情。

最后在离开的时候,崔玉刻意留在最后只为多看红绡一眼。红绡也很是喜欢换崔玉便给他比了一个手势“先是伸出了三个手指,随后将五指摊开冲着崔玉翻了三次手掌,又指了指自己胸前的小圆镜”。这个手势让崔玉很是头疼,完全无法理解是什么意思。磨勒看到主人日渐消瘦的模样,于心不忍便告诉了主人红绡想要表达的意思,而且还为崔玉放哨。

这件事毕竟是见不得光的事。最终还是被郭子仪发现了,郭子仪也没有刻意刁难崔玉跟红绡,而且还成全了他们,不愧为将军气量如此之大。不过郭子仪要求崔玉将磨勒送给他。视崔玉为再生父母的磨勒始终不答应,最终无奈之下郭子仪放箭将其射杀了。结束语:综上所述,昆仑奴其实说到底就是黑奴,他们主要来源于中印半岛及南洋诸岛,由于他们的强壮和忠心深受长安贵族官僚的喜欢,至于说《长安十二时辰》之中的黑老大葛老,其实他也是昆仑奴,只是他的乖巧及善于察言观色,因此很快脱离奴籍,并且利用手中资源整合渐渐的通吃黑白两道,不过这种情况在唐朝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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