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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谁能告诉我,什么是会计信息披露?会计信息披露都包括什么?说的详...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24 16:52:00 编辑:生活常识 手机版

1,谁能告诉我,什么是会计信息披露?会计信息披露都包括什么?说的详...

会计信息披露,实际上就是为了帮助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计报表本身无法或难以充分表达的内容和项目所作的补充说明和详细解释。是企业财务报告不或或缺的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在保持报表正文简练的基础上披露一些与报表的数据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基本会计假设;二、会计政策;三、会计政策的变更;四、会计估计变更;五、会计差错;六、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交易;七、资产负责表日后事项;八、或有事项;九、会计报表中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情况。具体内容可以参考一些中级财务会计方面的书,上面讲得很详细。因为太多,不能一一列举。

我的题目和你的一样 会计信息披露 刚刚答辩通过了 可以回家过年去了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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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是信息披露

中文名称: 信息披露 英文名称: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定义: 根据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的要求,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营机构互相为对方提供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同时向社会公众和电力监管机构发布和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所属学科: 电力(一级学科);调度与通信、电力市场(二级学科)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目前,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信息的获取,主要是通过大众媒体阅读各类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在获取这些信息后,可以作为投资抉择的主要依据。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持价值投资理念的投资者真正有帮助。

其实就是一种公示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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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是什么?完整的信息披露包括哪些内容

你好,信息披露即“信息公开”,是指证券发行人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发行与流通等环节中,依法将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其他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大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 中国证监会2007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制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其中,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是指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 1、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 (1)首次信息披露的途径主要有招股说明书(适用于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募集说明书(适用于公司发行债券)和上市公告书(适用于证券上市交易)。 (2)在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的网站预先披露。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3)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 2、上市公告书 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 4、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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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什么是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什么意思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 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主体上看,它是以发行人为主线、由多方主体共同参加的制度。从各个主体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所起的作用和气息的地位看,他们大体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体,它们所发布的信息往往是有关证券市场大政方针,因而也是较为重要的信息,这类主体包括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它们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既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体,也是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得以实施的招待机关,因此它们在披露制度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第二类是信息披露的一般主体,即证券发行人,它们依法承担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主要是关于自己的及与自己有关的信息,是证券市场信息的主要披露人。第三为是信息披露的特定主体,它们是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一般没有信息披露的义务,而是在特定情况下,它们才履行披露义务。第四类主体是其他机构,如股票交易场所等自律组织、各类证券中介机构,它们是制定一些市场交易规则,有时也发布极为重要的信息,如交易制度的改革等,因此也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意思是说:上市公司应当严格管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的事项,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5,什么是会计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基石,其理论基础是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决证券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从而纠正证券定价偏差,最终促进资本的有效配置。真实、准确、完整、公平披露、规范、易解、易得的信息是投资者作出理性投资决策的先决条件,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的基础之一。在没有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下,证券市场上信息的混杂状态使得投资者无法辨别高品质证券与低品质证券,结果便是高低品质证券的价格趋同,换句话说,投资者不愿意为高品质证券支付高价,因为他不知道哪些是高品质证券。这就是证券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其直接后果便是“资源将会配置到一些低价值的替代物上作用”(Esterbrook and Fischel,1984),而高价值的证券定价偏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降低,资源配置功能受损。作为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证券监管方式,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在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中得以推行。实践强有力地证明,通过树立并维护公众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和提供投资者保障,信息披露制度增进了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并最终促进了资本的有效配置,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从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出发,按照法定要求将自身财务经营等会计信息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且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告。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包括如下一些内容: (1)数量性信息。上市公司一般按照国家颁布的"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以及行业会计规定,以货币形式反映公司所涉及的各种经济活动的历史信息。 (2)非数量性信息。这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重要变化说明、会计政策的使用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其影响等等。 (3)期后事项信息。这主要包括:直接影响以后时期财务报表金额的事项、严重改变资产负债表计价连续性严重影响资产权益之间关系或严重影响以前年度所呈报的有关本期的预测活动的事项、以及对未来收益和计价的影响不明了或不确定的事项等。 (4)公司分部业务的信息。它们是随着公司多元化经营、跨地区经营的业务发展,而导致的一种信息聚合。如果仅仅在财务报表中揭示这些数量性的数据,很难准确揭示公司这部分业务的经营、以及未来的发展情况。因此,上市公司必须在对外报表中公布这部分数据,以及数据的口径、揭示的原则、管理的要求等众多重要信息。 (5)其它有关信息。上市公司在发行、上市、交易过程中,除了公布上述占主要地位的财务、会计信息之外,还应披露相关的:公司概况、组织状况说明、股东持股情况、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重要事项揭示、公司发展规划以及资金投向、股权结构及其变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和意见等信息。

6,在特许经营中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有关特许者的资格和资质。包括:1.特许者是否具备独立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经营者的资格。2.特许者是否具有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独特的、可传授的经营管理技术或诀窍,并有一定期限的良好经营业绩。3.特许方是否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4.特许方是否具备向受许者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服务的能力。 二是有关特许总部、特许权及其他受许人的充分信息。包括:1.特许方经营基本情况。2.已有受许者的经营业绩。3.特许经营权费及各种费用的数额及收取方式。4.提供各种物品或供应货物的条件和限制。 三是有关组合知识产权的权利状态情况。包括:1.专利权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及剩余有效时间。2.商业秘密有无泄露及泄露的可能。3.有关知识产权是否被诉侵权或者正在诉别人侵权。4.有关知识产权有否经有关机构或部门进行评估并备案,评估价值是否与双方合同商定价值基本相符。 由于特许经营所披露的信息与双方权利义务承担密切相关,因此,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与披露的信息相一致,如果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这种不一致是经过双方充分磋商同意或者情势变更必须改变的之外,原则上应以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许人信息披露制度是解决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客观要求,也是特许人先合同义务的一个重要体现。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特许人信息披露制度作了修订。 披露范围进一步扩大。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特许人披露信息涉及的关联方,不仅包括特许人的母公司、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公司、与特许人直接或间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公司,还包括特许人的自然人股东。 披露内容发生改变。根据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 5 条,披露内容主要发生以下变化:(1)特许人或其关联方2年内的破产或申请破产的情况;(2)经营资源的所有者是特许人关联方的,应当披露授权内容;(3)为被特许人提供技术支持的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4)对被特许人经营指导的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5)现有被特许人的经营状况;(6)特许人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7)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以30万元以上罚款的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情况。 如果特许人没有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特许经营合同效力如何?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特许人隐瞒影响特许经营合同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信息或者披露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根据《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被特许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作为平衡机制,被特许人具有保守特许人商业秘密的义务。根据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 7 条,被特许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特许经营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因合同关系知悉特许人商业秘密的,即使未订立合同终止后的保密协议,也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否则,给特许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7,人力资源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含义?

人力资源会计信息披露是信息使用者衡量和评价企业财务成果、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潜力的重要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的质量对企业的竞争力有极大的影响,对人力资源会计信息的披露是众望所归。   人力资源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   人力资源信息披露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契约理论和行为会计理论。   1.契约理论   企业的契约理论由科斯首创,主要包括委托代理理论和交易费用经济学。其共同的主旨都是把企业看作是一系列合约的联结,都使用契约主义的方法考察有关企业的问题 。其成功和进步在于,它抛弃了企业是物质财富的简单聚集和物质要素的技术关系或生产函数的观点,指出企业是一组合约的联结,从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来解释企业的问题,揭示企业关系的秘密。   会计信息是与契约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它在契约订立、执行和评估的全过程都起着重要作用。可以说,会计信息披露是现代企业这一契约的集合体有效运转的关键。   人力资源所有者不仅拥有自己的人力资源的财产所有权,也拥有部分其签约的企业的所有权,由于智力资源的稀缺性及其在现代企业中的战略地位,企业拥有人力资源的多少及质量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的发展前途。由此可知,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日益倚重于“人”的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无论企业的所有者还是管理者都需要详细的人力资源有关信息。   2.行为会计理论   该理论认为:会计信息会影响经营决策者的行为,作为影响企业发展重要因素的人力资源的价值及使用状况等信息都是利益相关者所需要的。因为企业人力资源的质量对企业的竞争力有极大的影响,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影响到利害关系人各方的利益,因此对人力资源会计信息的披露是众望所归。   人力资源会计信息披露的意义   1.信息使用者的要求。   会计信息会影响经营决策者的行为,人力资源的价值及使用状况等信息作为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影响到利害关系人各方的利益,人力资源会计信息披露是信息使用者衡量和评价企业财务成果、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潜力的重要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的质量对企业的竞争力有极大的影响,对人力资源会计信息的披露是众望所归。   2.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需要。   现代企业竞争是人才之争,人力资源是企业最有价值的资源,企业管理当局利用这方面的信息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开发;有利于内部人力资源的计划与控制、合理利用;有利于管理当局作出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有利于充分挖掘人才优势,做到人尽其才,激发关系企业经营水平的人才潜力;有利于构建将人才开发与利用结合起来的良性运转机制,确保企业在竞争中处于长胜不衰的地位。   3.国家进行宏观调控。   国家宏观调控部门通过披露的信息不仅可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好坏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而且还能掌握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开发和使用情况,以采取相应措施,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国家可以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进行宏观调控,充分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体现以人为本的21世纪的主流思想。在社会各界树立尊重人才、崇尚人才、科学使用人才的新观念,营造一个良好

人力资源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含义:

1,美国会计学家埃里克·g·弗兰霍尔茨认为:“人力资源会计是把人的成本和价值作为组织的资源进行计量和报告的活动”。

2,美国会计学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定义的基本含义是:“人力资源会计是鉴别和计量人力资源数据的一种会计程序和方法,其目标是将企业人力资源变化的信息,提供给企业和外界有关人士使用。”

3,我国会计学界对人力资源定义的基本含义也有多种,如:“人力资源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新兴分支,它是测定和报告企业人力资源的变动和现状,帮助决策者决定行动方针的一门会计”。

各种不同的定义从不同的方面阐述了人力资源会计的基本含义。

8,会计信息披露的定义

定义:   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使用者决策的重要会计信息以公开报告的形式提供给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键在于披露是否真实可靠,披露是否充分及时以及披露的对象之间是否公平。 会计信息披露的起源和发展: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起源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和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17世纪,法国社会经济不景气,大量企业破产倒闭,引发债务风险空前爆发,企业倒闭所牵涉的债权人远比股权人广泛,因而法王路易十四签署了世界上第一个商业法典——《商业大法》,标志着国家开始以法律的形式介入会计信息披露管制,要求企业必须同时向债务人披露相关会计信息。股份公司产生之后,股权所有者更为分散,而且随着交易复杂程度提高、会计信息生成的专业化水平提高,股权所有者了解会计信息、直接监督企业经营的需求进一步提高。1720年,英国南海事件引发英国股市全面崩盘,《1720年肥皂泡沫法案》由此诞生,确立了会计信息公开披露的雏型。1929年发生的经济危机对美国乃至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影响,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备受关注。1933年美国成立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作为一个独立的管制机构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管制,并授权美国会计师协会制定会计准则,填补了自律性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之间的空白,至此行业自律性规范管制、准则(制度)管制、法律管制的多层次会计信息披露管制模式形成,后相继被其他一些国家借鉴。 会计信息披露应具备真实性的特点:   1.有用性。   披露的信息在决策上有用,能够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增加使用者对市场信息的了解,降低投资决策盲目性与风险。国际会计准则中提出:有用性是指,会计信息披露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方面的信息,这种信息对于很大一批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是有用的。为上述目的而编制的财务报告可以满足大部分使用者的共同需要。   2.相关性。   信息披露不能一厢情愿地主观决定,而应当根据市场用户的需求,规范信息披露的形式、数量和质量,也就是与信息使用者的目的和要求息息相关。为了使信息有用,信息必须与使用者的决策需要相关。当信息能够通过帮助使用者评价过去、现在和未来事项或确认、更改他们过去的评价从而影响到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时,信息就具有相关性。   3.可靠性。   披露信息必须可靠,不能错误引导用户的判断,不能进行虚假的误导性的陈述,也不得有重大遗漏。要使信息可靠,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信息必须在重要性和成本的许可范围内做到完整。遗漏能造成信息虚假或令人误解,从而使信息不可靠并且在相关性上留有缺陷。当信息没有重要错误或偏向并且能够忠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以供使用者作依据时,信息就具备了可靠性。   4.中立性。   真实的会计信息应当保持中立性。中立性是指会计人员形成会计信息的过程和结果不能有特定的偏向,不能在客观的信息上附加某种主观色彩以满足特定信息使用集团的需要,否则信息的真实性就会受到质疑。如果为了达到预定的成果或结果,通过对信息的选择和列报,使财务信息影响了决策或判断,那么财务信息就不是中立的了。目前许多企业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都与企业过于偏重当前利益、不能保持自己的中立性地位有很大的关系。   要深刻理解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本质,就必须认识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不等于绝对精确性。从哲学观念来看,绝对的精确是不存在的,我们只承认相对的精确。导致会计信息的相对精确的因素很多。比如,越来越多的经济业务本身的复杂性提高,使信息披露规则的制定无法跟上这种发展;会计方法上的局限性,决定了许多会计信息处理只能追求一定意义上的准确,例如折旧年限和残值的估计;会计原则的要求使信息披露具备了模糊性,重要性原则要求忽略价值不大的信息,稳健性原则要求企业不能披露未来收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信息披露方式简单化,“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使企业放弃了为使信息披露更精确而进行的努力。比比皆是的相对的精确就意味着模糊性的普遍存在,意味着真实性只能被界定在一定的范围和界限之内。

对财务报表进行说明。

9,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庞杂,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 1.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2.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有网上、报纸、杂志、电视以及信息发布会等方式。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 1. 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 2. 上市公告书 3.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 4. 临时报告。 具体而言: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类: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信息披露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体主要是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一些专业报刊,如《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证券市场》周刊等证券类报刊。 1999 年起,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全文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发布。 目前,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也可以在这两个网站找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指定报刊和网站,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你好,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以下内容:   (1)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即招股说明书;   (2)上市公告书;   (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4)临时报告,主要是重大事件公告、上市公司的收购或合并公告;   (5)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6)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7)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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