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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待遇差别咋就这么大呢,调教脚奴怎么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6 12:55:38 编辑:游戏知识 手机版

“怕死吗?”端坐于高台首位,她的话语足以响彻操场。”男子出声,“您不随他们一起走吗?”“说了多少遍了,别叫我主人,我与你早就不是主仆关系了,不是吗?”女子起身,扑入男子怀中,终于有了些小女人的做派。每当看到这样的剧情,就有人十分疑惑,好好的姑娘,干嘛非要卖身才能安葬父母呢?随便找个空地,挖个坑一埋不就解决了吗?顶多就是没什么仪式,葬礼寒酸了点而已。

如何写一篇男主是女主的奴隶被虐的古风文?

如何写一篇男主是女主的奴隶被虐的古风文

“主人……”男子一身黑衣,俊逸的眉眼间满是虔诚,他跪在地上,看向倚在贵妃塌上的女子,一双鹰眸中情意深重。“你还记得我这个主人?”女子一身火红长袍,领口松垮,隐隐露出些许璇旎的风光,金色的面具遮住了半边脸,绯红的唇瓣勾着一抹无情的弧度。“当初若不是主人,奴早已命丧黄泉,今生今世不敢忘记主人大恩。”“呵……你嘴倒甜,可惜,却不知是不是口蜜腹剑……”“主人若怀疑奴,奴愿一死证清白,来世再报主人大恩。

”男子说完便拔出了匕首,意欲自刎。“慢。”女子嗓音有些不悦,瞬又恢复平静,“我不想见血,你留在我身边吧,如果哪天我发现你有二心……后果你懂的。”“谢主人!奴一定尽心侍奉主人!”男子抛开匕首,激动磕头,似乎能侍候女子对他来说是天大的荣幸。女子也勾了勾唇,面具后的一双凤眸冷厉顿去,只余丝缕柔情。————————“神医呢?!把他给我绑过来!!”女子绝美的容颜上满是担忧焦急,不顾形象地咆哮着,她怀中抱着的男子胸口处还在汩汩流出血液。

“咳咳……能为……主人而死……咳咳……是奴的荣幸……咳……”一句话断断续续,大口大口的血液从他口中流出。“你闭嘴!我早就不把你当奴才了!你不会死的!来人啊,把圣药取出来!”女子纤长的手按住男子伤口,一向比男人还要勇敢的她头一次害怕起来,害怕失去一个明明武功不及她却宠她护她恋她之人,害怕失去一个不因给一个女子当奴才而心怀怨恨之人,害怕失去一个……她爱的人。

生死人肉白骨的圣药一股脑灌进男子口中,看着男子生机恢复,一颗泪,突兀地滑落。——————————“将军,我军遭到埋伏,军中死伤大半,粮道也被截断,估计是……冲不出去了。”女子一身银铠,英姿飒爽,颇有种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怕死吗?”端坐于高台首位,她的话语足以响彻操场。“不怕!”数千将士齐齐回答,哪怕面临死路也战意盎然。

“很好!我军中果然没有孬种!左将军!”“到!”“率领将士从东面突出重围,我随后就到!”“得令!”数千将士开拨,女子倚在太师椅上,唇瓣勾起,凤眸中闪烁着疯狂之意。“主人。”男子出声,“您不随他们一起走吗?”“说了多少遍了,别叫我主人,我与你早就不是主仆关系了,不是吗?”女子起身,扑入男子怀中,终于有了些小女人的做派。

“主人……”男子无奈叫道,表情突然定格,怀中之人一把推开了他,他低头看去,匕首已尽数末入心口。他抬头看向女子,脸上却无半丝埋怨。“这一战我定是活不下来的,我不想让你看到我死的样子,当初我救了你的命,如今再夺回来,这一世我们已经两清了,下一世,你可千万不要与我扯上联系。”女子表情冷漠,身形却细微的颤抖了一瞬,她就是这般自私,属于她的人和物,毁了也不能便宜他人。

如何理解老话“宁娶大家奴,不娶小家秀”?为什么?

如何理解老话“宁娶大家奴,不娶小家秀”?为什么?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娶亲的时候宁愿选在大户人家当奴婢的,也不娶小家小户的闺女,我认为这种说法还是很有道理的。都说眼界决定格局,大户人家教育出来的孩子更加宽容、大度、豁达、有大局观,我所谓的大户人家不是有钱的暴发户,而是有规矩有素质有书香气的世家门第,虽然说家里条件很好,但是他们在教育孩子时候不会任其挥霍浪费,依旧是节俭的。

条件好的大户人家不仅会对孩子的教育抓的很严,在德智体美各个方面都是很注重的,这种环境下教育出来的孩子更加有爱心,见过世面不攀比,不斤斤计较,也不拘于小节,将这样的“大小姐”娶回家,就是大气,有范儿。而小家小户的人家,不能说这样的人家教育出来的女儿都是小气巴拉,但是小家子气可能就会有一点了。遇到事比较爱计较爱算计,你多点我少点心里都盘算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会吃亏,虽说“小家秀”也是比较小家碧玉,美丽内秀,但是可能在为人处事上不如大家门户的人大气、有远见。

“小家碧玉”和“大家闺秀”在外观上没有太大差别,遇到事情时就能看出来了,本质上还是不一样的,男子娶媳妇,毫不客气的说关乎自家好几代人,娶个什么样的媳妇就决定着自己将来的孩子是什么样,也决定了经营家庭的好坏,老话说“门当户对”是没有错的,门户好的媳妇能够改变家族的基因,也能操持着整个家庭越来越好,所以在找媳妇时一定要睁大眼睛,找到通情达理,懂礼数识大体的好姑娘,不要娶个天天斤斤计较,有事没事找点事吵架的人。

如何理解李煜的“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这句词?

这一句背后隐藏着一个宫廷秘密。首先,此为艳词无疑!男主角是李煜,女主角是小周后。后世人因此评小周后与李煜偷情没是没有根据的,主要原因就是上一句“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翻译出来就是把鞋子拿在走里,光着脚走上台阶。为什么要光着脚?因为怕人听到声音,李煜是皇帝,住在皇宫里,无非是走路而已,能有多大的声音?又有什么需要害怕的呢?所以上一句交待了时间属性。

深夜时分,所以四周静谧,如有人走动,势必会惊醒房间附近的奴仆甚至是侍卫。接着就是第二个问题,做为小周后,半夜出来走动,哪怕是被人听到那又如何?为什么不想让人听到?因为当时大周后患病,妹妹进宫服侍。也就是说,当时李煜还没有纳小周后,他们之间是“清白”的,在皇后患病期间,与皇后的妹妹搞在一起,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

巧就巧在这里,大周后身故后,李煜特别悲伤,这种悲伤却不是愧疚,而是真正的伤心,由此得出一个让人汗颜的结论,大周后和历史上许多正妻一样,在自己病重时,把妹妹,姐姐等自家人召进宫来,暗示让其服伺皇帝。这种事情从汉文帝就开始了,赵飞燕好像做过,武则天肯定做过,东坡正妻王弗也做过。在许多古典小说和笔记中这种事情比比皆是。

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是也!因此,小周后与李煜“私通”是大周后默许的,也就是说,大周后为了自家的权势和未来的托付,把小周后调进皇宫,以服伺自己为名,送给李煜。可是大周后未死,在病重期间,那么不论如何,李煜也不可能公开纳了小周后,只能“密会”,而“密会”的地方就是大周后的住处。既然得到了大周后的吩咐,小周后自然闻弦知雅意,便上演了这一出情欲大戏。

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画堂,宫中彩绘之堂也。典出自《汉书》,为皇后所居,所以,这个画堂可以指大周后所居的宫殿。南畔就是花园,所以他们在花园私会,一向一句是说小周后依在李煜怀里,春情横生,浑身发抖。为什么说“出来难”呢?因为在名义上,小周后是进宫伺侯姐姐大周后的,为了得到一个贤淑温柔亲切的形象,自然要和大周后贴身居住才好,因此,小周后轻易出不来。

假如你的男朋友不怎么讲卫生,你能把他调教过来吗?为什么?

个人生活习惯是他在以前的几十年养成的,一旦形成了思维定势,要改变过来是不容易的,一般情况下,女主要改变男主可能比登天还难,因为你的强迫,会使他对你反感,不但不感激你,相反还会讨怨你,落个"泼妇"的角色。在他人生的几十年里,没人反对他的不讲卫生的习惯,相反他会认为你是"多事婆",他并不会认为他的卫生习惯有多不好,因为他以前的家人默认了他的行为,因为你的介入,他的卫生习惯得以改变,他心里会有不情愿的思维,就算表面上他不会和你顶撞,但心里早以恨透你了。

如果你还是不依不挠,在长时间后他会采取回避你的态度,连家都不想回,免得面对你的喋喋不休,如果你不改变你的方式,他会另寻安慰,说不定他家都会不要,到时哭都没地方。所以既然走在一起,就别想他脱胎换骨,他还是他,你得包容他,容忍他,包括他的优点和缺点,用你的行动来感化他,让他自己主动做出改变,不要用生硬的办法迫使他做出改变。

在古代,奴隶主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奴隶或随意强暴自己的女奴隶吗?

可以的,是的,我在殷商的时候就是一个小财主,拥有大小奴隶82个,其中老年奴隶7个。那位大哥说了要老奴隶干啥呀?我告诉你,奴隶越老越值钱的,奴隶能活到老肯定都是会有一定的技能的,对于种植养殖特别精通;照顾主人收拾房子又快又利索;做饭特别好吃,说话特逗人等等等等,总之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放在奴隶社会也是可行的。

有壮年奴隶42人,其中男奴隶28个,女奴隶14个,男奴隶一般都是早上去我的农庄干活,有下地种粮食的,有放牛放马的,有做木匠的,有做铁匠的,有在我的店里做伙计的,反正都得有活干,老子不养闲人!女奴隶分两种,结了婚的和没结婚的,结了婚的就是带孩子,给我的家里人还有去干活的男奴隶做饭,收拾房子,收拾我的小花园,养点鸡鸭猪羊什么的!至于未婚的,就要学习一些技能了,比如唱歌跳舞啊,端茶倒水啊,至于有和哪个男奴隶看上眼的就赶紧结婚去娃娃,毕竟他们的娃娃也是我的财产啊。

至于说我看上的女奴隶,嘿嘿,那得留着,等老婆大人哪天回娘家了我也能偷回荤,嘿嘿嘿,你们懂的!那还有三十多个小奴隶呢,那可都是宝贝,那得留着,以后能到店里去的就上几天学,认几个字,以后做个伙计账房啥的,说不定还能做个掌柜的。机灵活泼的,就请个武士教几天拳脚功夫,以后可以看家护院什么的。老实本分的就学个技术或者种种田什么的,反正很多活技术不高,一学就会。

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或为奴或为娼,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吗?

要真是挖个坑就能解决,当年的朱重八也犯不上四处磕头求人了。在不少古代文学作品里,经常会出现这么一幕场景,某女子父母去世后,由于家中贫困无钱安葬,因此就“卖身葬父”。这意思就是说,把自己当做一件货物,希望被人买走,然后好还钱来安葬自己的父母。每当看到这样的剧情,就有人十分疑惑,好好的姑娘,干嘛非要卖身才能安葬父母呢?随便找个空地,挖个坑一埋不就解决了吗?顶多就是没什么仪式,葬礼寒酸了点而已。

如果单论程序,这样的想法确实没错,并且穷人也不在乎什么仪式,寒酸点也无所谓。但问题是,这根本就不是随便挖个坑就能解决的事,要真是这么简单的话,当年的朱元璋,何苦磕头如捣蒜一般,去求地主刘德呢?所以说,想随便挖个坑就把人埋了,在古代根本就是异想天开的事。我们还是以朱元璋为例子,看一看为何不能这么做。朱元璋祖上几辈儿都是贫农,到了他父亲朱五四这一代,同样也是如此,为了能活下去,不得已给地主家当佃户,靠租住地主家的田地为生。

但屋漏偏逢连阴雨,在朱元璋十几岁的时候,家乡濠州先是发生旱灾,导致田里收成大减,旱灾之后,紧接着就是漫天蔽日的蝗虫,又把田地里仅剩的一点粮食吃的干干净净。这还不算完,蝗灾过后,当地爆发瘟疫,彻底击垮了朱家。前后也就半个月的时间,朱元璋的父亲、母亲以及大哥前后去世,死因均是饿死,家里也就只剩下朱元璋和二哥朱重六。

亲人相继离世,让这哥俩无尽悲伤,但在他们悲伤的同时,发现了一个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如何安葬父母?古人讲究入土为安,父母操劳一世,总不能临了让他们暴尸荒野吧?但朱元璋和朱重六这哥俩,却没有能力,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要是按照“随便挖个坑儿”这种理论,这个问题有什么好为难的?兄弟俩拿把铁锹,找个荒山野岭,挖出来一个能够埋住父母的大坑不就完了?道理很简单,但朱元璋做不到,为什么呢?这其中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挖坑的地从哪儿来?古语有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通俗地讲,即便是在古代,每一块地都是有主的,哪怕是荒山野岭也不例外。

朱元璋所在的村子,拥有地产最多的人就是地主刘德,除了他之外,还有不少拥有少量田产的人。而这些人,占据了方圆几十里之内所有的田地。但凡是朱元璋家哪怕有一块地,他爹朱五四也不至于给地主家当佃户,自己种地自己收,不用给地主交租纳粮不香吗?就是因为没有地,朱家才过得如此艰难,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朱元璋随便找个地方刨个坑?可能没等他刨完,就有人找上门来了。

而朱元璋所面临的情况,与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一模一样,同样都是没有的,所以,让这个女子去哪里挖个坑?朱元璋最后的解决办法,是同村的刘继祖看他可怜,免费送给他了一块地,这才解决朱元璋安葬父母的第一个问题。但那些卖身葬父的女子,显然没有碰上像刘继祖这样的好人,因此,也就只能寄希望有人能将她买走了。只有有人将姑娘买了,比如某个财主,这样他才会在属于自家的地产里挑出来一块,让姑娘把父母安葬在这里。

说白了,这其实就是一种交易,姑娘用自身换取了一块能埋葬父母的地方。朱元璋当年若不是碰到了刘继祖,那么他和他的二哥朱重六,极有可能也会上演一幕“卖身葬父”的戏码。这就是不能随便挖坑的第一个原因,除此之外,还牵涉到一个户籍的问题。我们现代人,有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出生证明等各种证明自己身份和籍贯的证件,并且得益于科技的进步,要查一个人的这方面信息也很方便。

而在古代,虽说没有现代的高科技手段,但是同样也有相对健全的户籍管理制度。早在商周时期,就已经有基本的户籍管理办法,当时叫做“登人”,意思就是统计每一家的男丁数量,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春秋战国时,户籍制度更为完善,称之为“书社”,每25家为一社,地方长官每年会对所辖范围内的“社”进行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变动,主要功能是为了赋税服务。

而到之后的几个朝代,户籍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统计内容也越来越详细。尤其到了明朝,朱元璋为了防止滋生流民,更是进行了户籍大改革,先是在登基之初来了一次人口大普查,之后根据普查结果颁发户帖,户帖中的内容,包括这个人的户种、原籍贯、现籍贯、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其详细程度,基本上与我们现代的户口本差不多一样了。

在这种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身份可查,叫什么,家住哪里,什么职业,官府一翻户帖基本上一目了然。要是没在户帖上,那么就惨了,那就是古代的“黑户”,而黑户是古代官府重点打击的对象。比如当地发生盗窃案件了,在没有抓到罪犯之前,官府先会找那些黑户一一排查,即便不是他们干的,但也脱不了被官府怀疑。

总之,在古代,没有户籍成为黑户的话,那真的是寸步难行。而之所以要说这些,就是因为如果随便挖个坑埋了人的话,那么户籍问题就没办法处理,而不处理,那就会给活着的人带来无尽的麻烦。为什么呢?前文也讲过,古代户籍是会定期进行普查的,看一看原先的户籍登记人数有没有变动,如果一个人死了,那么按流程来说,就需要注销对应的户籍。

而那些需要“卖身葬父”的女子,大多是跟随父母流落到异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户籍并不在这里。因此,如果这个姑娘想保留自己的户籍,那么有两种办法,第一种是将父母的尸体运回故乡埋葬,同时报备官府,注销父母的户籍。另一种办法,就是姑娘落户在父母死亡去世的地区。先说第一种办法,这肯定可行性极低,都沦落到卖身的地步了,让姑娘拿什么来支付运送父母遗体的费用。

而第二种办法呢,看上去似乎可行性很高,但需要注意的是,要想落户在父母的死亡地,需要给当地的官府出具一份证明。这个证明就是来佐证自己的身份,并且死者确实是自己的父母。但问题是,这个证明不是一纸文书就行的,最好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有个埋葬父母的坟头,并且,这个坟墓的规制还得符合官府的标准,以便查证呈报。不然的话,官府是不可能让你落户在当地的。

你要是随便挖个坑把父母埋了(前提是找到能挖坑的地方),然后指着坟头说这就是我的父母,且不说坟墓的规制合不合格,单说这样的做法,官府就不会认。为什么呢?很简单,如果有个强盗杀了个人,也随便找个地方挖坑埋了,然后他也对官府说这里面是我的父母之类的话,那是不是就逃脱了律法的惩戒呢?之所以必须保证坟墓符合规制,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而如果不这么做的话,那么这个姑娘将会面临原有的户籍被注销(毕竟人都跑外地去了),新地方又无法落户,最终就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黑户”。黑户有什么危害前文也已经提过,除了会成为官府的打击对象之外,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证,同时古代出行到哪里都需要“路引”,也就是身份证明加介绍信,而黑户是不可能有这些东西的,因此,只得寸步难行。

所以,古代那些“卖身葬父”的人,除了想有一块安葬父母的土地之外,更需要有人帮他们解决因为父母过世而遇到的户籍问题,其中就包括把坟墓修建的合乎标准,而这些都需要花钱,没有钱,那就只能出卖自己了。最后一个,就是葬礼仪式方面的问题。这一点并不是特别重要,但也是原因之一。古人对于身后之事相当看重,很早就有“事死如事生”的说法,包括“入土为安”等说法,都是源自这种观念。

因此,一个人过世之后,但凡是有条件的,都会对丧事的仪式以及过程十分上心。当然,这需要根据经济实力,富人不怕花钱,自然是大操大办,而穷人没钱,达不到富人这种标准,但至少在大体流程上也会尽力去跟随传统。比如棺木、比如各种祭祀的用品等等。要是真的像朱元璋哥俩那样,因为实在太穷,最终只能找了几件破衣裳,把父母裹住埋了也不是不可以,但终归这是个例,大部分人还是想稍微操持一下,最起码得有口薄皮棺材吧。

红楼梦中强奴欺幼主迎春无力招架那么年幼的黛玉探春是怎么解决的?

生活在贾府的小主子中,迎春和探春都是姨娘所生,都是庶出,迎春是长房贾赦的女儿,探春是二房贾政的女儿,按道理说迎春的身份和地位要略高于探春,可迎春生性懦弱,才学也没有探春那么出众,被人戏称为"二木头",由于软弱,作为下人的奶娘赌输了钱,偷拿了她的珍贵首饰金丝凤去当钱,她都没办法要回来,奶娘的儿媳妇公然诬陷说迎春多用了她们家三十两银子,迎春作为一个侯门千金的主子小姐,被下人奴才欺负都无能为力,实在有些窝囊,真是应了"人善有人欺,马善有人骑"的俗话。

黛玉和探春却没有迎春那样的好说话,黛玉虽然率真善良,但她的善良却带着锋芒,她的善良是有针对性的,面对恶奴说话绝不留情面,探春更是生性泼辣,被人称为带刺的玫瑰。王夫人的陪房周瑞家的替薛姨妈送宫花时因轻视林黛玉,故意违背主子的意愿,最后一个给黛玉送花,被聪慧的黛玉看破后,随即说了句:"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会给我送来。

"直接说中对方的要害,让人无言以对。而对那些送东西来的小丫头和老婆子,她毫不吝啬地给赏钱给小费。她的言行举止虽不能做到让人人都满意,甚至被人误解为尖酸刻薄,但她所在的潇湘馆自始至终都是主仆同心,一派祥和,可见她的智慧和管理能力决不是普通人所能相比的。探春对待恶奴更是毫不留情,王熙凤生病期间,探春与李纨等协助代管荣国府期间,狡猾的下人吴新登家的刁难探春,办事故意说忘记了要查旧账,探春冷笑道:"你办事办老了的,还不记得,倒来难我们,你素日回你二奶奶也是要现查去的?若有这道理,凤姐姐也不算厉害,也就算是宽厚的了……"说得吴新登家的满脸通红。

抄检大观园时,王熙凤和恶奴王善保家的在探春处搜查时,王善保家的不识时务轻视探春,仗着自己是邢夫人的陪房,有些脸面,便趁势作脸,拉起探春的衣襟,故意一掀,嘻嘻地笑道:"连姑娘身上都翻了,果然没有什么。"一语未了,探春大怒,给了她一记清脆响亮的耳光,打得她羞愧难当。总之,贾府的下人们,有的并不是省油的灯,他们大多欺软怕硬,迎春因软弱遭恶奴欺负,黛玉和探春却不同,面对恶奴该说就说,该骂就骂,甚至该出手时就出手教训,她们赏罚分明,让人即敬重又害畏惧,更不敢欺负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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