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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经典改写系列5册,斯宾诺莎所说的自然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1 07:30:36 编辑:教育知识 手机版

黑格尔说:“要达到斯宾诺莎的哲学成就是不容易的,要达到斯宾诺莎的人格是不可能的。其实,斯宾诺莎也是给“上帝”留了位置的;他的一个重要的哲学观念,是很有名气“泛神论”。【斯宾诺莎是个怎样性情的人】(上篇)斯宾诺莎于1632年出生在阿姆斯特丹,这是一个从葡萄牙移居荷兰的犹太人家庭;根据当时的习惯,他的拉丁文名,叫本尼迪克特,意思是“被祝福的人”。

斯宾诺莎是个什么性情的人?

斯宾诺莎是个什么性情的人

【斯宾诺莎是个怎样性情的人】(上篇)斯宾诺莎于1632年出生在阿姆斯特丹,这是一个从葡萄牙移居荷兰的犹太人家庭;根据当时的习惯,他的拉丁文名,叫本尼迪克特,意思是“被祝福的人”。不过,从生活的表象来看,斯宾诺莎并没有得到祝福。他是世界哲学史上挨骂最多的哲学家之一。莱布尼兹称他的一本书是“让人无法忍受的狂妄的文字”,是一本“恐怖的”书;康德则将他描绘成“一个理性和科学的强盗和杀手”。

其实,他在生前就频繁遭受骂名,被骂为“怕见光的写匠”、“愚蠢的恶魔”、“丧失理智的笨蛋”、“哲学无赖”等等。斯宾诺莎的出身并不贫寒,他的祖父、父亲都是富裕的犹太商人;后来,靠替人磨制镜片来维持贫困的生活,这也是他反叛犹太教、执着地追求真理的结果。斯宾诺莎的童年,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度过。他的父亲是一个忠实的犹太教徒。

他从小就从父亲那里受到犹太教的传统教育;父亲还让他进入犹太教会学校里读书,以便系统地学习《旧约全书》等经典和教义。斯宾诺莎天资聪颖,长于思索;犹太教会对他十分器重,把他视为“教会未来的希望”。这个时期,由于他的父亲在商业上经营有道,家里更加富有;据记载,有一回仅半年,父亲就净赚了6万多盾,这可是一大笔钱。

斯宾诺莎从犹太教会学校毕业以后,父亲便决定让他来学习商务,比如记帐之类;不久,他的异母哥哥死了,他就成为独子,父亲更希望他为继承父业积累经验,就把他正式引入了阿姆斯特丹的商人圈子里。但他父亲的这个愿望却酿成了相反的结局,非但没有把他铸成为一个精明的商人,他还走上了叛逆犹太教会的道路。当时的荷兰是欧洲思想最为自由的国度,一些进步的思想家如洛克、笛卡尔等在本国遭到迫害,都相继来到荷兰避难,并从事学术活动;因此,当时欧洲的进步思想在荷兰得以广泛传播。

斯宾诺莎从事商业活动以后,与各种人来往,潜移默化地接受了进步思想。正是在这个时期,热衷于求知的斯宾诺莎,认识了一个法国人,叫凡·丹·恩德,是一个古典语言学者;这个人将对他的未来产生重大的影响。恩德先生还是一位宗教信条和政府的批评者,也是一位冒险者;他走出书斋,参加了反对法国国王的反叛活动,结果在1674年被送上了断头台。

他当时在阿姆斯特丹开了一所学校,给学生们讲授拉丁文。罗马帝国早已覆灭,欧洲也再没有哪个国家里的人民,还把拉丁文作为日常用语;开办这样的学校,会有生源吗?原来,这时候欧洲的大学以及学者们,仍然保持着一个怪传统;大学里仍用拉丁语授课,学者们搞学术讨论、撰写学术论文,用的也是拉丁语。斯宾诺莎为了研读古典文献,也为了与当时的学者在思想上有所交流,就上了这所学校,去学习拉丁文;就读期间,他也迷上了恩德先生。

有一个传说,说是斯宾诺莎来读恩德先生的这所学校,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原来,恩德先生有一个天生丽质的女儿,见面几次以后,斯宾诺莎就被迷得神魂颠倒;后来,恩德在给他讲授拉丁文时,他也满脑子想她。还有另加的说法,说恩德的这个女儿,是她父亲的助教;这样,也就会给斯宾诺莎上上课了。于是,有人就做了这样的想象:有了这样美丽的女子来授课,即使她的口不太会讲课,可她的眼睛也会说话;她的一个媚眼,也足以令最懒惰的少年郎用心去听了。

于是,还有人引用了拜伦《唐璜》里的诗句,来描述当时的情景。“啊,从女性的唇边和眼睛来学习一种异方语言,那是多么有趣!当然,我是指教的和学的人都年轻,至少可以用我经历过的事为例:当你说对了,她们笑;当你说错了,她们笑得更多,其间还掺杂以手和手的紧捏,甚至轻轻一吻,我就以此方式学会了各种语文。”现在,让这个传说继续讲下去。

斯宾诺莎的拉丁文知识,在一日日增长;他与这位少女老师的爱情,也在一天天加深了。终于,斯宾诺莎向她求婚了。但,她却重视钱财甚于爱情。当另一位求婚者、带着昂贵的礼物到来时,她便对斯宾诺莎失去了兴趣。斯宾诺莎对于爱情,从此也就心灰意冷了;于是专心于哲学研究,便成了大哲学家。其实,这个故事只是一个传说而已。恩德的这个女儿克莱拉·玛丽,出生于1644年;而斯宾诺莎后来离开阿姆斯丹之时,是在1660年,直到这一年,她还只是一个16岁的女孩呢。

很有可能,当斯宾诺莎在这所学校里学习期间,他曾经十分喜爱这个天真活泼的女孩,并且说过一些亲昵的话。也许因此之故,才引出了这个显然属于虚构的爱情故事。不管怎样说,自从认识了恩德先生以后,斯宾诺莎开阔了眼界,看到了一个在犹太教会之外的崭新世界。他通过拉丁文,广泛地阅读了古希腊罗马和中古欧洲的,以及其他的各种著述;他还重点研读了布鲁诺的著作,对他影响最大的,则是卡笛尔的哲学思想。

这样,就必然引起了他对犹太教教义的怀疑和否定。1656年,他被指控有异端言论,受到传唤,来到了教会的长老们面前。他们问:“你是否对朋友说过,上帝也许是有形体的,亦即是物质世界,天使也许是幻影,灵魂也许仅仅是生命;你还说了《旧约》根本就没有提过永恒的存在。你真的说过这些吗?”这些确实是斯宾诺莎后来在著作中所表达的思想;然而,面对气势汹汹的质问,年轻的他只能不置可否。

起初,犹太教会试图用金钱收买他,答应每年给他一大笔津贴,条件是必须恪守犹太教教义;据说后来,长老们又提出,只要他表面上对教会表示忠诚也行,却都被斯宾诺莎断然拒绝了。在被教会传讯的两年之前,即1654年,斯宾诺莎的家里,还发生了一件很不幸的大事。他的父亲有几艘装满了货物的商船,被海盗劫去了!惨重的损失令斯宾诺莎的老爸一蹶不振,整天愁眉不展,郁郁寡欢。

不料,现在又发生了儿子被教会审问的事;尤其可恨的是,儿子竟一直不肯屈服。1656年7月27日,斯宾诺莎被按照希伯莱仪式中一整套阴森的程序,开除了教籍。“在宣读开除教籍的决定时,一支大号角不时发出哀呜般的悠长的声音,仪式开始时点燃的所有蜡烛被一支接一支地吹灭了,——以象征被开除者精神生命的泯灭,随后全体与会者便置身于一片黑暗中。

”从此,斯宾诺莎陷入了真正的孤独!作为一个理性主义者,他脱离了犹太教;作为一个犹太人,他又与世界隔绝了。千百年来,几乎在每一个地方,犹太人都会遭受凌辱;那些基督徒们甚至仅仅因为他们的宗教,就会夺去他们的财富与生命。斯宾诺莎曾经在一封致友人的信中,写到过他童年时、听到的一个故事:一个犹太人被投入熊熊燃烧的烈火中;当他知道自己即将死去之时,他开始吟唱圣歌:“啊!上帝,我把我的灵魂献给您!”他唱着圣歌直至死去。

如今,斯宾诺莎还被自己的族群、被自己的父老兄弟姐妹们抛弃了!因为,被革出教门的人,任何一个犹太教徒都不能与之谈话、交往、同住,也不能走近离他四码远的地方。这样的命运,在世界哲学史上大概是绝无仅有的了。这一年,斯宾诺莎仅仅24岁,但他至死也没有屈服过。他在被开除了教籍之后,就曾遭遇了一次危险。一天晚上,斯宾诺莎走在街上;有一个暴徒突然地拨出匕首直刺,幸好他早有警觉,一转身就跑掉了,只是颈部受了点轻伤。

这个暴徒还是怀着对上帝的一颗虔诚之心来刺杀他的;这被认为是正义的行为,这更是这个刺杀事件的悲哀之处。斯宾诺莎的父亲一度期待他在希伯来学问中、在经商中,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眼见希望落空,也迫于种种精神上的压力,催促他离开家庭。他的姐姐也企图从他那里,骗走那点小得可怜的继承权;昔日亲密的朋友也都远离他而去了。

难怪人们在读他的作品时,总是觉得他缺乏点幽默感;然而,他的后半生,哪里还有什么幽默的心情呢?走投无路的这一个自由思想家,终于悲哀地发现,在这个世界上,似乎很难找到一个安全地当哲学家的地方;他只能悻悻地离开了阿姆斯特丹,搬到城外奥特德克路一个幽僻的阁楼上住下了。四年后,即1660年,他的房东搬到了一个叫作莱茵斯堡的小城,它距荷兰的大城莱顿不远。

斯宾诺莎也跟随着他们,搬到了那里。斯宾诺莎最初住过的房子,今天还在;那条街,今天已用了这位大哲学家的名字命名。他之所以能够在那个阁楼上住了四年,是因为房东夫妇是孟诺派的基督徒,在一定程度上理解异教徒,他们又都是性情宽厚的人。孟诺派属于新教,反对原罪说和洗礼。斯宾诺莎竟会跟随他们一起换了住处,从这件事也可看到,他与房东夫妇相处得很融洽;他与房东,都是一个情性很好的人。

房东夫妇也很喜欢他那张忧郁而善良的面孔。斯宾诺莎虽然饱受苦难,却不是变得愤世嫉俗,而是变得温和、忧郁。每当他傍晚下楼,与房东夫妇在一起抽烟、聊上一阵家常之时,夫妇俩总是觉得十分愉快。斯宾诺莎生性腼腆,他留下了这样的一句名言:“害羞是一种畏惧或害怕羞辱的情绪,这种情绪可以阻止人不去做某些卑鄙的行为。”可是也在这个时候,父亲已与他断绝了任何联系;斯宾诺莎为了维持生活,就开始用起了从前学过的一门手艺,来替人磨制镜片了。

这门手艺,是在读教会学校时学来的。希伯莱教规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掌握一门手艺;这真是一个可宝贵的古老的信条。犹太人认为,学问是十分纯洁的,所以决不能拿学问去换饭吃;否则就是自甘堕落了,也会辱没了学问。教会学校于是就教导学生们:“用双手谋取世俗的物品,用头脑获得神圣的思想”。斯宾诺莎到了经济如此困顿的时期,就从这一古老的信条里受益了。

我想再说一遍,“用双手谋取世俗的物品”,真是犹太人的一个优良传统,正如迦玛列所说的,工作能够保持美德,而“每一个有学问的人,如不掌握一门手艺,最后会变成一个无赖”。斯宾诺莎在白天里磨制镜片,晚上就从事于著述。只要收入能够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他就干脆闭门停业,集中几天时间,从事理论研究。他这样去做,生活必然是艰难、清苦的,他必须精打细算,才能勉强度日。

他曾经自嘲地对房东说,他就像一条用嘴巴咬住了尾巴的蛇一样。意思是说,到了年底,他剩下的只有一个“0”了。可是,生活上的贫困,并没有动摇他追求真理的坚定信念;他依然努力地探寻着新的世界观。从1660年到1663年,他住在莱茵斯堡,主要写了两本书,《笛卡尔哲学原理》和《知性改进论》。前一本书,于1663年在阿姆斯特丹问世;原文是拉丁文,一年后,又出版了荷兰文译本。

请注意,这是斯宾诺莎生前,用真名发表的唯一作品。至于《知性改进论》,当他刚想到出版之时,传来了一个坏消息。有一个叫科尔巴赫的人,因为发表了与他有些相近的观点,被判了刑期10年,服刑18个月后,死在了狱中。斯宾诺莎便打消了出版该书的想法。斯宾诺莎生前发表的作品,除了《笛卡尔哲学原理》之外,还有一本1670年匿名出版的《神学政治论》,然而一出版,就被列入了禁书目录。

1663年,斯宾诺莎迁居到了海牙郊外的福尔堡小村子,1669年又定居于海牙。在这个时期,他全力撰写哲学代表作《伦理学》;写这本书,化费了十几年的时间与精力。1676年,他将该书带到阿姆斯特丹要出版,尚未付印,社会上就有了流言,称该书之目的,在于宣传无神论的思想;他感到了危险,于是,只得将出版的计划搁置下来。

直至1677年,他死于肺结核病的这一年冬天,这本名著,才由他的朋友出版了;但不久,又被荷兰当局视为“亵渎的、无神论的学说”而禁止发行。斯宾诺莎写《伦理学》,他自己这样说,是为了要“考察人类的行为和欲望,就如同我考察线、面和体积一样”。《伦理学》共分五个部分:一、神;二、心智的性质与起源;三、情感的起源与性质;四、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五、知性的力量与人的自由。

此书的表述方式也是非常特别的,采用了几何学的方法,即先确立定义,提出公理,然后在此基础上,演绎出各个命题和原理;所以,书的副标题是“以几何形式所论证”。由于他讨论问题的最终目的,是人的自由,所以取名为《伦理学》。斯宾诺莎死于海牙,只有45岁(1632—1677)。很多年以来,他由于肺病,由于磨镜片时玻璃粉尘的吸入,加上著述的劳累,终于死掉了。

但他的死是很平静的,似乎连自己的死亡,他也不愿意多去打扰他人。1677年2月20日,是个星期六;下午,他在楼下同房东聊天,或许是他感到了身体异常,所以就托了人去找迈尔医生,他也就上床休息了。第二天,迈尔医生来了。中午,他遵从医生的吩咐,喝了一点鸡汤。下午,房东全家去了教堂;但在他们回家的途中,却闻知斯宾诺莎已经死了。

他一生未娶,无儿无女;临终之际,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守护,一定是十分寂寞、倍感凄凉的了。除了追求过克莱拉·玛丽这一个传言之外,他的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关系亲密的女人。他是否有过结婚的想法?他对女人和婚姻,持什么样的态度?我们都不得而知了。只知道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单身汉!象他这样一个性情温和的人——他的平静的生活还给了我们一个印象,他绝不会像尼采那样去诅咒和拒绝女人的;他一定是热爱女人、热爱生活的。

可是,他的经济状况过于窘迫了;尤其是在生了肺结核病,他后来连养活自己,都有些力不从心了。他明白自己会早逝,他对此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悲哀。他唯一担心的是,他的著作,在生前他不敢出版,在死后,会不会遗失或被消毁?据说,他在星期六那天,感到了身体不适,就将手稿锁进了一个小书桌的抽屉里;他将钥匙交给了房东,嘱咐于死亡后,将手稿转交给阿姆斯特丹的出版商詹·里欧沃茨。

他死了!2月25日,有很多的人来送葬,可是他的墓地却是临时租用的。(中篇)在斯宾诺莎的声名远扬之时,据说有很多的人,从远地赶了过来,都想看他一眼;就好象来参观珍稀动物一样。那么,他是怎样一个模样呢?有个名叫科勒诺思的人,作了如下的描绘:“他中等身材,面容清秀,皮肤微黑,一头深色卷发,双眉浓密,很容易看出他是葡萄牙犹太人的后裔。

对于衣着,斯宾诺莎显得漫不经心,他穿得与城里最贫穷的市民差不多……”科勒诺思还写到了一件事。有个地位显赫的官员去看望他,见到他穿着一件破旧肮脏的睡袍,就责备了他——因为这太不符合他这时的身份了,就要送他一件新的。斯宾诺莎却这样回答说:“一个人决不会因为穿了一件好睡袍,就会变得更有价值。”他又补充说:“用昂贵的包装包裹低劣的东西,是很不合理的。

”斯宾诺莎要打磨镜片,他靠这个来维持生计,又要进行艰辛的哲学思考,有时把自己关在房内写上个两三天,足不出户;他怎么会有时间与心思去考虑衣着、行头呢?再说,他也太穷了。他怎么能与贵族子弟笛卡尔先生相比呢?笛卡尔于1649年卖掉了法国的地产,有足够的钱,在荷兰过上21年优哉悠哉的生活,他那身华丽的打扮,自然会是公子哥儿的装束了;而斯宾诺莎要磨制镜片,身上还会沾满玻璃粉末呢。

人与人的种种不同,大多是由所处的具体境遇所造成的;斯宾诺莎的这一身打扮,也不是故意地要做出绝尘离俗的样子。正如科勒诺思在写了斯宾诺莎的衣着之后、所发的议论:“使我们变成哲人的并不是邋遢的举止和外表,故意不注重个人的外表恰恰证明了精神的贫乏,在这种人的头脑里,真正的智慧找不到栖身之处,科学也在这里只会踫到杂乱无章。

”一个人的自身价值,以及自己过得舒适与否,主要在于精神世界是否丰富;如果他的精神世界是丰富的,那么,笛卡尔的装束也好,斯宾诺莎的打扮也罢,都是适宜的。黑格尔说:“要达到斯宾诺莎的哲学成就是不容易的,要达到斯宾诺莎的人格是不可能的。”老黑说的对极了!再来看几件事。斯宾诺莎死于1677年,多数著作虽然是在死后出版的,但《笛卡尔哲学原理》是在1663年署上真名出版的;《神学政治论》虽然是在1670年匿名出版的,但学术界及社会上很多人已知道是他写的。

那个时候,他还不到40岁。作为一个构筑了自己的独特体系的大哲学家,他的学术水平和才华,即便是教会,也是心知肚明的;否则,就不可能会有那么多的头面人物,要出来攻击他,甚至想置他于死地。其实,他当时凭着自己的学术声望,只要肯给某一些要人的脸上贴贴金,让他们有荣耀感,哪怕只是在表面上的;他的前途,都会顺畅。

但,斯宾诺莎不肯这样做。有一个法国人,一天来向他传话,只要斯宾诺莎肯在著作扉页上,写明他写的这本书,是献给法国路易十四的;那么,他的著作就可以在法国通行无阻地出版了。可他却说:“我只将我的著作献给真理,而决不献给任何个人。”还有一次,普鲁士的选侯帝慕他的名,让人邀请他,去海德堡大学当个哲学教授。在大学讲台上,公开讲述自己的哲学思想,这本应是斯宾诺莎长期向往的吧,也可以改善他以磨镜片为业的贫困生活。

聘请书是用了非常恭敬的语句写成的,还许诺给他“哲学研究上最完美的自由”;不过接着,也来了这么一句、也还算客气的话:“因为亲王殿下确信您不会滥用这种自由去怀疑本国国教。”斯宾诺莎的回信,又是怎样写的呢?我摘抄于下:“尊敬的先生:如果我曾希望到某个学府承担教授的职责,那么,巴拉丁亲王殿下通过您发来的聘书将使我得偿所愿。

并且,这个邀请由于保证了哲学研究的自由,使我觉得更为可贵。……但是,我不知道这种自由必须限制在怎样的范围内,才不致被看作触犯贵国既定的国教。……因此,尊敬的先生,我并不想寻求除我现在所从事事业之外的任何一种世俗职位,我非常满足自己的现状;为了继续我挚爱的宁静生活,我不得不放弃您所提到的那个职位。……”在这个时期里,肯来与斯宾诺莎交往的大人物,我再来举出几个。

莱布尼茨,是个德国的大学问家;曾任德国的外交官、宫廷顾问、图书馆长、柏林科学院第一任院长。这人后来在世界哲学史上名声显赫,也是一个终其一生的光棍汉;但他说什么,他所生活的世界是最好的世界,一切都是好的,却做了当时德国封建专制的辩护士。他还来访问过斯宾诺莎;相处了整整一个月,后来却声称只见过一面,还说斯宾诺莎只给他讲过几件趣闻轶事。

斯宾诺莎与他未必有多少共同的语言;但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要从这个外国名人的身上捞到些什么好处,而放弃自己的原则。亨利·奥顿伯格,新成立的英国皇家学会的秘书,在当时也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冯·谢恩豪斯,是一位贵族和年轻的发明家。西蒙·德·弗里斯,是阿姆斯特丹的富商。这些人,都是他曾经密切交往过的朋友。弗里斯这个人,应该多写几笔。

他非常钦佩斯宾诺莎,先是请求斯宾诺莎接受他的一笔馈赠,却被婉言谢绝了。后来,他在立遗嘱时,又要由斯氏继承他的财产;斯宾诺莎却说服他留给他的弟弟。斯宾诺莎说道:“大自然只需很少就能满足,我也如此。”后来,这位富商去世后,人们发现了他在遗嘱上写明了,每年从他的产业收入中,拿出200元作为年金送给斯宾诺莎。

因为要尊重遗嘱,斯宾诺莎在他人的说服下,接受了150元的年金。还必须要提到的,是一个叫詹·德·威特的人,斯宾诺莎与他有着深厚的友谊。威特先生,是荷兰的三级议会议长、首席执政官。他和弟弟后来在街头被一伙暴徒杀死了,因为暴徒们认为威特是一个不信基督的大坏蛋,又说他是1672年、荷兰军队败于法军的罪魁祸首。

噩耗传来,斯宾诺莎失声痛哭。他本来是个生性温和、腼腆的人,却要冲出门去与暴徒们拚命;好心的房东,只得将他锁在了房间里。威特的被杀,有复杂的政治、宗教的原因,说来话长;又说的是什么头痛的政治、宗教问题,读者会生厌,前因后果,种种复杂,这里也就略过不写了。斯宾诺莎当年正写着《伦理学》,忽然搁下了不写,转过头来,花了五年时间去写《神学政治论》,就是想要为这位朋友说句话的。

他是荷兰资产阶级民主派的领袖;斯宾诺莎要为他说话,是一种道义上的声援。威特当年曾经作出决定,给了斯宾诺莎50元的政府年金;他是接受了的。然而。尽管斯宾诺莎接受了这笔政府年金,也认识了这么多的大人物,他的后半生,毕竟还是靠了自己的手艺,替人磨镜片,来谋取生活费的。他在肺结核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也只能仍然磨着、磨着,终于是磨死了。

我写到这里之时,忽然想到要说一个笑话,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在我国的某个地方——我没有说是在我的老家温州,或者是现在居住的宁波。总之,是有两个妇女吵起架来了,一个妇女忍不住说出了与副镇长通奸的事实,来威胁对方;岂料对方,也忍不住地说出了与自己通奸的人,官还要大了一级,财产也要更多些。怎么回事呢?我写此文的原意,是想说说斯宾诺莎的高洁品质;怎么说着说着,我又说出了这种“老不正经”、“老不死”的话来?人的思想境界,怎么会差距那么大呢?(下篇)斯宾诺莎曾经给一个名叫阿尔伯特·伯格的人写了一封回信。

这个人从前是他的学生,现在虔诚地信仰了天主教;就来了信,攻击他的哲学,还有很多谩骂之辞。可是,斯宾诺莎的回信,口气却很温和。“你以为你终于发现了最好的宗教,或者说最好的老师,并坚定地信任他们。你怎么知道他们是过去、现在、将来一切宗教老师中最好的呢?你是不是已经研究过了在这里、在印度、在世界各地普遍讲授的所有古代和近代宗教呢?就算你已经把它们全都研究过了,你又怎么知道你是选择了最好的呢?”一个挪威人写了本书《苏菲的世界》;他写斯宾诺莎的一章,有些话写得很中肯,我也抄录两段于下:“……很少有人象斯宾诺莎这样大力地鼓吹言论自由与宗教上的宽容精神。

”“提醒自己你只是整个大自然生命中很小的一部分,是整个浩瀚宇宙的一部分。”作为个人,我们在宇宙中是非常渺小的,我们的一些认知还是很有限的;所以,以宽容的精神,对待各种的学说与宗教,总是比较妥当的。我非常尊敬康德,却怎么也想不通,连康德先生也会攻击起斯宾诺莎来了,说他是“一个理性和科学的强盗和杀手”呢。

有一天,我忽然想明白了。一个大哲学家建立起了自己的哲学体系,便会认为自己是最正确的了;小的不同意见,还可以容忍,如果与自己的体系大有不同,便会觉得他人是荒谬之极了。因为,康德要在自己的哲学体系里,给上帝留出一个位置,所以一看到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就会很生气。想到连康德这样的大哲,也难免有这样的臭脾气,我不禁哑然失笑。

其实,斯宾诺莎也是给“上帝”留了位置的;他的一个重要的哲学观念,是很有名气“泛神论”。他说:“神即自然。”这是什么意思呢?从比较哲学的观点来看,他心目中的上帝,与我国孔子心目中的“天”,倒是很相似。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从前的庄稼人,在大旱之时,就跪倒在龟裂的田地上,伸出了双臂,仰望着万里无云的晴空,嘴里喃喃有词,祷求老天爷下雨。

孔子所说的“天”,可不是指的这个老“天”爷;他指的是永恒的大自然规律。1929年4月24日,纽约犹太教堂牧师H·哥尔德斯坦,从纽约发了一个仅有五个英文词的电报到柏林,问爱因斯坦:“您信仰上帝吗?”爱因斯坦的回电,如下:“我信仰斯宾诺莎的那个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谐中显示出来的上帝,而不信仰那个同人类的命运和行为有牵累的上帝。

”(这个回电,被收入《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43页。)可见,爱因斯坦心目中的上帝,指的也是森严的宇宙秩序,而决不会是一个躲在彩云后面的、长须白发的老翁。康德也说过这样的话:“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时常、愈反复加以思索,它们就给人心灌注了时时在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

”“头上的星空”,也就是斯宾诺莎所指的“神”或“上帝”。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对西方文化和自然科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德国的莱辛、歌德、黑格尔,以及十九世纪的生物学家E·海克尔(一元论宗教的创始人),一直到了二十世纪的爱因斯坦、普朗克等人,无不受惠于斯宾诺莎、把“上帝”还原于大自然的这一“泛神论”的光辉思想。

比如,1947年6月18日,行将就木的普朗克,在致W·吉克的一封信中,解释了自己的宗教信仰;说他本人“一向就是一个具有深沉宗教气质的人,但我不相信一个具有人格的上帝,更谈不上相信一个基督教的上帝”。他还说过:“任何东西都不能阻止我们……把自然科学的世界秩序和宗教的上帝等同起来。”(转引于我国学者《现代自然科学与宗教》一文,该文刋于《现代外国哲学论集》一书,三联书店1981年9月出版。

)类似的言论,还可以举出很多。总之,西方一些科学家、哲学家、作家艺术家,他们的宗教观,尽管矛盾与复杂,但主要也是指向一种“宇宙宗教感”;即是对秩序井然的宇宙,所怀有的一种深深敬畏,和发而内心的赞叹。宇宙的秩序与种种神秘,鼓舞着人们去想象,去探索;也激发了人们的虔诚之念与高尚的精神。斯宾诺莎自从掌握了拉丁文以后,他如饥似渴地阅读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尤其喜欢那些将世界统一于物质微粒的原子论者。

他还重点研究了意大利的布鲁诺。呵,多么高尚的一位叛逆者,“高加索山上的全部积雪也无法熄灭”他的激情火焰;布鲁诺在各国之间漫游,了解了各种各样的学说,始终是“从进口处又走出来”,他不断地生疑,不断地探索。最后,布鲁诺被宗教裁判所判决为火刑,被“用最仁慈的、不流一滴血的方法”处死了。但,布鲁诺的思想在斯宾诺莎的心中,燃起了一团希望的火焰:将世界理解为一个精神和物质的统一实体,并把这个“实体”视为“上帝”本身;这样,世界不就成为一个一体化的“实在”了吗?这种想法,后来形成了斯宾诺莎的“泛神论”——“神即实体,即自然界”。

他在写给友人的一封信里,这样说:“我并不把上帝同大自然分离开来。”斯宾诺莎认为,“实体”——或称大自然,或称为上帝、神,也都是可以的,它是独立的、不依赖于他物而存在的东西。从这个“实体”定义出发,斯宾诺莎推出了两个结论:一、实体在数量上只能是一个;这个唯一的实体,就是无所不包的统一的自然界。二、实体既然是不依赖于他物而存在的,它的产生、发展,就只能是由自身的原因引起的,决不会是由外在的东西所派生的;这样,也就否定了由上帝派生出实体的神学观点。

“实体”是既无开端,也无终点,永恒而无限的;这个说法,有些类似于我国老子所说的“道”。从斯宾诺莎的“实体自因说”,还引出了一个影响至今的哲学观点:“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可以通俗地理解为:人的知识水平越高,对自然界的必然规律就会认识得越清楚;那么,人在自然界面前,就越会得到自由。这个观点,经过黑格尔的进一步阐述,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也被辩证唯物论者所接受。

我国一个伟人,喜欢说这一句话: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他喜欢游泳,把握了游泳的规律性,他也就在水中,获得了自由。叔本华说:“泛神论”是一种“客客气气的无神论”。是的,确乎如此。有一首《磨镜片的老斯宾诺莎》的诗,这样写道:“老斯宾诺莎用那些小小的玩具一样的改锥和镊子,将诸神一个个嵌进历史的镜片中去,尽可能地让它们严瓷合缝儿没有瑕疵,这样看上去和他的老作坊是那么一回事,这样的想法让他感到很舒服,老斯宾诺莎往破藤椅上一靠,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

”(附记:   我对康德如此的斥责斯宾诺莎,虽然很有反感,却还是很尊敬、很感激康德先生的。想当年,我怎么也读不懂佛书;是康德的一些话,为我打开了理解的通道。比如,佛陀在世时,有十四个问题不作回答;比如其一,时间有始无始?这可以与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联系起来看。若说时间是有限的,时间就应当有开始,而时间却是没有开始的;若说时间是无限的,但未来还没有来,到了今天的这一时刻,也可以理解为时间的终点,那么,有终点就是有限了。

康德认为这两个相反的判断,都可以成立。在康德看来,我们在肯定人的理性可以认识事物之前,必须先来剖析一下理性本身的能力。只要把自己研究一下,就知道有些问题,不是人类理性所能解决的。传统哲学在谈到知识时,都以理性为工具来认识事物,现在,康德要先对“理性”本身加以考察,却发现了理性的能力是有限的。而且,现象是进入人的主观领域中的东西,都是经过了人的意识主动进行加工了的产物,早已不是事物的原貌了。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所说的规律指的是什么?为什么?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所说的规律指的是什么为什么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所说的规律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深藏在现象背后并最终决定或支配事物发展过程的质的规定性。它是由于事物的客观存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所决定的,具有必然性、反复性,稳定性和客观性。也就是说它可以让人们具有前瞻性和预判性,这就是我们要认识、掌握和利用规律的目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你掌握了事物运动发展变化的规律,你就可以赚到钱了,最少也能让你趋利避害。

读书和实践是获得规律、掌握规律的重要途径。规律可分为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思维规律。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他的学说为人类社会今后如何处理自己的剩余产品提供一种选择,指出了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人类合理和必然的选择,最后得出共产主义的诞生,这一规律是马克思最伟大的发现!注:1)《道德经》中的“道”大体相当于本回答中的“规律”,但“道”的内涵更广泛,它包括宇宙的本源。

西方国家包括著名大科学家为什么能够既信仰科学又信仰宗教?

西方国家包括著名大科学家为什么能够既信仰科学又信仰宗教

我读过《圣经》,从我的理解看,信仰“基督”和信仰科学其实不矛盾。“《圣经》”上说:“世界万物皆为上帝所造”,所以“人”要与“神”签约,要敬畏自然,要有爱,要赎罪救赎。签什么约,你可去了解“基督十戒”,而这十戒中,没有一条是阻碍人类发展科学和技术的。在“上帝”福音书中,全都是劝人行善。你周末可以亲自去基督教堂听一天“神父”丶“牧师”讲的“上帝”的“福音”。

我不是基督徒,我是唯物主义者,但我真去沈阳“基督教”大教堂听过丶参与过周日的宗教活动。宗教改革后的“基督教”根本不反科学,也与科学不冲突,不矛盾。而且现在“罗马教皇”也坐飞机。“宗教”其实本质上是在教育人,教导人应该如何做人,社会应该走向那里。这实质就是在塑造人,改造人的“思想灵魂”。其它如“伊斯兰”丶“佛教”都一样,都是在教你如何做人。

“儒家思想”不也是在教你如何做人么?其它什么思想丶主义,也是在教你该如何做人,如何融入社会。使社会文明有序。而学习科学,研究科学本质上则是在“如何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所以,我认为,“宗教”丶“政治”丶“法律”是一把认识改造人类灵魂的一把“手术刀”;而“科学”则是如何认知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另一把“手术刀”。

曾经的西方科学是从宗教中分离出来的,中国古代科学从儒学中分离出来了吗?

谢邀!曾经的西方科学是从宗教分离出来的,中国古代科学从儒学中分离出来的吗?无论是中国历史还是西方历史。宗教与科学非常对立的矛盾,这种矛盾是相互不能调和的,在西方社会当中,哥白尼发明日心说,被宗教彻底否定了,并把科学家给活活烧死了。100年之后证明了这个理论是科学的。中国的科学也不是从儒学当中分离出来的。

爱因斯坦为什么说自己信仰斯宾诺莎的那个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谐中显示出来的上帝?

巴鲁赫·德·斯宾诺莎,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犹太人,近代西方哲学公认的三大理性主义者之一,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齐名。他是一名一元论者或泛神论者。他认为宇宙间只有一种实体,即作为整体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他的这个结论是基于一组定义和公理,通过逻辑推理得来的。“斯宾诺莎的上帝”不仅仅包括了物质世界,还包括了精神世界。

斯宾诺莎还认为“上帝”是每件事的“内在因”,“上帝”通过“自然法则”来主宰世界,故物质世界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拥有完全自由的,而人虽可以试图去除外在的束缚,但却永远无法获得自由意志。如果我们能够将事情看作是必然的,那么我们就愈容易与“上帝”合为一体。因此,斯宾诺莎提出我们应该“在永恒的相下”(sub specie aeternitatis)看事情。

在伦理学上,斯宾诺莎认为,一个人只要受制于外在的影响,他就是处于奴役状态,而只要和上帝达成一致,人们就不再受制于这种影响,而能获得相对的自由,也因此摆脱恐惧。斯宾诺莎还主张无知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对于死亡的问题,斯宾诺莎的名言是:“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对于生的沉思。”以上摘自百度百科。

由此可以看出,斯宾诺莎的理论把宗教中的信仰和具体的科学思想进行了整合。把拟人化的上帝进一步推到了整个宇宙之上,那么为宇宙内的探索和科学理论发展腾出了空间。如果按原有的信仰观念,探索宇宙科学之路必然被宗教信仰所阻碍。而当时大部分科学家都是出身于宗教学院,或者本身就是宗教民族。而众多的科学发现,也不断在否定上帝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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