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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房子怎么了解信息,买房需要了解哪些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8 23:10:18 编辑:房产知识 手机版

6、哪些情形会导致委托代理事项终止?a、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b、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c、代理人死亡;d、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e、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7、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约束的对象是?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8、什么是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a、无效合同: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有下列条件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和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裁定,从而使合同内容变更或合同的效力消灭的合同。

如: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等涉及合同后果的重要事项存在错误认识,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并因此可能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合同订立后因商业风险等发生的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没有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行为。

此类合同的"显失公平"必须发生合同订立时,如果合同订立以后,因为商品价格发生变化而导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不属于显失公平。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注意两点:因一方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如损害到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对于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则不用考虑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撤销合同。

并非所有的合同当事人都享有撤销权,只有合同的受损害方,即受欺诈方、受胁迫方等才享有撤销权;c、效力待定合同:指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但其不符合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法律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方能生效的合同;d、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不必追认。

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一个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的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e、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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