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老王是某制造厂员工,在厂里兢兢业业做了十来年,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月薪资到手大概4000元左右。工厂本来有100多号员工,今年业务重创,厂里效应不好,员工没有班加,工资大幅降低,前两个月,陆陆续续工人们走了二十几人。前几天,老王透过人事部门,得知公司考虑裁人,裁员名单里好像有老王,工厂里留下了一些体力好、干活快、手脚利索的年轻员工,把老王这样的老员工准备都干掉了。
老王由于小辈子心血都耗在了厂里,现在年纪大了,还患上了职业病,担心失业后自己下半辈子不知道如何是好?裁员成为企业减少亏损、摆脱困境的重要选择市场经营困难、经营成本上升、资金周转困难、到期债务或还贷压力等是疫情带来的主要负面影响,上述影响无一不与企业的流动资金有关。在疫情之下,裁员就成为企业减少亏损、摆脱困境的重要选择。
经济性裁员是近年来经常被提及的词语,2020年枪响之后无赢家,企业求生存貌似只能壮士断腕。该如何规范性的裁员,劳动法律中裁员都有哪些规定呢?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员过程中优先留用的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裁员过程中,不能作为裁员名单的人员:(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裁员工的经济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裁员流程合法一般外资企业在中国设厂,裁员流程都会讲究合法,裁员需要向有关劳动部门报告,按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等;程序不合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提出仲裁。但老王公司提及的裁员,企业会如何操作呢?老王苦不堪言的说,你说的这些这些正规操作对于一些外资企业,真是非常受用。
好几个在外资工厂的员工,即使整个工厂区全部遣散,工人们都拿到了一笔不菲的赔偿金,大家也都不担心接下来失业的生活,勒紧裤腰带日子还是能过的。但是我们工厂的情况来看,老板裁员的名单迟迟没有公布,估计也不会公布,和公司的人事部门沟通,他们也是一头包,最近老板考虑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们,协商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工厂解决企业和员工缴纳的社保),让大伙们自谋出路,直到工厂业务恢复为止。
现在老板也难,大家都知道,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如果真的要停工,那是没有办法的。我们只能和工厂一起克服困难,看看我们是否能熬过2020年。像老王这样的企业还有很多。2020年,通过降薪和变相裁员来降低成本是很常见的。你能做什么?你不能对你想解雇的人做任何事情,老板,或者老板会关闭和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