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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棚户区A-02地块在哪里,学校地块将亮相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26 03:04:17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五、加强组织领导(一)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各地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总责,按要求抓紧编制2013年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落实年度建设计划,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市、县人民政府要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和措施,扎实做好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工作,特别是要依法依规安置补偿,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分配补偿到位。

要加强信息公开,引导社会舆论,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尊重群众意愿,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明确各部门职责。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尽快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将任务分解到年度,落实到市、县,明确到具体项目和建设地块;加强协调指导,抓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工作。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大中央资金补助力度。人民银行、银监会研究政策措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土资源部负责完善土地供应政策。(三)加强监督检查。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定期对地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各地区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严禁企事业单位借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福利性住房。

棚户区改造,能重新划宅基地吗?

棚户区改造,能重新划宅基地吗

今天给大家探讨一下好好的房子被列入棚户区改造是否合法这个话题。随着国家棚户区改造惠民政策的深入实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规模越来越大。确实改善了很多老百姓的居住条件,但现实中也出现了棚户区改造扩大化的问题,地方政府将很多不属于棚户区的房子当成棚户区改造拆迁,干扰了被拆迁人的正常生活,也造成了资源极大浪费。

那这样的棚户区改造合法吗?在这里我先跟大家分享一个案例。家住深圳的王女士是某企业的老职工,根据政府的房改政策购买了其居住的公房的产权。该房产是1990年建设,虽然不是新小区,但小区规划整齐,环境优美,还有配套的幼儿园小学,出小区门口对面就是深圳最大的市内公园,还有公立三甲医院,非常适合生活居住。就是这样一个小区竟然被列入了棚户区改造范围实施行政征收。

经王女士了解,原因是某大开发商认为该地块环境和位置极佳,有很高的商业开发价值,愿意出高价购买该小区所涉地块。地方政府也认为有利可图,将该小区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实施征收,还可以得到中央制定的棚户区改造的贷款、补助等优惠政策,可以说是名利双收。但是这样打乱了原居民的正常生活,王女士不禁问律师,这样做符合棚户区改造的初心吗?难道这样做是合法的吗?被征收人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条例确实规定了因旧城区改造政府可以实施征收拆迁,但前提是该区域基础设施落后而且危房集中,因此凡是不符合该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都是违法的。

其次,面对违法启动的征收项目,被征收人应该积极提出反对意见,根据征收条例的规定,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违法,政府是不可以强制征收的,而是应该召开听证会听取被征收人意见。最后,如果政府不顾法律规定强行作出征收决定,被征收人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征收决定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进行审查。

深圳的王女士的案件,虽然因小区多数被拆迁人因丧失了维权信心,导致房子无法保留,但王女士委托律师将该征收决定起诉到法院也给征收方很大压力,因为该项目根本不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法院也不好下判决,只得协调政府与王女士补偿安置的事宜,最终,王女士的房子虽然无法保留,但比其他被拆迁人多得了五十多万的补偿款,也算是对王女士积极维权行动的丰厚回报。

好的,今天的内容就是这样,最后给大家总结一下,政府将好好的房子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明显是违法的,在启动前期要积极提出反对意见,尽量制止违法征收行为,实在不行也不要放弃,可以依法对征收决定进行复议或者起诉,这样至少可以为提高补偿安置条件获取谈判筹码。大家有拆迁补偿问题也可以随时私信我,我是李顺华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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