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 > 问答 > 生活经验 > 贷款案例,众信金融诈骗网贷真实案例都长点心吧老铁们

贷款案例,众信金融诈骗网贷真实案例都长点心吧老铁们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04 17:04:06 编辑:生活常识 手机版

1,众信金融诈骗网贷真实案例都长点心吧老铁们

展开全部 这种都是骗人的 我就被骗过 恶心 也是怪自己脑子不好使
展开全部 急用两千,
急用两千,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众信金融诈骗网贷真实案例都长点心吧老铁们

2,民间借贷案例分析

1、此案件发生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之前,适用当时的规定。 2、那时候规定,超过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率,法院不保护。法院不保护,并不意味着非法。4%或5%的月息,被告自愿支付,无论是否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做处理,视为该行为有效,被告不得主张抵扣或者往回要。 3、未付利息和本金的问题。未付利息按当时银行贷款利率4倍予以支持,本金予以退还。鉴于原告只主张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为当事人对权利的处分,不违背法律,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判决如下:自本判决生效起10日内,被告陈某归还借款本金700万元;支付利息××元(计算自x年x月起至×年×月至,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后续利息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至。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支付本金和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支付罚金。……

民间借贷案例分析

3,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法的案例有哪些

给个案例: 某人贷款750000元, 1.1等额本息法: 贷款总额: 750000 商业贷款利率: 6.55% 还款总额:1347335.9 支付利息款: 597335.9 贷款月数: 240月 月均还款: 5613.9 1.2等额本金法: 贷款总额: 750000 商业贷款利率: 6.55% 还款总额:1243296.88 支付利息款:493296.88 贷款月数: 240月 首月还款: 7218.75 第2月 7201.69元 第3月 7184.64元 第4月 7167.58元 第5月 7150.52元 第6月 7133.46元 ...... 末月还款:3142.06
等额本息是你的本金和利息,每个月都是固定额度来偿还,一般都是用浮动利率;等额本金,就是你的本金占的比例会大一点,利息会少一点,每个月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来递增还款,如果贷款时间在10年以内的话,还款的总金额差距不大很小;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那要看你的贷款额度来定,如果是20万的话,可能会有2万左右的差距,这要看当时的利率来看,这个你可以让银行给你个具体数据哦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法的案例有哪些

4,贷款诈骗罪案例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公诉机关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吕建立,男,1967年3月出生。因涉嫌犯贷款诈骗罪,于2010年5月10日被上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当月26日被上蔡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蔡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阳,河南周晓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以上检刑诉(2010)2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建立犯贷款诈骗罪,于201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唐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吕建立及其辩护人王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5月19日,被告人吕建立利用伪造的贷款担保手续在上蔡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贷款5万元。该笔贷款到期后,经上蔡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多次催要,被告人吕建立仍不予归还该笔贷款。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建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贷款担保手续,骗取银行贷款5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抵押贷款案例分析抵贷不一

[b]抵押贷款案例分析-抵贷不一(抵押人年纪大和其子女共贷的一种方式)[/b] 案例:前几天,我接到李先生的来电,想求助贷款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李先生的爸爸于10年前买了一套cbd的房子,现市值大概300万左右,因李先生资金周转,现想用该房产做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80万,因李先生的月收入大概为每月20000元左右,所以想控制每月月供大概为9000元,李先生爸爸今年已经60岁,已退休,无收入来源,想让我们帮其想办法解决[url= http://www.hzxsjz.com.cn/][color=#810081]贷款[/color][/url]问题。 案例分析:因李先生爸爸今年已经60岁,并且已退休,无收入来源。如果用其做为借款人,最高只能找个别银行做到五年,每月月供为15803.24元,超出李先生的预算,据了解,李先生为公务员,收入稳定,从未贷过款,银行征信记录良好,部分银行接受用第三方(需为产权人直系亲属)做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从而延长借款年限并保障[url= http://www.hzxsjz.com.cn/][color=#810081]贷款[/color][/url]成数。最后通过与李先生的沟通,同意用李先生做为借款人,李先生爸爸做为[url= http://www.hzxsjz.com.cn/][color=#810081]抵押[/color][/url]人,顺利批得80万,十年[url= http://www.hzxsjz.com.cn/][color=#810081]贷款[/color][/url],月还款9247.5元。

6,银行信贷案例分析

项目 现金 信用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票据贴现 风险系数 0 100% 50% 30% 50% 金额 40 1500 5000 4500 1000 所以 风险资产金额 分别为 : 0 1500 2500 1350 500 此时的资本充足率=351/(0+1500+2500+1350+500)=6% 低于<巴塞尔协议>的要求的8% 所以应该补充 (0+1500+2500+1350+500)*8%-351 =117(万元) 这道题目我们老师讲过了的 这个答案很确定 你放心了
(1)该笔贷款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包括:企业自身经营风险、法人声誉风险、法定代表人个人违约风险 a企业经营现金流风险。企业目前大量应收账款尚未结算,面临现金流经营压力较大; b财务核算风险,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存在大量的坐支情况,贷款债权人无法有效监控企业资金流; c股东个人还款信誉较差;存在赌博和违约记录 d企业法人经营持续性存在风险,其经营场所为租用,自有场所已经抵押他行; e保证人资格和违约风险; (2)采取措施: a冻结企业基本账户,要求企业追加其剩余设备、存货进行抵押; b书面提示担保人要求其明确其担保责任,否则提起诉讼; c要求企业追加其在建项目项目合同中,甲方回款账号必须为本行基本账户,同时书面提示项目甲方; d要求企业提前归还贷款 (3)加工企业贷款控制风险点:主要包括企业现金流、法人经营场所,担保方式必须为抵押、股东征信情况、企业征信情况、企业财务核算情况。

7,我从蚂蚁借呗打算借3000分十二期那么总共一年下来一共利息多少

蚂蚁借呗利息如何计算 蚂蚁借呗的利息是按日收取的,日利率区间为万分之 1.5到万分之 6之间,按日计息,因每个账户综合评估情况不同,所以利率也不同,具体以页面显示为准。 如果提前还款,利息则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进行计算。 举个例子: 您的日利率为万分之五,贷款10000元,则每日利息为5元。如果您借款10天,则利息共50元。 温馨提示: 借呗的利率会根据您的账户情况不定期评估,可能提升或降低,具体以页面显示为准。
一、降低绝对利率 上面小编说了,系统给出到个人的蚂蚁借呗利率不会完全一样,一般是日利率0.05%是比较高的了,最低的日利率只有0.015%。因为是日利率计算,所以如果借款时间长的话,实际借款成本会相差不小。那么,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想办法降低这个利率值。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如果多使用几次借呗,并且保持良好的信用行为,将支付宝蚂蚁借呗的日利率降至0.04%还是比较容易实现的。而0.03%的日利率,据融360小编观察,系统更偏向于给那些芝麻信用超800分的人,所以提升分数也值得考虑,也不要忘记常使用蚂蚁金服的场景内的交易、转账、缴费等功能。 至于要获得低至0.015%的日利率,则有不一样的要求了。据小编了解到的那些0.015%日利率的人,除了一些优质的用户(比如有车辆、房屋等资产的),不少是因为开通了淘宝店铺。有人只是开通了店铺,从来没有卖过东西,但是借呗还是给了他最低的0.015%的日利率。
10000*0.045%=4.5元*365=1642.5元一年,支付宝借呗贷款日利率为0.045%,最长可借贷时间为12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借1年1万元钱,共计需还本息为11642.5元,借呗借款未优惠的利率比信用卡只便宜了十万分之5。不过有一点好,你提前还款后面的利息就不用还了!是按天计算哦!
一般是日利率5/万,一年按365天计算的话,年利率是18.25% 贷款期限1年 也即12期 贷款金额3000元 日利率5/万 年利率18.25% 每月还款275.4元 总利息304.76元 总还款3304.76元 一般会比这稍微多一点,也不知道是啥费用 利息≤24%,人民法院支持。 24%<利息≤36%,借款人自愿支付,要求出借人返还,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利率>36%,超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属于上述第1条 希采纳

8,几种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分析

近年来,公民、法人等向非金融机构的个人借款的现象越来越多。由于这种民间借贷目前尚存在许多不规范现象,因此酿成的纠纷也就不断出现。笔者根据这几年来钦北区法院受理自然人之间借款纠纷案件进行分析,总结民间借贷中的各类纠纷及风险,并从实务角度探讨各类法律风险的针对性防范措施,以供大家参考。 一、借款未出具借条的纠纷 张某为钦州某镇个体户,2007年亲戚提出向张某借钱盖房,出于亲情的考虑,张某借给亲戚8万元,对方声称半年后归还且没有打借条。随后在张某多次催要下,亲戚只偿还了1万元后便声称无钱再偿还,之后张某再去催要时亲戚更称没有向张某借过钱,让张某去上告。后张某在再次催要时私自录了音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亲戚对借款一事矢口否认,因为张某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映证亲戚借款的事,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张某的请求。 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所以在借款时很多情况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这样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时,或者双方关系恶化、破裂后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借款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索要,但往往因为没有借条,不能提供当时借款的证据而败诉。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不管关系多么密切的朋友、还是亲戚,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借据),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最好能找个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亲戚)的人作为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见证。这样在发生纠纷后,出借方就可依据借条(借据)通过诉讼途径索要。 二、房产证抵押的纠纷 黄某在2006年借给朋友韦某25万元,为使黄某放心,韦某提出以自己位于钦州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并将房产证交给黄某抵押。后韦某未能及时偿还借款,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主张以韦某抵押的房产偿还,但因没有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法院认定抵押无效,判决后黄某去房产局查询后才知道,早在2006年年底,韦某就在房产局办理了房产证的挂失手续,并将房产专卖并过户给了他人,判决内容迟迟不能得到执行。 借款的人为了取得别人的信任,能够顺利获得他人的借款,往往会提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并将房产证交给出借人。这样从表面上看,似乎出借人得到了有力的保障,收回借款应该没有问题。但实际上,以房产证作抵押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出借人的借款同样不能得到任何保障。我国法律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双方必须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拿到他项权(抵押)证或者管理部门在房产证上盖章确认,并注明担保的数额、抵押的期限后该抵押始产生法律效力。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出借人就可申请法院以抵押的房产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偿还借款。如果双方只是达成口头一致,或者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并没有办理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是无效的,出借人并不能通过抵押的房产优先收回借款。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出借人所持有的房产证也不能起到约束借款人偿还借款的作用。 所以,在他人提出借款并以房产抵押担保时,就应当明确要求对方进行房产抵押登记,以便将来能够顺利收回借款。 三、还款后没有收回、销毁借条的纠纷 2004年王某向生意伙伴李某借款10万元,双方未约定还款的期限,王某向李某出具了借条。2005年前后,因为财务账目上的原因,两个人终止了生意上的合作,王某一次性偿还了借款,李某在拿回借款时向王某出具了收条,并承诺回去后立即销毁借条。但半年之后,李某持借条向王某要求还款,王某拿出李某的收据并坚持已经全部偿还了借款,没料李某趁王某不备撕毁收条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还款。 向他人借款时,出具借条是正常的、合理的。但因为私人之间的借款一般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只是口头约定还款的时间,借条上也常常只注明借款的数额,并不会写明还款的期限。所以借款往往不会一次性偿还,而是在出借人的多次催要下分批偿还。在此过程中,双方往往会因为催要借款而发生不愉快,关系恶化甚至断绝关系、互相仇恨。同时,在借款人偿还借款时,往往会因为出借人没有将借条带在身边,不能立即收回借条,也不能在借条上加注还款的情况。这样在借条没有销毁或收回的情况下,会给借款人埋下不可预知的隐患和风险,实践中出现过多起出借人在得到还款后,再次拿借条索要借款的情况。 所以,在借款时向他人出具了借条的情况下,还款时一定要及时收回借条,或者让出借人当面销毁借条;不能立即收回、销毁的,必须让出借人出具收条,写明还款情况,作为自己已经偿还借款的证据,以防止日后出具人以借条为依据重复索要。分次偿还等情况下无法收回、销毁的,应当在借条上注明还款数额、日期等,或者让出借人出具当期还款的收据,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四、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的纠纷 赵某向好友王某借款2万元,借款时赵某主动提出一定要给王某打借条,并说自己几乎不会写字,让王某先写好借条后自己签字,在王某写好借条后,赵某开玩笑说“我们两个的关系,你还不放心我吗?这东西给你老婆看的,我的字难看,你替我写上名字吧”,王某没在意,就随手替赵某书写了签名。后两家因琐事闹翻,王某索要借款遭到拒绝,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委托鉴定,借款人赵某的名字并非本人书写,借条不真实,王某的请求没能得到支持。 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表明借款事实。但有时也会发生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并非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如借款人开玩笑说“我你还不放心吗?”“你就把我的名字签上吧”“谁写都一样、反正我会及时还的”等等;在农村,部分人不会自己书写自己姓名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也常有发生。从法律上讲,如果借条上的借款人姓名并非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时,即使出借人拿出借条作为证据,法院在确认并非借款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也无法认定双方之间借款的事实。 所以,借条一般要借款人亲笔书写并签字,并盖上手印;如果借款人因无法书写等原因不能亲笔签名的,一定要盖上手印,并找他人见证并以见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加手印,也可以让借款人在盖章的同时对双方的谈话内容进行录音,用以补充佐证,这样才能万无一失。 五、诉讼时效的纠纷 2002年,陈某将一笔钱借给他人,约定半年后归还,到期后陈某多次催要,但每次都是陈某自己单独去借款人家里、或者通过电话催要,并没有保留催要的证据。反复催要无果后,谢某于2007年将借款人告上法庭,但借款人却认为该债权已经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陈某声称自己多次催要并反复陈述去借款人家里的情景,但因为无法提供实质、有效的证据,最后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普通时效,即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指借条上写明的归还日期,或者前一次催要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两年的,即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便不会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出借人通常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催要,一般都不会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这样在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时,往往会因为借款已经超过诉讼而得不到偿还。 所以,借款到期后,出借人一定要在两年内及时催要,且以后每次催要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年。在催要时尽量出具书面的催款资料,并让借款人在资料上签字确认,或者采用录音的方式保留催要的证据,数额较大时也可选择公证方式保留证据,这样享有的债权才不会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 六、借款利息的纠纷 甲于2005年向乙借款12万元,借期2年,借款时双方商定利息为2万元,在借款到期时一起结算。乙给甲出具借条,借条上写明数额及还款日期,但并没有注明利息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后在乙没有归还借款的情况下,甲起诉到法院,要求乙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但法院只判决乙偿还甲借款本金,并没有支持其支付利息的请求。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所以对于民间借款,只有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或者在借条上注明利息的计算方法的,借款人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归还借款并主张利息时,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仅是口头的约定,而没有将利息的相关约定明确在合同或借条上,就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2004年张某借给王某20万元用于生意,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2年后归还,双方商定利息为10万元。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张某如期将款打入王某帐户,但到期后王某无力归还,后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王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共30万元,法院只支持了张某本金的请求权,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标准计算。 民间借贷在很多情况下,双方约定的利息都比较高,而且出借人往往是为了获取比银行存款更高的利息将钱借给他人。但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款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于约定的利率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高出部分是无效的,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那些想要靠所谓的“高利贷”而获利的人来讲,应当谨慎为之。

9,债务融资的典型案例急急急

澳大利亚恰那铁矿项目融资 一、项目背景 恰那铁矿位于澳大利亚的西澳州著名铁矿产区,是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与澳大利亚哈默斯铁矿公司的 合资项目。恰那铁矿1988年初开始动工建设,1990年初正式投产,是当时中国在海外最大的矿业投资项目, 也是自70年代初期以来澳大利亚最重要的铁矿项目开发,曾被誉为“开创了澳大利亚铁矿发展史上的新时 代”。 二、项目融资结构 1.恰那铁矿项目的投资结构 与大多数的资源性项目一样,恰那铁矿项目采用的也是一种非公司型合资结构。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 通过在澳大利亚的全资子公司在项目合资结构中持有40%的权益,哈默斯铁矿公司持有60%的权益。 三、融资结构简评 ① 恰那铁矿的项目融资结构与本章8.1节中关于中信公司在波特兰铝厂的项目融资结构在概念上是一 样的。由于采用了有限追索的杠杆租赁结构,利用项目投资前期的税务亏损和投资减免等政府税务政策大 大地降低了项目的融资成本。特别是在恰那铁矿达到1000万吨生产能力之前,项目初期资本投入高,但是 可用于债务偿还的项目净现金流量较少,采用杠杆租赁模式的项目融资,可以充分发挥其吸收项目税务亏 损偿还债务的特点,减轻了对项目前期的现金流量的压力。这在采用其它形式的项目融资结构时是比较难 以实现的。 ②杠杆租赁项目融资结构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税务结构的稳定性问题。 这里包含了两个层次的内 容:首先,在杠杆租赁融资模式中的“股本参与者”所获得的收益是一种被称为“事先同意的税后收益” (Agreed after Tax Return),这个收益大部分通过吸收项目融资结构中的税务亏损实现,不足的部分则需 要从项目的现金流量中以租赁费(或其它同类性质的形式)支付。因而,不难看出,项目融资结构中的税务 亏损越大,则需要由项目现金流量部分支付的比例也就越小,项目投资的综合经济效益也就越好。如果一 个国家的公司所得税率经常调整,可作为公司(或项目)税务扣减性质的支出项目经常变化,必然将影响到 杠杆租赁融资模式中“股本参与者”的收益比例构成,增加了在安排项目融资结构时对其经济效益进行评 价的难度;其次,杠杆租赁融资模式由于具有大量吸收项目税务亏损的能力,已经引起了多数工业国家税 务机构的广泛注意。在今天,虽然没有一个国家明确地表示不允许采用杠杆租赁作为一种融资手段,但是 许多国家对其在项目融资中的应用增加了大量的限制性条件,增加了实际操作的难度。以澳大利亚为例, 恰那铁矿的项目融资已成为使用杠杆租赁模式为一个项目进行完整的融资安排的最后一个案例。自恰那铁 矿项目融资之后,澳大利亚税务机构明确表示不再批准完整项目的杠杆租赁融资,只允许对项目的设备以 及可移动设施部分进行杠杆租赁的融资安排。因此,无论是在任何地方安排杠杆租赁形式的项目融资,必 须在融资结构实际启动之前获得当地税务部门的书面批准。盲目采用这种融资方式将会给项目投资者带来 较大的融资风险
属于债务融资,只是可转换债券具有期权的属性,使得债务可在特定时间用约的的价格转换成股权。主要区别在于债券融资实际上是债务融资的一种形式。 【债券发行与上市】 ┌──────┬────────────────────────────┐ |债券发行年度|债券发行方案 | ├──────┼────────────────────────────┤ | 2008-09-05 |进展说明: 实施 | | |债券代码:112006 | | |债券简称:08万科g2 | | |发行方式:采取网上优先配售、网上公开发行和网下询价配售相 | | |结合的方式。 | | |预计发行规模(万元): 150000.00 | | |实际发行规模(万元): 290000.00 | | |预案公布日: 2008-09-02 | | |开始发行期: 2008-09-05 | | |结束发行期: 2008-09-09 | | |债券到期日: 2013-09-05 | | |上市日期 : 2008-09-18 | ├──────┼────────────────────────────┤ | 2008-09-05 |进展说明: 实施 | | |债券代码:112005 | | |债券简称:08万科g1 | | |发行方式:采取网上优先配售、网上公开发行和网下询价配售相 | | |结合的方式。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 | |预计发行规模(万元): 300000.00 | | |实际发行规模(万元): 300000.00 | | |预案公布日: 2008-09-02 | | |开始发行期: 2008-09-05 | | |结束发行期: 2008-09-09 | | |债券到期日: 2013-09-05 | | |上市日期 : 2008-09-18 | ├──────┼────────────────────────────┤ | 2004-09-24 |进展说明: 实施 | | |债券代码:126002 | | |债券简称:万科转2 | | |发行方式:采用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放弃部分再采 | | |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 | |的方式进行。 | | |预计发行规模(万元): 199000.00 | | |实际发行规模(万元): 199000.00 | | |募资净额(万元): 196105.47 | | |预案公布日: 2003-09-09 | | |开始发行期: 2004-09-24 | | |结束发行期: 2004-09-24 | | |债券到期日: 2009-09-24 | | |停止交易日: 2006-04-07 | | |转股开始日: 2005-03-24 | | |转股结束日: 2009-09-24 | | |上市日期 : 2004-10-18 | ├──────┼────────────────────────────┤ | 2002-06-13 |进展说明: 实施 | | |债券代码:125002 | | |债券简称:万科转债 | | |发行方式:本次万科转债发行采用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 | | |股东放弃部分再采用定价抽签方式发行,发行采用网下对法人投| | |资者发售和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实际发行规模(万元): 150000.00 | | |募资净额(万元): 147513.84 | | |预案公布日: 2001-07-12 | | |开始发行期: 2002-06-13 | | |结束发行期: 2002-06-13 | | |债券到期日: 2007-06-13 | | |停止交易日: 2004-04-20 | | |转股开始日: 2002-12-13 | | |转股结束日: 2007-06-12 | | |上市日期 : 2002-06-28 | └──────┴────────────────────────────┘
文章TAG:贷款案例众信金融诈骗网贷真实案例都长点心吧老铁们贷款案例众信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