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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会计名词解释支付结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24 15:19:41 编辑:生活常识 手机版

1,会计名词解释支付结算

支付结算是指在经济活动的运用票据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结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会计名词解释支付结算

2,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包括: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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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是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有: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产生支付结算行为时,结算当事人必须依照双方约定依法承担义务和履行权利,严格遵守信用,履行付款义务,特别是应当按照约定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进行支付。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这一原则主要在于维护存款人对存款资金的所有权,保证其对资金支配的自主权。 3.银行不垫款原则 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这一原则主要在于划清银行资金与存款人资金的界限,保护银行资金的所有权和安全,有利于促使单位和个人直接对自己的债权债务负责。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其具有法律的效应,是一种法律行为。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票据中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是单位、个人和银行在进行支付结算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共有三项基本原则如下: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支付结算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是单位、个人和银行在进行支付结算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共有三项基本原则如下: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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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国常用的支付结算方式有哪几种,分别介绍主要内容

我国常用的支付结算方式有以下几种:   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又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本票:包括定额银行本票、不定额银行本票。   支票:包括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普通支票。   汇兑:包括电汇、信汇两种。   委托收款:包括异地委托收款、同地委托收款。   信用证   1、银行汇票 这是由出票银行签发,是银行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借助于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用于转帐,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汇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无起点金额。 无地域限制。 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 收付款人均为个人时可申请现金银行汇票。 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现金银行汇票可以挂失。 见票即付。 在票据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退票。   2、银行本票 这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指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支取各种款项时均可使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不定额银行本票无起点金额限制。 银行本票一律记名。 收付款人为个人可申请的现金银行本票,现金银行本票可委托人向出票行提示付款。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银行本票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   3、支票 这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见票时无条件支付指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城的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支票出票人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批准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帐户单位和个人。   支票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无起点金额限制。 可支取现金或用于转帐。 有效期为10天(从签发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为节假日时顺延)。 可以挂失。   4、汇兑 这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这种结算方式。   汇兑业务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汇兑分电汇、信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汇兑不受金额起点限制。   5、委托收款 这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结算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业务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无起点金额限制。 同城、异地均可办理。 有邮寄和电划两种收款方式供收款人选用。   6、信用证 这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条款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国内信用证是由银行提供担保的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结算工具。

5,支付,结算,清算的区别

一、支付:   网上支付指通过互联网做为载体进行资金的转移.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实现从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服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 二、结算:   1、中国的结算制度中规定办理结算必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①钱货两清。即卖方要按期发货,买方要按规定付款,不得拖欠货款和无理拒付货款。②维护收付双方的正当权益。收付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结算制度的规定。银行组织结算工作,要从整体利益出发,不得偏袒任何一方。③银行不予垫款。银行为企业提供结算服务,只负责把款项从付款者账户转入收款者账户,不能代垫款项。企业委托银行付款时,必须在银行账上备有足够的资金;委托银行收款时,必须等待款项收妥后才能支用。   2、结算有两种:   ①现金结算,即直接以现金进行支付。②转帐结算,即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帐户划转入收款单位帐户。在银行办理的货币收付总额中,转帐结算约占95%以上,是货币结算的主要形式。在现金结算中,买卖双方同时在场,交货与付款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处所进行的,交易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可以当面两清,手续也较简便。转帐结算则与此不同,交货与付款在时间上不一致,往往是先发货后再通过银行付款,买卖双方并不同时在场,而且交易情况多种多样,对结算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因此转帐结算要制订多种结算方式,对付款的时间、地点、条件和交易双方的责任作出不同的规定。转帐结算方式有: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证、限额结算、转帐支票、付款委托书等。   3、会计核算工作中将年度内期间结帐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也称为结算,如:月终结算、季终结算,但年终结算则称决算。   4、结算亦称货币结算,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经济单位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等经济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结算按支付方式的不同分为现金结算、票据转让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以现金进行的收付;票据转让是以票据的给付表明债权债务关系;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三、清算:   1、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2、清算一般有三种解释:一是指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二是指公司企业结束经营活动,计算应收回债务和处置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三是银行同业往来中应付差额的轧抵。   3、清算一般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分别计算每笔交易的全额(Gross)或逐笔(Trade For Trade)清算方式,另一种是将某一时期内每一债券的所有交易进行轧差,计算出多头或空头头寸的净额清算方式(Netting)。

简单来说结算是指对自己所有客户帐(对公和个人)进行的核算业务 清算业务是指银行间的结算业务。

将简单通俗点,支付就是付钱给别人。结算一般是指双方银货两讫。清算是自己对自己财产的清点。

6,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必须按照存款人的委托,将款项支付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对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由其自由支配。 3、银行不垫款原则。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扩展资料: 支付结算的方式: 一、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的付款方式: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 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的付款方式:见票即付 三、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付款方式: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四、银行卡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五、汇兑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便于汇款人向收款人主动 付款,分为信汇、电汇两种方式,由汇款人自行选择。 六、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亦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采用托收承付,银行还行使行政仲裁职能,要审查拒付方的拒付理由。 七、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便于收款人主动收款,该结算方式适用范围十分广泛。无论是同城还是异地都可使用。 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采用委托收款方式,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付款方无款支付,只要退回单证就行;拒付,银行不审查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付结算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其具有法律的效应,是一种法律行为。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票据中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是单位、个人和银行在进行支付结算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共有三项基本原则如下: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是单位、个人和银行在进行支付结算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共有三项基本原则如下: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7,支付结算按支付方式分类!

1.现金结算 2.转账结算 结算方式:(三票一卡,三式一证) 1.(三票)支票·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本票。 2.(一卡)信用卡 3.(三式)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 4.(一证)信用证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无误 分给了吧

1、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那么汇款人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 2、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分类:按照金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3、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 (1)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2)使用对象相对较少:使用对象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 必须经过承兑。 (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5)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商业汇票可以延长企业的付款时间,因为最长6个月,可以约定6个月以后付款。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分类: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功能: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5、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信汇和电汇。目前电汇用得较多,而且在网上银行推广之后,通过网上银行电汇,是企业间较为快捷的支付结算方式,网上银行电汇异地肯定可以,只要不是同一家开户银行,同城也可以电汇,比如都在大连市,A企业是中行,B企业是交行,也可以电汇。网上银行电汇及时到账。 6、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适用:有合法的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适用于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7、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分类:邮寄和电报划回。 适用:同城和异地结算不受金额起点限制。常见于一些公用事业付款,比如付公司电话费、水电费。委托收款通常要三方签订协议方可办理。 8、现金 职工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支出等,可以用现金结算。现金管理要注意当地银行的规定。

8,什么是支付结算?

支付结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包括支票、本票、汇票)、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支付结算作为一种要式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特征。 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必须按照存款人的委托,将款项支付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对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由其自由支配。 3、银行不垫款原则。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支付结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 狭义的支付结算仅指银行转账结算,即199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中所指的“支付结算”。 这里应该是狭义的支付结算。要不然那道题就没办法进行下去了。 现金结算是使用现金,而支付结算是见不到钱的那一种,只有银行卡数字。

支付结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 狭义的支付结算仅指银行转账结算,即199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中所指的支付结算。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扩展资料: 支付结算是一种法律行为。 支付结算体系主要包括支付工具,支付系统,支付服务组织和相关的法规制度等。 传统支付:现金支付,票据交换; 电子支付:电子联行,电子汇兑,中国现代化支付; 网络支付:支付网关,电子钱包,电子货币。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支付结算

说白一点支付结算就是个人或者单位去商户买东西的时候用现金、信用卡、支票等等方式进行支付。 那些法律特征的话 要解释起来非常的繁琐 但是简单总结就是合法合规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其具有法律的效应,是一种法律行为。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票据中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是单位、个人和银行在进行支付结算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共有三项基本原则如下:(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原则。(3)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9,支付结算方式有哪些

1.同城结算方式有:转账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和现金,当然也可以用电汇,但是一般同城不用电汇,电汇要收手续费的 2.异地结算方式有: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半年,到期才能进账)、银行汇票(期限一个月,一个月之内进账有效)、电汇和现金

1.银行卡 2.汇兑 3.信用证 4.委托收款

种类 签发人 分类 起点额 有效期(签发日期) 适用范围 支票 存款人 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无规定 10天 同城 汇兑 汇款人 电汇、信汇 无规定 异地 商业汇票 付款人或收款人 ( 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 1000 6个月 同城异地 银行本票 银行签发 定额(或不定额) 100 2个月 同城 银行汇票 银行签发 500 1个月 同城异地 委托收款 收款人 电报(邮寄划回) 同城异地 托收承付 收款人 10000 验单3天、验货10天 异地 信用卡 持卡人 按对象分:单位卡、个人卡 按信用度分:金卡、普通卡 同城异地

8.2.1支付结算工具 (1)银行汇票 含义:企业或个人银行存钱,银行签发,异地结算或支取现金。 可以转让给销货单位,分次支付或转汇,兑付现金须有“现金”字样,银行见票即付。 (2)银行本票 含义:企业或个人银行存钱,银行签发,同城转账或支取现金。 分为定额与不定额 (3)支票 含义:企业或个人签发,委托其开户行付款,用于同城转账或支取现金。 支票可以经背书后转让。 分为定额与不定额 8.2.2结算方式 (1)同城结算方式 支票结算 客户开出支票,指示银行支付一定的款项。银行将支票所载金额从付款人账户转到收款人账户。 账单支票与划拨制度 账单支票:收款人将经付款人签字的账单交银行收款。 划拨制度:付款人将账单交银行付款。 都不开支票通过记账完成结算。 直接贷记转账和直接借记转账 贷记:收款;借记:付款。 自动交换所通过计算机对各银行送交的磁带进行处理,进行不同银行间的资金结算。 票据交换所自动转账系统 数据直接输入自动转账系统,实时完成结算。 后两种结算无纸化,效率提高。 (2)异地结算方式 汇款结算 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根据付款通知的方式:电汇、信汇和票汇。 托收结算 收款人向外地的付款人开出汇票,委托银行代为收取。 电子资金划拨系统 应用计算机技术实时进行异地资金结算。

差不多有以下几类吧,其实学国际贸易的有一本书叫国际结算的,讲的很系统的,建议你找来看看就明白了。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汇付、托收、信用证。一、汇付(remittance)汇付是款人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货款汇付给收款人的支付方式。汇付方式有三种,即信汇、电汇、票汇。二、托收(colletion)托收方式是出口商开出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进口地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方式。(1)托收的种类。付款交单(d/p),付款交单又可分即期付款交单(d/p sight)和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承税交单(d/a)。(2)托收的当事人和一般程序。托收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付款人。 托收的一般程序:填写托收书、交银行托收、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进口商付款、代收银行将货款转托收行、托收银行将货款转给出口商。 (3)使用托收支付方式要注意的问题。 托收支付方式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一旦进口商拒付,出口商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使用托收方式要注意:进口商的经营作风、信用, 严格控制使用。 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 (1)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l/c)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开给出口商的一种保证付款的凭证。信用证支付方式属于银行信用。 (2)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以合同为基础,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一经开出不受合同约束,信用证严格按单证办事,要求“严格相符”原则。 (3)信用证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议付行、付款行。 (4)信用证支付程序。 进口商申请开证,开证行开立信用证,通知行转交信用证,出口商审查信用证,出口商发货,议付行垫付货款,开证行付款,进口商付款。 (5)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信用证无统一格式,主要内容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行;信用证的种类,不可撤销、即期或远期、保兑、可转让不可转让等;信用证条款,汇票种类、汇票付款人;信用证的要求,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等;货币要求,货币名称、金额;运输要求,装运期、有效期、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可否分批、可否转船等;支付单据要求,汇票、发票、提单、保险单等;保险条款;特殊要求等。 (6)信用证的种类。 不可撤消信用证、跟单信用证、保兑信用证、有无追索权信用证、即期信用证或远期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对背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 (7)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这点要特别注意,好多单证不符导致无法收款的案例。 另外还有一些很用到的,比如托收保付代理 (factoring)、银行保证函 (banking guaranttee) 之类的,有什么具体问题可以给我发纸条,或者发邮件。 %9%9%9%9%9%9%9补充: %9%9%9%9%9%9%9目前来讲,国际贸易电汇的操作比较多,通常是t/t30%定金,出货前结清余款,这样贸易双方都有保障,也有一部分客人在做信用证,但是因为信用证会有软条款的风险,所以很多国内企业并不接受信用证付款。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相对风险很大,因为货物已经到港,如果客人拖延付款,会产生巨额仓储费,而且会出现串通提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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