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杜某某共计向150名投资者,包括电子合同显示的146名投资人及电子合同中未显示但持有纸质合同及相关投资证明的4名报案投资人,共吸收资金173090000元(包括被告人本人的资金9000000元)。辩护人提出本案审计报告以简单相加的电子合同金额之和作为定罪金额无银行流水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