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总兵地位清朝时期的军事体系分为了八旗兵和绿营兵,其实八旗兵才是清廷最信任和重视的军事力量,因此在权力和地位方面,自然是比较偏向于八旗兵的,比如八旗兵中的驻防将军和都统,其不仅在官阶上属于从一品,比总兵的正二品高一个级别,其在军事实权和朝廷地位方面,也是远远高于总兵的,清朝时期全国总共才有14位驻防将军,其地位和实权自然不言而喻了。
可以说在八旗兵中,就是驻防将军和都统的地位最高,实权最大了,此外,还有总督、巡抚等地方大员,地位仅次于驻防将军和都统,但也比总兵要高,比如清末的两江总督、湖广总督等等,都是实权很大的,当然有时候也会设置抚远大将军,但是因为不常设,我们就不加以分析讨论了。在八旗兵之后,就是绿营兵,可是总兵在绿营兵中的地位,都很尴尬。
在绿营兵中,权力和地位最高的是提督,提督又根据水军和陆军的区别,专门设置了陆路提督和水师提督,清朝时期全国共有12个陆路提督,3个水师提督,提督自然就是绿营兵中实权和地位最高的了,其官阶也是从一品,比总兵高一个级别。综上所述,总兵虽然从明朝时期就开始设立,但是其在清朝时期的地位并不算高,不说和八旗兵的那些长官相比了,单纯是在绿营兵内部,总兵也受到提督的限制,权力范围很小。
结语总兵从明朝时期开始,到清朝正式成熟起来,在清朝时期,全国共有83个总兵,每个总兵的兵力几百到两万不等,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们也还是比较风光的,可实际上总兵地位不仅比不上八旗兵中的驻防将军、都统,地方大员总督、巡抚,甚至连绿营兵中的提督也是总兵的上级,可发挥的空间并不算大!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必删,欢迎评论留下有趣思想。
民国保安团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萨沙第8637条回答。什么叫做保安团?不同时期是不同的。中华民国建立以后,建立了地方保安团制度。这主要是清末实行严格的保甲制度,地方基本是自治的,皇权不下乡,只到县城。而乡下都是乡绅管理,壮丁以宗族为单位,有的则是村子为单位,自行组织起来防匪防盗,实行自卫。民国时期也沿用了这个制度,1914年5月20日,北京北洋政府颁布《地方保卫团条例》,组织保卫团。
保卫团以县为单位,本县副县长负责监督,地方乡绅负责协同办理,保卫团部设在县城。具体为乡民每家都要1人参加,10家为1牌,10牌为1甲,5甲为1保。也就是说,1个牌大约10个壮丁,1个甲大概100人,1保大概500人。牌、甲、保分为设置牌长、甲长、保长,最上面的团则设置团总。保卫团的目的只有一个,辅助军警维持地方治安,对付地方的匪盗。
至于经费和武器基本是自筹,政府只提供少量费用和武器。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清末国家很乱,清朝灭亡之前10年前,全国有1200多起大规模民变,全国乱成一团。而且国家经济几乎崩溃,政府连维持运转的费用也拿不出,很多农民破产后上山作土匪。当时的东北、四川、河南、山东、广西、湖南都是匪患极为猖獗的地区,土匪敢于攻打县城,乡下就更别说了。
这种情况下,北洋政府腐败,剿匪不力,军阀忙着混战,所以民众还是靠自己,保卫团也就是必须存在的。当时中国不禁枪,地方保安团多让退伍军官担任保安团的军官,农闲时训练本地壮丁形成战斗力。一旦遭遇土匪洗劫时,保安团就会操枪自卫,坚持到县城的正规军赶来救援。所以,保安团对于乡民是极为重要的,可以说是保命团。而且这和当时参加军阀部队混口饭吃不同,保安团壮丁都是本土本乡的青壮年男人,作战是保卫家乡、家庭,避免匪盗、溃兵的烧杀奸淫,他们的战斗意识很强。
而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也保持了旧例。1929年7月,中华民国政府公布了《县保卫团法》,将保卫团略有改变。主要是每二十五家设为一牌,每个乡镇为一甲,每个区为一个区团,每个县为一个总团,这种设置更为合理。而各级的军官由政府指派,所有20到40岁男子在农闲时候必须接受训练,平时则各自在家务农,遇到紧急事件就立即集中起来作战,保卫家乡。
1934年,又发布了《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这个制度发布以后,保安团就有了巨大的变化。保卫团的名字变为保安团,保安团从此不再是民团乡勇组织,而成为以省为单位的警备地方的常备武装。省政府主席一般兼任全省保安司令,对各地保安部队有指挥权。从此,保安团和民团就区别开。民团还是以往的保甲性质的保卫团,由乡民自行武装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