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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鬼的房子又叫什么房子,《闹鬼的房子》赏析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20 22:54:53 编辑:游戏知识 手机版

后来,纽约州修改了房地产法律,要求卖家必须披露房子的闹鬼信息。死过人的房子,肯定有敢住的,胆大的人是有的,尤其自然死亡的,“心理阴影面”会小一些,凶宅,被杀或自杀,我想肯定也有敢住的,但少之又少。中国有句话叫“眼不见为净”,除非那些新买的房子,比方新居民小区,新买的婚房,有就是七八十年代盖的,而且是同村同小区,你了解附近的情况,不然的话,那些几十年的房子有几百年的老屋,谁知道里面死没死过人?尤其几百年的老屋,一辈一辈的,谁知道里面死了多少人?有国外那些古堡式的建筑,没人知道里面死过多少人,后来人不照样住吗?后来人,既有房主人的后代,也有新东家,甚至有些老房子,换了不知多少新东家了?除非那些谈之色变的“鬼屋”,别说在里面住,甚至路过那里都觉得脊梁杆子发麻,凉飕飕的,当然这也许是一种心理作用,是一种印象病,是一种迷信,是人类自己吓唬自己的一种行为,而且经过多年的谣传演绎以后,更让人觉得阴森恐怖灵异诡谲了。

死过人的房子你敢住吗?为什么

死过人的房子你敢住吗为什么

中国有句话叫“眼不见为净”,除非那些新买的房子,比方新居民小区,新买的婚房,还有就是七八十年代盖的,而且是同村同小区,你了解附近的情况,不然的话,那些几十年的房子还有几百年的老屋,谁知道里面死没死过人?尤其几百年的老屋,一辈一辈的,谁知道里面死了多少人?还有国外那些古堡式的建筑,没人知道里面死过多少人,后来人不照样住吗?后来人,既有房主人的后代,也有新东家,甚至有些老房子,换了不知多少新东家了?除非那些谈之色变的“鬼屋”,别说在里面住,甚至路过那里都觉得脊梁杆子发麻,凉飕飕的,当然这也许是一种心理作用,是一种印象病,是一种迷信,是人类自己吓唬自己的一种行为,而且经过多年的谣传演绎以后,更让人觉得阴森恐怖灵异诡谲了。

2018年6月我看到一新闻,南京江宁区对一栋发生过碎尸案的凶宅进行拍卖,经过138轮竞拍,最终以786万元的价格拍卖成功,比正常的市场价1236万便宜了450万。这说明什么?说明凶宅照样能卖出去,照样有胆大的,不信邪的。但是以市场价格却无人问津,甚至便宜二三百万都没人愿意买,最终比市场价便宜450万才顺利成交。

这又说明什么?说明说不在意其实还是在意啊,而且新房主买到以后,一直也没搬进去入住,不知有什么打算?是等待升值还是等待搬迁,那就不得而知了。死过人的房子,肯定有敢住的,胆大的人还是有的,尤其自然死亡的,“心理阴影面”会小一些,凶宅,被杀或自杀,我想肯定也有敢住的,但少之又少。一方面胆子不够大,另一方面中国人喜欢图吉利,觉得不吉利,煞气比较重。

死过人的房子,如果是合租,或是作为集体宿舍,再加上房东租金便宜,可能家庭条件差的会考虑住在里面的,一方面人多壮胆,另一方面人多能镇住邪气煞气!而我对自然死亡的房屋不排斥,不忌讳,觉得再正常不过了,因为我觉得生老病死属于自然规律,人只能顺应自然规律,这样不但没有邪气和煞气,反而显得更接地气,没准沾上好运了。

就好比现在好多人喜欢收藏明清时期的老家具老古董,买来摆在家里,反而觉得更接地气,如果是明清时期的真品,哪个老物件的主人现在还活着?不都故去了吗?不都是故去的人用过的吗?有谁会想这么多?如果这么想,那还没法活了呢,难道到最后都得死在医院里?都得死到大街上?所以,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必须摆脱那些老旧思想和迷信思维,要活出自己的个性和品味。

杭州杀妻分尸案的房子现在是不是成为凶宅了呀?

杭州杀妻分尸案的房子现在是不是成为凶宅了呀

杭州杀妻分尸案的房子现在是不是成为凶宅了呀!这个事情目前不管是确认还是不确认是否在那杀妻分尸,其实人们的内心里已经对来女士的家和这栋楼或是这个小区都感觉有些不舒服的感觉,尤其是住在来女士家这栋楼的人,越接近来女士家的住户,这件事会一直影响下去的。在来女士失踪以后,据报道她的邻居连夜就搬走了,因为这件事很离奇,所以邻居因为害怕就搬走了,现在确认来女士是被她丈夫在家里杀害并分尸,人们肯定每次路过这里都会有种恐惧感的,这是正常的。

来女士被杀害的房子肯定是凶宅了,想要卖出去也是不可能的了,这栋楼其他住户想要卖房估计都会受到影响,因为人们谁都不想和杀过人的环境粘上关系,这个在正常社会中不管在哪个地方出现这种事情,都会被认定为凶宅的,就算便宜卖也没有人买,最后只能荒废了。对于凶宅只能慢慢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慢慢的淡化,也许就有人敢住凶宅了,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除非胆大,想买便宜房子的人,剩下的就只能交给时间了。

但是作为凶宅附近的住户来说也是没有办法,这件事已经成为事实,无法改变,只能面对,对于胆小的人这个凶宅很恐怖,但对于胆子大的人其实感觉也没有什么,但是我们身边对于凶宅印象都不是很好的。所以,杭州杀妻分尸案的房子现在确实成为凶宅了,因为谁对这个事情都会忌讳的。你觉得发生过命案凶宅,你介意吗?如果特别便宜,你会买来住吗?。

把闹鬼的房子降价卖给不知情的无神论者,算是不道德的行为吗?

把闹鬼的房子降价卖给不知情的无神论者,算是不道德的行为吗

房子闹鬼,买主要撤销合同,一审法官说胡闹,二审却神反转主人公斯蒂夫是个富裕的农场主,这几年赚了不少钱,听人说在大城市投资远比当农民赚钱,于是就想在繁华的纽约州买房子。由于人生地不熟,他来到纽约州后找到了房产中介阿克莱,阿克莱可是老手,从付款方式是啥?按揭的话比例是多少?位置?开发商?面积等等……讲的头头是道。

斯蒂夫听的一愣一愣的,频频点头肯定。很快,斯蒂夫就接受了阿克莱推荐的纽约市黄金地带的一栋维多利亚时期的大房子,付款了。当斯蒂夫准备入住时才知道,这是美国革命时期的一所房子,在这儿打过仗,据说还有鬼魂一直在这里游荡。于是,他要求取消合同,因为房产中介并没有告诉他这座房子闹鬼。他说,他自己本人并不相信鬼,但担心这会影响到这处房产的价值。

但是,阿克莱却说房子是你选的,合同也签了,要想解除合同的话,你去告我吧……一气之下,斯蒂夫起诉了原房主和地产中介阿克莱,认为对方没有披露房屋属于“凶宅”的信息,要求法院宣布合同无效并要求被告支付赔偿。一审法院直接驳回了斯蒂夫起诉,法官认为斯戴夫无理取闹,都什么年代了,还讲闹鬼。 斯蒂夫不服,上诉到纽约州法院,经审理,法院认为,应当允许斯戴夫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但只能起诉原房主,不能起诉中介。

判决书一开头,法官就写到,原告“非常惊恐地”发现自己刚买的房子在过去几年间都伴随着闹鬼的传闻,1989年的一份本地报纸上还将这栋“鬼屋”当做本地一个特色加以宣传。然而,从纽约市来到这里物色房产的斯蒂夫并无从得知这样的传闻,房主和地产中介自然也没有主动提起。于是判处解除合同。后来,纽约州修改了房地产法律,要求卖家必须披露房子的闹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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