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爱人,是自己的孪生姐姐瑟曦。两个人在同一个子宫里孕育,后来又在同一个子宫里结合。虽然基于政治原因,瑟曦嫁给了国王,却依然阻止不了詹姆疯狂的爱。詹姆和我不只是姐弟,我们根本是分成两半的同一个生命,我们共享同一子宫。据我们家老师傅说,他托着我的脚方才来到人世。当我俩结合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完整。但是这段不伦之恋的问题,在于瑟曦根本不爱他。
比起英俊的弟弟詹姆,瑟曦更迷恋权力的滋味。她没有父亲泰温的精明和谋略,却继承了兰尼斯特家族代代传承的贪婪。自从劳勃国王和泰温公爵死后,她努力使自己一个人独揽大权。而詹姆对她来说,既是血脉相连的亲弟弟,也是缓解性欲的伴侣,更是家族的利益共同体。但是,这个弟弟无论如何,也不是她倾心相爱的那个如意郎君。所以,当詹姆出征被俘生死不明,瑟曦一样可以去睡堂弟蓝赛尔,还有其他英俊的侍从,没必要为詹姆的爱保持忠诚。
在世界的另一边,詹姆却坚守着自己对瑟曦忠诚的爱。除了瑟曦,我这辈子没睡过别的女人,我有自己的行事之道,比您的奈德更诚实、更忠贞。可怜的死了的老奈德。我倒要问你到底是谁把荣誉当狗屁?他生的杂种叫什么名字?说到这里,也不难理解詹姆为何毫不犹豫地将布兰推下塔楼。为了保护瑟曦的安全,他不得不痛下杀手。事实上,每个人生命中总会遇到那么一个爱人,就算最后会下十八层地狱,也要不计代价去保护对方。
好好想一想,我为爱情做了些什么。因为这个念头,他明知自己像傻子一样被瑟曦反复利用,每一步行动都在做瑟曦巩固权力的基石。即使眼见由于瑟曦的疯狂,贝勒大教堂和他牺牲荣誉去保护的人民葬身野火,他也不置一词。情感与道德从来是水火不容。有人选择成为君子,坚守世俗公认的价值观。有人选择痴情不改,以爱人的好恶作为行事的准则。
这些从来都没有对错,只是选择使然而已。总之,没有人可以挣脱枷锁,在世上自由自在地活着。四、再荣耀的名号,也配不上真正的骑士。在遥远的中世纪,骑士是欧洲各国最核心的武装力量,代表了生而为人的最高荣誉。相对而言,骑士需要成为平民敬仰的楷模,就必须遵守一套骑士精神,包括英勇无畏,勇于牺牲,崇尚荣誉,怜悯弱者,诚实守信,谦卑礼貌,执著向前,大公无私等等品质。
从小就沉浸于骑士之梦的詹姆,自然对这些烂熟于心。经历了那么多沧桑世事,詹姆却没有丢掉这些信念。他知道真正的骑士精神不需要口耳相传,而是要靠本人身体力行。多少人打着骑士的名号,背地里却做着猪狗不如的龌龊事。生在最有权势的家族里,詹姆对这些人看得很清楚,也不屑与他们共享所谓的骑士名号。他只是将这些信念埋藏在内心最深处,在迷茫之时拿出来指引自己。
泰温:提利尔大人保证她还是处女。詹姆:她活到八十岁还是处女都与我无关!我不要她,也不要你的凯岩城!泰温:你是我儿子——詹姆: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御林铁卫的队长!这才是我活着的意义!作为队长,他有权书写每一个御林铁卫的故事。不管这些骑士生前如何荣耀,到头来留名青史还是遗臭万年,全系于队长的轻轻一笔。当然,队长也有权利记录自己的事迹,文过饰非也无足惊讶。
在写到自己那页时,詹姆再一次拿出了这份信念。布蕾妮: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十五岁获封骑士,并成为御林铁卫。君临城沦陷时,谋杀了他的国王伊里斯二世。被劳勃·拜拉席恩赦免,因此得名“弑君者”...詹姆:填写这些书页是队长的职责,我的那页还有空可写。纵观《冰与火之歌》整部书里,最具有骑士精神的三个人:“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美人”布蕾妮·塔斯,“猎狗”桑铎·克里冈,都是不被世俗意义认可的骑士。
或许这就是作者马丁的匠心所在,真正的骑士身份并非由国王授予,而是要靠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赢取。詹姆因杀害了自己的国王而丧失荣誉,布蕾妮是个女人,猎狗从未立下战功受到国王正式册封。但这三个人都在每一次事件的关键节点,不惜赌上生命来捍卫真正的骑士精神。当“风暴降生”丹妮莉丝骑着龙从天而降,多斯拉克骑兵如洪流般滚滚而来,所有人都已经明白,兰尼斯特军队凶多吉少。
身旁的副手波隆劝他赶紧逃走,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波隆:赶快回到君临城去。詹姆:我不能抛弃我的军队波隆:你是总司令,可不是什么无名小卒,他们会把我们全杀光。詹姆:我们能尽量拖住他们。仿佛是三百年前怒火燎原一战的再现,龙的参战给兰尼斯特军队造成了毁灭性打击。败局已经注定,指挥官们为了战斗拼尽全力,在这时逃跑并不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