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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什么是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的性质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30 15:18:07 编辑:生活常识 手机版

1,什么是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的性质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房地产抵押的性质就是以不转移对房地产的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 本质就是一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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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的性质是什么

2,我用房屋抵押贷款10万每月利息是多少

首先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就是你的贷款是多长时间,而且贷款的方式是等额本息贷款还是等额本金贷款,贷款的利率是多少?这些个都需要明确一下。看见你的这个问题,如果是用房屋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只能用商业用地和商业房才可以抵押贷款,所以这个时候在贷款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用等额本息的贷款方式,10万元相对应现在的四大国有银行来说,贷款的利率应该在6.8左右。如果是贷款5年的情况下,每月的利息。大约应该在700元左右,加上本金的还款额度,大约应该是2600元。这就是你每个月的本金加上利息的还款金额,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10万的抵押贷款还没碰到能下款的。 一般征信还好的10万信贷很容易的对有房的人来说。 如果信贷连10万也批不了,做抵押银行的征信也过不了的。 嘉兴的可问我,有房信贷10万好批的。
根据我提供的图上面有一至五年贷款期限的利息,你可以对照下.看调整后的.

我用房屋抵押贷款10万每月利息是多少

3,房产抵押贷款要哪些条件

房产抵押贷款不是谁都能申请的,若想申请房产抵押贷款,首先你得有房子,但有房子申请房产抵押贷款也不是百分百能成功的,银行对用作抵押的房子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你的房子不符合条件,那么申请房产抵押贷款就会被拒绝。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申请房产抵押贷款,避免因房子的问题导致贷款被拒。下面,我就告诉大家申请房产抵押贷款时银行对房子都有哪些要求:首先,申请房产抵押贷款时抵押的房子的产权一定要清晰,借款人一定要对房子拥有所有权,如果产权不明或有争议,那么银行是不会同意将这类房子用作抵押物的。其次、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当作抵押物的,像是被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子、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等就不能申请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对于银行来说,房龄越小的房子变现能力越强,万一遇到借款人不还款,银行也可以通过拍卖房子来降低损失。相反,房龄越大的房子变现能力就差,万一遇到借款人不还款,银行想通过拍卖房子来降低损失都难,因为房龄大的房子不好卖出去。一般来说,房龄和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否则申请房产抵押贷款就容易被银行拒绝,而且二者之和越小,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的成功率就越大。此外,房龄是从房屋竣工日开始算起的。最后,还未还清房贷的房子若想申请房产抵押贷款难度比较大,可申请的银行有限制,只能向房贷发放行申请,而且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支持房子二次抵押贷款的。所以,如果你的房子房贷未还清,那么只能向房贷发放行申请二次抵押贷款,如果原贷款行不支持房子二次抵押贷款,那么就无法申请房产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要哪些条件

4,民间房产抵押和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很多人都不知道住房抵押担保什么意思,其实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法取得对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押权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可以减少债权人的贷款风险,为债权人收回贷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证。 在发生债务关系时一般懂得维护自己权益的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抵押物、或者质押一些东西等。但是一般人都不怎么懂得这几种保障的区别?下面催天下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下债务关系中关于担保人、抵押、质押。 1、担保 保证担保就是信用担保,没有实物做押,纯粹以个人的信用(民间就法就是实力和人品)为某笔债务提供担保。 找担保人要找实力雄厚的,有些人随便签名,反正无钱还,只要现在能串通搞一笔钱到手就行,借钱出去的时候要仔细甄别哈。 普通的信用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有时效规定的,就是在主债务(欠款)到期后6个月内你要向担保人主张还款,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否则就视为你怠于行使权利,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自动解除了。要特别注意。 2、抵押 关于抵押,目前最通行的就是房产抵押,房产价值高、保值效果好、不可移动,是抵押物首选。其实机器设备、汽车、土地,也都可以设置抵押,办理抵押登记的机构:车辆车管所,土地国土局,机器设备工商局~
抵押也属于担保,担保分为实物担保和第三方担保。 实物担保其实就是抵押,比如用房产的产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而第三方担保就是由第三人或是担保公司承担连带的担保与保证责任向银行申请贷款
1、在民间借贷中,以房产作为物的担保,同时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是担保方式的一种,担保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的担保即保证,物的担保包括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担保法》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5,个人房子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首先对 借款人的条件要求: (1)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房龄+借款人年龄”: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然后是对抵押房屋的要求: 第一、房龄为1990年以后。 第二、面积在30㎡以上。 第三、房产所处地理位置优越、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第四、已经取得产权证。
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一、抵押房产用于企业经营 需准备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大额资产证明等;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公司章程、近1-3年公司财务报表、企业银行流水、企业经营或融资用途证明资料[1]。 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 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 年限:一般为五年以内 二、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 需准备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大额资产证明、个人消费用途证明。 利率: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用途时,一般执行基准利率或是上浮10%。 年限:一般为十年以内 三、抵押房产用于购买商用房 需准备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大额资产证明、购买商用房合同。 四、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程序: 1、您需要在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请您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表,根据银行的指示提交申请表与规定的材料; 3、由银行业务经办人员或指定的律师对您进行家访,调查您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4、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您审批结果,并与您签订借款合同; 5、视情况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6、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7、请您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6,房子抵押需要些什么手续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简称房屋抵押贷款、房贷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房屋抵押贷款跟一般贷款不同,银行是不直接受理的,必须要找中介担保机构,我以前也这样做过,手续不是很麻烦.5年以内还款的,可以直接到银行办理综合消费贷款.想做5年以上还款期的,就要中介担保出面了. 首先确定您的房产的建成年代,90年以后的比较容易,90年以前的不好办,就算能贷出款,也不会很多. 贷款额最少5万以上,贷款额度最多为房产评估价的70%, 注意这个房产评估价格! 不是你花了100万买的房子就能贷70万的.每个银行信贷部门都有自己的评估机构,要看他们的评估,一般是您房屋买入价的70%.也就是说,您100万的房子,贷款金额一般情况下是100万*70%*70%,最多也就50万啦 房屋抵押贷款,最大还款期限的计算公式:25年-房屋建成年限<=50年-贷款人年龄,最多不超过20年 我曾经在焦点房产的论坛上找的一家房产抵押贷款的中介机构咨询过,他们收费标准是贷款总额的2.5,不足3000的按3000收取 您也可以在报纸广告,或在网上查询一下知名的贷款担保公司,北京这边链家地产做的不错 需要的材料不多: 贷款人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已婚的要结婚证,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均正本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都要印.其他的就是一些表格,可以先不填,到了银行让他们帮你填,申请当天担保公司的和你本人都要去银行面签,银行工作人员回问一问你的情况,这个担保公司都会提前告诉你怎么回答的,只要银行让你过去面签了,一般99.99999%是会批的. 建设银行,1星期放款. 我的周五申请的,下周4就放款了,很快的.贷款利率哪家银行都一样的,不要听那些广告,什么优惠套餐什么的,银行是最大奸商!!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注意的是: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一般贷款下来要1个月左右^_^ 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_^

7,房产抵押期限一般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实际工作中,银行保存的他向权证中列明了抵押有效性,对同一笔贷款仅需要办理一次抵押登记,只要主债权有效,抵押权就有效。如A客户1000万元贷款,采取土地最高额抵押方式,贷款起止日期为2007年10月25至2008年10月24日,他项权利抵押期限为2007年9月24至2008年9月23,抵押有效期满,抵押仍然有效。   从实践操作中,除注意以上因素外,还应关注:   1.抵押物的保值性和变现性。尽可能选择保值性强、易于变现的抵押物。同时要随时密切关注抵押物的状况和变化,防止抵押物被恶意变卖或转移。  2.抵押物的权属证明的真实性。严格审查抵押物权属证明,杜绝抵押人无所有权或经营权,造成无效抵押,并做好抵押物他向权证的保管工作。   3.做好抵押物的评估管理工作,正确估价和判断抵押物的实际市场价值和价值变化趋势,防止由于抵押物市场价值剧烈波动而造成的抵押落空,防止人为高估抵押物价值。当出现抵押物不足值情况时,应及时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追加抵押物或提供其他类型的担保。可以根据市场敏感程度对抵押物进行科学分类,对贷款抵押中的不同抵押物和抵押年限分别设定不同的抵押率,以更好地满足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需要。   4.督促抵押人及时办理抵押物保险手续,要求企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债权行为第一受益人,保险期限应覆盖并超过抵押贷款的合同期限。
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限最高可贷款30年。 房产抵押贷款: 一、抵押房产用于企业经营: 需准备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大额资产证明等;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公司章程、近1-3年公司财务报表、企业银行流水、企业经营或融资用途证明资料; 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 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 年限:一般为五年以内。 二、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 需准备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大额资产证明、个人消费用途证明; 利率: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用途时,一般执行基准利率或是上浮10%; 年限:一般为十年以内。 三、抵押房产用于购买商用房 需准备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大额资产证明、购买商用房合同; 年限:最长三十年。 四、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程序: 1、您需要在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请您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表,根据银行的指示提交申请表与规定的材料; 3、由银行业务经办人员或指定的律师对您进行家访,调查您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4、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您审批结果,并与您签订借款合同; 5、视情况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6、中信实业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7、请您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8,房屋抵押贷款要走哪些流程

福建省新西岸融资担保给你提供参考: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 所需要的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注意: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一般贷款下来要15-20个工作日左右! 房屋抵押人享有的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苏州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办理流程: 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苏州房屋抵押贷款利息4-5厘,最长可贷10年,提前还款没有任何违约金,还款方式灵活:先息后本和等额本息,操作简捷,银行门槛低,下款时间5-7个工作日;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一般是贷五年.贷六成.但有的银行可以做到贷十年.贷七成. 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信贷是指借款人以银行认可的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可上市流通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资金信贷方式。该款项可用于各种消费,如买房,装修,出国,抵押后的房产仍可以正常使用或出租。 步骤:1提交资料-----评估抵押房------银行审批-----报保险公司-----抵押登记-----银行放款。 签合同当天需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户口)2户口本(夫妻双方)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单位出示)5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宋体、楷体)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7产权人、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固定格式)8房屋产权证及第二套房产证明9消费发票(放款后补)10相关费用 须支付的相关费用:评估价的千分之三。抵押费200元。
1.向银行递交贷款申请 2.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对贷款房屋进行评估 3. 银行审批贷款,出批贷函 4.做抵押登记 5.出他项 6.银行放款。
您好,请问您贷款的资金用途是什么呢?准备在哪个城市申请贷款呢?建议您可以通过“在线客服”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详细了解。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9,房屋抵押的相关法律

展开全部 立法者为什么采取这种做法,而不是法定地上权的做法来解决土地和房屋权利的冲突,不得而知。主是为了方便司法。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土地和房屋在自然上不可区分,所以当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转让或者抵押时,将它们一并转让或纳入抵押,这对司法者来说操作最为简便易行。但是,这种简单的做法恐怕还有以下几个原因: 1)、当时立法者乃至整个学界对法定地上权制度缺乏深入的研究。1990年《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颁布实施的时候,中国的土地使用权刚刚开始有限度的流转,民法研究非常肤浅,法定地上权的精湛设计对大多人来说闻所未闻。 2)、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私人不拥有土地所有权,私有的房屋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权(类似传统的地上权)基础之上的,而土地使用权年限相比来说较短,如果在土地使用权上再设定土地使用权或者地上权,恐怕成本过高,而且,理论上也存在很多难点。 1)、按照法理来说,抵押、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都有一个单独抵押、转让还是房地一起抵押、转让的问题,为什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 《房地产管理法》只规定房屋转让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立法者当时的立法意图到底是什么,我们很难猜得到。不过《担保法》此条所处的位置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解释。一般的说,条文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一个规范总要有一个规范群,立法者不会无缘无故的组成一个规范群,规范群内部的逻辑联系恰恰可以窥出立法者的立法意图。所以,在民法解释学上,体系解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有意思的是,如果仅仅单独设定房屋或者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也随之抵押的话,就是抵押权效力的扩张。本条应该规定在《担保法》第三章第三条抵押的效力一节,方才合乎逻辑。但是,本条并没放在此处,而是放在了抵押和抵押物那一节,在这一节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抵押权扩张的问题,而是什么情况下,哪些财产可以充当抵押物的问题。 2)、房屋土地的同时抵押是不是《担保法》的强制性规定,大可怀疑。《担保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根据本条的规定,首先,房屋和土地的合并转让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引导性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特约改变这一规定。改变的方法就是为房屋所有人设定土地的承租权,使他人的房屋所有权建立在对土地使用权人的承租权基础之上,从而利用承租权机制解决房屋的土地权属问题。其次,本条明确规定了,即使为了避免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分属于不同主体所导致的矛盾,要求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同时拍卖,也并不因此就导致抵押权效力的扩张,抵押权效力仍然局限于抵押权设定的范围,对未约定抵押的部分,抵押权人并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检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前文已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没有涉及抵押问题,而仅仅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以,适用这一条并没有法律依据;而另外两条所规定的情形,只是针对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情形。 房屋所有权人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因为房屋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土地之上,必须有一定的土地权利基础,不能是空中楼阁,所以,为了简化房地产交易关系,法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和抵押。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必须将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和转让。 权利 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权利:(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义务 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土地和地上建筑关系的民法模式 关于土地和土地上建筑的关系,近代民法大致有两种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立法模式认为,土地与建筑物是一个物,建筑物是土地的重要成分。德国《民法典》第94条规定,附着于土地上的物,特别是建筑物,以及与土地尚未分离的出产物,属于土地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不存在土地和地上物分别登记,分别流转,以至出现权利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以日本为代表的立法模式认为,建筑物和土地是两个独立的不动产。中国台湾地区也是这种模式。由于土地和房屋在法律上属于不同的物,但事实上二者又无法分离,建筑物必须依附于一定的土地,当土地和房屋所有权不能归属于一人时,就只能通过地上权的关系来处理,也就是通过土地所有人为建筑物所有人设定地上权的方式解决建筑物的占地问题。 中国采取的民法模式 中国大陆和日本及中国台湾对于房屋权利的法律认定相同,坚持认为土地和地上的房屋属于不同的物。由于中国坚持土地公有制,而房屋却一直是私有财产,土地和房屋的分离有历史的合理性。在土地公有制不可动摇的前提下,坚持房屋与土地的分离,对于实现房屋的流转,维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的。并且,这种土地和房屋的分离,随着房屋和土地的分别登记日益得到强化。 这种做法显然只是掩盖了矛盾,而不是解决了矛盾。一方面,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的现实没有改变;另一方面,法律不是为此现实提供解决办法,而是不顾这一现实,采取将土地和房屋强行捆绑在一起的做法,这就造成了制度内部的逻辑紊乱。随着新建房屋的不断增多,随着房屋流转的日益频繁,中国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冲突也就日益严重,尤其是在中国房地分别登记的情况下,再盲目地绝对坚持房地合并抵押的做法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1)、无法确定土地权利抵押权设定的时间和顺位,对交易安全造成危害。房地合并抵押并没有确定房屋抵押登记或者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哪一个要优先进行,导致了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地上房屋随之抵押;其后,房屋所有权抵押的,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由于两次抵押是在不同的登记机关办理的,都属于第一顺位的抵押登记。但是,二者实际上又是重复的。————这段说明是错误的,实践中房与地的抵押是有先后顺序的:必须先房屋抵押完毕拿到权利证明以后,才能据此提交资料到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的抵押登记,顺位也是相对应的。(看到这处,所以给予一些补充,供讨论。) 2)、给债务人利用重复担保进行欺诈提供了可乘之机。现实中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在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后,在房屋建成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贷款。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但是,房屋抵押时,其价值的计算并没有除去已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因此,在土地使用权部分是重复抵押的,这很显然违反了《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3)、在当事人明确约定只抵押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仍然强行规定房地合并抵押的做法,大大限制了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削弱了当事人的物权合意在物权变动中的作用,不利于当事人合理的安排自己的交易生活,分配自己的交易风险。众所周知,抵押的范围是和债务人的代价紧密相关的,抵押人仅仅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还是以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一并抵押来担保债务,和债务的内容,尤其和债务人支付的利息等是密切相关的。担保物的价值越高,债权人的风险越小,主债务人承担的代价相应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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