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再婚生育新政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胎不明白啊==!2,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1997一、第三十七条增加第二款:“计划外生育征收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二、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改为三条,作为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修改为:1、“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处以罚款,并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一)经教育仍不按计划生育的规定落实有效避孕节育措施的;(二)包庇...
更新时间:2022-08-04标签: 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江西江西省计划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