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参加开标是投标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如果投标人放弃该项权利,只是承担不利后果而已,也即“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第42条第三款规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财政部87号令第40条规定,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代表没带授权书,能不唱其标吗?我的看法是不能。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予唱标,就意味着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对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判了“死刑”,是一定要慎重的事情。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受《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规...
更新时间:2022-04-24标签: 开标授权代表人要证据现场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